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信奉永恒的爱的女人

绪 言

在教堂里举行婚礼的时候,男人必定会被牧师问道:“你会爱这个女人一辈子吗?”女人也同样会被问:“你会爱这个男人一辈子吗?”男女都会坚定地回答:“是的。”他们双双在耶稣面前向牧师起誓:一辈子只爱一个异性。

相爱的两个男女在这个瞬间会陷入一种恍惚的圣境,觉得眼前这个异性就是自己此生最爱、最可信赖的人。

然而周围参加婚礼的宾客们,会不会相信两个年轻人的爱会永恒不变呢?未婚的少女、坠入爱情的少年且不去说,有结婚经历的人,对人生多少有了些感性认识的人,即使在耶稣面前发过誓,他们也绝不会轻易相信爱情是永恒的。

比如双方的父母,恐怕也不会像两个当事人那样,觉得发过誓了,今后两个人就会永远和和睦睦生活下去。

这种时候,个别心怀嫉妒的人甚至会带着一丝同情幸灾乐祸地想:瞧,这两个什么也不懂的家伙,在被人引诱着发这种无聊的誓哩。而大多数默默听着的亲友们心里可能在想:要说最坏的人,大概就数那个让人发这种誓的耶稣了吧。

因为即使对人最最基本的性欲和食欲,耶稣基督都没有让人们郑重其事地发誓,惟独当人们结婚时,却要人们起誓“一生只爱这一个人”。

这是为什么?是因为在教堂举行婚礼,所以一切都非要按照规矩做不成吗?似乎不是。那么是不是有点表演过头了呢?

如此一想,不由地冒出一个疑问:最最不相信男女之爱会永恒的人,莫非正是耶稣本人?或许耶稣因为知道一段爱情不可能永远存续下去,所以才要求两个人起誓,以便一开始就对他们加以约束。

饥饿的时候要吃食物,性欲高涨的时候要追求异性,这些不需要郑重地发誓,人们自然而然就会去做。而两个男女永远相爱相守,或许并不是人类的自然行为?就好像道德、伦理等,原是违背人类本性的人为法则一样。

相亲相爱的一对年轻人,大多相信自己的爱将永恒持续下去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事情,再自然不过了,因而对耶稣的命令毫无反抗,心甘情愿地顺从。在这一时刻,两个人已经变成了朝红布猛冲上去的斗牛,他们眼睛里只有那块红布。而耶稣基督可能早已冷静地洞悉了一切。

起誓原本不是以自然形式存在的,只有当必须将心之所趋硬是拽向另一个方向时,人们才需要起誓。

大型运动会开幕的时候,运动员代表会大声宣誓:“我们将堂堂正正地参加比赛。”如果真的人人都遵循体育精神,这种誓言就毫无必要了。之所以心事重重地出场来宣读一番誓言,不正是因为心里各怀鬼胎,担心不小心暴露人的本性,做出违背体育道德、有违公平精神的事情来,所以才需要这样一种仪式来加以诫勉吗?于是运动员们才用“我们必须堂堂正正地去比赛”,自己给自己施加压力。换句话说,这种宣誓无非是一种自我暗示,为了将某些不纯的念头打消掉,扭转心向而已。

婚礼中的起誓总让人感觉与此有些相像。因为情感本是人最薄弱的地方,所以必须大声地宣誓,进行自我暗示。

这样想不知道是不是对耶稣的冒犯和亵渎,又或者是对相爱的年轻人使坏?希望读过以下讲解之后,各位再审慎地下结论。

正文

上一章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