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她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来。她姓塔克顿,全名叫唐玛西娜·塔克顿,不过附近的人都叫她唐密·塔克。她很有钱,是她老爹留给她的遗产,可是你知道她整天做些什么?搬到温兹华斯桥那边一间又破又旧的房子,成天跟一帮人无所事事,到处溜达。我敢打赌,那些人当中至少有一半都是有钱人,要什么有什么,只要他们愿意,尽可以住到观光大饭店,可是那些人偏偏爱过这种日子,嗯——我真是不懂!”
“要是你,绝对不会这样?”
“喔,当然,我可是个有理智的人!”路奇说:“老实说,我才刚刚赚了点钱。”
我起身准备离开,顺便问问他们刚才吵些什么。
“喔,唐密勾上了另外那个女孩的男朋友。可是我不骗你,那种男人实在不值得为他打架。”
“可是另外那个女孩好像不这么想。”我说。
“喔,露儿是个很罗曼蒂克的女孩。”路奇用宽容的语气说。
我觉得罗曼蒂克应该不是这样表现,不过我没再说什么。
(二)
大约一星期后,《泰晤士报》上的一则讣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塔克顿女士(全名唐玛西娜·安·塔克顿),恸于十月二日逝于费罗飞疗养院,享年二十多岁,为已故萨里郡安伯利区凯灵顿公园的唐玛斯·塔克顿律师独女。择吉举行家祭,花篮恳辞。
可怜的唐密·塔克,没有人会送花到她的葬礼去,也不能再享受查尔斯的“刺激”生活。我忽然对目前像她一样的女孩子起了一股怜悯心,可是我又不禁提醒自己道,我怎么知道自己的看法正确呢?我是什么人?有什么权利说她们是在虚掷生命呢?也许像我这样平静的学术生涯,与世隔绝的生活,才是虚掷生命呢!摸摸良心,“我”是不是欠缺一点刺激呢?这真是个奇怪的念头!事实上,当然是因为我不喜欢刺激。可是,也许我应该尝试一下呢?这种想法对我既陌生又没吸引力。
我暂时忘了唐密·塔克,看看今天收到的信件。
主要的一封信是我堂妹罗姐·戴斯巴写的,要我帮她一个忙。今天早上我实在没心情写作,所以就抓住这个借口,把工作暂时搁在一旁。
我走到皇家大道,搭计程车到一位朋友——亚丽丹·奥立佛太太家。
奥立佛太太是位名侦探小说作家。她那个叫密莉的女管家,精明能干,能替她挡掉外界一切麻烦。
我扬眉无言地询问她,密莉用力点点头。
“你最好直接上去,马克先生。”她说:“她今天早上心情不好,也许你可以帮帮她的忙。”
我走上楼梯,轻轻敲敲门,没等里面的回音,就直接走进去。奥立佛太太的工作室相当宽敞,墙上贴着热带林中鸟儿栖息在林梢的壁纸。奥立佛太太显然有点疯狂地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踱着方步。眼光茫然地扫过房里,望着窗外,不时似乎很痛苦地闭上沉思一会儿。
“可是,”奥立佛太太自语道:“那个白痴为什么不马上告诉人家,他看到那只鹦鹉呢?为什么不说?他一定看到了!可是他这一说,一切都破坏了。一定有什么办法……一定有……”
她一边呻吟着,一边疯狂地把手指插进灰色短发中,用力扯着。
当她突然发现我的时候,集中精神对我说:“嗨,马克,我真是快疯了。”接着又继续自言自语。
“还有莫妮卡,我越想把她塑造得好一点,她就变得越讨人厌……真是个笨女孩……又喜欢装模作样!莫妮卡……莫妮卡?我想一定是名字取坏了。南茜怎么样?会不会好一点?琼安呢?太多人叫琼安了,安妮也一样。苏珊呢?我已经有一个叫苏珊的角色了。露西亚?露西亚?露西亚?我已经可以“看到”她的模样了:红头发、套头圆领长衫……黑色紧身衣怎么样?反正一定要穿黑袜子。”
可是一想到鹦鹉的问题,奥立佛太太又闷闷不乐地踱起方步来。好一会儿,她才小心地拿下眼镜,套进套子,然后放进一个已经放了把中国扇子的瓷漆盒子,深深叹口气说:
“真高兴来的人是你。”
“你太客气了。”
“你知道,什么人都可能上我这儿,也许是个希望我办次义卖的蠢女人,也许是个来谈密莉保险卡的男人,可是密莉死也不肯要那东西——或者,也可能是装铅管的工人(要是真的,那我运气实在太好了)。要不然,就是有人想访问我,问我一些尴尬又可笑的问题,而且老是些旧问题: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想到要写作?写过多少本书?一共赚了多少钱?等等。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所以看起来老是像傻瓜一样。不过那都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想我已经快被这个鹦鹉的事逼疯了。”
“有事没办法决定?”我同情地说:“我看我还是走开算了。”
“不,别走,无论如何,你会让我觉得轻松点。”
我接受了这个不肯定的恭维。
“要不要来根烟?”奥立佛太太不十分殷勤地问道:“家里不知道什么地方有烟,打字机抽屉里找找看。”
“我有,谢了,来一根吧?喔,对了,你不抽烟。”
“也不喝酒,”奥立佛太太说:“真希望我会。像那些美国侦探一样,书桌抽屉里老是有点烟、酒,好像有了这些东西,任何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你知道,马克,我真不懂怎么有人真的杀了人还能逍遥法外。我觉得只要一杀人,罪行就很明显了。”
“胡说,你就写过很多这种小说。”
“至少有五十五部,”奥立佛太太说:“谋杀不是件难事,要掩饰得好才不简单。我是说:来的人为什么偏偏是你?你实在是跟我隔行如隔山。”
“那也难讲。”
“喔,等事实来证明吧,”奥立佛太太含糊地说:“随便发表一点你的意见,某乙被杀的时候,同时有五、六个人在场,每个人都有杀他的动机,这种情形实在不大平常——除非,某乙真的是个非常讨厌的人,谁也不在乎他是不是被谋杀,是什么人杀的。”
“我了解你的问题了,”我说:“可是你既然已经成功地处理过这种题材五十五次,这次当然也不会有问题。”
“我也一再这么告诉自己,”奥立佛太太说:“可是我实在没办法相信,所以觉得很痛苦。”
她用力抓住头发,狠命拉扯着。
“不要这样,”我喊道:“你会把头发连根拨掉的。”
“胡说,”奥立佛太太说:“头发牢得很。不过我十四岁那年出麻疹的时候发高烧,前额的头发真的掉光了,好难看。过了半年才又长好,对那个年纪的女孩子真是可怕。昨天我到疗养院去看玛丽·德拉芳丹的时候,忽然回忆起这件事,因为她的头发就掉得跟我那时候一样。她说等她病好一点,要去做个假发戴在前额。我想也好,六十岁的人了,头发不大可能再长出来。”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有个女孩的头发被人连根拨掉。”我说,同时意识到自己声音中有一种自以为见过世面的骄傲感。
“你到底到什么怪地方去了?”奥立佛太太说。
“查尔斯一家咖啡店。”
“喔,查尔斯!”奥立佛太太说:“我相信那个地方什么怪事都会发生。披头、卫星人……我从来不写关于那些人的事,因为我觉得还是谈自己懂的事比较安全。”
“譬如说?”
“出门旅行的人、住旅馆的人、去开教区会议的人——售货员,还有参加音乐庆典的人、逛街的女孩、各种委员、职业妇女徒步环游世界的男男女女……”
她停下来喘口气。
“看来题材已经很丰富了。”我说。
“不过你哪天还是不妨带我到查尔斯找家咖啡店坐坐,也好让我开开眼界。”奥立佛太太渴望地说。
“好哇,今天晚上怎么样?”
“今天晚上不行,我忙着写书,或者说我写不下去,心情不好。写作就是这点最讨厌——其实除了文思泉涌、灵感不断的时候之外,什么时候都很烦人。告诉我,马克,你认为有没有可能用遥控杀人?”
“你指的是什么?按一个钮,发射死光?”
“不是,不是,我不是在说科幻小说,”她迟疑了一下,又说:“我是指巫术。”
“做个蜡人,再钉上大头针?”
“蜡人已经过时了,”奥立佛太太轻蔑地说:“可是非洲或者西印度那种地方,真的常常发生怪事,很多人都可以告诉你那种怪事,土人就那么蜷曲起来,莫名其妙地死了,巫毒或者符咒之类的东西作的怪……反正你懂我的意思就是了。”
我说这种事现在多半都是由于暗示的作用,被害者听说术士已经宣判了他的死刑——剩下的就全是他自己下意识所产生的作用了。
奥立佛太太不屑地哼了一声。
“要是有人向我暗示,我注定要在某一天死,我会很乐于看到他的希望落空!”
我笑了起来。
“你很有西方的怀疑精神。”
“这么说,你认为真有可能发生?”
“我对这方面懂得不够多,不敢肯定。你怎么会想到这些?是不是打算写一本‘用暗示杀人’的书?”
“不,老实说,老式的用老鼠药杀人或者用砒素毒人,已经够我写的了,要不就再加上一点钝器。我总是尽可能不用枪弹,太复杂了。不过你来不是为了谈我的书吧。”
“的确不是——我堂妹罗妲·戴斯巴要办一次教会里的园游会——”
“又来了!”奥立佛太太说:“你知道上一次发生了什么事么?我安排了一个‘寻找凶手’的游戏,结果却跑出来一具真的尸体。我一直忘不了那一幕!”
“这回不要你安排‘寻找凶手’,只要你坐在帐篷里,在你的书上签字就行了——签一次五先令。”
“喔——”奥立佛太太怀疑地说:“那倒可以,真的不要我主持开会仪式?说些可笑的话,或者戴大帽子?”
我保证绝不会要她做那种事。
“而且只需要一、两小时,”我哄她道:“完毕之后,还有斗蟋蟀——不,我想这个季节不会有,也许会有儿童跳舞或者化妆舞会——”
奥立佛太太大叫一声,打断了我的话。
“对了!”她喊道:“就是蟋蟀!当然!他从窗口看到蟋蟀跳起来……一时分了神,所以了忘了提起鹦鹉的事!你来真是太好了,马克!你太棒了!”
“我不懂——”
“我懂就够了,”奥立佛太太说:“事情相当复杂,我不想浪费时间解释。真高兴你来,现在我希望你马上走——马上。”
“当然可以,不过游园会——”
“我会考虑的,现在别烦我了。我到底把眼镜放到什么地方去了?真是的,有些东西就是会莫名其妙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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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