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的蠢货。”罗宾说着,在仿皮沙发上坐下来,不知何故,她坐下时没有发出放屁的声音。斯特莱克想,也许是因为自己太重了吧。
“他谈论已故的妻子时,你注意到什么蹊跷之处吗?”斯特莱克问。
“鳄鱼的眼泪有点过分,”罗宾说,“他刚说过爱情是虚幻的东西,以及诸如此类的一堆废话。”
斯特莱克又看了她一眼。她白皙、精致的皮肤似乎饱受情绪激动的折磨,红肿的眼睛更能说明问题。斯特莱克猜想,她对迈克尔·范克特的敌意,应该换一个也许更该骂的对象。
“认为他装腔作势,是吗?”斯特莱克问,“我也这么想。”
他看了手表一眼。
“半小时后卡洛琳·英格尔斯要来。”
“她和丈夫不是和解了吗?”
“消息过时啦。她想见我,因为周末在丈夫手机里发现了一条短信。所以,”斯特莱克说,从桌旁站起身,“需要你去弄清那个采访是什么时候拍的,我呢,去翻翻案情记录,这样我就会显得还没忘记她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我还要跟奎因的编辑一起吃午饭。”
“我得到一点新消息,是关于凯瑟琳·肯特公寓外的诊所如何处置医疗垃圾的。”罗宾说。
“接着说。”斯特莱克说。
“有一家专业公司每星期二过来收集。我跟他们联系过了,”罗宾说,斯特莱克听到她的叹气声,便知道她的询问以失败告终,“他们没有注意到星期二凶案之后收集的几袋垃圾有什么异样或反常。我想,”她说,“如果一个袋子里有人体内脏,他们不可能不注意到。他们告诉我,一般都是棉签和针头什么的,而且都是用专用袋密封的。”
“不过也需要查查清楚,”斯特莱克鼓励她道,“这是好侦探的做法——排除所有的可能性。如果你能冒雪出去,还有另一件事需要做呢。”
“我喜欢出去,”罗宾说,立刻高兴起来,“什么事?”
“帕特尼书店的那个人自认为八号那天见过奎因,”斯特莱克说,“他现在该度假回来了。”
第三十五章(2)
“没问题。”罗宾说。
这个周末,她没有机会跟马修商量斯特莱克希望训练她侦察能力的事。葬礼前说这个不合适,而在星期六晚上吵架之后,这个话题似乎只能刺激对方,甚至火上浇油。今天,她特别渴望走到大街上,去侦察,去调查,然后回家把自己做的事原原本本告诉马修。马修需要坦诚,那么她就坦诚以待。
那天上午,迟暮的金发美女卡洛琳·英格尔斯在斯特莱克办公室待了一小时。她泪眼婆娑但意志坚决地离开之后,罗宾给斯特莱克带来了消息。
“对范克特的那次采访是十一月七号拍的,”罗宾说,“我给BBC打了电话。花了好长时间,最后终于打通了。”
“七号,”斯特莱克沉吟着,“那是星期天。是在哪儿拍的?”
“节目组去了他在丘马格纳的别墅,”罗宾说,“你看采访时注意到了什么让你这么感兴趣?”
“你再看一遍,”斯特莱克说,“试试YouTube上能不能看到。真奇怪你当时竟没发现。”
这话刺痛了罗宾,她想起当时马修坐在身边,盘问她四号公路的那起车祸。
“我要换衣服去辛普森了,”斯特莱克说,“我们把门锁上,一起出发,好吗?”
四十分钟后,他们在地铁站分手,罗宾直奔帕特尼的布里德灵顿书店,斯特莱克要去斯特兰德的餐馆,他打算走着去。
“最近打车花钱太多了。”他粗声粗气地对罗宾说,不愿告诉她星期五晚上他被困在那辆丰田陆地巡洋舰里,花了多少钱才摆脱了困境。“时间有的是。”
斯特莱克离开时,罗宾看着他的背影,魁梧的身体拄着拐杖,腿瘸得厉害。罗宾和三个兄弟一起长大,童年时的观察使她有一种异常敏锐的洞察力,能看出男性对于女性表露的关怀经常产生逆反心理,但是她担心斯特莱克的膝盖支撑不了多久,恐怕再过几天他就彻底无法行动了。
差不多快到午饭时间了,在开往滑铁卢的列车里,两个女人坐在罗宾对面大声聊天,膝盖间放着大包小包的圣诞节物品。地铁的地面又湿又脏,又一次充斥着潮衣服和人体的气味。罗宾一路上大部分时间都试着在手机上看迈克尔·范克特的采访片段,但始终没有看到。
布里德灵顿书店位于帕特尼的干道上,古色古香的玻璃窗,从上到下堆满五花八门的新书和二手书,全都横着放。随着铃铛的轻响,罗宾迈过门槛,步入一种温馨的、散发着淡淡霉味的氛围。书架里塞满横放的书,一直堆到天花板,两把梯子斜靠在书架上。屋里亮着几个灯泡,灯泡悬得很低,斯特莱克如果在肯定会撞到脑袋。
“早上好!”一位年迈的绅士穿着一件过大的花呢夹克衫,从一间玻璃门已不平整的办公室里走出来,几乎可以听见他的关节在吱嘎作响。他走近时,罗宾闻到一股浓浓的体味。
她已经准备好简单的问话,便立刻向他询问店里有没有欧文·奎因的书。
“哈!哈!”他会意地说,“我想,不用问为什么大家突然对他感兴趣!”
这是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离群索居、不谙世事,他领着罗宾往书店的里面走,不等罗宾提问,便自顾自地大讲特讲奎因的写作风格和他越来越差的可读性。只认识不到两秒钟,他就似乎断定罗宾想买一本奎因的书只是因为奎因最近被害了。虽然这是不争的事实,但罗宾还是感到恼火。
“你这儿有《巴尔扎克兄弟》吗?”她问。
“看来你知道得蛮多,不光想要《家蚕》,”店主说,用衰老的双手挪动梯子,“我已经接待了三位年轻记者,都想要那本书。”
“记者上这儿来做什么?”罗宾假装不解地问,店主开始往梯子上爬,旧粗革皮鞋上方露出一截深黄色的袜子。
“奎因先生遇害前不久到这里来过,”老人说,打量着罗宾头顶约六英尺上方的那些书脊,“《巴尔扎克兄弟》,《巴尔扎克兄弟》……应该就在这儿……天哪,天哪,我肯定有一本的……”
“他真的来过这儿,来过你的店里?”罗宾问。
“没错。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了。我特别崇拜约瑟夫·诺斯,他俩有一次同时出现在干草艺术节的活动上。”
他从梯子上下来,每跨一步双脚都在发颤。罗宾真担心他会摔倒。
“我查查电脑,”他说,重重地喘着气,“我这里肯定有一本《巴尔扎克兄弟》。”
罗宾跟着他,心想,如果老人那次见到欧文·奎因是八十年代中期,那么他再次认出奎因的可信程度就要打问号了。
“我想你不会不注意到他的,”罗宾说,“我见过他的照片。穿着提洛尔大衣,看上去非常显眼。”
“他两只眼睛颜色不一样。”老人说,看着一台早期麦金塔经典款电脑的显示器,罗宾估计这台机器已有二十年历史:粗笨的米黄色大键盘像一颗颗太妃糖。“你凑近了看就会发现,他的眼睛一只褐色、一只蓝色。估计警察会对我的观察力和记忆力感到惊讶。我战争年代在情报部门干过。”
他看着罗宾,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
“我没说错,我们确实有一本——二手的。这边来。”
他踢踢踏踏地朝一个乱糟糟的、堆满书的箱子走去。
“那对警察来说是个很重要的情报呢。”罗宾跟在他身后说。
“那还用说,”老人得意地说,“死亡时间。没错,我可以向他们保证,他八号那天还活着。”
“我想,你大概不记得他进来想买什么书吧?”罗宾轻声笑一下问道,“我真想知道他读些什么。”
第三十五章(3)
“噢,记得,记得,”店主立刻说道,“他买了三本小说:乔纳森·弗兰岑的《自由》,约书亚·菲里斯的《无名者》和……第三本我不记得了……他告诉我,他打算出门散散心,需要读点东西。我们谈论了数字出版现象——他对电子阅读设备的容忍度比我强……好像就在这里。”他嘟囔着在箱子里翻找。罗宾也心不在焉地帮着一起搜寻。
“八号,”罗宾说,“你凭什么这么肯定是八号呢?”
她想,在这光线昏暗、散发霉味的环境里,是很容易把一天天日子过混了的。
“那天是星期一,”店主说,“有个愉快的小插曲,谈到约瑟夫·诺斯,奎因对他有一些非常美好的记忆。”
罗宾仍然不明白他凭什么确信那个星期一就是八号,但没等她继续追问,店主就得意地大喊一声,从箱子底部抽出一本平装本的旧书。
“找到了,找到了。我就知道店里有嘛。”
乔纳森·弗兰岑(1959—),美国著名小说家、随笔作家。
约书亚·弗里斯(1974—),美国当代作家,重要作品有小说《无名者》《曲终人散》等。
“我对日期永远记不清,”他们拿着战利品返回收银台时,罗宾言不由衷地说,“既然来了,顺便问一句,你这儿有约瑟夫·诺斯的书吗?”
“只有过一本,”老人说,“《朝着路标》。对,我知道店里有,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书之一……”
说着,他又一次朝梯子走去。
“我总是把日期搞混。”罗宾面对再次显露的深黄色袜子,顽强地继续说道。
“许多人都是这样,”店主得意地说,“但我最擅长推断事情的前后次序,哈哈。我记得那天是星期一,因为我总是在星期一买新鲜牛奶,那天我刚买了牛奶回来,奎因先生就进了店门。”
罗宾等着店主在她头顶上方的书架上搜索。
“我向警察解释说,我之所以能确定那个星期一是几号,是因为那天晚上我去我的朋友查尔斯家了,我几乎每个星期一都要去他家,我清楚地记得我跟查尔斯说了欧文·奎因到我店里的事,并且还谈到那天五个圣公会主教叛逃到罗马的事。查尔斯是圣公会教堂的非神职牧师。他对此感触很深。”
“明白了。”罗宾说,暗自计划查一查主教叛逃的日期。老人找到诺斯的书,正慢慢从梯子上下来。
“没错,我还记得,”店主热情勃发地说道,“查尔斯给我看了几张精彩的照片,是德国施马尔卡登一夜之间出现的大坑。战争期间我就驻扎在施马尔卡登附近。没错……我记得那天晚上,我说起奎因光临小店的时候,我的朋友打断了我——他对作家没什么兴趣——‘你当年不是在施马尔卡登吗?’他说,”此时,瘦弱的、骨节突出的双手在收银台上忙碌,“然后告诉我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弧坑……第二天报纸上就登出了非凡的照片……”记忆真是个神奇的东西。“他得意洋洋地说,把装着两本书的一个牛皮纸袋递给罗宾,接过她的十英镑钞票。”
“我记得那个大坑。”罗宾说,这又是一句谎话。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一边按了几个键,一边认真地点了点找回的零钱,“没错,找到了……施马尔卡登……真是惊人,凭空出现那么大的一个坑。”
“可是,”罗宾说着,抬起头来看着他,“那发生在十一月一号,不是八号。”
老人眨了眨眼睛。
“不对,就是八号。”他说,因为不愿意承认自己弄错而格外斩钉截铁。
“可是你看,”罗宾说,把手机的小屏幕拿给他看,店主把眼镜推到额头上,仔细看着,“你清楚地记得是在同一次聊天里谈到欧文·奎因光临小店和那个大坑的?”
“可能弄错了。”他嘟囔道,不知是指《卫报》网站、他自己,还是罗宾。他把手机塞还给罗宾。
“您不记得——”
“还要买别的吗?”他慌乱地大声说,“那就请慢走,再见。”
罗宾看出一位以自我为中心的老头受到冒犯时的那份倔强,便随着铃铛的一声轻响离开书店。
第三十六章(1)
丑闻先生,我很高兴与您商量一下他说的那些事——他的说法非常神秘,令人费解。
——威廉·康格里夫,《以爱还爱》
斯特莱克本来就认为杰瑞·瓦德格拉夫想在辛普森河畔餐馆碰面吃饭有点奇怪,当他朝餐馆走去,看到威严气派的石头门脸、旋转木门、黄铜标牌和悬挂的灯笼时,这种好奇心越发强烈了。入口处周围的瓷砖上装饰着象棋图案。这是一座年深日久的伦敦建筑,但他以前从未来过。他一直以为这里是阔气的生意人和开洋荤的外地人光临的地方。
可是一走进大厅,斯特莱克就感觉像在家里一样自在。辛普森餐馆十八世纪时曾是一家绅士象棋俱乐部,它用古老而熟悉的语言向斯特莱克讲述着阶层、秩序和高贵的礼仪。在这里男人无需顾忌女人的感受,装潢富有黑暗、邋遢的俱乐部色彩:粗粗的大理石柱,敦实的、足以支撑一个烂醉的花花公子的皮扶手椅,衣帽间的女侍者,双开门里面满屋都是乌木镶板。他感觉自己像是回到了军旅生涯中经常光顾的军队食堂。只要再加上军装的颜色和一幅女王肖像,就真的仿佛故地重游了。
结实的木背椅,雪白的桌布,银托盘上盛放着硕大的牛排,斯特莱克在墙边的双人桌旁坐下时,发现自己在猜测罗宾会对这个地方作何感想,她对这种招摇的传统风格是觉得好笑还是不以为然。
他坐下十分钟后,瓦德格拉夫出现了,用一双近视眼打量着餐馆。斯特莱克举起一只手,瓦德格拉夫步履蹒跚地朝他们的桌子走来。
“你好,你好。很高兴又见到你。”
他浅褐色的头发还是那么蓬乱,皱巴巴的外套的翻领上沾着一抹牙膏。斯特莱克闻到小桌子对面飘来一股淡淡的酒味。
“感谢你来见我。”斯特莱克说。
“这没什么。愿意帮忙。希望你不介意上这儿来。我之所以挑这个地方,”瓦德格拉夫说,“是因为不会碰到我认识的人。许多年前,我父亲带我来过一次。好像什么都没变。”
透过角质框的镜片,瓦德格拉夫的圆眼睛扫过乌木镶边顶上的厚厚的嵌压灰泥。上面有一些赭色的痕迹,似乎是长年累月被香烟熏的。
“上班时间受够了那些同事,是吗?”斯特莱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