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与色情

 有一位早已去世的英国幽默作家,名叫杰洛姆•凯杰洛姆。他在《小说随笔》一书中写道:“小说之流都是无聊透顶的,自古以来世上所著之小说多如牛毛,不知有几千几百几十万本,但不论哪一本读起来都是老一套。概括地说都是这样写的:‘从前某地住着一个男人,还有一个爱他的女人。’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佐藤春夫还告诉我说:英裔日籍作家小泉八云在某篇讲义中说过大意如下的一段话:“自古以来,小说云者都是大写特写男女恋爱关系,于是一般人都习惯认为如非恋爱便不成其为文学的题材,其实并无此理。即使与恋爱或人事无关,亦完全可作小说之题材。文学的领域本来十分宽广……”

以上无论杰洛姆的讽刺或小泉八云的意见都说明:西洋人认为“没有恋爱的文学”或“小说”都十分不可思议,这似乎是事实。诚然,古代早就出现了政治小说、社会小说、侦探小说等,但它们多被视为脱离了纯文学范围的“功利的”或“低级的”读物。

现在情况有了些变化,以功利的意义写成的小说已不被指责为“低级的”。时势虽有此变化,但恋爱题材仍十分时兴,连以阶级斗争或社会改革为题材的作品,也无一不以某种形式触及恋爱问题。相反地我看到的是以恋爱为起因而产生各种纠纷:究竟以恋爱为重还是以本阶级的任务为重?这种题材的小说好象很多。

侦探小说也往往以恋爱作为犯罪的原因。如果从“恋爱”扩大到“人际”关系,那么自古以来西洋所谓“小说”或“文学”,其题材就不能不完全是人事问题了。诸如《穆尔俘虏》、《黑美人》、《野性的呼唤》之类,偶尔也有以动物作为小说的主人公,但这些作品多属寓言性质,所以仍然没有超出广义上的“人”的范围。此外,个别小说也有以自然美作为描写对象的,特别在诗歌方面这种例子更多。但如果细钿推敲,就会发现它们仍然会在某些方面牵涉到人际关系,只有极少数才不是这样。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夏目漱石先生的论文:《英国诗人对天地山川的观念》,于是立即翻箱倒箧寻找这篇文章,可惜遍寻不获,无法在这里引证夏目漱石先生的意见。总之,在西洋的艺术方面,如果不涉及“恋爱”,至少也是“人”占了大部分篇幅。大家只要通观西洋的文学史和美术史,便会同意上述意见的。

 

 

 

自古以来日本的茶道在茶室里可以挂上书法或绘画,但却禁止以“恋爱”作为主题,因为人们认为“恋爱违反茶道的精神”。

这种鄙视恋爱的风气,不仅日本的茶道是如此,连整个东洋也是如此。自古以来我国有许多戏曲和小说,虽然其中不乏恋爱题材的作品,但这些作品只是在我国开始接受西洋的观点以后,才在我国文学史上受到重视。在尚没有“文学史”的时代,所谓软文学只被视为文学的末流,是妇孺的茶余饭后消遣物,是士人君子的余技,无论是作者或读者都对它敬而远之。实际上,日本历史上虽然有过杰出的写恋爱题材的戏曲家和小说家,他们的作品也曾风靡一时,但表面上却被视为品格低劣之作,不值得一个堂堂男子为这类题材的创作而奋斗终生。自古以来,中国便以“济世经国”作为文章的本领,居于中国文学霸主地位的汉族文学中,经书和史书占有重要地位,不然便是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目的之著述。我在少年时代读过的汉文学教科书等书籍,都是什么《四书》《五经》啦,《史记》啦,文章规范啦,总之与恋爱毫不相干,以前似乎就是把这些东西当作真正的文学和正统的文学。到了明治维新以后,出版了坪内逍遥先生的《小说神髓》,也出现了莎士比亚和近松门左卫门、莫泊桑和井原西鹤的比较论,于是戏曲和小说逐渐被视作文学的主流。其实这种观点并非我们的正确传统。有人认为小说和戏曲是“创作”,史学、政治学和哲学不是“创作”,因为不是“创作”所以便不是文学,这种思想可以说穷极无聊。如果按照我们的传统来看西洋文学,那么也许只有培根、马柯莱、吉本、加莱尔等人才是正统,而莎士比亚之流将被置之不理。

按照西洋人的想法,诗歌比散文更具有纯文学性。但在诗歌方面,东洋作品中的恋爱成分比西洋少。只要看看最有代表性的两大诗人——李杜两家的诗篇,便可为证。杜甫的诗虽然也咏离愁别恨和寄托流谪之悲,但对方多是“友人”,偶尔也有“妻子”,但绝没有“恋人”。至于被誉作明月与美酒的诗人李白,虽然倾注热情于月光与酒杯,但连这种热情的十分之一也没有用于“恋爱”方面。日本学者森槐南曾经在其《唐诗选评释》中举出李白著名的《峨嵋山月歌》为例:

峨嵋山月半轮秋,

影入平羌江水流,

夜发清溪向三峡,

思君不见下渝州。

森槐南认为“思君不见”之语表面上似乎指月,但从“峨嵋山月”之语来推测,总觉得它是暗指恋人。槐南翁的这个解释确属卓越之见。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李白有时描写恋爱,但也是寄思于月亮,只不过极其含糊地、暗示地吟咏而已。人们历来把这视作东洋诗人的一种谦恭。

因此,小泉八云所说“不是恋爱题材也可以成为小说或文学”,对西洋人来说这也许是难能可贵的主张,但对东洋人来说却不足为奇。倒是我们从他们那里获得教诲,懂得原来“恋爱也可以成为高级文学的题材”哩!

 

 

 

我们往往听到这样的说法:日本的古代风俗画“浮世绘”的美是西洋人发现并且介绍到世界去的,在西洋人为之惊愕骚然之前,我们并不懂得自己所拥有的这种足以夸耀于世的艺术的真正价值。可是细想起来,这既非我们的奇耻大辱,亦非西洋人的真知灼见。当然,西洋人承认日本这方面的艺术并向世界大肆宣传,我们推崇其功绩并深表感谢。但说句老实话,认为只有“恋爱”和“人”事才是艺术的西洋人,最容易懂的莫过于浮世绘了。但为什么这种优秀的艺术在日本同胞之间却没有受到十分尊敬,这个理由他们便不懂了。

在德川时代,浮世绘画师的社会地位确实仅相当于通俗小说或狂言剧作者的地位。恐怕当时有教养的士大夫都认为,看浮世绘或通俗小说儿乎等于看春宫或淫书。因此大雅堂、竹田、光琳、宗达等大国手绝不会和师宣、歌麻吕、春信、广重等画师平起平坐,在文学方面如白石、徂徕、山阳等国学大师也不会和近松、西鹤、三马、春水等通俗作者同等待遇。然则所谓《关八州系马图》的某一部分被后水尾院的睿感所珍藏,或者《曾根崎情死》中道行的文章被徂徕所赏识之类的轶话,只能作为特殊的、令人惊异的逸事流传于世。至于泷泽马琴在世时,他自视比其他通俗作者高人一等,据说世人也对他投以尊敬的眼光,这是因为他的作品专门以劝善惩恶为宗旨,提倡人伦五常之道。这样看来,其他通俗作者的社会地位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尽管我们的传统不承认恋爱题材的艺术——其实在内心却大为钦佩,并且偷偷观看以为乐——但在表面上却装出一副对这类作品一无所知的模样。这是我们的谨慎之处,并非某个人所使然,这已经成为社会上的礼法。因此不能不说,西洋人捧出歌麻吕和丰国等浮世绘画师,实际上是破坏了我们礼法中的默契。

 

 

 

不过也许有人会反问道:“那么恋爱文学十分兴旺的平安时代又应作何解释呢?在我们的文学史上不是也有过那样的时代吗?德川时代的通俗作者也许社会地位卑贱,但平安时代的在原业平以及和泉式部等诗人又怎样呢?《源氏物语》以来许多恋爱小说的作者又该当如何?他们及其作品应该受到什么待遇呢?”

关于《源氏物语》,自古以来便传说纷纭。儒家把它当作淫书,不时进行攻击,但国学者却把它视若圣经,认为该书的内容充满了最道德的训诲,甚至还有人牵强附会地把作者紫式部说成是“贞女之鉴”。尽管有这种牵强附会的说法,但人们在表面上还要说这部小说是“淫书”,不把《源氏物语》列入文学之流,这也是一种“礼法”,是东洋人特有的“爱面子,好作表面文章”的表现。

那么就让我们回到刚才提出的疑问,对平安时代的恋爱文学作一番观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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