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像雪枝女士这样已经六十五岁了,还能够从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的男人们那里得到金钱,给他们带来快乐,这不能不说是做女人的幸运啊。
想到这儿,来栖渐渐感觉能够理解雪枝女士了。
来栖虽然并没有听她亲口对自己这么说,但她做着和卖淫一样的事,却坦然地说这样做有品位,收钱是为了自尊,可见她很可能真是这么想的。
刚一听说她跟男人睡觉,还收钱时,来栖大惑不解,但仔细一想,这无聊的大人游戏却因此而增色。
雪枝女士要男人钱也不过区区一千日元,并没有人因此受到伤害,她自己当然也不会受伤害。既然对她本人是一种享受,与她发生关系的男人无不感到愉快,将她奉为女菩萨的话,又何必小题大做呢。
来栖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以前,他曾经看过一本有关描写荷兰养老院里的老年人性生活的书。
在荷兰的养老院里,公然允许身体残疾者和老年人招妓。
理由是,因他们年老或身体有残疾,去那种地方找女人的话,多半会被人家糊弄一通,要不就是被坑骗钱财后赶出来。
如果将卖淫女招到老人院来的话,身体不方便的人也能够放心地享受性的快乐了。
基于这样的理由,由地方自治团体来介绍或派遣这种女性,甚至在费用方面还给与一定的补贴。
有了自治团体的保驾,身体不方便的人就不用专门去那些有危险的场所找女人了,也就不会被人坑骗钱财了。
根据这篇报告,每次支付一百五到二百荷兰盾,约一万日元左右,老人们就可以享受性的快乐。
初次看到这样的报告时,来栖很惊讶,同时也很钦佩他们能够采取这种措施。
这样的措施也只有在对性很宽容的荷兰才行得通,如果在日本这种认定性是肮脏下贱的东西的国家里,可就捅了马蜂窝了。
一旦有人提出这样的建议,肯定会受到那些正统的大叔大妈们的围攻。
“用我们纳的税去帮他们嫖娼,真是岂有此理!”
可是换个角度考虑一下,应该说这种援助远比把税金用于某些无聊的事情上更有意义。
来栖心里的天平渐渐向认可雪枝女士的行为一边倾斜了。
即使不举荷兰福利设施的例子,享受性的愉悦也是所有人共同的心愿,是人情味儿的基点。因此,不能因为是老年人和残疾人,就被拒之门外。
来栖虽然这么想,但荷兰的情况和Et Aiors还是不能相提并论。
因为,在荷兰接受自治团体援助的只限于上年纪的穷人和身体有残疾的人,而住在Et Aiors里的人,大多身体健康,经济上也比较宽裕。自治团体是没有必要动用国家的税收援助他们这些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