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小精怪哆哆.

    我是被白骨举下昆仑山的,其实也可以说,我不愿走,但是白骨却硬是拉着我把我拉下了昆仑山,拉下了白雪皑皑的山峰。

    阿郁选择留在了栖风身边,他坚定了要跟着栖风回破碎大陆的决定,这孩子平常看起来淳朴,但是一倔起来就算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兄弟总有各奔东西的一天,如今我们五兄弟,也算是真的走到了头。

    我甚至能够预见到,在不愿的将来,阿郁在破碎大陆上和始皇对战,我则在天道面前和白凡对打,说到底我还是跳不出这个圈子,走不出这盘棋,我们也都是棋局上的棋子而已。

    我最后没有回上海,那里也有一个让我看着伤心的人,我不愿和她见面,怕再次看见她陌生的眼神。

    我在昆仑山附近的通天会弟子安排下,留在了当地,安静地住在简陋的酒店里,每天看看日出,望着日落,生活一下就平淡了下来。

    如今很多年轻人,20岁的身子,50岁的心,说的不仅仅是心脏负荷太重,更多的是心态,我们这一代被压力压迫的太重,就像我,即便每天简简单单地生活依然觉得非常安静幸福,没了战斗,没了勾心斗角,我就像个普通人一样,早上起来跑步,中午在门口的素面馆里吃一碗素面,晚上看看新闻。

    说真的,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觉得新闻联播这么好看,我也第一次知道,现在相亲居然还能上电视。

    只是,这么平静的生活很快就被打破了。

    当然,打破我宁静的不是什么坏人,而是一个非常小,非常可爱,同时来无影去无踪的小精怪。

    那天,我早上跑好步回来,正准备吃早饭,却看见原本放在桌上的牛奶杯空了,里面的牛奶被喝了个精光。

    我暗叫一声不好,房间里进贼了!

    当然,凡人小偷我是不怕的,三拳两脚就打发了,怕就怕来几个不怀好意的厉鬼甚至是来几个对我有所图谋的妖精。

    要知道,妖精是非常喜欢和牛奶的。

    就像我们见到的野生动物,特别是猫科动物,你给它一碗牛奶,它立马开心的不行,甚至还会对你示好。

    所以我有理由相信,桌子上放着的牛奶是被妖精喝了。

    不过,我也不太担心,如今的这个世界能够威胁到我的妖精几乎没有了,我只是好奇,哪个妖精有这么大的本事,能够进入被我设置了三重防护的房间,还穿过了我布下的微型迷阵。

    这可不简单,我感觉不大地方房间里隐藏着一头对我虎视眈眈的大妖。

    “妖族的兄弟,既然来了,那就出来聊一聊吧,这里不大,你的隐身法术倒是挺高明,不过我的天眼已经发现了你,你是自己走出来呢?还是我把你揪出来?”

    我大声说道,此类骗术我用了不止一次,倒是很娴熟。

    “哎呀呀,不好玩不好玩,你怎么发现我的啊!”

    一个非常清脆,好似孩童一般的声音从房间的门口角落里传出来,这声音很稚嫩,就像一个还没变声的孩子一般。

    我此时背对着门,猛的转身,手中幻化出一张小小暴天符,正准备将暴天符给扔出去,只是,当我转身的刹那我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站在门口。

    他小的几乎只有我的半个手掌这么大,全身布满了七彩的光芒,这些光芒好似一条条柔软的棉花糖将它团团围住。

    一张纯洁无暇却又非常精致的脸,一对闪烁着金色光芒的透明翅膀,一身小巧的绿色棉衣。

    如果不是我恰巧知道面前这个小家伙的来历,我肯定会以为它就是绿野仙踪里蹦出来的小精灵。

    “你就是罗焱?哼哼,竟然还想杀我,大坏蛋!”

    面前这个小妖精在天空中来回飞舞,几乎就是几个眨眼的时间,我的半个房间内就都被美丽的彩色光芒覆盖。

    这个小妖精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七彩小魔。

    别看它长的小,但是它们这个族群的历史却比人类还要悠久的多,七彩小魔从远古时代开始就出现了,有人说,它们就是造出第一道彩虹的人,也有人认为,七彩小魔是上天创造出来点缀大地的种族。

    无论哪种解释,反正这个族群存活到了如今,而且即便是主大陆破碎,它们都不曾受到灭亡的波及,它们和众多族群一样被分割在了破碎大陆上,人间残存的很少,但不是没有,前些年漓江那边就有人目睹过数道彩虹一起出现的美景,其实我们修士才知道,那是有两个七彩小魔飞过,它们的翅膀带出的美丽光芒。

    当然,这种弱小的物种竟然能够存活到今天,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七彩小魔总是喜欢和对他们来说比较相近,靠近自然,强大的人呆在一起,而它们最喜欢依靠的族群就是精灵族。

    “你叫什么?”

    我弯下腰,看着面前的七彩小魔脸上带着一丝丝骄傲的表情,活脱脱就是个精致的小玩具。

    “我叫哆哆,我来给你传个话!”

    名叫哆哆的七彩小魔不断地挥动手臂,指着我的鼻子说话。

    就像一个还没成熟的孩子,虽然趾高气扬,但是非常可爱活泼。

    “哦,什么话?”

    我伸出手,想要抓住哆哆,却被它灵巧的躲开了,它的翅膀不断扇动,我回过头,看见整个房间都被七色彩虹充满,要是有凡人看见了还以为我在放LED灯呢。

    “我们叛天一族的现任少族长孟晓大人邀请您明天中午到对面街道口的茶室内一聚。”

    我微微皱眉,叛天一族!

    当初在和他们交战前我确实答应过要帮孟晓他们救出他们的老会长,但是对战的时候这几个王八蛋把白凡扔进了虚无,我自然就单方面终止了和他们的合作。

    如今这个孟晓竟然又恬不知耻地来找我?这不是找打的节奏吗?而且看见七彩小魔在,我用脚后跟都能猜到,当时对战时候的那个精灵族少女也在。

    所谓冤家路窄,我没去找你们叛天一族的麻烦,你们倒是找上我了,别说我罗焱不给你们活路,是你们自己跳到我的地盘来的!

    “行,明天中午我一定到。”

    我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哆哆微微一笑,点点头说道:“恩恩,这还差不多,大个子明天见啦。”

    这小家伙身形一闪,直接穿透墙壁离开了我的房间,我没惊讶,只是心里默默在想,明天见到这个孟晓我该怎么办?真的把他们给灭了?

    此时房间内的七色彩虹好似一条条彩色的薄纱般在空中流动,绚丽的彩光好似紧紧跟随在七彩小魔身边,它离开的时候,所有的七彩光芒都随它而去。

    房间内没一会儿就变成了原来的模样。

    我正准备收拾收拾,吃早饭,却看见七彩小魔刚刚站着的角落里落下来一个小小的纸片,这白色的纸片上隐隐有字迹透出来。

    我好奇下捡起纸片,却看见上面写着两个名字:罗焱,虚神祖。

    我心里微微一震,果然孟晓来人间的目的并不简单,他邀请的人不仅仅是我,还有虚神祖这个老家伙。

    明天的会晤,将会非常精彩,非常有趣。

    我想着想着,嘴角咧出了一丝冷笑。

    第二天,我出门的时候是将近11点左右,整条街就一家茶室,是一个年过60的老头开的,平时这里还会请点人来看鸟,交流养鸟经验,喝的茶也不是什么龙井,碧螺春之类的,而是一种他自己培养种植的新茶品,他取名叫昆仑茶。

    泡过几泡水以后还是茶香悠远,入口不涩,的确是好茶。

    “哎呦,客观来了,里面请。”

    老头子请的伙计也都模仿古时候店小二的模样,绘声绘色,进入茶室如同进入了古代一般。

    陈设也很简单,粗木做成的板凳,简单的方桌,一叠瓜子,一壶昆仑茶,坐着看一天的风起云涌,非常惬意。

    我坐下来之后,刚点好东西,就看见一个披着白色斗篷的男人走了进来,他奇怪的穿着惊呆了四周的茶客们。

    这个奇怪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虚神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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