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他笑着说道,洗了洗手,其实他的手很干净,相比其他那张和他真实年龄不相符的脸来说,他的手似乎更加年轻,说是细皮能肉也不为过,表面看不见任何的皱纹,甚至手背和手心处都很白,葱白玉指很是漂亮。

“我见证了四代轩辕家族的变迁,从老家主到云家主上台,再到云家主将位子传给了端木家主,再到如今的你继承家主之位。这个超级家族始终屹立不倒,每一代的家主都是人杰,我知道你也是,只是你的羽翼还未丰满,和当年我第一次见到的端木家主很像呢。”

他洗干净了手,坐到了我的旁边,随手从书堆的最上面抽出一本书,接着放在了手边,说道:“来这里,是因为听说了一些你的事情。也查到了一些似乎和你有关系的事情。你且看看…”

他将手上的那册书递了过来,我接到手上一看,脸色瞬间一变,这书没有名字,打开后第一页上就写着:伏羲之难。

这四个大字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接着往下看,眼睛渐渐睁大,才没看多少就立刻抬起头问道:“吴伯,这里面的东西是真的吗?还是说不过只是好事之徒随手写下,臆想出来的内容。”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也老了,可没工夫去验证,你信的话就信,若是不信,就当是一个玩笑吧…”

第二百七十九章 离家出走

书中说了一个故事,古神伏羲,在与女娲相遇之时,还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男子,虽然已经有了法力,但是面对尚未开化的众生,他却可以温柔的对待。时常会穿着蓝色的布衣,在草丛中支起一块石板,会将自己学来的法术和修炼的心得与众生分享,让那些没有资格进入无名宫殿听道的百族获得相同的待遇,让它们也有机会学到高深的道法。但是,在和女娲相爱之后,尚未成亲之前,一日,伏羲行过一片黑色的大山,到处都是瘴气,邪魔横生,他皱起眉头,正要快速通过之时,却听见一声声呼救从山中传来。他奇怪地向下看去,却见一个少年坐在大石旁边,似乎是双脚受伤,趴在地上半天都起不来,只能一边哭泣一边呼救。

这四周人迹罕至,多是妖魔,伏羲不忍少年落难,便从空中落下,想救走少年。可是刚一落下,却感觉到身上的神力被封,四周被黑气包围,他立刻意识到自己可能是中了邪魔的诡计,却见眼前少年身子越变越大,最后化作了一个参天大魔,冷冷笑道:“我等你多时了。”

故事说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是根据我当年在南山福地内看见的石板上的情景,相互这么一联系,似乎立刻就有了一些感悟,明白了其中的一些事情,难道当年伏羲真的被黑暗吞噬了吗?那也就是说,之后在鸿元面前听道的,和女娲生子的都是假伏羲?可是不对啊,南山福地内我见到了少典的哥哥,他当时说,伏羲是在他出生之后被换的,这时间似乎又有一些对不上。而且眼前这本书也没有来历,没有出处,可信度虽然不低,但是也绝不能立刻相信。

我收起书问道:“吴伯,这本书你如何得来?”

“当年一个下午,北京乌云盖顶,电闪雷鸣,我在藏书库内都能听见外面轰鸣的雷声,当时我就在想,还好躲在藏书库内安全,有书看,有地方睡,还有半壶酒喝。却在看了一会儿书后,蜡烛忽然灭了,我一看是忘记换蜡烛了,便起身去库房拿。因为是藏书库,都是竹简和纸张,所以这火烛之类的东西都是放在旁边库房内的。等我取了蜡烛回来,点燃了火光后,却看见自己的桌子上忽然多出了一本书。那时候的我还没看过库内所有的书,对我来说,在藏书库内每天都有新的发现,经常在角落里看见几本我喜欢的书。这本书没有名字,我拿过来看了一会儿就被吸引住了。里面写了好多上古时代神话故事里所没有记载的小段子,看着很真,我便留了下来。当时还在想,既然有灵异圈,有修士,有灵觉,有功法,就该有仙人,也该有神明。后来,在轩辕家族待的时间久了,尤其是端木家主来了以后,见过的神话高手越来越多,我才渐渐发现这本小册子的内容还挺真的,不少事件都被验证了。因此,我离开藏书库后,将这本小册子的内容给默默复写下来。如今,我想对你应该是有用的。”

我点点头,将这本小册子收了起来,然后转身要走的时候,吴伯却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样东西,是用黑布包着的,放在了我面前的桌子上,示意我打开。

轻轻打开黑布,看见一枚黑色的戒指出现在眼前,外表底子是黑色的,上面镶嵌着一些金边,正中间有一个暗红色的宝石,却和欧洲那种大戒指不同,没那么夸张的宝石,只是戒托很大,类似扳指的大小。

“这是?”

我奇怪地问道。

“这是恋心儿放在我这里的,让我转交给你,轩辕家族的家主,都要带这个。”

他笑了笑说道。

我接过戒指,却见戒托的内层似乎刻着一行字,只是有些小,看不真切,我盯着看了好半天后才看出来,上面写着:“天下霸业,皇者之证。”

北京,恋心儿从劳斯莱斯里走了下来,其实无论是在中国的哪座城市,上海也好,深圳香港也罢,出现一辆劳斯莱斯都是很惹眼的,在小巷子中,四合院外,站着很多身穿黑衣的轩辕家族保镖,看见恋心儿来了之后,急忙迎了上来。

“院子里没有找到周易的踪迹。”

黑衣人低声说道,恋心儿微微皱了皱眉头说道:“派人查了吗?”

“已经派人去查了,不过暂时还没有任何追踪的小组给出回馈,应该都没找到。而且,您应该也知道,马上就要入夜了,在夜里我们的人想在北京城找到周易,这恐怕不太可能。”

恋心儿皱了皱眉头,走进了院子内,穿过前厅,在后院一个小库房旁边站住了脚,过去这个小库房是用来放杂物的,如今却成了他睡的地方。

推开门,地方很小,大约也就五六个平方米,放着一张小床,一个老式的小橱柜,以及一些生活用品。简单的衣服挂在橱柜里,都是不值钱的便宜货,还打了很多的补丁。

这些年,周易没有问轩辕家族,没有问恋心儿要过一分钱,也没有收过自己名下产业的任何钱,一直过着普通到不能再普通,清廉的几乎可以被称为寒酸的日子。

恋心儿走了进去,房子里不怎么透光,因为他体质的缘故,床上是灰色的被褥,叠的很整齐,上面放着一封信。

“照片我带走了,不过还是别相见了。我记得老大当初说过,如果人死了就是了断了这一生,投胎转世就会变成另一个人。那些曾经和我生活在一起的人,现在基本都死了。我不愿和他们相见,不是因为不怀念,而是因为太怀念,我怕过去的痛苦再重蹈一次覆辙,请让我安静地度过以后的日子。如果一定要相见,我选择离开。”

自己很漂亮,周易一直能写一手好字。

“这个倔强的家伙!”

恋心儿将纸头捏在手里,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却涌上来悲伤的表情。

北京的夜晚,街头总是显得很冷,即便明明人流穿梭不息,可是北京就是会给人一种苍劲的感觉,仿佛一位一直挺立在冷风中的老者,即便外面多大的灾难,这座城永不陷落!

路边一个小酒馆里,上面挂着蒸汽羊肉的牌子,门被推开,大冷天的,里面生意还不错,服务员特别客气地喊道:“哎呦,老大爷一个人啊?”

周易仰起头,对面的服务员一愣,接着笑道:“是周大爷啊,难得啊,今天出门了啊。我去和老板说一声,您找个空位坐下。”

没一会儿老板就笑呵呵地走了过来,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走到周易身边说道:“周大爷今天光临,这顿饭我包了,您随便点。要喝一杯吗?”

周易摆摆手说道:“就是忘了屯菜,大晚上的没吃的,出来吃一顿羊肉,我付钱的。”

“这您不是抽我脸吗?我小时候读书,父母工作忙,那都是您照顾我的,我在您家吃的大枣多的我自己都数不过来了。还要您的钱?小周啊,上炉子,给我拣最好的羊肉上,再把我后院藏着的茅台拿一瓶出来,我陪周大爷喝一杯。”

老板笑着喊道,周易笑着点点头,然后回头看向雾气弥漫的窗外,在这里藏着,明天继续流浪,有多远就走多远,不想面对是因为害怕再次失去。

那场大火,那次离别,那一张张曾经撕碎他心灵的面容,他已不想面对,就这样老去吧,虽然不死,但至少安宁…

第二百八十章 看门人

热气腾腾向上冒,化作一团团升腾的雾气,老板热情地说道:“您看您多瘦啊,吃点,这羊肉都是我早上新弄来的,保证新鲜。您可得好好补补,我就记得吧,小时候我见到您的时候,您就这么瘦。那时候咱们兄弟几个放了学,就爱跑到您的大院子里踢球,您还给我们弄棒冰吃,还有大枣。有一回,我一脚把个花瓶给踢烂了,我还以为您得打我呢,结果您连骂都没骂一句。我以为那玩意儿不值钱,现在知道了…”

老板端着酒杯,笑了笑说道:“我现在也认识了点做古董的朋友,那花瓶少说得值几十万呢,那院子也有来历,您肯定没少挨主人家骂吧。我这店以后您来就是免费吃,要吃啥我给您做,我做不来就让我媳妇给您做。”

周易摆了摆手,也不说话,不吃肉,只是抿了口酒。

“对了,周大爷,您年轻时候做什么的啊?大家老街上都是邻居,都知道您是好人,可就是不知道您过去是干什么的。嘿嘿,您给我说说呗,咋那么多宝贝的院子,就您一个人看着?您别是什么贝勒,王爷的后人吧?”

老板笑呵呵地问道。

周易微微一笑,笑的时候皱纹舒展开,显得特别慈祥。开口道:“也没干什么,做过的事情也挺多,跑过的江湖也挺广。后来老了,跑不动了,就安顿下来了。我也不是什么贝勒,王爷啥的,你也别瞎说,我就是一个乡下老头。”

老板哈哈一笑,估计是喝高了,举着杯子笑道:“您又瞎说了,不过你们老一辈的故事多,我们这群小家伙只能仰视。我现在还经常和我那上幼儿园的儿子说您呢,还说将来看见您的时候要打招呼。强子啊,出来,见见你周大爷!”

没一会儿,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子跑了出来,手上还拿着一瓶汽水,见了周易笑呵呵地说道:“周爷爷来了啊,爸,你也不叫我。周爷爷,周爷爷…”

说话间就跑到了周易身边,一下子扒住了周易的肩膀,周易哈哈笑道:“好好,给你吃羊肉…”

“你这臭小子快下来,人家周大爷身子骨经不起你折腾,快给我下来,臭小子!”

老板佯装要打,胖头小子才做了个鬼脸,跳了下来,要跑的时候还从口袋里摸出了一粒糖给周易,说道:“周爷爷你吃糖,我就两粒,分你一粒,嘿嘿。”

说完就跑了,老板笑道:“我可不会真打,强子淘是淘了点,不过这小子心眼还不错,不是坏孩子。这糖您可别吃了,对牙不好…”

周易把玩着手上的糖,不知不觉已经在这条老街上,以这样的面貌过去了那么多年,邻居都认识了他,看着一代孩子长大,又认识了下一代的孩子,也许这就是家的感觉。如果不是有这些人,或许他心里的痛和伤疤永远都无法愈合。

这粒糖,这杯酒,这个火锅看似简单,但其背后的含义却很深,这代表的是一种情感上的牵绊,却不是一言一句能够说清。

“啊!”

忽然听见外面传来女人的尖叫声,惊动了餐馆里的人,老板站了起来,回头问道:“咋回事啊?”

一个服务员匆匆忙忙跑了进来说道:“刚刚,有个黑影一下子从我们后院冲了出去,我看见他好像把强子给带走了!”

“啥!”

老板大吃一惊,急忙跟着服务员冲到了后院,看见地上多了一粒糖和一截被拉下来的衣服,却不见强子的踪影。

“天杀的,谁到我家来偷孩子!”

老板大呼小叫起来,此时周易皱着眉头,看了看南方的天空,默默地走出了餐馆。

距离此地三里外,约莫出事后过了十来分钟,小树林里,一个大约五六岁的胖乎乎小子蹲在地上,嘴巴被塞住了,身上捆绑着绳子,脸色惨白,眼睛里噙着泪水,不断地往下流。

穿着黑衣的男子站在小男孩身边,阴沉沉笑了笑说道:“这鲜血应该味道不错,你小子能被大爷我吃了,也是你的福气。”

它伸出手,长长的黑色指甲点在孩子的脸上,刺破了孩子的面皮,流出了一滴鲜血,它放在嘴里舔了舔,立刻感觉精神百倍,浑身一激灵后喊道:“真是甜美至极!”

就在其迫不及待下口的时候,一个冰冷的声音悠悠地出现在了男子身后,低声说道:“我劝你还是别乱来的好。”

黑衣怪物吃了一惊猛地回头看去,却见一个黑影在身后一晃而过,落在了背后的树林中,黑色的树林,阴沉的天幕之下,一袭黑衣,只能看见在黑暗中闪烁的那双红色眼睛,带着嗜血的感觉。

“谁!你是谁!”

黑衣怪物有些慌张地问道,从心里冒出一股子冷气。

“把人放了。”

对方冷冰冰地开口,听声音很苍老,但是在灵异圈子里,越老就越有本事,要是遇到个年轻人你反而该安心,要是遇到一个老不死的,那极有可能是个变态怪物。

“这是我的!怎么?想从我的嘴里抢吃的?你修了多少年道行?和我叫板!想吃这口鲜肉,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说话间它猛地吹了声口哨,四周立刻有大量的黑影冲了出来,落在了地面上,将站在树林中的神秘人团团包围。

“我原本以为是路过北京的妖怪作祟,不知道那条街的规矩,原来是本地的妖怪不知道轻重。那就更该死了,那条街有那条街的规矩。只要我在那里一天,那条街上任何一个人你们都不能动,那里的主人,你们惹不起!”

神秘人踩着地上的枯树叶走了出来,说出的话似乎比北京这寒冷的冬夜都要冷彻心扉。

“杀!”

黑衣怪物大吼了一声,四周的妖魔冲了上去,却见红光在地面上一闪而过,随后化作巨大的红色光线,在半空中来回穿梭,天空中有大量黑色的蝙蝠飞过,扑腾的翅膀连天上最后的月光都遮蔽了。

“啊!”“别,别杀我!”“别过来,我不想死!”

黑色的蝙蝠群挡住了黑衣怪物的视线,它什么都看不见,却能够听见从对面传来妖怪们的惨叫声,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这群桀骜不驯的妖怪害怕成这样!一股寒气从黑衣怪物的脚底心往上涌,最后钻进它的心里,害怕,真的怕了!对方到底是什么来头?根本就没感觉到对方释放妖气,也看不清对方的脸。

但是当蝙蝠们向着天空飞去,散开之后,它终于看清了眼前的惨状,地面上全部是断肢,而且还都是被蛮力撕扯开的碎裂断肢,场面令人恶心,如同人间炼狱一般,黑衣怪物大吃一惊,向后退了一步却感觉到耳边有一阵怪异的风吹过,等反应过来转头的一刻,却看见一个黑影抱着自己抓来的小男孩退到了远处。

用手捂着小男孩的眼睛,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眼睛里红光一闪,小男孩就睡了过去。

“你到底是谁?”

黑衣怪物几乎要发疯了,大声喊道。

对方将孩子放下,此时孩子已经睡着了,他站起身来,穿着黑色的斗篷,月光下可以看见一场老迈但是苍白的脸,银色的头发向后梳,红色的眼睛,虽然是中国人的脸但是却有着奇异的魅力,长长的尖牙如同野兽一般,举起手,指甲不长但是很尖,蝙蝠在空中穿行,像是迎接它们的主人,地面上没有影子,只有一片投射下的黑暗。

“我是那条街的看门人…”

第二百八十一章 富二代和穷老头

“我一个人承载着几乎所有人的过去,我还记得那天的大火,大家都在惊慌失措地躲避,我想去救星梦,却看见栖醒已经带着她冲了出去,我转头想去救玉罕,可是却看见一道燃烧着魔火的衡量从空中砸了下来,正好落在了她的头上,她晕了过去,接着魔火包围了她和白金毒蛇。我看见办公室里的人一个个在向外跑,很多人身上都冒着火,即便用水去浇也无法熄灭。我救不了他们,甚至连我自己出去的路口都被封死了。我化作黑雾想去救人,但是魔火却烧在了我化身的黑雾上,我感觉剧痛无比,身子从空中重重地坠了下来,显化出了原型。意识越来越沉,最终彻底昏迷了过去。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却已经变成了这副垂垂老矣的样子,即便不死却也和死了没什么两样。他们让我去轩辕家族新的基地休养,我拒绝了。为什么还要离开这里?即便这里再破烂,也曾经是我的家。母亲的家族排挤我,我不要吃穿不愁,我只要那些曾经陪伴我的人一个个回来!可是,很快就听说了他们遇害的消息,我越来越绝望。想在这老街上了此一生,至少在我想通之前,至少在我盼到他回来之前,我作为一个看门人,就要守在这老街上,等到他回来。”

这是周易的日记,他记的不全,有时候一连隔好几天都不会写,有的时候一天却写上好几篇。

“今天天气不错,我看见对面的二愣子家一早就开了门,他家老爹每天会给我捎个菜包子,我其实是不爱吃的,因为他家包子无论什么馅儿的都有股韭菜味。不过,人家一片好心,我还是要接受。”

“再过几天就放假了,那群小兔崽子也不常来,不过每次来都给我带糖吃,还别说,糖是好东西。我有时候想喝血,不过一吃糖就不觉得怎么渴了。”

“一晃眼,在这街上住了十多年了,老大还没回来。我也已经渐渐习惯了这样的一具身体。心态也渐渐地从年轻人变成了老头。隔壁老王家的孩子昨天结婚,他还在上初中的时候就天天来我这里蹭零钱打游戏。谈恋爱的时候还拉着姑娘来我这里坐坐,那姑娘好像是国企职员,挺好看的,也孝顺。结婚那天,还特意请我去。我没去,他们夜里特地来敬了我一杯酒,真懂事啊,却没来由地想起星梦了,也不知道她过的好不好…”

“一晃眼,又好几年过去了。街上新的娃娃们开始玩,有几个挺淘气的,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我也不骂。等长大了自己就懂了,只是我盼着的老大什么时候回来?前些天,我又收拾了几个不开眼的妖怪,来我们街区闹事,胆子真不小。”

“这几天,对付了几个冤魂,不是坏人,我给送去投胎了。当年老大说过,我就是太心善,现在还是改不了这个毛病。一转眼,又要冬天了,来年,他会回来吗?”

日记一页页的翻,恋心儿一直以为周易躲在这里享清福,其实他一直在等我师傅回来,盼了十几年,守了十几年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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