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这个…你也数过?”曾日华倒不怀疑罗飞的话,他只是不理解对方的行为。

“是的。我数过。”罗飞淡然道,“从我住进招待所的那天开始,这个情况就从未有任何变化。所以我知道,招待所的保洁员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从来不会掀开地毯去擦拭被覆盖住的那部分木板。”

“可是…你研究这个有什么意义呢?你在给保洁员打分吗?”曾日华在一头雾水中仍忘不了耍耍贫嘴。

“没有意义。”罗飞挑了挑他的眉头,“这只是我的习惯。如果你还不相信,我还可以告诉你更多的没有意义的东西。”

曾日华显得很有兴趣:“还有什么?”

“招待所前台的挂钟,显示悉尼时间的那一个比标准时间慢了一分二十三秒,而显示伦敦时间的那个,又比标准时间快了五十四秒;今天在前台当值的那个女孩,她的发绳是蓝色的,并且在辫子上绕了四圈;招待所院子里有五辆车已经超过两天没有动过,其中车号9563的那辆帕萨特左前轮正好压住了地面阴井盖的三根铁条;还有你…你上午开会时所用的油笔装在了你警服的左侧内兜里,如果现在笔芯里还剩下五分之二的油墨量,那说明你后来很少或者没有使用过这支油笔。”

听罗飞滔滔地说到这里,曾日华立刻从自己警服的左侧内兜掏出了那支油笔,笔芯中的油墨量正如罗飞所说停留在五分之二的位置。曾日华愣了片刻后,这才轻叹着摇摇头,脸上露出赞服的神色。

“真的只是习惯…可怕的习惯…”曾日华看着罗飞,眼神像是在看一个从没见过的怪物,然后他又困惑地问道:“那你要花多少时间去维持你的习惯?你又要以多大的脑容量来储存这么多的信息?”

罗飞却只是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解答说:“并不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因为这些工作都是在日常活动中顺带完成的。你每天都会路过招待所的前台,如果你只是无所事事般地走过去,那你就不会看到任何东西;而我却喜欢观察,一边走一边观察,没有什么目的性,但却因此而注意到很多东西。同样,当我拉上背包拉链的时候,我的目光便会扫过剩余的链扣,顺势数清它们的数目并不困难。做到这些也不需要过人的脑容量,因为我并没有把所有观察到的东西全都记在脑子里,事实上,我只记忆新近看到的那些信息。比如我再一次拉上拉链的时候,我就会记住一个新的链扣数,同时忘掉以前的那个。套用电脑中的术语:我并不是在不停的储存,我只是在不停的更新而已。”

“我明白了…”曾日华终于释然地点点头,“这确实就是一个习惯:随时随地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并且将相关信息像计算机一样精准的记录下来。这么说起来似乎不难,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真的做到?”

“我从小就有这样的习惯。后来上了警校,我又刻意强化了这方面的训练。所以在二十年前这种习惯就已经深入到我的行为中,成为了我的生活方式。对我而言,完成类似的工作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是非常普通、也非常简单的事情。”

“难怪…”曾日华的情绪由释然又转变成感慨,“难怪所有的人都对四一八血案中那‘两分钟的时差’不以为意,唯独你却能从中破解出整个案件的玄妙。两分钟对普通人来说是非常短暂的,短得完全可以无视;而在你的生活系统中,这却是一个巨大到无法回避的变化。袁志邦的苦心经营就毁在了这两分钟的时差上。嘿嘿,连他都斗不过你,我栽在你手里,也算是心服口服。”

罗飞却不愿接受对方的这番夸赞,他黯然摇摇头:“击败袁志邦的人并不是我…在他的计划中本没有这两分钟的误差…是孟芸…”

罗飞没有把话说完,他不想多说了,因为他知道别人很难理解他、袁志邦以及孟芸三人间的感觉。他们互相争斗又互相欣赏,虽然每个人都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罗飞并不愿其他人看扁自己曾经的对手。

听罗飞说到孟芸的名字,曾日华识趣地露出些许沉痛神色,没有就那个话题再追问下去。不过他先前的那股兴奋劲还没有沉静下来,稍歇了片刻之后,又挑起眉头说道:“罗队,你知道自己像什么吗?”

“什么?”

“猎犬!你是一只天生的猎犬!”小伙子激动起来,也不管言辞是否合适,“你走到哪里都嗅来嗅去,对一切都充满了关注,这就是你的天性。面对这样的猎犬,有什么猎物能逃脱它的追捕呢?就算是Eumenides也不能!”

罗飞微微一笑,不置可否。他知道曾日华是个胸无城府的热情青年,而自己则必须保持冷静:Eumenides,那绝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家伙。

曾日华似乎意犹未尽,舔舔嘴唇还想再说些什么。罗飞却在此时抬腕做了个看表的动作——时针已经越过了夜间十点的位置。

“好了,不早了。”罗飞知道对方饶舌得很,便决定主动结束这场交谈,“早点休息吧,这两天大家都很辛苦,要抓紧机会修养精神。”

“好吧…”曾日华无奈地将正要冒出的话头咽了回去,“那我就回屋去了。”他起身走出两步,忽然又想起什么,转头叮嘱道:“慕老师说了,她明天一看你的头发,就知道你用没用她买的洗发水。”

罗飞“呵”地一笑,看看茶几上的那些日用品,寒冷秋意中亦泛出了一股别样的暖意。

※※※

十月三十一日,凌晨两点五十分。

东林路是省城著名的“酒吧一条街”。略显狭窄的街道两侧林立着各式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眩目的霓虹灯争芳斗艳,辉映出这个城市中最为璀璨的夜景。

不过即使是这样的场所,此刻喧嚣也难免要走向尾声——因为时间实在已经太晚了。三三两两的摩登男女们从诸多会所中走出,形容疲惫,醉意熏然。他们刚刚在音乐和美酒中发泄完过剩的精力,现在要做的就是找个安静的角落,或者沉沉地睡去,或者去享受一些更加私密的放纵。

在某一间酒吧内,情况又有所不同。这个酒吧的门脸不大,所处的位置也难称理想。它位于东林路末端的一个拐口,招牌被两侧高大的建筑遮挡,不仔细看的话很容易错过。酒吧的主人对此似乎不以为意。他反而将酒吧的招牌设计成了黑色,并且完全没有霓虹的勾映。这样的招牌在夜色中显得极为隐晦,好像是生怕被来往者看见一样。

你只有走到近前,着意地辨认一番,才能看出那招牌上的字迹来。

“黑魔力酒吧”,字体怪异,透出一种诡谲的气息。

在酒吧门口站着两个身材高大的帅小伙,他们也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似乎要与周围的夜色融为一体。

很显然,这两个小伙子就是“黑魔力酒吧”的门童。不过与普通门童不太一样,他们的任务不是迎接客人,而是阻拦客人。偶尔有闲散客人想要进入的时候,他们便会伸手拦住门口,然后客气地说道:“请出示会员卡。”

大部分来客都没有会员卡,于是小伙子就微笑着解释:“对不起,我们的酒吧是会员制的。您需要由老会员介绍入会之后,才能光顾我们的酒吧。”

来客往往就郁闷地摇头离去了。

但也有一些人出示会员卡之后便进入了酒吧。在转弯跨越一道门屏之后,酒吧内展示出一副别样的洞天。

与狭小的门脸相比,酒吧内厅宽敞了许多。吧厅四周围着一圈散台,大部分会员便三三两两地落座其中。一些尊贵的客人则由服务生领着迈步二楼,在楼上的包厢内享受更加周致的服务。一楼大厅中央立起了一座演台,此刻一个男歌手正抱着吉他在烟台上又吼又跳,将充满摇滚力量的音符砸向酒吧的每个角落。DJ把音响调得很大,那声量对一般人的耳膜绝对是一种折磨。

时间已经接近凌晨三点,在其他娱乐场所接近打烊的时刻,黑魔力酒吧内却不断有新客到来。他们在巨大的声浪中坐下,面无表情,似乎那摇滚劲曲根本无法刺激到他们的神经。只有偶尔往喉咙里灌下一两杯烈酒后,他们的脸上才会稍现出兴奋的神色,同时他们的目光频频飞向吧台上方那个造型怪异的挂钟,看起来像在等待着什么。

摇滚乐手一曲唱毕,酒吧内获得了片刻的宁静。这时挂钟“当当当”响了三下,时针对准在钟盘的四分之一处。守在门口的小伙子闻声关上了大门,“黑魔力酒吧”随之变成了纷繁都市中一个密闭而又隐秘的空间。

酒吧里的客人们悸动起来,他们期待的东西就要开始了,一种亢奋的情绪在他们体内涌动,难以抑制。

配合着众人的期盼,音乐声重新出现了。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音乐,每一个音符都像爆裂一样在酒吧的封闭空间内炸开,很快形成一片由声波蔓延成的惊涛骇浪。那浪涛震颤着听者的耳膜,并且这种震颤瞬间又传递到心脏的深处。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血管和神经都随之跳动,五脏六腑也在翻滚,就像忽然被抛到了云霄,转瞬间却又急速坠落。与这样的音乐声相比,刚才的摇滚便成了教堂礼拜的宁静圣歌。

所有的人都在这样的音乐中疯狂了。他们开始扭动,烈酒一杯接一杯地灌到肚子里。然后他们开始有节奏地高喊:“出来!出来!”

伴随着众人的叫喊声,一个女人走上了演台。

这是一个身形高挑的妙龄女子,长发摇曳,皮肤白皙。半截面具遮住了她的眉眼,但却掩不住她那娇艳的容颜。面具的造型是一只展翅的吸血蝙蝠,通体漆黑,唯有嘴角边淋漓着几滴殷红的鲜血。可怕的蝙蝠却栖息在一张艳丽的面庞上,构成了令人窒息的凄美画面。

女子身穿黑色紧身的皮衣皮裤,足蹬高筒的黑色皮靴,愈发凸显出身形的窈窕修长。她跟随着音乐的强劲节奏舞动旋转,媚惑的气息从她年轻的身体上散发出来。

台下的酒客躁动着,热浪在身体里翻滚。同时他们的叫声变得更加癫狂,近乎声嘶力竭。他们仍在高喊:“出来!出来!”

又有人来到了演台之上,这次却是一个男子。黑色的头套将他的头脸部位完全遮住,只露出两只闪着凶光的眼睛;他的上身完全光着,胸腹间肌肉精壮,显出令人生畏的力量感;而他的下身则穿了一条黑色的长裤,整体打扮像极了欧洲中世纪嗜血的刽子手。

女人看到刽子手装扮的男子,俏丽的面庞上现出恐惧的神色。她躲闪着,似乎想从演台上逃走,但那男子很快抢上两步,伸手攥住了女人的一只胳膊,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把她拽了过来。

酒客们轰然发出喝彩的声音,虽然这声音立刻便被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淹没,但刽子手还是深受刺激。他的目光变得更加凶狠,然后他腾出双手揪住女人的衣领,使劲往两边撕扯着。女人扭曲着窈窕的身躯拼命挣扎,但这挣扎反而配合了男子的行为。很快,女人的皮衣便像笋壳一样被剥去了。而她皮衣下除了一件黑色的胸罩之外,竟什么也没有穿。于是她大片大片的白嫩肌肤和高耸的胸口便暴露在了人们的眼前。酒吧内的炙热气氛也因此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

刽子手仍不罢休,他把半裸的女人按倒在地,将对方下身的皮裤也强行褪去。这样女人身上除了内衣内裤之外,便只剩下脸上的蝙蝠眼罩和脚下的高筒皮靴,而这些衣裤罩靴全都是黑色的,愈发映衬出女人娇躯的雪白。

刽子手得意洋洋地站起身,将手中的皮裤往台下扔去。这立刻引起了一阵哄抢。与此同时,台下也有什么东西扔了上来。刽子手将那东西接住后高举着展示给观众,众人挥着拳头响应着,几近痴狂。

那是一条鲜红色的长绳子,如血液一般明艳耀眼。而在台下,酒客们的眼睛也泛起了鲜红色的血丝,在酒精、音乐和迷亵场面的混合作用下,他们灵魂深处的兽性正喷薄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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