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出轨的女人(2)

这里必须要注意的是,出轨的女人同淫荡的女人完全不是一回事。一部分人将淫荡女人也归入出轨女人之列,这是错误的。

出轨的女人就像前面提到的,仅仅是发生“爱情转移”的女人,她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都没有任何异常。

淫荡的女人则肉体欲望异常强烈,一旦无法满足,精神和肉体都不能保持正常的状态。这类女人之所以不断渴求新的男人,并不是出于精神的需求,而往往是身体的需求。她们的身体属于异常体质,是一种病态。多数淫荡女人在先天性的体质基础上,经由一部分男人进一步刺激激化,从而陷入难以自拔的异常境地。总之,这类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都超出了正常的范畴,故而就不在此加以讨论了。

回到出轨的女人身上。根据上述定义,因“某个固定男人之外……”中这个“固定男人”的身份不同,出轨女人也分为几个不同组群。

首先,这个固定男人为其丈夫,即拥有丈夫而出轨的女人,此为第一组。

第二组是这个固定男人是其恋人。恋人也有多种多样,未婚夫、情人、互相有爱意的男人等等,总之是未正式注册过、户籍上没有登记为丈夫的男人,而不论有无肉体上的关系。这类女人较之第一组的妻子,其状态更不安定,一般来讲,爱情状态比第一组女人更加紧张。

第三组则是既非第一组也不属于第二组的女人,她们没有特定的爱慕对象,随性而为,比较自由,但是精神比较空虚。

以上三组女人中,原则上适用“出轨的女人”一词的只有第一组和第二组。

第一组的女人有丈夫这个精神原点,第二组的女人有恋人这个精神原点,感情从这个原点游移出去,超出了一定的尺度,所以才称作“出轨”。

出轨的条件

从上一小节看,似乎完成了对“出轨的女人”的定义。然而要想把握女人出轨的真实状况,单单这些还不充分,因为上述定义并没有涉及出轨的质与量的问题。那么女人究竟投入多少感情、移情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称得上是出轨的女人?这其中的衡量尺度非常难确定。或许有的人极其严苛,女人只要对其他男人产生一次爱慕之情就应算作出轨,而有的人则觉得只要不超过三次就算正常。这因评判者的性格、道德伦理观以及时代风尚的影响而各不相同。现代社会中,人们对女人出轨这一现象显然越来越宽容了。

一般来说,身为人妻只要有一次移情别恋,就会被打上出轨的烙印;而未婚女人则视具体情况而论了,假如女人主动移情别恋三次以上,也会被打上出轨的烙印。

在此有一点不得不加以考虑,就是女人身边的环境。从某个意义上讲,环境的因素比女人自身的性格因素还要重要。

假设有A、B两名女性,两人都是芳龄二十二,且有男朋友;两人从同一学校毕业,进入档次相差无几的企业,从事同样的事务性内勤工作。不同的是,A是位相貌和身材俱佳的美女,走在马路上,差不多所有男人都会回头;而B相貌丑陋,肥头大耳,身材短粗。一年后两人重逢。B仍旧守着以前的男友,说是守着,其实男友几乎很少出现在她身边,即使出现也是速速离去,但B还是对其始终如一、忠贞不渝;而A已经换了两任男友,现在正跟第三任男友交往,公司里的男女同事都认为她是个出轨的女人。

这种情况下,当我们判定谁是出轨女人的时候,毫无疑问,一定是A。从表面上看似乎不错,但是仔细想想,这个结论是非常武断的。

为什么?因为A每天被包围在众多男性之中,提出要和她约会的男人多得排也排不过来,一周八天都不够;而B却从没有男性向她提出过约会的请求。A和B无法在同一个摔跤场上比试相扑,等级太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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