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奥斯本先生笑了。

  “那对你没什么用。”

  “老实说,像你这种证人真是千载难逢!”

  奥斯本先生看来很高兴。

  “这是天赋,”他客气地说:“不过你要知道,我特别训练过我的天赋。有一种小孩玩的游戏,是在一个盘子里装了很多东西,给小孩几分钟时间记下来。我每次都得满分,让很多人觉得很意外,说我真是太棒了。这是有技巧的,必需多多练习。”他轻声低笑一下,“我也会表演不少魔术,每次圣诞节,我都表演两手,逗逗小孩子。对不起,巡官,你胸袋装的是什么?”

  他俯身向前,拿出一个小烟灰缸。

  “唉呀!先生,亏你还是个警察呢!”

  他开心地笑着,李俊也跟着他笑。接着,奥斯本先生叹了口气。

  “这个小地方相当不错,先生,邻居都很友善客气,我多年来一直希望过这种日子,不过我承认,李俊先生,我的确很怀念做生意时候的乐趣,总是有人进进出出的,你知道,有很多类型的客人值得让人研究。我也希望自己有个小花园,另外我还有很多兴趣,例如收集蝴蝶,偶而去看看鸟,我没想到自己会那么怀念我所谓的人的因素。

  “我希望能到国外去,对了,我利用周末到法国去了一趟,很不错,可是我觉得——我真的觉得英国对我来说已经太好了。我不喜欢外国食物,我觉得他们根本连怎么弄蛋跟熏肉都不懂。”

  他又叹口气。

  “你可以看出人性是怎么回事,我一直想退休,可是你知道吗?我现在又想在伯恩茅斯找家药店投资——只是为了保留兴趣,用不着整天关在店里,只要让自己觉得又有事做就够了。我相信你将来一定也一样,你会事先想好很多计划,可是到时候又会怀念目前刺激的生活。”

  李俊笑了一下。

  “警察生活并不像你想的那么多彩多姿,充满刺激,奥斯本先生。你对犯罪的看法只是业余的认识,我们大部份的例行工作都很单调,不是一天到晚在追踪犯人,或者搜查神秘的线索,真的没什么意思。”

  奥斯本先生仍是一脸的不相信。

  “反正你自己最清楚,”他说:“再见了,李俊先生,很抱歉帮不了你的忙。任何时间,要是还有什么事——”

  “我会让你知道的。”李俊向他保证。

  “那天参加园游会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奥斯本先生难过地自言自语道。

  “我知道,只可惜医生的证明非常肯定,谁也没办法改变这种事,对不对?”

  “这——”奥斯本先生的话在嘴边犹豫着。

  但是李俊巡官没有注意,他踏着大步迅速走开了。奥斯本先生站在门口,目送他的背影离去。

  “医生证明!”他说:“那些医生我太了解了!要是他有我一半了解医生就好了!无知——那些医生根本就什么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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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一)

  先是贺米亚,现在又是柯立根。

  好吧,看来我真是个大傻瓜!

  我把胡说八道当成千真万确的事实。我被那个骗人的塞莎·格雷催了眠,竟然相信一大堆荒唐的事,我是个既迷信又容易上当的大笨驴。

  我决心把这整件该死的事都忘掉,反正,这件事跟我又没什么关系。

  在失望沮丧之中,我又听到凯索普太太迫切的音调。

  “你一定要采取行动!”

  说这种话反正又不费什么力。

  “你需要人帮忙……”

  我需要贺米亚,我需要柯立根,可是他们两个人都不肯帮忙,那就没有别人了。

  除非——

  我坐着——考虑这个可能。

  一时冲动之下,我拨了个电话给奥立佛太太。

  “喂,我是马克·伊斯特布鲁克。”

  “有什么事吗?”

  “能不能告诉我,园游会那天也留在家里的那个女孩的名字?”

  “我想想看……对了,金乔,就是这个名字。”

  “我知道,可是另外一个名字呢?”

  “什么另外一个名字?”

  “我想金乔恐怕不是她的本名,而且她总有个姓氏啊。”

  “那当然,不过我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遇见她。”奥立佛太太微顿一下,又说:“你最好问问罗妲。”

  我不想那么做,因为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喔,不行。”我说。

  “简单得很,”奥立佛太太用鼓励的口气说:“你只要说本来答应送她一本书,可是把她的地址弄丢了,又记不得她叫什么名字就行了。不然就说你忘了卖便宜鱼子酱的店名、或者想还手帕给她、或者有个朋友想修补一幅名画,随便什么理由都行。够不够?不然我可以再想更多理由。”

  “够了,够了,这几个当中随便哪一个都很好。”

  我打电话给罗妲,是她本人接的。

  “金乔?”罗妲说:“喔,她住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喀尔格利区四十五号。等一下,我把电话告诉你。”她离开了一会儿,然后说:“加柏利孔三五九八七,记下来了没有?”

  “记住了,谢谢,可是我没有她的名字。”

  “她的名字?喔,你是说她姓什么,柯立根,凯瑟琳·柯立根。你说什么?”

  “没什么,谢了,罗妲。”

  我觉得事情太巧了,柯立根,两个姓柯立根的人,也许这不是个好兆头。

  我拨了加柏利孔三五九八七号。

(二)

  金乔和我约好在“白鹦鹉”见面喝点饮料。她和在马区狄平材时看来一样有精神——一头蓬松的红发、带雀斑的热切红脸,以及灵活的绿眼睛。她穿着伦敦式的雅致紧身裤,宽大的运动衫,还有黑棉袜,不过看来还是同一个金乔,我非常喜欢她。

  “我费了好大的工夫才找到你,”我说:“你的姓氏、住址、电话号码——我全都不知道,真是麻烦。”

  “我每天来帮忙的女佣也是这么说,那时候我就得买个新的擦锅子用具或者地板刷子,或者一些无聊的东西。”

  “你今天可用不着买任何东西。”我向她保证道。

  于是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我没像告诉贺米亚时费了那么多时间,因为她对“白马”和房子的主人已经很熟悉了。

  说完之后,我把眼光从她身上移开,因为我不想看她的反应,我不想看到宽容有趣的表情,或者完全不相信的样子。这时候,我似乎觉得整件事比以往任何时候听来都更可笑。除了凯索普太太之外,任何人都没有我那种感受。

  我用汤匙在塑料桌面上任意画着。

  金乔用轻快的声音说:

  “就是这样,是不是?”

  “是的。”我承认。

  “你打算采取什么行动?”

  “那当然!总得有人采取行动啊?不能让一个组织任意置人于死地,却什么都不做吧!”

  “我能做什么呢?”

  我真想紧紧抱她一下。

  她皱眉喝着饮料,我觉得全身一股暖意,我再也不孤单了。

  一会儿,她思索道:“你应该查查看,这件事到底代表什么意义。”

  “我同意,可是怎么做呢?”

  “看起来好像有一、两条线索,也许我可以帮忙。”

  “你愿意帮忙?可是你的工作怎么办呢?”

  “很多事都不必在办公室里做。”她又皱眉沉思道。

  “那个提到过‘白马’的女孩,”她最后说:“她一定知道,可以要她说出来。”

  “对,可是她怕得不得了,我一问她,她就马上避开,我相信她一定吓坏了,反正她什么都不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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