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喝完茶,汤姆把杯子放进浅浅的石头水槽里,他们便出门,坐进车里。费伯坐在后座。这一次大卫开得很慢,那只叫鲍勃的狗不大费力地在车旁跟着慢跑。显然,大卫对地形了如指掌,他信心十足地转动着方向盘,越过空旷的草地,没有一次陷进沼泽的坑洼。羊群的样子可怜巴巴的:它们的毛全都湿透了,有些羊挤在洼地里,有些靠在荆棘丛边,有些待在背风坡上,一点也没有心思吃草。连羊羔都乖乖地躲在母羊身下。
费伯正盯着那条狗。只见它停下脚步,听了一会儿,然后一直向前冲去。
汤姆也在盯着看。“鲍勃发现什么了。”他说。
吉普车跟在狗后面驶了四分之一英里。车停下来时,费伯听到了海的呼啸——他们已经接近岛的北端了。狗站到了一个小峡谷的边缘上。他们下了车,听到了狗刚才听到的声音:一只羊在哀鸣。他们走到崖边,向下望去。
那只羊在下面二十英尺左右的地方侧躺着,随时都可能从陡峭的斜坡上滑下去。它的一条前腿别扭地抬着。汤姆小心地迈着步子下去,检查它的那条伤腿。
“今天晚上要吃羊肉了。”他向上喊说。
大卫从车里取下滑膛枪,顺坡滑给他。汤姆一枪结束了那只伤羊的痛苦。
“你要用绳子把它拽上来吗?”大卫叫着。
“嗯——要是亨利愿意下来帮我一把就不用了。”
“当然。”费伯说。他挑着路,下到汤姆站立的地方。他俩一人拽着一条羊腿,把死羊拉上斜坡。费伯的雨衣勾到了一棵荆棘上,差点没掉下去,他用力一扯,随着很响的一声,雨衣从荆棘上脱了下来。
他们把羊扔进车里,又开走了。费伯感到身上很湿,原来他几乎把雨衣后背全撕开了:“恐怕我把这件雨衣糟蹋了。”
“又不是故意的。”汤姆告诉他。
他们很快就回到汤姆的房子。费伯脱下他的油布雨衣和湿淋淋的夹克,汤姆把夹克放到炉子上方去烘干。汤姆的房子没有露西家的现代化抽水马桶,他们挨个去了户外厕所。汤姆又煮了新茶。
“这只羊是我们今年损失的第一只。”大卫说。
“啊。”
“今年夏天我们要在峡谷上围上篱笆。”
“啊。”
费伯觉察到气氛有点异样,与两三个小时以前略有变化。他们还像原先那样坐着喝茶吸烟,但大卫显得不安。有两次费伯注意到大卫在瞪着他,若有所思。
最后,大卫说:“我们得走了,你在这里宰羊吧,汤姆。”
“好。”
大卫和费伯走了。汤姆没有起身相送,那条狗倒是把他俩送到门口。
大卫先把那支滑膛枪从挡风玻璃上面的架上取下,重新装好子弹,又放回去,然后才发动车子。
在回家的路上,他的情绪又变了,变得饶舌起来:“我曾经飞过‘喷火式’,你知道。多可爱的风筝啊。每个机翼上有四支枪——美国制的勃朗宁式,每分钟能发射一千两百六十发子弹。德国人爱用炮,当然——他们的米-109型飞机只有两挺机关枪。炮杀伤力大,但我们的勃朗宁更快,更准。”
“真的?”费伯客气地说。
“他们后来在‘旋风式’上加了炮,不过赢得了不列颠战役的却是我们的‘喷火式’。”
费伯对他的夸大感到恼火。他说:“你打下来多少架敌机?”
“我在训练时失去了双腿。”大卫说。
费伯偷看了他的脸,那上面是压抑着愤怒的表情。
大卫说:“我还没杀死过一个德国人呢。”
这个信号是一清二楚的。费伯突然警觉起来了。他不知道大卫发现了什么,但这人无疑知道了一些情况。费伯稍稍转身,面对着大卫,把一只脚抵在底板的变速箱上,撑住身体,把右手轻轻放到左前臂处。他等着大卫的下一步行动。
“你对飞机感兴趣吗?”大卫问。
“不。”费伯的语气很平淡。
“我猜想,观察敌机已经成了全国性的消遣活动了。就像观鸟一样。人们购买识别飞机的书籍,一下午一下午地仰卧在地,用望远镜观察天空。我还以为你也热衷此事呢。”
“为什么?”
“怎么?”
“你怎么会认为我热衷于观察飞机?”
“噢,我不知道。”大卫停下来,点燃一支香烟。他们正在岛的中间,离汤姆和露西的房子都各有五英里远。大卫把火柴扔到地上:“大概是从你口袋里掉出来的照片吧——”
话没说完,他便把燃着的香烟向费伯的脸上扔去,同时伸手去拿挡风玻璃上方的枪。
26
席德·克利普斯望着窗外,低低地骂了一句。草地上都是美国人的坦克,足足有八十辆。他明白要打仗了,其实他们要是开口问他,他会给他们提供另一块地,那儿的草没有这么丰茂。如今,这些坦克肯定会把他最好的牧草都给碾坏掉。
他穿上了靴子,走出屋门。外面有些美国兵,他不知道他们是否注意到了附近那头公牛。他走到牛栏前面站住,搔起头来。那儿进行着一些十分有趣的事情。
坦克没有碾坏他的牧草。它们没有留下痕迹。但那些美国兵正在用耙子似的工具在地上制造痕迹。
席德在设法弄明白这一切的时候,那头公牛注意到了坦克群。它瞪了它们一会儿,然后用蹄子刨了刨地,跟着便向一辆坦克冲去。
“笨蛋,你会把脑袋撞破的。”席德咕哝着说。
美国兵也在盯着牛看。他们好像觉得很好玩。
那头公牛全速向坦克撞去,牛角竟然刺穿了坦克侧壁的钢板。那一刹那,席德心里强烈地盼望,英国的坦克得千万要比美国的结实。
当公牛把角拔出来时,钢板的破洞处发出很响的嘶嘶声。坦克如同泄了气的气球似的瘪了。美国兵捧腹大笑起来。
席德·克利普斯又搔起头来。这事可真怪。
高德里曼手里打着雨伞,快步穿过议会广场。他在风衣下面穿着一身深色的条纹西装,脚下那双黑皮鞋擦得光亮,要知道,能向丘吉尔单独报告可不是每天——甚至可以说——每年都有的事。
换成是一名职业军人,带着高德里曼现在带着的坏消息去见三军统帅,肯定紧张万分。但高德里曼却毫无紧张之感,因为一名著名的历史学家是不必害怕政治家的,除非对方的历史观点比高德里曼的还要高明。他虽然不紧张,但却忧心忡忡。
他在想着为制造美国第一集团军驻在东英格兰的假象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四百艘漂在油桶上用木架和帆布做的登陆舰;精心制造的充气坦克、火炮、卡车,甚至弹药库;在地方报纸通讯栏目中刊载的自从数千美国军人抵达这一地区后道德败坏方面的抱怨;由英国最出色的建筑家设计、并由电影制片厂借来的道具制造的假供油码头。由双重间谍发往汉堡苦心编撰的情报。由专业小说家专为德国监听站精心炮制的虚构电文,其中包含这样的精彩内容:“据皇家第五兵团报告,一些平民妇女估计未经当局许可,就登上了美军的行军车。我们要把她们怎么办呢,把她们一块儿带去加来吗?”
有迹象表明,德国人中了圈套。但如今这个精心策划的骗局却有可能付诸东流,就只因为一名漏网的间谍——一名从高德里曼手中漏掉的间谍。
他以鸟般的短促步伐沿着西敏寺的人行道迈向大乔治街二号的一座小门。站在堆着沙袋的墙边的武装警卫检查了他的通行证,挥手放他进门。他穿过前厅,走下楼梯,进入了丘吉尔的地下指挥部。
高德里曼如同走下了一艘战舰的甲板。这里由四英尺厚的防轰炸水泥天花板和钢舱门封得密密实实。高德里曼走进地图室时,从后面的会议室中出来一群表情肃穆的年轻人。过了不久又出来一名副官,他看到了高德里曼。
“您真准时。”副官说,“他已经在等您了。”
高德里曼迈进小巧舒适的会议室。地上铺着地毯,墙上悬着国王的肖像。一台电扇吹拂着空气中的烟雾。丘吉尔坐在一张光滑如镜的古老大桌子的另一头。
高德里曼决定不向他敬礼。
丘吉尔:“坐吧,教授。”
高德里曼霎时间意识到,丘吉尔的身材其实并不高大——但他的坐姿却像个大块头:肩部隆起,臂肘放在椅子的扶手上,下巴低垂,两腿分开。他没有穿那身著名的海军军服,而是穿短短的黑外套和带条纹的灰裤子,洁白的衬衫上系着一个圆斑点的蓝色领结。尽管他胸宽体胖,大腹便便,但握着圆珠笔的手却很小巧,手指细瘦。他脸上的肤色是婴儿的那种粉红。他的另一只手挟着一支雪茄,桌上的文件旁边摆着一个玻璃杯,里面盛的好像是威士忌。
他正在批准一份报告,嘴里偶尔喃喃地说着什么。高德里曼对这位大人物毫无畏惧之意。依高德里曼之见,在战前的和平时期,丘吉尔是一个差劲透顶的政治家。然而,这个人具备一个伟大的战争统帅的气质,高德里曼为此而尊敬他。
丘吉尔猛地抬眼,并且说:“我想,这个该死的间谍无疑已经发现了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了?”
“丝毫不错,阁下。”高德里曼说。
“你认为他已经跑了吗?”
“我们追踪他到了阿伯丁。几乎可以肯定,他在两夜之前乘一艘偷来的小船跑了,大概在北海有个接头地点。不过,风暴起以前,他不可能走太远。不能排除他在起风以前搭上U型潜艇的可能,但几率不高。最可能的情况是他已经淹死了。我很遗憾,我们不能提供更准确的信息了。”
“我也感到遗憾。”丘吉尔说。他一下子生气起来,当然不是对高德里曼。他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墙上的壁钟前面,着迷似的瞪着上面的刻字。随后,他仿佛忘记了高德里曼也在屋里,一个人在桌旁踱来踱去,自言自语。
他的自言自语结束得如同开始一样突然。他坐了下来,递给高德里曼一页文件,说:“这是上星期德军的部署情况。”
高德里曼读着:
俄国战线:
122个步兵师
25个装甲师
17个混成师
意大利和巴尔干:
37个步兵师
9个装甲师
4个混成师
西部战线:
64个步兵师
12个装甲师
12个混成师
德国境内:
3个步兵师
3个装甲师
4个混成师
丘吉尔说:“在西部的十二个装甲师中,实际上只有一个部署在诺曼底海岸。两个党卫军的加强师——‘帝国’和‘阿道夫·希特勒’,分别驻在土鲁斯和布鲁塞尔,而且没有调动的迹象。这一切告诉了你什么呢,教授?”
“我们的骗局看来是成功的。”高德里曼回答说。
“完全正确!”丘吉尔大声说道,“他们被我们搅糊涂了,举棋不定。他们对我们动向的猜测全都大错特错。可是——”他停了一下,故作悬疑,“可是,尽管如此,艾克的参谋长史密斯将军告诉我……”他从桌上拿起另一份文件,读出声来,“我们能成功攻占滩头的机会,只有百分之五十。”
他放下雪茄,声音变得十分柔和:“时间将定在六月五日,也可能是六日或七日,依海潮的情况而定。在英国西部已经开始集结军队,运输大队此刻正沿着英格兰的乡间道路前进。全部英语系的国家,投入了全部军事和工业力量,准备了四年的时间,才获得百分之五十的成功希望。要是给那间谍跑掉,那我们就连这百分之五十都要泡汤了。”
他凝视了高德里曼一会儿,然后用纤弱白皙的手再次拿起了笔。“我要的不是‘可能’,教授,我要的是‘针’的尸体。”
他低下头又批阅起他的文件。过了一会儿,高德里曼站起身,悄悄地离开了房间。
27
香烟燃烧时的温度能达到摄氏八百度,但由于烟头周围通常都包着一层烟灰,所以想用它来烫伤人,非得把香烟头压在对方皮肤上整整一秒钟不可。即使往眼睛上烫也没用,因为眨眼是人体最快的反射动作。只有外行才会拿烟来扔人。行家是不会在乎一支迎面而来的香烟的。
费伯不去管大卫抛向他的香烟。他是对的,因为那支烟擦过他的前额之后,便落到吉普车的底板上去了。费伯随即伸手去抓大卫的枪,这一招却错了。他应该抽出匕首刺向大卫才对。尽管大卫真的有可能会向他开枪,但因为大卫从来没拿枪对准一个人(更不用说持枪杀人了),所以在开枪以前,几乎肯定会迟疑一下,而费伯就可趁机杀死他。
费伯这一错招的代价就高了。
大卫的双手握着枪的中段,左手握枪管,右手在枪栓附近,他已经从架上取下了六英寸的距离,费伯才用一只手握住枪口。大卫把枪拉回自己,可是费伯一时抓得紧紧的,使枪口朝向了挡风玻璃。
费伯虽然强壮,但大卫更是力大非凡——他用双肩、双臂和双腕来移动身体和摇动轮椅,已经有整整四个年头,肌肉之发达非同一般。何况,大卫是用两只手在胸前握枪,而费伯只用一只手,身体的角度还很别扭。大卫又拉了一下枪,这次决心更大,枪口从费伯的手中滑脱了。
就在这一瞬间,大卫把枪对准他的肚子,手指弯向了扳机,费伯感到死亡已经临近。
他猛地向上一跳,离开了座位。他的头撞到了吉普车的帆布顶篷,就在这一刹那间,枪“砰”的一声响了,震耳欲聋。客座旁的玻璃窗被打得粉碎,雨水从窗框中吹了进来。费伯扭动身体,往后倒下,却没有摔倒自己的座位上,而是歪在大卫的身上。他用双手掐住大卫的喉咙,用两个拇指加力按下去。
大卫试图在两人的身体间调转枪口,再把枪管中的另一颗子弹射出去,但枪太长了。费伯盯着他的眼睛,看到了……什么呢?振奋!也难怪大卫有这种眼神——这个人终于有机会为国家而战了。但随着身体缺氧,大卫的表情变了,他开始为喘气而挣扎。
大卫松开枪,尽快收回双肘,然后用双拳猛击费伯的两肋。
疼痛难忍,费伯疼得面部扭曲,但仍没松开掐着大卫喉咙的双手。他知道,他能挺住大卫的拳头,但大卫却熬不住这么长时间的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