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菲利普盯着看了托马斯好长时间。最后他说:“不,我不会的。”

“打开门吧。”

菲利普怀着沉重的心情,卸掉了门闩。

骑士们一拥而入。他们一共五个人。他们的面孔遮在头盔后面。他们手持长剑和短斧。他们的样子像是从地狱来的使者。

菲利普知道他不该害怕,但他们武器的锋刃还是吓得他打了冷战。

有人叫嚷着:“托马斯·贝克特在哪儿,那个国王和王国的叛逆?”

其他人喊:“那个叛逆在哪儿?大主教在哪儿?”

这时天已经相当黑了,大大的教堂只有几支蜡烛发出昏暗的光。所有的修士穿的都是黑袍,而骑士的视力也多少受到了头盔面罩的限制。菲利普突然涌起一线希望:或许他们在黑暗中找不到托马斯。但这希望马上就化作了泡影,托马斯从台阶上下来,朝骑士们走过去,说:“我在这儿——不是国王的叛逆,而是上帝的教士。你们想做什么?”

当大主教站在那里,面对五名长剑出鞘的骑士时,菲利普突然明白,毫无疑问,托马斯今天一定会死在这里了。

大主教的随从们一定也想到了这一点,因为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一下子作鸟兽散了。有一些消失在昏黑的圣坛里,有几个分散到中殿里,躲进等着祈祷的镇民中间,有一个人打开一扇小门,跑上螺旋扶梯。菲利普感到厌恶。“你们应该祈祷,而不是跑!”他对着他们身后喊着。

菲利普觉得,如果他不跑,他也可能被杀死的。但他不能从大主教身边走开。

一个骑士对托马斯说:“放弃你的叛逆罪行!”菲利普听出来那是雷金纳德·菲茨厄斯的声音,先前就是由他说话的。

“我没什么可放弃的,”托马斯回答说,“我没有犯叛逆罪。”他镇定得惊人,但他的面孔是苍白的,菲利普意识到,托马斯和别人一样,知道他就要死了。

雷金纳德对托马斯叫嚷:“跑吧,你是个死人了!”

托马斯站着一动不动。

菲利普想,他们想让他跑;他们无法残忍地下手杀他。

大概托马斯也明白了这一点,因为他面对着他们坚定地站着,毫不惧怕他们触碰他。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全都僵持在一幅谋杀画面中,骑士们不想先行动,大主教的骄傲也不允许自己跑掉。

还是托马斯致命地打破了僵局。他说:“我准备一死,但你们不准触碰我的任何人,教士、修士或百姓。”

雷金纳德先动了。他朝托马斯挥舞着他的剑。把剑尖越来越近地逼向他的脸,似乎在大着胆子让剑锋触到大主教。托马斯像石头般地屹立着,双眼紧盯着那骑士,而不看剑。猛然间,雷金纳德迅速地一抖手腕,把托马斯的帽子打掉了。

菲利普突然再次满怀希望了。他想,他们不能下手;他们不能碰到他。

但是他错了。骑士们的决心似乎由于打掉大主教的帽子的愚蠢动作而加强了;或许,他们仿佛抱着些许希望,巴不得由上帝的手把他们击倒,然而他们动了一下手都平安无事,这鼓励了他们再下狠手。雷金纳德说:“把他从这里抬出去。”

其他骑士把剑插入鞘中,走近大主教。

其中一个抓住了托马斯腰部附近的地方,想把他举起来。

菲利普绝望了。他们终于碰他了。他们毕竟是打定主意要伤害一个上帝的人了。菲利普对他们的深深的邪恶,有一种反胃的感觉,如同身临深渊,往下一眼望不到底。他们在内心中应该知道,他们会为此下地狱的;可是他们还是要走。

托马斯失去了平衡,挥舞着两臂,开始挣扎。别的骑士们一拥而上,想把他举起来,抬出去。托马斯的随从中留下来的只有菲利普和一个叫做爱德华·格里姆的教士。他俩冲上前去帮助托马斯。爱德华抓住了托马斯的斗篷,紧紧攥住。一个骑士转过身来,用戴铁甲手套的拳头打了菲利普一拳。那一下击中了菲利普的头侧,他晕过去,倒在了地上。

他清醒过来之后,骑士们已经放开了托马斯,他站在那里,低着头,双手合在胸前,做着祈祷的姿势。一个骑士举起了他的剑。

菲利普还躺在地上,发出一声长长的抗议的呼叫:“别——!”

爱德华·格里姆伸出他的一只手臂隔开那一击。

托马斯说:“我把自己交给上帝——”

那一剑落了下来。

击中了托马斯和爱德华两个人。菲利普听到自己在尖叫。那一剑砍断了爱德华的手臂,砍进了大主教的头颅。鲜血从爱德华的手臂上喷出,托马斯跪了下去。

菲利普呆望着托马斯头部的骇人伤口。

大主教缓缓地落下去,用双手撑地,不过只撑了一会儿,然后脸部就撞到了石头地面上。

另一个骑士举起剑,也往下砍。菲利普不自主地发出了一声哀号。第二剑砍在同第一剑相同的位置上,把托马斯头颅的顶部劈了开来。这一剑挥得十分用力,最后砍到地面上,剑折为两截。那骑士扔掉了剩下的那半截。

第三个骑士的行为将烙在菲利普的记忆中,没齿难忘:他把他的剑尖伸过大主教被劈开的脑壳中,把脑子挑出到地面上。

菲利普双腿一软,跪了下去,完全被恐惧压倒了。

那骑士说:“他再也起不来了——咱们走吧!”

他们全都转身跑开了。

菲利普看着他们一路跑过中殿,一面挥舞着剑,驱散镇民。

杀人凶手们走后,有一阵僵持的沉寂。大主教的尸体俯卧在地上,砍掉的颅顶,连同上面的头发,像个壶盖似的,翻在头的旁边。菲利普把脸埋在双手之中。这结束了所有的希望。他不停地想,野蛮取胜了,野蛮取胜了。他有一种飘飘忽忽的晕眩而失重的感觉,如同他在缓缓坠下一个深湖,在绝望中溺死。再也没什么东西可以去抓牢,原先看起来仿佛很固定的一切突然都不稳定了。

他这一辈子,一直都在和恶毒的人的蛮横势力抗争,如今,在这最后的一决雌雄中,他却败北了。他想起,当威廉·汉姆雷第二次来王桥放火时,全镇的人在一昼夜之间筑起了一道城墙,那是多么了不起的一场胜利!成百上千的普通百姓的和平力量击退了威廉伯爵赤裸裸的残暴。他回忆起那一段时期,为其一己之私,沃尔伦·比戈德想把大教堂建在夏陵,以便能控制大教堂。菲利普一下子动员起全郡的人民。数以百计,多达一千的百姓,在三十三年前那个辉煌的圣灵降临节涌进王桥,单凭他们热情的力量,就粉碎了沃尔伦的阴谋。但现在却没有希望了。坎特伯雷的全体百姓,甚至整个基督教世界的人民,都无法让托马斯起死回生了。

他跪在坎特伯雷大教堂的北交叉甬道的石板地面上,又一次看见了五十六年前那两个闯进他家,在他眼前屠戮了他父母的人。那种心情,现在从那六岁孩子身上来到了他身上,那不是恐惧,甚至不是哀伤,而是愤怒。他当年无力制止那个大块头、红脸膛、嗜血杀人的人,便抱定一个炽烈的理想,要铐住所有这种武士,弄钝他们的长剑,弄瘸他们的战马,强制他们服从于另一种权威,一种高于残暴的君主制的权威。当时没过多久,他父母的遗体还躺在地上的时候,彼得院长就走进屋里,给他显示了那条路。院长既无武器,又无防卫力量,只凭着他的教会权威和他的德行,便立即制止了流血。那场面激励了菲利普一生。

直到这一时刻之前,他始终相信,他和像他的人在取胜。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他们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胜利。但如今,在他生命的垂暮之年,他的敌人却证明了,一切都没有改变。他的胜利是暂时的,他的进展是虚幻的。他曾赢得一些战斗,但理想却最终无望了。同杀害他父母一样的人,现在又在大教堂中谋杀了一位大主教,似乎要丝毫不容置疑地证明,没有一个权威能够击倒一个持剑者的暴行。

他从来没想到他们竟敢杀害托马斯大主教,尤其是在一座教堂里。然而,他也从来没想到过有谁能杀死他父亲,同样的身披盔甲、手持长剑的嗜血杀人的人,在这两次事件中,向他展示了骇人的真理。如今,在他六十二岁时,当他看着托马斯·贝克特惨不忍睹的尸体的时候,他又被一个死去父亲的六岁男孩的稚气的、盲目的、无所不包的愤怒所攫住了。

他站起身来。人们在大主教的尸体周围聚集起来,教堂中的气氛非常凝重。教士、修士和镇民们缓缓地走拢来,一个个满怀恐惧,目瞪口呆。菲利普感觉得到,在他们震惊的表情背后,有和他一样的盛怒。有一两个人咕哝着祈祷,也许只是难以分辨的呜咽。一个女人迅速弯下腰去,触摸了一下遗体,似乎为了求福。好几个也跟着学她的样子,跟着,菲利普看到先前那女人悄悄地用一个小瓶收了些血,犹如托马斯是一位殉教者。

教士们开始恢复了理智。大主教的总管奥斯伯特泪流满面,他取出一把刀,割下自己的一块衬衫,然后在遗体旁蹲下身去,手脚笨拙又目不忍睹地把托马斯的颅顶绑回头上,尽着他的心意试图多少恢复一些大主教面对暴徒的尊严。他这么做的时候,周围的人群不约而同地发出低低的哀泣声。

几名修士弄来了一副担架。他们轻轻地抬起托马斯,放了上去。许多手伸出来帮助他们。菲利普看到,大主教英俊的面孔很平和,暴行留下的唯一痕迹是右太阳穴流出的细细的一线血,流过鼻子,直到左颊。

大家抬起担架时,菲利普捡起了杀死托马斯的那把断剑的残柄。他一直想着,那女人用瓶子收集大主教的血,犹如他是圣徒。她的这一小小行动,有着巨大的意义,但菲利普还没想清楚到底是什么意义。

人们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吸引,跟在担架后面走着,菲利普和人群一起行进,感受到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强制力紧紧抓住他们大家。修士们抬着遗体穿过圣坛,然后轻轻地放在那高高的祭坛前的地面上。人群中有好多人都出声地祈祷着,他们看着一名教士拿来一块洁净的布,整齐地包扎好大主教的头部,然后用一顶新帽子罩住大部分绷带。

一名修士剪断了黑色的大主教斗篷,把浸透了鲜血的斗篷移开。他似乎拿不定主意该把这浸血的袍服怎么办,像是要扔到一边。一个市民快步走上前来,从他手中接过去,犹如那是一件宝物。

在菲利普脑海深处徘徊不定的念头,这时灵感般地闪浮到表面。市民们把托马斯视做殉教者,热切地收集着他的鲜血和衣服,似乎它们具有圣徒遗骸的超自然的神力。菲利普一直把这次谋杀看做是教会的一次政治上的失败,但这里的人民并不这样看,他们看到了一次殉难。一位殉教者之死,虽然看上去是一次失败,但最终绝对可以给予教会鼓舞和力量。

菲利普又一次想起数百名普通百姓聚集到王桥修建大教堂,想起男女老少同心协力半夜构筑城墙。如果这样的人民现在可以动员起来,他心潮澎湃地想着,他们就可以发出愤怒的吼声,响彻全世界。

菲利普看着集合在遗体周围的男男女女,看着他们受着悲愤与惊恐折磨的面孔,他意识到,他们只需要一名领袖。

这可能吗?

他意识到,这一局面有某种似曾相识的东西。一具伤残的尸体,一群围观的人们和远处的一些士兵。他以前在哪里见过?他感到,下一步将是一小伙死者的追随者排成队列,反对一个强大帝国的全部权力和威望。

当然。基督教就是这样开始的。

他一旦理解了这一点,就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了。

他走到祭坛跟前,转过身来面对着教众。他手中还握着那把断剑。大家瞪着他。他有一阵子对自己有点疑虑。他想,我能做吗?我能在此时此地发起一个运动,震撼英格兰的王位吗?他看着众人的脸,他看到人们的表情中悲愤交集,这是希望的迹象。

他把残剑高高举起。

“这把剑杀死了一位圣徒,”他开始说。

下面一阵低声附和。

菲利普受到鼓励,继续说:“今天晚上,在这里,我们目睹了一次殉难。”

教士和修士们露出惊奇的神色。他们像菲利普一样,没有立刻看出来他们目睹的这次谋杀的意义。但镇民们看到了,他们发出了赞同的呼声。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走出这里,把他所见到的告诉别人。”好些人用力点着头。他们在聆听——但菲利普想要的不止于此。他想激励他们。布道从来不是他的长处。他不是那种能够抓住听众的情绪,让他们笑,让他们哭,并说服他们听从他的指挥的人。他不晓得怎样让他的声音发出颤抖,并从他的眼睛中放射出荣光异彩。他是个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人;而现在,他需要像天使般讲话。

“很快,坎特伯雷的男女老少,人人都会知道,国王的人在大教堂中谋害了托马斯大主教。但这只是开始。这消息将传遍英格兰大地,然后遍及整个基督教世界。”

他可以看出,他正在失去他们。一些人的脸上出现了不满和失望的神情。一个人叫道:“可是我们该做什么呢?”

菲利普意识到,他们需要立即采取某种具体的行动。号召人们进行一场远征,然后却打发他们去睡觉,那是不可能的。

他想,一场远征。就是这个主意。

他说:“明天,我将拿着这柄剑到罗切斯特。后天,到伦敦。你们愿意跟我一道去吗?”

大多数人都感到茫然,但后排有人喊:“去!”跟着,又有一两个声音附和着。

菲利普稍稍提高一点嗓音。“我们要把这件事向英格兰的每一个村镇介绍。我们要把这柄杀害圣徒托马斯的剑拿给人看。我们要让他们看到这件血染的长袍。”他给这个题目又加些温,还流露出一些他的气愤,“我们要引起传遍整个基督教世界的呼声,对,直到罗马。我们要把整个文明世界调动起来,反对制造这一令人发指的亵渎神明罪行的野蛮人!”

这次,大多数人高呼赞成了。他们一直在等待某种表达他们情绪的方式,现在他拿给了他们。

“这一罪行,”他一字一字地说得很慢,但声音却升到一种呼叫,“将永远——永远——不会——被遗忘!”

他们吼叫着表示赞同。

他突然明白了从这里该往哪里引了。“我们现在就开始远征!”他说。

“对!”

“我们要拿着这柄剑,走遍坎特伯雷的每一条街!”

“对!”

“我们要告诉城里的每个居民,我们今晚在这里所目睹的一切!”

“对!”

“带上蜡烛,跟上我!”

他高举着那柄剑,大踏步径直走过大教堂的中间。

他们紧随着他。

他感到大受鼓舞,一路穿过圣坛,越过交叉点,下到中殿。一些修士和教士走在他身边。他无须回头去看,他可以听到上百人的脚步声跟在他身后。他走出了正门。

这时他有了片刻的忧虑。他的目光越过漆黑的果园,能够看见士兵们正在洗劫主教宫殿。如果他的追随者们和士兵们面面相觑,这场远征刚开始,就可能变成一次争吵对骂。他突然担心起来,便转了个急弯,领着人群,穿过最近处的一座门,走上街头。

一个修士唱起了一曲圣歌。家家户户紧闭的门窗后都有灯光和火光,但当游行队伍走过的时候,人们打开了门,来看发生了什么事。有些人向游行的人询问着,有些人加入了游行队伍。

菲利普拐过一个街角,看见了威廉·汉姆雷。

威廉正准备上马,离开这座城市。他身边还跟着几个人。他们都在等着看,大概是听到了歌声,想知道出了什么事。

手持烛光的游行队伍走近的时候,威廉起初感到好奇。接着他看到了菲利普手中的断剑,才恍然大悟。他目瞪口呆地待了一会儿,然后开了腔。“停下来!”他叫嚷着,“我命令你们解散!”

没人予以理睬。和威廉在一起的人面露忧色,虽说他们手中有剑,面对这一百多人的激动的悼念的人群,他们仍然显得软弱无力。

威廉直接对菲利普发话了:“以国王的名义,我命令你停止这一行动!”

菲利普飘然走过他身边,被众人簇拥着一直向前。“太迟了,威廉!”他回过头去喊道,“太迟了!”

小男孩们早早就来到绞刑场。

他们已经在夏陵的市场广场了,向猫扔着石子,戏弄着乞丐,互相逗趣着。这时阿莲娜来了,她是独自一人步行来的,披着一件便宜的斗篷,用兜头帽遮着面孔。

她远远地站着,望着绞刑架。她本来没想来。在执行伯爵职务的这些年中,她目睹过的绞刑太多了。如今她没有那个重任在肩,她觉得,在余生中不用再看处绞刑,实在是一大幸事。但这一次另当别论。

她不再执行伯爵的职务了,因为她弟弟理查死在了叙利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并非战死沙场,而是死于一次地震。这消息六个月后才送到。她已经有十五年没见到他,从今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山顶上,城堡的大门开了,罪犯被押了出来,后面跟着新伯爵,阿莲娜的儿子汤米。

理查始终没有子嗣,因此他的外甥就成了他的继承人。国王被贝克特谋杀案弄得惊惶不安,心力交瘁,他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很快便批准汤米继任伯爵。阿莲娜立即向年轻一代移交了权力。她在伯爵采邑上取得了预期的成就。这里又成了富饶、繁荣的郡,封地上到处是肥硕的羊群、油绿的田野和坚实的磨坊。一些大的和进步的地主都学她的榜样,换成用马耕地,用按照三块地轮作休耕系统栽种的燕麦喂马。结果,这片土地比起她父亲进行开明统治的时期养活了更多的人。

汤米会成为一个好伯爵的。他生来就是做这个的。杰克好长时间对此视而不见,想让他儿子当建筑匠师;但最后只好被迫承认事实。汤米从来不能把石头切成直线,但他生就有领导才干,在二十八岁的年龄,就已经是个果断、坚定、聪明又有远见的人了。现在人们都习惯于称他为托马斯。

在他接管之后,人们都以为阿莲娜会留在城堡里,唠叨唠叨儿媳妇,哄哄孙子孙女。她嘲笑了他们。她喜欢汤米的妻子——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贝特福德伯爵的小女儿——也疼爱她的三个孙子孙女,但在五十二岁的年龄,她还不准备养老。她和杰克在王桥修道院附近有一栋石头大宅——地点就在原先的穷人区,当然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她又重操羊毛旧业,做买卖,谈生意,精力不减当年,转手之间就赚钱。

执行绞刑的队伍进入了广场,阿莲娜才从幻想中惊醒过来。她仔细看着那罪犯:他双手反绑在背后,被人扯着绳子,磕磕绊绊地向前走。他是威廉·汉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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