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帕克警长
那辆神秘的汽车现在有了简单而合理的解释。警察接到迪伊桥一家小旅馆的报告——迪伊桥位于科尔库布里郡附近,是距离道格拉斯城堡几英里的一个村庄。警察在那里发现阿尔科克和哈蒙德先生正相对而坐,平静地吃午餐。他们的故事很简单。高恩先生从伦敦写信过来,建议他们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放个假,而且准许他们随便使用他的小汽车。他们决定作个短途钓鱼旅行,因此来到了这里。他们出发得比较晚,因为引擎出了点问题,哈蒙德必须去小小地修理一下。坐进车里的蒙面人就是阿尔科克本人。当然,巡官可以看高恩先生的来信。在这里,高恩先生从伦敦的俱乐部,马尔斯迪克写来的,用的是俱乐部的信纸,周三从伦敦寄送。
对于本特的陈述,阿尔科克一概予以否认。女孩贝蒂是个傻姑娘,患有歇斯底里臆想症,总是幻想一些并不存在的东西。阿尔科克夫人确实禁止她接近那些废弃不用的房间——因为贝蒂总喜欢不务正业、浪费时间。储藏室有一些旧杂志,本来应该做家务的时候她总是偷偷摸摸到那里看杂志。阿尔科克夫人曾经教训过她。至于周二,他(阿尔科克)确实端着热水走进那里,一只狗掉进抓兔子的陷阱中受了伤。他在那个废弃的房间弄了一个窝,然后用消毒剂为它清洗了伤口。如果需要的话,阿尔科克夫人可以提供那只狗作为证明。周三早上所谓的幽灵,则完全是那个女孩做噩梦的结果,完全是她自己关于尸体、死人之类的幻想。那里没有受过伤的人,从来没有。就像先前描述的那样,高恩先生周一晚上乘坐八点四十五分的车离开了科尔库布里郡。周四晚上本特看到的钻进小汽车的人是阿尔科克本人。哈蒙德和阿尔科克夫人都可以作证。
这些陈述确实都得到了证实。那只狗被出示了,腿部确实受过严重的创伤,而贝蒂,经过详细询问,也确实经常因为进入储藏室看杂志而受到责备。
与此相反的是,有一条来自道格拉斯城堡车场场主的线索,他说一位自称罗杰斯的先生昨天晚上打电话来,要订一辆比较快的车,因为他要赶十二点零二分在邓弗里斯的特快列车。场主为他准备了一辆14h. p. 塔尔博特牌小轿车,大约在十一点二十分的时候,这位先生走进车库。他个头很高,长着一双黑眼睛,场主着重描述了他的那张“兔子脸”。场主亲自将他载到邓弗里斯车站,抵达的准确时间是差四分钟十二点。
邓弗里斯的售票员也肯定了这一线索。他记得就在午夜之前卖给某位先生一张前往尤斯顿的一等车厢票。他记得不是特别清楚,因为那个人就跟其他先生一样——除了长着一个大鼻子而且牙齿外龇之外。
列车上的检票员没有提供多少帮助。晚班车的先生们一般都是蒙头大睡。在邓弗里斯站有几位一等车厢的乘客上车,但他不记得有谁和高恩的照片相似。有没有人长得像刮掉胡子的高恩先生呢?列车检票员知不知道刺猬拔掉刺是什么样子呢?不,他也不知道。毕竟,他只是一个检票员而不是猜谜专家。邓弗里斯的售票员强调了同样的观点。
将这个单调乏味的调查工作一直进行到尤斯顿的麦克弗森巡官,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高恩寄信来的那个俱乐部。传来的消息有点振奋人心——高恩先生肯定没有待在那里,有一两封寄给他的信,是被一位持高恩先生名片的先生代领的,那位先生代为签收。巡官可以查看收条吗?当然可以。签名人是J. 布朗。巡官不知道伦敦四百万人口中到底有多少人叫做J. 布朗,于是拖着疲惫的脚步走向苏格兰场。
在那里他要求找帕克警长,帕克先生热情而诚恳地接见了他。任何一个温西的朋友都能够得到帕克的关照,而且高恩、大扳手、法伦、斯特罗恩还有那两辆自行车的复杂案情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我们会帮助你找到高恩。”帕克鼓励他说,“根据你告诉我们的详细情况我们应该很快就能找到他。如果我们找到他你想怎么处理?”
“我想,帕克先生,”巡官恭敬地说,“您觉得我们有足够证据逮捕他吗?”
帕克仔细思考了一下。
“我认为,”他说,“你的观点是高恩与坎贝尔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之间的路上相遇,在争吵中将他杀死。然后他开始觉得害怕,并着手准备伪装事故现场。第一步是把自己著名的大胡子剃掉,我猜测他的目的是希望通过门城的时候不被认出来。这肯定是一次尴尬的修面,估计他在假装自己是一个两星期没有修面的人。然后他执行了你们一开始猜测是法伦完成的一系列活动。他把尸体藏在路边小巷里,然后将坎贝尔的车开回门城。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里就是最大的疑点!”巡官说,“为什么他不直接带回尸体?如果是法伦开着斯特罗恩的车我们就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件事情,因为他最初的设想是将谋杀推到斯特罗恩身上。但是高恩为什么要做这么愚蠢的事情呢?”
“好吧,让我们考虑一下。”帕克说,“他不知何故不得不将坎贝尔的车开回去。如果有不同的车进来,弗格森应该会注意到。但是,这一次他没有带尸体回来,同样是因为有可能会被弗格森或者其他什么人发现。另一方面,高恩的车是两座车,尾座可能没有足够的空间藏尸体。他考虑之后认为最好冒险把尸体和自己的车留在巷子里,而不是直接将死人笔直放在副驾驶座上招摇地开回门城。很好,现在他再次回到案发现场。怎么回的?走路?——不,我想应该是从之前提到的旅馆偷了自行车。”
“非常有可能。”巡官赞同地说。
“你可以把时间表作得更细一些,这里还留有很多空白。你认为十点二十分坎贝尔的车到达静石池塘。现在,这个人依然要骑自行车返回,但他不会再浪费时间走路去斯特罗恩那里。因此,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他可以比我们预想的早一点回到案发现场。他找回自己的车,将自行车扔进尾座——我们可以这样猜测——而且,当时十分黑暗,应该没有人会注意到。另外,我注意到弗格森说坎贝尔的车是十点刚过回来的。那么,这就与你最初的时间表吻合了。这意味着凶手在行凶之后立刻就把车子开了回来。但是我看你在这里作了改变。”
“是的,”巡官回答,“我们认为他把坎贝尔的车停在路边某个地方,在第二次返回的时候将尸体转移了过去。如果有两辆车进入坎贝尔家中,会引起怀疑。”
“正确,但是如果弗格森的时间是准确的,就不应该是这样。弗格森这个人的时间观念强吗?”
“是的,他告诉我他对于细节的记忆力很强。”
“那么凶手第二次肯定用他自己的车载着尸体进入了坎贝尔家中。很奇怪弗格森没有听到第二辆车进来或者出去的声音。”
“确实是这样。”
“第二辆车——它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呢?骑自行车走五六英里的距离——大约需要半小时。也就是说应该是十点五十分。自行车被放到尾座,开着一辆快车走五六英里——在野外需要十五分钟。也就是说他应该十一点零五分第二次到达。弗格森说他十点之后已经上床,那么他肯定是睡着了。当车子——我的意思是凶手的车——再次开出去的时候他仍然在睡觉。不,这不对。高恩——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什么时候而且怎样把自己的车开回科尔库布里郡的?他必须要回到门城照看尸体,并且准备第二天的伪装工作。他应该用最短的时间把车子开回科尔库布里郡,然后走路或者骑车回到门城。”
“是的,毫无疑问,他可以这么做。但是没有必要。司机哈蒙德可以把他载回来。”
“是的,他可以。这样哈蒙德就成为直接帮凶,没有理由不是。如果高恩犯下了罪行,他所有的仆人,或许除了贝蒂,都很明显地像亚拿尼亚〔1〕一样说了谎,不管情节轻重,只要犯了罪就没有什么差别。很好,那么现在就可以解释得通了。我们假设高恩按照计划完成了其余的布置,然后在艾尔改乘车前往伦敦,潜伏在那里直到胡子再次长起来。而且这也解释了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疑虑,即为什么在伪装了犯罪现场之后,他没有在科尔库布里郡公开露面以消除嫌疑。”
“是的。”麦克弗森兴奋地说,“不过,你看它其实还是没有解释很多疑点。这与带着自行车前往艾尔的灰色外套男人并不相符,而且也没解释贝蒂告诉本特的故事,还有深夜从高恩房前逃走的蒙面人,更包括那个从道格拉斯城堡出发前往尤斯顿、长着兔子脸的人。还有周一午夜时分去敲坎贝尔房门的那个人又怎么解释呢?”
帕克沉思着摸摸自己的下巴。
“对这个男人的描述很有趣。”他说,“或许高恩用另外的方式伪装自己,比如说戴上假胡子或者其他什么。至于那个女孩的故事,也许就像阿尔科克暗示的那样,有一部分是想象的。周二下午高恩有可能返回科尔库布里郡而不是去伦敦,尽管我想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且来自马尔斯迪克的信也显示了周三他确实是在伦敦。那个兔子脸的人有可能是完全不相关的人——我倾向于认为午夜敲门的人也是个不相关的人。”
“但是,”巡官说,“如果那个男人走进门,发现坎贝尔已经死了,而高恩在那里,为什么他不直接说出来呢?”
“可能这对他没什么好处,”帕克继续假设,“或许就像你先前所说的,也有可能是一位妇人。但是,我承认这个故事漏洞百出。我想我们最好分别寻找高恩和那个兔脸人的踪迹,并尽力查明高恩这几天的行程。如果我们找到高恩,我想最好不要拘捕他,但是可以暂时扣押他。毕竟,巡官,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定到底是谁在路上遇到了坎贝尔。或许是另外一个长着黑胡子的人呢。”
“这里没有其他蓄着这样黑胡子的艺术家了,”巡官顽固地说,“至少在我们这个镇里没有。”
“该死!是的,”帕克说,“还必须是个艺术家。好吧,不管怎样,我们会抓到高恩的。”
麦克弗森巡官马上表示感谢。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法伦,”帕克继续说,“你们也要找到他吗?假设他没有掉下矿坑的话。”
“我想也应该要找到他。”巡官说,“有人听到他威胁坎贝尔,而且他还消失了,这一点让他的家人和朋友很是烦恼。”
“好吧,我们把他当做一个迷路的人、偷窃犯或者走失人口来调查,这应该不会引起什么影响。你总能找个名目抓住他。还有别的人吗?那个英格兰人——他叫什么名字?——沃特斯。他怎么样?”
“我已经忘掉沃特斯了,”麦克弗森巡官坦率地承认,“我完全不知道他是怎么参与进来的。”
“我也猜不透。”帕克说,“好吧,我们先排除他。当然,我们正在密切监视尤斯顿的自行车,看是否会有傻子前来领取。你也最好找人去确认,或许这不是我们要找的那一辆。就这些了吗?我们出去喝一杯怎么样?另外,你能告诉我高恩年轻时念的是哪所学校吗?不能?哦,好吧,这也没关系。或许他会出现在参考书里。”
巡官看起来仍旧有些不开心。
“怎么了?”帕克问。
“你还没……”他刚起了个头,然后又冲动地加了一句,“如果我们不能很快寻找到证据,我想警察局局长会交给你们办了。”
“哦!”帕克说,“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你们没有浪费任何时间,而且在我看来,你们做得很好。我们只能基于这样的立场提供帮助——就像如果我的一个嫌疑犯跑到了苏格兰,你们也会提供的帮助那样——我肯定上级不会让我们接管这个案件。这样的事情当地人调查才比较有优势。”
“是的,”巡官说,“但这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案子。”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注 释
〔1〕《圣经》中一个说谎的人,把应献给使徒的卖田地的钱私藏了一部分,后受彼得指责而暴毙。
第十七章
彼得·温西勋爵
“斯特罗恩!”彼得·温西勋爵大喊。
斯特罗恩先生猛地站起来,由于动作太猛,差点把自己和画布掀进岩石间的水坑里。他正在凯里克海岸一处不平坦的岩石上勤奋地描画弗利特群岛。海风猛烈,暴风雨即将来临,古怪的云层笼罩在波涛汹涌躁怒的海面上。
“哦,你好,温西!”他说,“你怎么到这里来的?”
“我开车来的,”温西回答,“空气十分清新。”他找了一处平坦的地方坐下,把帽子牢牢扣在头上,掏出烟斗,好像一个历经多时终于找到住处的男人。
斯特罗恩皱起眉头。他并不介意作画时有人观看,但是温西悠闲地抽着烟斗,似乎对自己视而不见的表情让他感到不快。
“风很大,不是吗?”在沉默了一段时间之后,斯特罗恩说道。
“非常大。”温西赞同地点了点头。
“但是还没有下雨。”斯特罗恩继续说。
“是的,还没有。”温西回答。
“天气比昨天好。”斯特罗恩说完这句话,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傻事。温西马上转过头来,轻快地说:“好了千百倍。真的,你知道,昨天那场倾盆暴雨完全就是为了破坏我的素描大会。”
“哦,是吧。”斯特罗恩低声说。
“好吧,或许它是一个疯狂的主意。”温西说,“但对我却很有吸引力。我认为很好,”他加了一句,“你在这里画了多长时间了?”
“大约一小时。”斯特罗恩回答。
“你用的笔刷真大。很宽,有横扫千军的气势。坎贝尔习惯用刀,是吗?”
“是的。”
“用刀会比较快吗?”
“是的,一般来说是这样。”
“你作画和坎贝尔一样快吗?”
“如果你的意思是用刀的话,那我肯定没法跟他一样快,因为我需要摸索,除非事先练习过。但是,如果用自己的方法,我们几乎可以用同样的速度完成一幅素描。”
“我明白了。通常你完成一幅画要多长时间?”
“多大尺寸的?”
“就像你现在画的这么大。”
“画完这样的作品,我一般还需要半小时——或许还要更久一点,假设作画现场不被破坏。”他加了一句。这时一阵风从海面吹来,尽管支架上已经绑了很重的石块,画板还是猛烈地摇晃起来。
“哦,你固定得很好。我想在这样的日子,你不会用素描盒,对吧?”
“是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用,但我确实从来不用,我不喜欢用,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
“我想没错。”
“但实际上我是很有条理的。”斯特罗恩说,“即使在黑暗中我也能很快找到自己需要的工具。有些人的做法看起来就很混乱,他们把所有的用具一股脑塞进小书包里;而我在开始之前会把所有的东西拿出来,整齐地摆好:颜料按照自己习惯的顺序排开,舀水的用具在这里,多余的画笔挂在那里——我的调色板的颜色顺序也是一样的;尽管每一次用的颜色不尽相同,不过简单地说,都是按照色谱的顺序摆放的。”
“我明白了,”温西说,“虽然自己很没有条理,但是我钦佩有条理的人。我的仆人,本特,是这方面的一个奇迹。他可以极快地找出我口袋里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或者把衬衣抽屉里的一片狼藉摆平。”
“哦,我的抽屉也很可怕,”斯特罗恩说,“我的整齐条理只是相对于绘画而言,就像我刚才说的,只不过是习惯使然。我的头脑就不怎么有条理。”
“是吗?你不善于记住日期、数字和时间表这样的东西吗?”
“完全不行,我很难让自己留心这些。我也许缺乏形象记忆力。有些人从一个地方回去之后,就可以画出那个地方的每一棵树,每一栋房子;但是我必须要看着它们才能画。这是我的缺点。”
“哦,我就可以。”温西说,“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会画画的话。比如,以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为例,我现在就可以画出一个平面图,每一个拐弯,每一栋房子,尤其是作为路标的每一棵树和大门。如果你把我的眼睛蒙起来,开车带我经过那里,我能准确背诵出每时每刻我们经过的每一个地方的位置。”
“我完全不能。”斯特罗恩说,“我在这里走了成百上千次,却仍然能够看到之前没有注意过的东西。当然我也可以从中享受到不断惊喜的乐趣。”
“是的,这样就可以防止厌烦。但有时候善于发现细节也是好事情——如果你想编一个看似真实的完美谎言。”
“哦!”斯特罗恩说,“是的,我想是的——在那样的情况下。”
“例如,你那个关于高尔夫球的小故事,”温西说,“如果有真实、有力、面面俱到的细节支持,该有多么完美。我恐怕这不是一个很好的谎言,因为里面有太多疑点没法解释。如果你想要建立这样一个谎言,你应该做得更加细致一些。”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斯特罗恩生硬地说,“如果你怀疑我的话……”
“我当然怀疑。我从来也没有相信过。任何人都不会相信。首先,你对妻子讲的不是同一个故事。这可真是粗心,如果你想要撒谎,那么最好告诉所有人同样的谎言。然后你忘了提及这事发生的时候,你在哪个洞边玩。没有人在讲述一个有关高尔夫球的谎言时,却不讲具体位置和细节,这表示你并没有仔细思考自己的话。第三,你说你整个早上都待在高尔夫球场,但你却忘了那个地方有很多人可以证明你并不在那里。而且,事实上,那天早上你指示汤姆·克拉克碾草坪,所以十点到十一点之间,他在第九个洞。他可以发誓说你没有来过,如果你是之后进来的,那么你就不能说是‘早饭之后’。另外……”
“听我说,”斯特罗恩拉下了脸,“你跟我说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很感兴趣。”温西慢条斯理地回答,“对于自己的黑眼圈,你是否有其他的解释。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告诉我,它也许是——好吧,也就是说,是你们家庭内部矛盾的结果——或者别的什么……我——呃——你知道,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我完全不明白,”斯特罗恩说,“而且该死,我认为这无礼极了。”
“不要这样说。”温西为自己辩护道,“你看,老兄,你的午夜狂欢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如果你是出去花天酒地了——”
“如果你再这样跟我说话,我就拧断你的脖子。”
“看在上帝的分上,”温西大呼,“不要再用这些愚蠢的威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