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朋友说你已经吃完了?”她用下巴指了指刚收的餐盘,问道。
“呃,是,已经吃完了,谢谢。”她顿了顿,继而不假思索地问了一句,“你是不是有辆本田车?两厢的?”
“没有啊。”女侍者答道。米莉安的心脏跳得就像一只屁眼里塞了支飞镖的牛蛙。希望的微光好似突然生了翅膀,激烈撞击着她幽暗的心房,犹如一只被玻璃隔在窗内却又急于飞出去的小蜜蜂,“不过,我正考虑着买一辆呢。果园路上的老特雷梅恩·杰克逊家正好有一辆,我猜应该是他女儿的。不过他女儿得了奖学金,他们家第一个大学生,所以那车子现在就没人开了,天天扔在路边,车身上落满了花粉和树叶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说他愿意卖给我,不过我还没有下决心。嗨,真是的,也许我该把它买下来。你要是不提车子,我都把这件事给忘了。”
米莉安心里一紧,暗叫不好。后悔像个恶狠狠的醉汉,叫嚣着向她扑来,踢她的门,拿砖头砸她的窗户:看你干了什么好事?你这个扫把星,只要你一开口就准没好事儿。不说话没人拿你当哑巴。刚刚她还在犹豫要不要买那该死的车子,现在可好,你多这一嘴倒让她有了主意。你在她心里播下买车的种子,这种子会生根发芽,长成一棵巨丑无比的大树。两年后的某个晚上,她会被一个开皮卡车的浑蛋家伙撞死在这棵树上。干得漂亮啊,米莉安。你想改变未来是不是?看看你都干了什么吧!
这时,一个微弱的声音插了进来:告诉她不要买车。告诉她本田两厢车打开收音机的时候发动机容易自燃。或者干脆跑到果园路上找到那辆车,往油箱里塞根布条然后点着,把那破玩意儿炸上天。再或者现在就来他个逆天改命,从柜台上拿把黄油刀,捅这女人三刀六洞。如果现在杀了她,也算是改变了未来,不是吗?
可米莉安只是微微一笑,耸了耸肩,从她身旁走了过去。
女侍者看着她回到自己的座位,心里半是迷惑,半是高兴。
阿什利已经喝完了咖啡。“什么结果?说说呗。”他急切地问。
“车祸。被车撞死的。”
阿什利半信半疑地扬起一侧眉毛。
“怎么,你想让我证明给你看?没问题,我的时光穿梭机就停在外面的垃圾箱旁边,待会儿咱们坐着它到未来去看一看你就知道我没有撒谎了。”
“好了,好了,我相信你还不行吗?”阿什利最受不了米莉安这种不疼不痒的讽刺。
“真的?我开心死了。”可米莉安根本停不下来。
“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不,我不能嫁给你。我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的,我已经查过了,那是个混血儿,你看着可不像爱斯基摩人。”
“你有完没完了?我说正经事儿呢,我想跟你合伙儿干。”
“合伙儿干。”她嘟囔着这几个字,如同看见了一坨狗屎,“你真这么想?我们?合伙儿?”
“就像打排球那样,你传球,我扣杀。咱们明人不说暗话,布莱克小姐,实际上你尤其需要我的帮助。”
“我需要你的屁帮助。”米莉安不屑地说,心想这家伙也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那个阳痿的老杂种,叫本森的,他有个保险箱没错吧?”
“没错又怎么了?”
“怎么了?保险箱里通常都放什么东西?当然是重要的东西。比如手枪、钱、金银珠宝之类的。直说了吧,我会开保险箱。”
“什么人会干这种事啊?难道如今的社区大学连开保险箱的课程都有了?你不会是吹牛吧?”
“当然不是。”
“可我不需要保险箱里的东西。我已经说过了,我没那么贪得无厌。”她从包里掏出几张钞票,丢在账单上面,“钱我全付了,我们还是就此别过吧。谢谢你昨天夜里让我爽了一把。虽然狂野得让我有点受不了,不过还是蛮有意思的。我要离开这里了,祝你生活愉快。”
她起身便想离开。但阿什利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而且越抓越紧。
“没有我的同意,你哪儿都别想去。”他露出一脸招牌式的迷人微笑。米莉安能感觉出来,他很善于搞这一套,“否则我就报警,把你的事全都告诉警察。再者说了,我还给你准备了一个小小的惊喜呢。”
米莉安很想在他的鼻子上来一拳,虽然那很可能会引起众人的围观。
“我对你的过去做过一个小小的调查。像你这样的女孩子一般是很少会给人留下什么线索的,但我还是想办法找到了你的妈妈。她还活着,而且过得很好。也许你知道这些,也许不知道。但我注意到你的嘴角刚刚抽动了一下,这说明我的话对你起了作用。别担心,我也有妈妈,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挚爱和失望就像一对儿孪生兄弟,你说对吧?如果你敢耍我,我就去找你妈妈,把你所有的事情都告诉她。也许她会相信我,也许不会。但我觉得她终究会知道实情的。要是她知道你整天满世界流浪,与那些粗俗的南方佬和可怜的窝囊废们上床,还到处偷死人的钱,想必她一定会很伤心吧?我说,你想让她伤心吗?”
米莉安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她甚至担心它们会突然间崩得粉碎。
“现在你同意跟我合伙吗?”阿什利问。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床底下那个铁皮箱子里装的是什么?”
“不能。”他自鸣得意地笑道。
“我恨你。”她说。
“你爱我,因为我们是同一路人。”他站起身,伸嘴向米莉安索吻,可米莉安故意扭开了头,阿什利只好悻悻地在她脸颊上草草亲了一口。
阿什利松开米莉安的手,转身去付账。
所有这一切如同一道巨大的波浪排山倒海般地扑向她。她闭上眼睛,陷入了沉思。也许没有别的选择,她注定要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这就是命运。也许有朝一日回头浪能把她带回海里,从此迷失在随波逐流的海草和鱼骨之间。
日记该结束了,到此为止好了。
毕竟,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1]毕加索的蓝色时期是毕加索在1900年至1904年之间,本质上以单色(阴郁的蓝色与蓝绿色)做画的时期。
第二部分Part twO
13哈里特与弗兰克
宾夕法尼亚州。
一辆挂着佛罗里达州牌照的黑色奥兹莫比尔短剑西拉[1]轿车轻轻滑过一条条街巷。这里的道路纵横交错,像喝醉了的蜘蛛结出来的网。而且处处坑坑洼洼,苍茫荒凉,哪怕一点点小风便能尘土飞扬,让人恍如来到了月球表面。汽车隆隆地驶过一栋又一栋房屋,那一扇扇窗户活似半睁半闭的惺忪睡眼,一个个房门则好像永远打着哈欠的大嘴巴。许多房子似乎都空着,即便有人居住,也多为行将就木之人,或者浑浑噩噩、生死无异的行尸走肉。
车子驶上一条碎石铺就的私家车道。房前竖着一个破旧的木制信箱,不仔细观察已经很难辨认出它那野鸭的形状。信箱上的油漆早已斑驳脱落,野鸭的两只翅膀松松垮垮,在风中吱吱呀呀响个不停。鸭子的身体倾斜着,仿佛过了今天就会从它栖息的棍子上跌落下去,一命呜呼。
房子上嵌着三个黑色的、锈迹斑斑的铁制数字:513。
车门开了。
“是这里吗?”弗兰克问他的搭档哈里特。
“是。”后者平淡地答道。
他们从车里钻出来。
这两个人无论从哪方面看都迥然不同,甚至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弗兰克是个大块头,长着一张杜皮狗的脸和一个弯弯的鹰钩鼻。哈里特身高不足一米六,胖乎乎的,圆脸,深眼窝,活像真人版的查理·布朗[2]。
弗兰克·加洛是西西里岛人,他那油性皮肤时常透着凝固了的肉桂的颜色。哈里特·亚当斯皮肤雪白,像从没见过阳光的屁股,或被海水泡透了的骨头。
弗兰克大手大脚,指关节粗大如瘤;哈里特的手小巧玲珑,手指纤细洁白如葱,手掌光滑柔软。弗兰克一对儿卧蚕眉,看上去活像两条死了的毛毛虫;而哈里特却是两弯柳叶吊梢眉,与一双含情凤眼相映成趣。
尽管两人在长相上格格不入,但他们咄咄逼人的气场却颇为契合。唯有这一点才让人感觉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弗兰克一身黑色套装,哈里特则穿着深红色的高领毛衣。
“他妈的,我快累死了。”弗兰克抱怨说。
哈里特没有作声。她静静地站在原地,观望着,像个神气活现的人体模特。
“几点了?”弗兰克问。
“八点半。”她连表都没看就回答道。
“还很早。我们没有吃早餐,要不要先吃点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