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罗恩停下来,局长恭喜他死里逃生。
“然后,我在那里躺了一会儿——真是灿烂的一天。风声呼啸,但是阳光炙烈,我告诉你整个世界在我看来都非常美好。我像牛奶冻那样打着战,而且又饿又渴——上帝!”
“你知道那是什么时候吗?”
“我不确定,因为手表停了。那是一个腕表,肯定是跌下去的时候撞坏了。我休息了一会儿——或许半个小时——伸了个懒腰,试着确定自己在哪里。那里散落着很多矿山,我无法分辨出具体的位置。然而,我发现了一条河,在那里喝了水,并把脑袋在水里泡了一会儿。这之后我才觉得好过一点,而且我发现法伦打在我的脸上的时候顺便给我留下一个很明显的黑眼圈。当然,我全身都很疼,从头到脚都是淤伤,我的后脑勺还有一个鸡蛋那么大的包,我想就是这个把我敲昏了。下一步就是找到我的车,我推算自己距离菲尔贝大约两英里,而且我认为顺着河流的方向应该是正确的,于是我开始顺流而下。天气十分炎热,我还丢了帽子,顺便问一句,你们找到它了吗?”
“是的,但我们不知道那是谁的。它肯定是在你和法伦的混战中被打下来了,开始我们以为是他的,但法伦夫人说不是,所以我们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啊,那现在你们知道了。这个事实应该可以很好地证明我的故事,你不这么认为吗?”
局长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但是,斯特罗恩声音中透露出的扬扬得意又让他疑窦重生。周四或者周五的任何时间将帽子扔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为这个非常戏剧化的故事作注脚,不是很简单的事吗?
“不要管我想什么,斯特罗恩先生。”他说,“继续,接下来你做了什么?”
“啊,然后我就顺着河走,一段时间之后我终于见到了那条路和我的车。它就在原来的地方,仪表盘上的时间显示的是十二点十五分。”
“这一路上你没有看到任何人吗?”
“哦,看到了,我看到一个人。但是我——我躲起来了,直到那人走了过去。”
“为什么?”
斯特罗恩看起来十分不自在。
“因为——好吧,因为我确实还没有准备好回答任何问题。我不知道法伦发生了什么事。我意识到自己好像刚从战场上回来,如果法伦的尸体被人在某个矿井里发现,那么我就会显得非常奇怪。”
“但是无疑——”
“是的,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是无疑’,如果我想到了,我应该告诉某人,然后展开搜索。但是,你不觉得,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法伦已经恢复理智,悄悄回家去了。如果什么事都没发生,我就四处嚷嚷,引起流言飞语,那是非常愚蠢的。在我看来,最好是随后悄悄返回,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将车子启动。前天晚上我离开的时候开着车灯,希望回来的时候能很快找到路,所以电池用完了。我只能启动手柄摇开车子,这可是个力气活:克莱斯勒七○型汽车的引擎实在是巨大;但是,一刻钟之后我还是成功启动了车子。”
“你完全可以从农场那里获得帮助。”
斯特罗恩表现出很不耐烦的样子。
“我没有告诉过你我不想引人注意吗?事实上,我无时无刻不在害怕有人听到声音前来察看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们没有。或许大家都在吃饭。车子里有一顶旧帽子和一件摩托车外套,我尽量将自己收拾整齐,开车回家——穿过科诺克斯的那条路。这条路穿过格伦另一边的斯凯尔·布恩,然后从安沃斯·奥尔德柯克出来。我大概一点半才到家。”
局长点点头。
“你彻夜未归,家人不着急吗?”
“没有,我忘了说,当我拿到法伦的字条,就打电话告诉妻子我被人叫走了,这事我不想对别人说。”
“我明白了,回家之后你做了什么?”
“我打电话给科尔库布里郡的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问他们能不能好心地帮我给法伦夫妇送个口讯,询问法伦先生是否能给我打电话,约时间一起钓鱼。大约半小时后我接到了回电——那个时候我刚刚洗完澡,觉得身体稍微舒服了一些——是法伦夫人的回电,她说休不在家,问我是否需要留口信?我告诉她不要跟任何人说任何事情,我吃过午饭会过去看她,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她。她有些紧张,我又问她昨天晚上休回来了没有——只回答有或者没有——她说没有。然后我又问坎贝尔有没有什么麻烦。她回答说有。所以我跟她说关于这两件事什么都不要说,我会尽快赶过去。”
“关于这些事情你告诉你妻子多少?”
“我只说法伦闹情绪,离开了家,而且告诉她不要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也不要告诉任何人我彻夜未归,还搞得这么狼狈。当我把自己收拾得像样点之后,就吃了点午饭。我当时很需要吃点饭。”
“我想也是。那么后来,你又去科尔库布里郡了吗?”
“不,我没有。”
“为什么没有?”
局长顽固地追问“为什么”或者“为什么不”,让斯特罗恩感到十分愤怒也十分不安,他不舒服地在椅子里挪动了一下。
“我改变主意了。”
“为什么?”
“当然,我准备要去的。”斯特罗恩看起来一瞬间有些失神,想了想后才继续说道,“由于我女儿的关系,我们家一般是中午时分吃正餐。我们烤羊腱肉。那天直到两点才准备好,当然这比平时要晚,因为她们觉得应该等我回来一起吃。我喜欢羊肉,而且我也不想在女佣面前表现出异样。所以我们一起吃饭,而且一直吃到将近三点。三点过一刻的时候我准备出发,开门出去取车,这时我看到汤姆·克拉克从高尔夫球场的方向过来。就在我家大门的对面他遇到了门城警察,因为篱笆的关系,他们没有看到我。”
局长没有发表评论。斯特罗恩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然后继续说道:“治安官说:‘市议长在高尔夫球场吗?’克拉克回答:‘是的。’治安官接着说:‘我们正要找他,有人发现坎贝尔死在牛顿-斯图尔特。’说完,他们就沿路走远了,我也没再听到他们说什么。我回了屋,想要好好思考一下。”
“你是怎么想的?”
“我拿不定主意应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这对我会有什么影响。但是我不认为现在去法伦那里是个好主意,这可能会引起闲话。总之,我需要时间思考。”
“这是你第一次听到有关坎贝尔的事情吗?”
“当然是的,这个新闻刚刚传出。”
“你当时很吃惊吗?”
“自然。”
“但是你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冲出去询问细节。”
“没有。”
“为什么?”
“你到底什么意思,为什么?我没有,就这样。”
“我明白了。当彼得·温西勋爵稍晚过来的时候,你还没有去科尔库布里郡吗?”
“没有。”
“他将坎贝尔死亡的消息告诉了你妻子。她之前听说过了吗?”
“没有,我不知道详细情况,而且我想最好不要提起。”
“你告诉温西勋爵你所知道的事情了吗?”
“没有。”
“为什么没有?”
“我想我的妻子会觉得很奇怪,这些我都没有告诉她。”
“你说明自己的黑眼圈了吗?”
“是的,我给了一个——呃——捏造的解释。”
“为什么?”
“我不知道这与温西有什么关系。”
“你的妻子怎么理解你的解释?”
“我不认为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你当时有法伦杀了人的想法吗?”
“当时还没有任何有关谋杀的问题。”
“确实,斯特罗恩先生,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你的行为会如此奇怪。你那天晚上去见法伦夫人了吗?”
“是的。”
“你对她说了什么?”
“我告诉她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这就是全部吗?你有没有告诉她——例如——有人可能会控告法伦谋杀,她对警察说话的时候必须谨慎?”
斯特罗恩眯起眼睛。
“这难道不是一个你不应该问,而且我也不应该回答的问题吗?”
“随你的便,斯特罗恩先生。”局长站起身,“看起来你熟知法律。你知道,谋杀罪的从犯可能得到与主犯同样的惩罚。”
“我当然知道,马克斯韦尔先生。我还知道你没有权力公开或者暗中对正在接受讯问的证人进行威胁。还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吗?”
“没有了,谢谢。”警察局局长礼貌地回答。
斯特罗恩竟然做了这么多事——当局长驱车回科尔库布里郡的时候,依然在思索着他的话。如果他在坎贝尔桌子上留下字条的故事是真的——局长也倾向于认为这是事实——那么斯特罗恩粉碎了警察们已经建立起来的精密理论。它意味着:要么坎贝尔在斯特罗恩来过之后还活着——那么在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就没有发生谋杀;要么有另外一个人——迄今为止还不知道的人——在午夜之后去过小木屋,那么这个人无疑就是凶手。
当然,也可能根本没有什么留言,是斯特罗恩发现坎贝尔在家,然后杀了他。这与弗格森的证词吻合。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捏造出这么一张字条来呢?除非是为了将嫌疑转嫁给法伦。这很荒谬,因为斯特罗恩行为的唯一合理解释就是他要么想包庇法伦,要么与他是同谋。
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人。会是谁呢?迄今为止,弗格森的说法被充分证明了。第一辆到来的车带着尸体,第二个到来的人是斯特罗恩——如果还有第三个人来,多么不幸弗格森没有听到!弗格森——
弗格森。是的,那么,弗格森呢?
在所有人当中,只有他进入坎贝尔的房子不会引人注意。他只要走出来,用那把方便钥匙打开门——他肯定不止上百次看到坎贝尔把它藏在那里。
但是,这很荒唐。不仅因为弗格森有不在场证明——局长不认为他的证明有不适当的地方——这个理论还留下一个巨大的问题有待回答。当斯特罗恩进来的时候,坎贝尔在哪里?如果斯特罗恩在那里看到了他,为什么他还要说那些话?
假设斯特罗恩发现坎贝尔躺在地上并且已经死亡——早些时候被弗格森杀死了。然后呢?是斯特罗恩与弗格森联手了吗?
这才是真实答案。他们所有的困难都是由于他们假设参与谋杀的只有一个画家。弗格森可能是凶手,他通过去格拉斯哥建立不在场证明,而斯特罗恩留下来伪装事故现场,并画画。
所有关于和法伦打架,在矿山中跌倒的故事都是站不住脚的。斯特罗恩一直在牛顿-斯图尔特。他从克里镇和安沃斯·柯克之间的辅路回家的陈述有可能会被证实,这个时间与他带着尸体来到米诺奇,在那里画画并逃跑的时间很吻合。
只是——为什么要把法伦牵扯进来?是因为如果不把他最好的朋友牵扯进来他就不能捏造出更好的彻夜不归的借口吗?何况,这个人本身也受到怀疑。这说明斯特罗恩是多么恶劣和冷血。
但是,他也是个聪明的家伙。一个人在你问问题之前就能猜出你的意图,一个敏锐、精明、谨慎的恶魔。一个事先就可以谋划出这样一个计划的男人。
他聪明地想出把帽子拿到菲尔贝,将它扔到某个矿坑井筒边上的把戏,但是他的得意之色也表现得太过明显了。
局长对此感到很满足,他径直去找温西,告诉他自己的发现,但是温西不在家。
注 释
〔1〕英国的旧金币,一几尼值一镑一先令。
〔2〕弗里曼·威尔斯·克劳夫兹(Freeman Wills Crofts, 1879-1957),侦探小说家。克劳夫兹的《桶子》在史上意义非凡,它与克里斯蒂的《斯泰尔斯神秘案件》共同开启了长篇小说黄金时代的大门。克劳夫兹的作品大部分属于“写实流派”,对于侦查过程巨细靡遗,具有“体验追缉真凶、寻求谜团出路”的风味。
第二十二章
格雷厄姆的故事
“我非常希望,温西,你能找点事情做。”沃特斯恼怒地说,“你为什么不去钓钓鱼,或者开车兜兜风?你走来走去让我不能很好地作画,我丧失灵感了。”
“我很抱歉。”温西说,“可是这让我很着迷。我想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四处游荡,观察另外一些正在工作中的人。看看那些拿着电钻机开垦伦敦的人是多么受欢迎啊。公爵的儿子,厨师的儿子,形形色色人的儿子——人们在那里一站几个小时,忍受着耳鼓剧烈的疼痛——为什么?很简单,就是你享受着游手好闲的乐趣而其他人则在工作。”
“很有可能。”沃特斯说,“值得庆幸的是,机器的轰鸣声掩盖了工人们对游手好闲行为的评论。你会喜欢我坐在那里观看你查案吗?”
“这个不同,”温西说,“侦查要秘密进行。这是一项不应该有观众的工作。但是如果你喜欢,也可以观看。”
“很好!你先去调查,等我画完这幅画就尾随着你观看。”
“不用烦恼。”温西欢快地说,“你现在就可以观看,免费。”
“哈!你现在就是在调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