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项链的主人弄错了?或者,这项链也许是偷来的?
随即,正当这些念头在他的脑中飞速旋转时,爱德华突然感到身体发僵,全身冰凉。这不是他的车子。
的确,这很像是他的车。它有同样耀眼的深红颜色——
红得就像马切萨·比安卡的嘴唇——它有同样的长长的、闪闪发亮的车头,但是借助于上千个微小的痕迹,爱德华意识到这不是他的车。尽管这是辆新车,闪闪发亮,可是车上有星星点点的疤痕,而且,还有一些尽管细微但绝不会错的、磨损的痕迹。如果这样……
爱德华没有再犹豫,他迅速调转车身。车子调头不是他的强项。倒车时,他总是仓皇失措,打错方向盘。而且,他常常会被纠缠在油门与脚闸之间而产生灾难性的后果。然而,最终,他成功了,于是,车子又径直向山上呜呜开去。
爱德华记得,当时不远处停着另外一辆车子,只是他并未特别留意。他散完步往回走的时候,选择的不是那条他先前去山谷里散步时的路。他当时想,正对着路口的就是他的车子。实际上,他的车子一定是另外一辆。
大约十分钟后,爱德华又回到了他当时停车的地方。可路边一辆车也没有。这辆车的主人一定开着爱德华的车走了——或许,他也因为车子相似的外表而弄错了。
爱德华从兜里取出项链,茫然地让它从指间滑过。
下一步该怎么办?开车去最近的警察局?解释一下情况,递上项链,再给出自己的车牌号码。
可他的车牌号码究竟是多少呢?爱德华想了又想,可无论如何就是想不起来。他感到身上发凉,心里一沉。在警察局里,他看上去会是最大的傻瓜。号码里面有个8,这是他惟一能够记起的。当然,这并不真正重要——至少……他不安地看着项链。设想一下,如果他们认为——噢,他们不会的——可他们也许还是会的——认为是他偷了车子和项链,怎么办?因为,毕竟,想想这事,理智正常的人谁会把昂贵的钻石项链漫不经心地塞进敞开的车兜里?爱德华跳下车,走到车子后部。车牌号是XR10061。除了一个事实,就是这绝对不是他的车牌号以外,这数字在他看来毫无意义。
随后,他又有条不紊地搜寻了所有的车兜,终于找到一张纸片,上面用铅笔写着一些字。借着车灯的光亮,爱德华很容易地读出了上面的字。
“来找我,在格里恩,索尔特街拐角处,十点钟。”
他记得格里恩这名字。这天早些时,他曾在路边一根柱子上见过这名字。紧接着,他下了决心。他要到格里恩村去,找到索尔特街,去见那个写这纸条的人,把情况当面解释一下。这么做比在当地警察局里看上去像是个傻瓜要强多了。
他几乎是兴高采烈地开车离去。这件事不同寻常,而钻石项链更使得它令人激动而又神秘莫测。在寻找格里恩时,爱德华颇费了些周折,而找到索尔特街更不容易。但在敲门唤醒了两户村民以后,他终于成功了。
他小心翼翼地沿着一条狭窄的道路行进,一边仔细留意路的左边,村民们告诉他,索尔特街在这边分岔。可这时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几分钟。
他转过一个拐角,突然出现在那条街上。当他停车时,一个人从黑暗中走上前来。
“总算来了!”一个女孩的声音喊道,“杰拉尔德,你路上走了这么久!”
她说着,走到车前,车灯照在她的身上,爱德华屏住了呼吸。她是他所见过的最光彩夺目的生灵。
她很年轻,漆黑的头发,鲜红的嘴唇,身上厚厚的斗篷敞开着。爱德华看到她穿着全套的夜礼服——一套火焰般的紧身连衣裙,勾勒出她完美的体形。她脖子上还戴着一串精美的珍珠项链。
突然,这个女孩吃了一惊。
“噢,”她喊道,“不是杰拉尔德。”
“不是。”爱德华匆忙说道,“我得解释一下。”他从兜里掏出钻石项链,拿到她的面前。“我叫爱德华——”
他没有说下去,因为这个女孩拍拍双手,打断了他:
“当然,是爱德华!我非常高兴。可那个傻瓜吉米电话里告诉我,他会派杰拉尔德开车来。你能来,这可真够冒险的。我太想见到你了。记得我六岁以后就再未见过你。我看见你手里已经拿到了那条项链。村里的警察也许会前来观赏它。啊,这里冷得像冰一样。让我上车。”犹如梦中一般,爱德华打开了车门,她轻盈地跳上车来,在他旁边坐下。她的毛皮衣服扫过他的面颊,一种难以捉摸的气味,像是雨后紫罗兰的气味,直刺他的鼻孔。
他没有计划,甚至没有明晰的思维。瞬间,下意识地,他屈从于冒险的欲望。她把他称作爱德华——如果他是另外一个爱德华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不久就会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同时,还应该让这出戏演下去。他合上离合器,轻快地驾车离去。
过了一会儿,女孩笑起来。她的笑声正如她本人一样迷人。
“显然,你对汽车不是很在行。我想你在外面没有车吧?”
“不知道‘外面’是指什么地方?”爱德华心里想。他大声说,“不是很在行。”
“还是让我来开车吧,”女孩说,“在我们重新驶上干道之前,在这些小巷里找路可是件棘手的事。”
他欣然让位给她。不久,他们在夜色中嗡嗡穿行的速度与莽撞都使爱德华感到暗自吃惊。她向他扭过头来。
“我喜欢开快车。你呢?你知道,你一点也不像杰拉尔德。没有人会把你们当作兄弟。”
“你跟我想象的也完全不同。”
“我想,”爱德华说,“是我过于平凡了。是这样吗?”
“不是平凡——而是特别。我没法理解你。可怜的吉米怎么样了?我想,他一定是牢骚满腹吧?”
“哦,吉米挺好。”爱德华敷衍道。
“这么说可够轻巧的——可他不走运,刚刚扭伤了脚踝。他把整个事情跟你说了吗?”
“他只字未提。我完全被蒙在鼓里。希望你能告诉我。”
“哦,这事就像一场梦。吉米从前门进来,男扮女装,穿着他女朋友的衣服。我等了他一两分钟,随后爬上窗台。艾格尼丝·拉雷拉的女仆正在为她整理衣服和珠宝,还有其它东西。突然,有人在楼下大喊一声。爆炸声响了,人们大喊救火。女仆冲了出去,我跳进房间,抓起项链,闪电一般出屋下楼,随后走小路穿越“潘趣酒碗”,离开了那个地方。我把项链和该在什么地方接我的纸条顺手塞进了车兜。随后,我回到旅馆去见路易丝,当然是已经换掉了棉靴之后。这是我不在场的最好证明。她根本不知道我外出过。”
“那吉米呢?”
“哦,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他可什么都没跟我说过。”爱德华从容地说道。
“哦,在嬉闹时他被裙子绊了一下就把脚扭伤了。他们不得不把他抬上车,让拉雷拉家的司机开车送他回家。想象一下如果当时司机凑巧把手伸进车兜里!”
爱德华与她一起笑起来,可他的心里一片忙乱。他现在多少知道了些情况。拉雷拉这个名字他隐约感到耳熟——
这是个与富有联系在一起的名字。眼前这个女孩,还有一个未曾谋面的叫做吉米的男子,密谋窃走这串项链,并且得手了。因为脚踝受伤,而且有拉雷拉的司机在场,吉米在打电话前没功夫去看车兜里面——或许根本没想去看。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另外一个不曾谋面的“杰拉尔德”一有时机就会这么做。而在里面,他会发现爱德华的围巾!
“情况不错。”女孩说道。
一辆电车从旁边一闪而过,他们已经到达了伦敦市郊。
他们穿梭于往来的车流中。这个女孩是个出色的司机,可她太冒险了!
一刻钟以后,他们在一个寒气逼人的广场中央一座宏伟的庭院前停下车来。
“在我们去里特森之前,”女孩说,“我们可以先换掉一些衣服。”
“里特森?”爱德华询问道。他几乎是满怀敬意地提到那家著名的夜总会。
“是的,杰拉尔德没告诉你吗?”
“没有。”爱德华严肃地说,“那我的衣服呢?”
她皱了皱眉。
“他们什么也没有告诉你吗?我们会把你装扮起来的。
这事我们一定得做到底。”
一位神情庄重的管家打开门,站在一边把他们让进屋。
“小姐,杰拉尔德·钱普尼斯来过电话。他非常着急,想要和您通话,可他不肯留言。”
“我敢肯定他急于与她通话。”爱德华心里说,“无论如何,我现在知道自己的全名了。爱德华·钱普尼斯。可她是谁?他们称她小姐。她为什么要偷别人的项链?是为了偿付打桥牌欠下的债务?”
在他偶尔从报纸上读到的法文长篇连载小说里,美丽高贵的女主人公总是被桥牌债务逼得走投无路。
那位神情庄重的管家把爱德华领到一边,交给一个态度安祥的男仆。一刻钟以后,他在大厅里再次见到女主人,他身着萨维尔·罗服装店缝制的华丽的夜礼眼,再合身不过了。
天哪!多开心的一个夜晚!
他们开车去著名的里特森夜总会。像别人一样,爱德华也曾读到有关它的一些丑闻。只要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迟早会在这里出现。爱德华惟一担心的是认识真正爱德华,钱普尼斯的人会出现。他安慰自己说,这个真正的爱德华显然离开英格兰已经有些年头了。
他们坐在靠墙的一张小桌旁边,呷着鸡尾酒。鸡尾酒!
对于淳朴的爱德华来说,它就代表了放荡生活的本身。那个女孩,裹着一条缝制精美的披中,漠然地呷着杯里的酒,突然,她取下肩上的披中站起身来。
“我们跳舞吧。”
现在爱德华能够全力去做的只是跳舞。当他与莫德走进舞场携手共舞时,那些舞技稍逊一筹的人们都静静站着,满怀艳羡地旁观。
“我差点忘了,”女孩突然说,“项链呢?”
她伸出手来。爱德华已经全然心醉神迷。他把项链从口袋里取出来交给她。使他惊异的是,她居然从容地把它戴在脖子上,随后冲着他迷人地一笑。
“现在,”她柔声说道,“我们跳舞吧。”
他们翩翩起舞。总之,里特森夜总会里看不到更完美的舞姿了。
一曲终了,当他们走向桌边时,一位自命不凡、面有倨傲之色的老年绅士冲着爱德华的舞伴打招呼。
“啊,诺琳女士,总见到你在跳舞!是的,没错。佛里奥特上尉今晚在这儿吗?”
“吉米摔了一跤——扭伤了脚踝。”
“真的吗?怎么回事?”
“详情现在还不大清楚。”
她笑着从他身边走过。
爱德华跟在后面,脑中飞速转动。现在他明白了。诺琳·艾略特女士,闻名遐迩的诺琳女士本人,也许是在英格兰人们谈论最多的女孩。她以自己的美貌、胆识而出名——
她是聪明的年轻人团体的领导人。她与豪斯霍尔德骑兵队的詹姆斯·佛里奥特上尉最近刚刚宣布订婚。
可那条项链?他依旧无法理解那条项链。他必须冒着泄漏自己身份的危险,他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
当他们再次就座时,他提到这件事。
“诺琳,为什么这样?”他问,“告诉我为什么?”
她脸上带着一丝朦胧的微笑,眼睛望着远处,依旧沉浸在舞蹈的魅力之中。
“我想,这个你很难理解。对于同样的事情,人们会变得非常厌倦——总是同样的事情。偶尔去寻宝还行,可是很快一切又习以为常。偷盗是我的主意。五十英镑的入场费,然后抽签。这是第三次了。吉米和我抽到了艾格尼丝·拉雷拉。你知道规则吗?盗窃要在三天之内完成,而偷来的东西要在公众场合佩戴至少一小时,否则你就失去了所下的赌注,并且要罚款一百英镑。吉米扭伤了脚踝真不走运,可我们赢得了所有赌注。”
“我明白了。”爱德华说道,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明白了。”
诺琳突然站起身,围上披中。
“开车带我到什么地方去,到码头去。到使人恐怖而又激动的地方去。等一等——”她伸手取下颈上的项链。“这个最好你拿着。我可不想因为它而被谋杀。”
他们一起走出里特森夜总会。车子停在一条狭窄、漆黑的偏僻街道上。他们转过街角向车子走去时,另外一辆车停在路边,一个年轻人跳下车来。
“谢天谢地,诺琳,总算找到你了。”他喊道,“真倒霉。那个愚蠢的吉米开走的是另一辆车。天知道那项链现在什么地方。我们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诺琳女士盯着他。
“你说什么?我们已经得到了项链——至少爱德华拿到了。”
“爱德华?”
“是的。”她用手指一指身旁。
“现在是我遇到麻烦了。”爱德华心里想。“十比一的胜率,这位就是杰拉尔德老弟。”
年轻人盯着他看。
“你说什么?”他缓缓说道,“爱德华还在苏格兰。”
“哦,”女孩喊了一声。她盯着爱德华,“哦!”
她的脸上一会儿红一会儿白。
“那你,”她低声说,“是真的盗匪?”
只是瞬间,爱德华就明白了局势。女孩的眼中流露出恐惧——也许是——倾慕?他应该解释一下吗?不能这么驯服!他要把这场戏演到底。
他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
“我得谢谢你,诺琳女士。”他说,带着公路劫匪的腔调,“你使我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傍晚。”他飞快地瞥了一眼那个年轻人跳下的那辆车。深红颜色,车头闪闪发亮。正是他的车!“祝你们晚安。”
他纵身一跃跳上车,踩了一脚油门。车子向前一蹿。杰拉尔德站在那儿目瞪口呆,但是那个女孩动作要更为迅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