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部作品
人海中,晋江文学城言情、都市小说作家。于2007年初夏开始在网上发文,她用“人海中”作笔名,陆陆续续写都市言情小说。2008年成了言情达人:《留白》、《四月爱未央》两本已出版,《女王进化论》等作品也已问世。 人海中算是颇有作为的网络高手,高产且笔耕不辍。
作者:人海中 | 完本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非婚之过文案 婚姻,如果能一生琴瑟和谐,相爱如初当然是上选, 如果没有,一个人乐得清净,也不算太坏, 人生最差的选择是明知伴侣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 相处艰难维持痛苦,还要百忍成钢,与之白头到老。 王尔德说过,离婚的最大原因是什么?结婚! 那些让我们最终分离的原因,真的是婚姻吗?幸福的婚姻是相同的, 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这个故事里的男男女女, 用他们所经历的一切告诉我们,有时候让我们分离的, 只是我们自己做出的选择,与婚姻无关——非婚之过。照平时,邓家宁是不会想到去翻老婆买回来的东西的,但那纸袋上金色的LOGO显眼非常,他认得这个牌子,还是沈智给他扫得盲。 那是他们刚结婚的时候,他陪着沈智逛街,沈智在橱窗前驻足,对一只包流露出恋恋之色,邓家宁是个节俭的人,很少逛街,根本不识大牌,第一次看到沈智这样的表情,男人的血就热了,还说,“喜欢就进去买了,我送给你。” 没想到进去一看,那么小小的一只包,两万!吓得他半天没出声,还是沈智看出他尴
都市言情天后人海中首部虐爱小说,一段极为挣扎、跨越十二年的爱情。 编辑推荐 男女二人相爱一小时,胜过几百年鲜花盛开的春天。 ——王尔德 至深的感情都不是用来厮守的,爱情撕裂彼此,令人体无完肤。 有些感觉人的一生中只经历一次就够了,它们刻骨铭心,它们永世难忘,它们让人产生抗体,保护自己永不再重复同样的伤痛。 ★《钱多多嫁人记》作者都市言情天后人海中首部虐爱力作,12年的疼痛爱情,刺伤每个人的泪腺。 因为已经决定要一起去死了,所以才不难过,不哭了吗? 郑回猛跳起来,正撞上匆匆赶来的急救室医生。 医生脸上还戴着手术口罩,对郑回横眉怒目。 “对!就是你们这些穿制服的,嫌犯都死透了还叫人推到这里干什么?添乱吗?太平间的人都等急了!” 郑回张口结舌,语不成句:“嫌犯?这个人,这是,这不是?” 医生嫌弃地看他一眼,心想国家怎能录取这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壮汉填充警队,简直笑话。 年轻时以为再见以后总有再见的机会,没想到这世上有很多人,一转身就是一辈
婚姻,如果能一生琴瑟和谐,相爱如初当然是上选,如果没有,一个人乐得清净,也不算太坏,人生最差的选择是明知伴侣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相处艰难维持痛苦,还要百忍成钢,与之白头到老。王尔德说过,离婚的最大原因是什么?结婚!那些让我们最终分离的原因,真的是婚姻吗?幸福的婚姻是相同的,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这个故事里的男男女女,用他们所经历的一切告诉我们,有时候让我们分离的,只是我们自己做出的选择,与婚姻无关——非婚之过。
一个是可爱聪明活泼有趣的天才少女。一个是有事没事爱装可怜的大大老板。曼曼在面试的时候倒霉地得罪了大老板,可是居然这样也能进入梦寐以求的公司,不幸的是,她居然又倒霉地窥破了大老板的秘密!原来!平时外貌只是清秀的大老板唱起昆剧来就会变成绝代佳人。原来!大老板其实没有实权,所以只能闲闲地在办公室里唱戏。偷窥到大人物的秘密的代价是惨重的,心软的曼曼被爱装可怜的老板黏上了。就这样傻傻地陷入爱情……
邹氏三年,我死了。毒发暴毙于王座之前,尸体在城墙上悬空示众,曝晒三日。之所以能够知道这些,是因为我都看到了。准确地说,是我的魂魄看到了死后的我。我一死,魂魄就出来了,大概是死得太突然,三魂七魄一时还没有意识到肉身已经上不去了,一时不信,一而再再而三地往尸体上撞,撞来撞去都是穿身而过,这才明白自己是真的死了。明白之后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原来人死离魂是这么回事,既不痛,也不冷,全不像想象中的那么恐怖。我小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是极怕死的。那时候我还住在白灵山上,心爱的白兔死在怀里,哭了整整三天三夜。
“婚姻就是自己的小孩,病得快死了都要救。他们的关系是什么,是一条捡来的流浪狗,有了一点问题就会立刻丢弃。你怕什么,让自己快乐一点,熬过这一段,你们照样天长地久。”压低的声音通过电话传到那一头,我尽职尽责地抓紧话筒,继续这超过一小时的远距离安慰,电话那头的声音仍旧哽咽着,但是比起提起时的痛不欲生,明显舒缓不少。
我的户籍是上海,但实际出生在内地的一个小城,父母在同一个工厂工作,整个厂都是从上海内迁过来的,生产重型机械。工厂很大,大部分技术类职工都是上海人,带着自己的家属和全部家当举家而来。厂里有生活区,幼儿园,小学,甚至自己的菜场,许多人的一生都是在那里度过,很长的一条路贯穿厂区南北,路面被大型卡车压得平直,两边随处可见锈成黄黑色的巨大铁块,路口竖一块牌子,406厂一路。数千人的大厂,除了随厂内迁过来的那些人之外,剩余的工人大部分的都是从附近城镇里召来的,过去务农,后来务工,所以清一式的黑瘦,憨厚乐天,上下班穿同样的工作服,面目模糊,很难分辨。
华静言事业有成,聪慧美貌,一路走来都是眼高于顶。直至遇见周承锴,本以为终于遇到命中注定的锦绣良缘,可是,没想到周承锴迫于家庭要求与孔氏千金订婚,苦心挣扎的结果,使她最后咬着牙,掩着痛,独自看他飞离自己的世界。伤痛之余,华静言毅然放弃了这段感情,没想到却因此结识孔氏大家长——周承锴新婚妻子的父亲易仁。两人彼此吸引,又百般克制。在她以为一切结束、尘埃落定的时候,却不知道真正的命运纠葛才刚刚开始,孔氏家族的内部斗争使静言陷入爱情旋涡……
余小凡一直都很奇怪,自己明明是个慢性子,到头来却什么都比别人快。结婚比别人早,离婚也比别人早。说到余小凡结婚这件事,那可真是熬红了她身边多少女人的眼睛。余小凡二十五岁的时候就结婚了,嫁的男人是个海归,不但海归,而且有钱,且不是那种脑满肠肥的暴发户或者凡事只知道朝老的伸手的富二代。余小凡的丈夫孟建事业有成,年纪轻轻就拥有自己的公司,人也长得不错,婚礼是在东湖宾馆花园里办的,新郎官与穿着结婚礼服的余小凡站在蓝天白云下姹紫嫣红的鲜花拱门中迎宾,活脱脱一幅婚礼杂志广告画。
董知微童年的记忆是从弥漫着浓郁中药味的厂房边的小街开始的。她的父母都是同一家制药厂的员工,在那个时代,一份安稳的工作就是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生活的所有基础,有工作才是被社会承认的,才有组成家庭的机会,才能生儿育女,知微的父母按部就班地完成了这一切,日子过得简单而顺理成章。房子是药厂分配的,灰扑扑的老公房,就盖在药厂边上,小小的一间,刚住进去的时候连煤气管道都没有,大冬天整栋楼的人都将煤球炉子搁在门外生火,刺鼻的燃烧味道夹杂着炒菜的香味,一到六层全是白雾腾腾的。
作者:独孤红 | 完本
三格格德佳抬手一指,那水葱般的玉指直逼郭璞面前,高挑着黛眉,圆瞪了美目,嗔声说道:“你,回来了也不知道来看看我,来了一见面就气我,这要是你的来意,你最好现在就走!”
作者:Loeva | 完本
平凡的清穿日子 作者 Loeva 楔子 柳西西再度看向屋顶,那古色古香的横梁结构告诉她,这不是在做梦,她真的穿越了!!! 她原本是个英美文学专业的本科生,大学毕业后在一家翻译公司混了一年多,因为受不了沉重的工作压力,辞职回家接活单做,当起SOHO一族来。虽然钱赚得不多,但好歹能够养活自己,还有一点富余。闲暇时也不爱出门,除了看电视,就是上网看小说回贴。一句话,时下最时髦的宅女是也。本以为小说中已经烂俗的穿越是绝对不会成为现实的,谁知她居然狗屎运到亲身经历了一番。 更令她难以接受的是,根据周围晃动的几个女人的穿着来看,这个时代是在清朝!!!她居然也会当上清穿女。早两年前就不再看清穿文的她,怎么能忍受这种打击? 天可怜见,她既不是历史专业的学生,也对考古学毫无研究,古文水平只是还可以,化学物理学得一塌糊涂,作为专业的英美文学,大多数已经还给老师了,还算是一项长处的英语,在这个时代有什么用啊?难道要她跟清朝的传教士拽二十一世纪的现代英语吗?老天爷,现在莎士比亚搞不好还没死呢!淑
作者:欧阳云飞 | 完本
明宪宗年间,宦官专横,兼之嫔妃外戚恣肆,为祸剧烈,宪宗朱见琛十六岁登基践祚,册封吴氏为后,但他不爱正室娇妻,不爱数不尽的宫娥粉黛,却迷恋上一个大他十岁的女人万贞儿万贵妃。因而在宫廷中掀起了轩然大波,险险断送了大明万里江山。万贞儿乃万太师之女,娇艳、成熟、妩媚,尤其擅用权谋机变,懂得男人的弱点与需要,就像大人骗小孩子一样,朱见琛很快便落了她的掌握之中。吴皇后对此当然是耿耿于怀,逮住一个机会,本欲将万贞儿逐出后宫,不料,万贵妃恶人先告状,添油加醋,哭哭啼啼一番,朱见琛听信谗言,反而将吴皇后废掉。
为《满江红》后传之一。康熙自从在江南见了洁志老和尚后,回到京里就常惦念着老和尚,于是便差内官前去江南把洁志老和尚接到了京里来,举行了“千叟宴”。
作者:天下霸唱 | 完本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经天下霸唱四年苦心写作,全解“鬼吹灯”未解之谜!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是一本糅合了现实与虚构,盗墓与探险的小说。故事中融入了作者亲身经历的奇闻轶事,充满了幻想色彩,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和作者丰富的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