24 部作品
人海中,晋江文学城言情、都市小说作家。于2007年初夏开始在网上发文,她用“人海中”作笔名,陆陆续续写都市言情小说。2008年成了言情达人:《留白》、《四月爱未央》两本已出版,《女王进化论》等作品也已问世。 人海中算是颇有作为的网络高手,高产且笔耕不辍。
作者:人海中 | 完本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非婚之过文案 婚姻,如果能一生琴瑟和谐,相爱如初当然是上选, 如果没有,一个人乐得清净,也不算太坏, 人生最差的选择是明知伴侣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 相处艰难维持痛苦,还要百忍成钢,与之白头到老。 王尔德说过,离婚的最大原因是什么?结婚! 那些让我们最终分离的原因,真的是婚姻吗?幸福的婚姻是相同的, 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这个故事里的男男女女, 用他们所经历的一切告诉我们,有时候让我们分离的, 只是我们自己做出的选择,与婚姻无关——非婚之过。照平时,邓家宁是不会想到去翻老婆买回来的东西的,但那纸袋上金色的LOGO显眼非常,他认得这个牌子,还是沈智给他扫得盲。 那是他们刚结婚的时候,他陪着沈智逛街,沈智在橱窗前驻足,对一只包流露出恋恋之色,邓家宁是个节俭的人,很少逛街,根本不识大牌,第一次看到沈智这样的表情,男人的血就热了,还说,“喜欢就进去买了,我送给你。” 没想到进去一看,那么小小的一只包,两万!吓得他半天没出声,还是沈智看出他尴
都市言情天后人海中首部虐爱小说,一段极为挣扎、跨越十二年的爱情。 编辑推荐 男女二人相爱一小时,胜过几百年鲜花盛开的春天。 ——王尔德 至深的感情都不是用来厮守的,爱情撕裂彼此,令人体无完肤。 有些感觉人的一生中只经历一次就够了,它们刻骨铭心,它们永世难忘,它们让人产生抗体,保护自己永不再重复同样的伤痛。 ★《钱多多嫁人记》作者都市言情天后人海中首部虐爱力作,12年的疼痛爱情,刺伤每个人的泪腺。 因为已经决定要一起去死了,所以才不难过,不哭了吗? 郑回猛跳起来,正撞上匆匆赶来的急救室医生。 医生脸上还戴着手术口罩,对郑回横眉怒目。 “对!就是你们这些穿制服的,嫌犯都死透了还叫人推到这里干什么?添乱吗?太平间的人都等急了!” 郑回张口结舌,语不成句:“嫌犯?这个人,这是,这不是?” 医生嫌弃地看他一眼,心想国家怎能录取这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壮汉填充警队,简直笑话。 年轻时以为再见以后总有再见的机会,没想到这世上有很多人,一转身就是一辈
婚姻,如果能一生琴瑟和谐,相爱如初当然是上选,如果没有,一个人乐得清净,也不算太坏,人生最差的选择是明知伴侣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相处艰难维持痛苦,还要百忍成钢,与之白头到老。王尔德说过,离婚的最大原因是什么?结婚!那些让我们最终分离的原因,真的是婚姻吗?幸福的婚姻是相同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这个故事里的男男女女,用他们所经历的一切告诉我们,有时候让我们分离的,只是我们自己做出的选择,与婚姻无关——非婚之过。
一个是可爱聪明活泼有趣的天才少女。一个是有事没事爱装可怜的大大老板。曼曼在面试的时候倒霉地得罪了大老板,可是居然这样也能进入梦寐以求的公司,不幸的是,她居然又倒霉地窥破了大老板的秘密!原来!平时外貌只是清秀的大老板唱起昆剧来就会变成绝代佳人。原来!大老板其实没有实权,所以只能闲闲地在办公室里唱戏。偷窥到大人物的秘密的代价是惨重的,心软的曼曼被爱装可怜的老板黏上了。就这样傻傻地陷入爱情……
邹氏三年,我死了。毒发暴毙于王座之前,尸体在城墙上悬空示众,曝晒三日。之所以能够知道这些,是因为我都看到了。准确地说,是我的魂魄看到了死后的我。我一死,魂魄就出来了,大概是死得太突然,三魂七魄一时还没有意识到肉身已经上不去了,一时不信,一而再再而三地往尸体上撞,撞来撞去都是穿身而过,这才明白自己是真的死了。明白之后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原来人死离魂是这么回事,既不痛,也不冷,全不像想象中的那么恐怖。我小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是极怕死的。那时候我还住在白灵山上,心爱的白兔死在怀里,哭了整整三天三夜。
“婚姻就是自己的小孩,病得快死了都要救。他们的关系是什么,是一条捡来的流浪狗,有了一点问题就会立刻丢弃。你怕什么,让自己快乐一点,熬过这一段,你们照样天长地久。”压低的声音通过电话传到那一头,我尽职尽责地抓紧话筒,继续这超过一小时的远距离安慰,电话那头的声音仍旧哽咽着,但是比起提起时的痛不欲生,明显舒缓不少。
余小凡一直都很奇怪,自己明明是个慢性子,到头来却什么都比别人快。结婚比别人早,离婚也比别人早。说到余小凡结婚这件事,那可真是熬红了她身边多少女人的眼睛。余小凡二十五岁的时候就结婚了,嫁的男人是个海归,不但海归,而且有钱,且不是那种脑满肠肥的暴发户或者凡事只知道朝老的伸手的富二代。余小凡的丈夫孟建事业有成,年纪轻轻就拥有自己的公司,人也长得不错,婚礼是在东湖宾馆花园里办的,新郎官与穿着结婚礼服的余小凡站在蓝天白云下姹紫嫣红的鲜花拱门中迎宾,活脱脱一幅婚礼杂志广告画。
我的户籍是上海,但实际出生在内地的一个小城,父母在同一个工厂工作,整个厂都是从上海内迁过来的,生产重型机械。工厂很大,大部分技术类职工都是上海人,带着自己的家属和全部家当举家而来。厂里有生活区,幼儿园,小学,甚至自己的菜场,许多人的一生都是在那里度过,很长的一条路贯穿厂区南北,路面被大型卡车压得平直,两边随处可见锈成黄黑色的巨大铁块,路口竖一块牌子,406厂一路。数千人的大厂,除了随厂内迁过来的那些人之外,剩余的工人大部分的都是从附近城镇里召来的,过去务农,后来务工,所以清一式的黑瘦,憨厚乐天,上下班穿同样的工作服,面目模糊,很难分辨。
华静言事业有成,聪慧美貌,一路走来都是眼高于顶。直至遇见周承锴,本以为终于遇到命中注定的锦绣良缘,可是,没想到周承锴迫于家庭要求与孔氏千金订婚,苦心挣扎的结果,使她最后咬着牙,掩着痛,独自看他飞离自己的世界。伤痛之余,华静言毅然放弃了这段感情,没想到却因此结识孔氏大家长——周承锴新婚妻子的父亲易仁。两人彼此吸引,又百般克制。在她以为一切结束、尘埃落定的时候,却不知道真正的命运纠葛才刚刚开始,孔氏家族的内部斗争使静言陷入爱情旋涡……
董知微童年的记忆是从弥漫着浓郁中药味的厂房边的小街开始的。她的父母都是同一家制药厂的员工,在那个时代,一份安稳的工作就是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生活的所有基础,有工作才是被社会承认的,才有组成家庭的机会,才能生儿育女,知微的父母按部就班地完成了这一切,日子过得简单而顺理成章。房子是药厂分配的,灰扑扑的老公房,就盖在药厂边上,小小的一间,刚住进去的时候连煤气管道都没有,大冬天整栋楼的人都将煤球炉子搁在门外生火,刺鼻的燃烧味道夹杂着炒菜的香味,一到六层全是白雾腾腾的。
作者:高庸 | 完本
梅姑娘去时快快,回来的时候却好像变了一个人,步履轻盈,脸上还挂着欣喜的笑容。彩蝶般飞进敞厅,大眼睛左顾右盼,急急问道:“咦!姆妈呢?姆妈到哪儿去了?” 罗福应道:“夫人回后毛去了,稍等即出来。小姐请江少侠略坐,老奴告退。”
作者:加布瑞埃拉·泽文 | 完本
又名 A.J.的书店人生,原版名称THE STORIED LIFE OF A.J.FIKRY岛上书店是间维多利亚风格的小屋,门廊上挂着褪色的招牌,上面写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A.J.费克里,人近中年,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经营一家书店。 命运从未眷顾过他,爱妻去世,书店危机,就连唯一值钱的宝贝也遭窃。他的人生陷入僵局,他的内心沦为荒岛。 就在此时,一个神秘的婴儿出现在书店中,意外地拯救了陷于孤独绝境中的A.J.,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女业务员阿米莉娅之间的纽带,为他的生活带来了转机。 小岛上的几个生命紧紧相依,走出了人生的困境,而所有对书和生活的热爱都周而复始,愈加汹涌。妻子用冻羊腿打死了丈夫,然后让警察吃了这条羊腿,以此处理这件“凶器”。达尔所写的很说得过去,但是兰比亚斯质疑一位职业家庭主妇是否真的会以小说中描述的方式烹制一条羊腿,即不化冻、不放调料,也不用腌泡。这样难道不会导致肉硬、肉熟的程度不均匀?我做的这行不是烹饪(也不是犯罪),但是如果你对这一细节有怀疑,整个故事就开始散架了。尽管这一点有待商榷,但它还是给我留下了印象,那是因为一个女孩的缘故,很久以前她喜欢《詹姆斯与巨桃》。
作者:九鹭非香 | 完本
原名《魔尊结局》,魔尊番外,苍兰诀结局,苍兰诀番外,人气作家九鹭非香最具口碑代表作, 知名插画师雪代薰亲绘封面,2015年7月在悦读纪出版发行懒癌晚期患者,体形微圆,性直,喜宅,养小狗。偶尔文艺青年范儿,时常卖蠢呆萌范儿。立志于成为吃货界的大师,号称史上最能吃的作者。希望一辈子都能做个开心的人 历经千般辛苦万般算计,魔界的人终于把死在上古的魔尊复活了。 魔界的人指望他带领他们打上天界、翻身做主、统领五行三界 但是他们却渐渐发现,他们想错了 这个昔日魔尊不怒自威没错,有无边神力没错,但他…… 好像是个神经病啊…… 不时朝令夕改,偶尔颠三倒四也就罢了 这成日成夜神神叨叨嘀嘀咕咕自言自语的又是什么毛病!男子眯眼笑道:“千隐山千隐阁千隐郎君。你要去千隐山找人,连那里的主子是谁,都没打听过么?” 本来今天打算双更一下的,但是今天下午妈妈临时告诉阿九有点事要出门~所以果|奔的阿九只好抱歉了,明天估计也是没有多少时间,只有等周一的时候,阿九努力试试双更! 小兰花:“彼此彼此。”千隐郎君脸上只挂着温和的笑,对小兰花的话没有半点气恼,只是继续领着小兰花往外面走,他指了指道路两旁开着奇奇怪怪花朵的花圃道:“我有一个收藏的癖好,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珍贵的秘宝我都想将它圈在自己的地盘里。” 小兰花眨巴着眼睛问他:“我是什么独一无二的秘宝吗?” “是啊,相当珍贵。” 小兰花一句“我是什么秘宝”还没有问出口,忽见花丛另外一头急匆匆的走来一个女子,她行至千隐郎君身边,对他行了个礼,然后悄悄在千隐郎君耳边说了几句话。 千隐郎君闻言,目光微微一深,点了点头,然后摆手让女子离去。
作者:李莫野 | 完本
巫山,峻岭叠翠,云雾如幻,其间最为著名的十二峰,更是各俱特色,有的若金龙腾空,有的如雄狮昂首,有的像少女亭亭玉立,有的却是凤凰展翅,千姿百态,无不妩媚动人。无怪乎战国的一代文豪,宋玉曾在《神女赋》中,为玉女峰编构一个神女幽会楚襄王的浪漫故事,也难怪唐朝的名诗人元稹会写下“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旷古名句。巫山迷离幽幻的美,不仅吸引了无数骚人墨客前来留连歌颂,更有一些寻求羽化的出尘之士,就在巫山的绝崖危谷之间落足而居,筑下他们的清修仙境,以便日日朝看云霞夕赏雾,夜来更听松吟风。
作者:青丘 | 完本
因为旧年好友奇特又莫名的邀请而踏入的乡间别墅,街角拿着云片糕的老人在昏暗路灯下的微笑,亦或在某一天午夜醒来,看到月光下女子苍白的面孔,一个一个,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究竟是不是我天生吸引着他们,注定要来记录每一个故事?曾在《悬疑志》中连载《虎木》《实施》《桃葬花》均为原文中没有的篇章。已经是入春了,可是三月的天气依然是寒得刺骨。窗外的树杈上已经有了指甲尖大小的嫩芽,却被冰冷的空气冻得瑟瑟发抖。老人说“倒春寒,寒过三九天。”外加阴冷的细雨,完全没有出春的喜悦,反而到处透着刺骨的阴寒与萧瑟。 我是一个不喜欢早起的人,但是今天有节美术课给安排在了早上第一节,所以只能老大不情愿地忍受着刺骨的寒气从被窝里爬出来。 学校的门口周围有很多卖早点的店,卖包子的李老头就是其中一个生意不错的铺子,可以说我每天的早饭都是那里解决的。他们看到我,楞了半会,白翌那张扑克脸居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差点没有把眼泪都挤出来。赵芸芸捂着嘴,也在那里强忍着喷笑。 白翌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小安啊!你是我见过最滑稽的新娘,居然有人把这嫁衣穿的像雨润牌红肠。你果然不是一般人啊!” 我弹开他的手脸红的像是猪肝一样的说:“你别给我在这里说风凉话。我就那么套怎么样!你管的着?”我依然没有搞明白这算什么情况,我擦着额头上的冷汗哆嗦的问道:“白翌,怎么回事?这到底怎么回事!” 白翌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显然他前面也紧张的要死,他喝了一口茶说:“我把时钟搁慢了十分钟,另外传讯室的铃声也被我给关了,千万别说是我干的,否则扣的工资算你头上。” 我脑子跟不上思考,岳兰也是一脸疑问,但是好歹是逃过了死运,我们的心都没有先前那么恐惧了,岳兰的死亡诅咒终于被打破了。我虚脱的倒在位子上,这个时候汗止不住的流了出来,感觉喉咙发毛,就想要喝水。我舔了舔嘴唇问道:“那你为什么早不告诉我们呢?” 白翌接过考卷,压在桌子上说:“因为不能让岳兰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