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前辈,现在长春内还有不少类似黑气包裹的怪物,如果一起爆炸,会带来的破坏可想而知。而且那个巨大的黑影实力和真面目都不知道,请您出山,主要是替我们主持大局,并且想办法稳定人心。另一方面,也是想问问您,是否对这种怪物有所了解?”

祁三通高声说道。

寒云真人想了想后说:“这些怪物的来历我并不知道,不过关于这个叫何安的人,我似乎略有耳闻。应该就是上次三通和万林一起追捕雪发的时候遇上的那个神秘少年吧?”

很让人吃惊地是,居然寒云真人都知道何安的事情。

“大约是十六年前,我曾经下过一次山,那时候是为了帮助一个老友抽掉一个命格,也算是还一份人情。在他家中看见过一个孩子,还只是几个月大,却已经可以看出是一身灵骨,灵觉透体而出,非常有天赋,堪称天之骄子。我便问老友,这孩子是从何得来?我那老友就说,是有一日在山中采药,忽然听见有婴儿的哭声,立刻追上去查看,便见到了躺在草丛中的孩子。之后就将其收养,我那老友说,要换命的就是这个孩子。这孩子生来便是万鬼朝拜,天神诛杀之命,是邪命中的邪命,堪比邪命至尊。只是这尚且是被命师第一次发现,因此没有排入十大邪命之中。我当时看过后,便配合我的老友,将这孩子的命格换成了一个正命,当时起的是九九归阳法坛,孩子在法坛内足足睡上八十一天,洗涤身体上的邪气,压力,最终灵光落下,正命入体。但是,就在起坛的最后一天,出了意外。”

寒云真人喝了口茶,十六年前的寒云真人已经是妖脉大宗师,能请动他下山,可见这位老友的身份肯定不一般,而当年的寒云真人实力自然没的说,虽然不一定战斗能力绝顶,可是至少在换命方面的技术天下数一数二,即便到了如今,我自诩修为比他高,但是真要算上换命和在命术方面的研究,依然不及他,还是要叫其一身老师。

“最后一日,忽然刮来一阵黑气,有一个巨大的黑影一闪而过,将我起的法坛打碎,我和我的老友当时急忙躲避,可等大风吹过,却不见了那个孩子。当时感受到的法力之强,让我心生恐惧,但是风中却带有邪气,想来,那个孩子当年是落在了它的手中。这么多年过去,我们还以为这孩子应该是死了。却未曾想到,这个孩子如今依然活着,还把这祸事引到了长春。”

听到寒云真人此话,众人才惊觉起来,大声说道:“您是说,当年您和您老友所救的孩子就是这个叫做何安的人吗?”

“我是没办法坐镇,不过还能发发号令,这些黑气在我看来并不难对付,你们尽量派人清理,找到这个叫何安的少年才是真正解救长春和我们妖脉的根源。祁三通,你既然和万林与此人接触过,那就由你来找出这个叫何安的少年。”

听到寒云真人的命令,一直没有被委以过重任的祁三通吃了一惊,仰起头,看见寒云真人对其微微一笑,似乎别有深意。

大山之中,满头银丝的雪发坐在火堆旁边,睡眠很浅,忽然从梦中惊醒,急忙喊道:“何安?你在哪里?”

美丽的容颜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喝出的白气弥散在眼前,化作了淡淡的冰霜。冲出山洞,一仰头,看见坐在山顶上的何安,夜色中,他的背后是一轮高悬在天空中的明月,他穿着黑色的单衣,眼睛望着前方,身上似乎有一股淡淡的悲伤,听见了雪发的声音后,从顶上跳了下来,轻轻地落在了对方的面前,伸出手揽住了对方的身子,低声说道:“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刚刚做了一个噩梦。”

雪发摇摇头,终于安定了下来。

“外面冷,回洞里休息吧。没事,我一直都在…”

他轻声说道,雪发点点头,重新往洞里走,站在洞口的时候他忽然回头喊道:“如果你有心事,请告诉我,至少我们还在一起。”

何安摇摇头道:“我只是睡不着,没事的。”

等对方进了山洞,他回过头,伸出手,可以看见从手心正中央开始延伸,有一条长长的黑线一直不断地往他的手臂上钻。

“快来了吗?我的宿命,这具身体,终究是不属于我的,终究还是要还回去的吗?”

他紧了紧拳头。

猫仔走在长春街头,车子靠边,深夜,路上已经没什么人了,它叹了口气,让司机等在这里,接着走进了小巷子内。

在巷子的尽头出现了一扇巨大的铁门,它伸手敲了敲,发出了一声声巨响,接着推开门,里面冒出来一双血红色的眼睛,满是血丝,在黑夜里有些骇人。

“这么晚了?来干什么?”

对方声音像是卡了壳的磁带,听起来让人很不舒服,猫仔眼中绿光一闪,喝道:“我找你家主人。”

对方显得有些害怕了,将铁门打开,猫仔走了进去,一直走到厅里,大厅中没有开灯,刚刚开门的家伙是个驼背的老头,秃头,脖子上长了一个巨大的瘤子,随后慢慢地走了进来,在桌子上点燃了一根蜡烛,火光微微亮起,猫仔坐了下来,是那种很长很老的板凳,随后它仰起头问道:“最近长春不太平,你知道吗?”

一个声音在房子内响了起来:“知道,来了一群不速之客,还是一群不生不死的怪物。”

“知道对方的来头吗?”

猫仔继续问道。

“呵,呵呵呵…”

对方忽然笑了起来,这让猫仔感觉有些不对劲,皱着眉头仰起头喊道:“你笑什么?”

“我笑你自不量力。”

对方声音忽然一变,猫仔猛地一敲桌子却没有站起来,喝道:“胆子不小!”

“这个黑影是你惹不起的人,我劝你一句,最好还是不要去惹它,要不然,你会死的很惨。”

那个声音忽远忽近,不断地在猫仔耳朵边徘徊。

“说仔细点!”

猫仔仰起头继续追问。

“它比这个世界本身更古老,它比圣人更久远,阴间因为它而存在,它代表的是开天辟地的黑暗。所以,不要将它当成对手,对于万物众生,它都是神,是必须要被侍奉的存在。”

声音如同吟唱一般地诉说,猫仔听的依然是一知半解,却在此时站了起来,它一站起来,桌子上的蜡烛就自己熄灭了,接着转身朝外走,刚走到大门口,后面的声音又飘了过来。

“最后问你一个问题,万林何时归来?这一次我们长春是否可以平安无事?”

猫仔站在铁门口,开口问道。

“对于这位大人的力量,我无法估测,但是我知道,只要万林还在,那么长春就不会有事。只要它还活着,那么长春就不会消失。”

有这句话,猫仔便拉开了大门走了出去,离开的时候往地上丢下了一枚鬼币,却在此时听见声音在耳边低语:“它叫阴冥…”

第三百六十七章 头上一片绿油油

灵魂世界内,我们的车子停在了路边一家咖啡馆旁,一仰头可以看见咖啡馆的二楼是包厢,窗帘都拉着,不过依稀间可以看到有火光。

咖啡馆第一层的客人不多,回头向外看来,不由得惊讶,一辆黑色的加长林肯,前后都是黑色的房车。

“我还以为这种车子只有在结婚的时候才能看见。”

一个靠窗的男孩子,有些惊讶地说道。

此时身穿黑色燕尾服的执事走了下来,踏步进了咖啡馆中,因为年轻英俊的外貌,让一群服务员和女顾客频频回头。

“我想问一下,你们这里是否来过照片上的顾客?”

执事将照片递了过去。

我从车子上走了下来,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绑架的地方,倒像是聚会或者是聊天的场所,难道是我们从一开始就搞错了,我皱了皱眉头,抬脚向上走去,到了二楼,包厢也不是全满,有两三间关着门,不过都能够听见里面吵闹的说话声,其他的包厢都关着,也都清理了干净,看不出哪一个包厢曾经坐过人。

“你确定吗?”

执事皱了皱眉头问道。

“很确定啊,这么好看的姑娘,我们几个男孩子怎么会忘记。还有,那个陪她一起来的男孩子样子也很英俊,很有王子和公主的感觉。当时他们就坐在二楼尽头的那个包厢,我还记得女孩子点了被拿铁,男孩子就要了一杯水。不过,这个女孩子真的很好看,超漂亮的。不过他们在刚刚结账走了,待了一个下午吧,我们还偷偷上去瞧过几次。”

店员也是年轻人,笑呵呵地说道。

执事立刻收起照片,抬脚向外走去,刚刚走,也就代表还没走远…

此时的我站在二楼,走到了最后一见包厢,嗅了嗅,可以闻到包厢内淡淡的香气,是很淡的想香水味,是娇兰的皇室之水,味道很淡,但是很特别。我在林雅丽的房间里闻到过,她不经常用,因为要读书的缘故。这款香水本来是为皇室公主和年轻的女王所用,配上林雅丽在灵魂世界内的身份也正合适。但是因为平时要读书,所以我看见的香水没怎么用过,但是今天房子里有香味,就说明她今天出门时候喷过。

为什么运动会要喷香水?难道是为了抵挡运动员的汗臭味?

但是至少我可以确定他们在这个包厢里停留了比较长的时间,走进包厢,眼睛顺着老鬼的百鬼之眼视角调整,渐渐地向旁边看了过去,这一看,才慢慢清晰起来,果然是这里,百鬼之眼看到的就是咖啡馆对面的4S店,因为是高端品牌,所以没有和其他的汽车品牌建在一起,而是在这里开设了分店。

走到窗口,轻轻地撩开窗帘,街面上很热闹,灯光通明。我一直觉得,看一个城市的街道就会看出一个城市的性格。

北京很堵,车子很多,路上经常会看见那些带着军牌和政府车牌的轿车,而在路边,时常可以看见那些骑着老式自行车,穿梭在胡同弄的人们,这是一个有文化沉淀的政治城市。

而在上海,车也很多,却都是匆匆忙忙,走动哪里都有广告,行人永远高昂着头穿过红灯。这是一座城市的脾气。

而在这座城市里,我看见的是虚假的繁荣,和更深处的悲鸣。

顺着街道看去,眼睛一点点向远方延伸,最终落在了十字路口,在那里,竖立着一盏并不明亮的灯光,寒冷的夜里,她穿着白色的毛衣和黑色的短裙,脸上有着好看的笑容,黑色的长发在微风中飘扬起来,却遮不住她美丽的容颜。

而在她的身边,站着一个人,穿着白色的衬衫,只看见了一个侧脸,却带着淡淡的邪笑,轻轻地握着她的手。

我的瞳孔瞬间收缩接着放大,那个男人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回过头看了过来,我们的目光或是无意或是偶然地碰撞在一起,眼睛里充满了侵略性,明明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可就是会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

这就是原因吗?不是绑架,不是翘课和朋友聚会,而是在约会?

我的心好像跳慢了一拍,明明知道是灵魂世界,可是看着自己喜欢的人,看着林雅丽就这样牵着别人的手还是会感觉不舒服,感觉像是有人拿刀子刺进了我的心脏。

“小姐…”

车子停在了路边,一群执事,保镖包围了上去,林雅丽有些吃惊地转过头,看着身后的一群人。

“您这样突然消失,我们差点启动二级战备状态。”

执事开口说道,林雅丽有些慌张,急忙说道:“对不起,我,我没想到…”

“是我带她出来的,也是我的疏忽,我本该告诉你们,但是现在,她还是安全的。也是我家族的安保系统进行了屏蔽和反侦察,所以你们没有找到我们。对不起…”

站在林雅丽身边的男人走了出来,开口道歉。

“雄尤少爷,真是对不起,刚刚没有认出您来。”

一群执事急忙弯下腰鞠躬行礼,男子笑着摆了摆手道:“没关系,只是一次意外,不用在意。是我该向你们道歉,我想张管家一定已经非常紧张了。我们本来打算喝一杯咖啡就回去,却没想到一直聊了很久,现在就回去吧。”

此时的我从楼上走了下来,站在不远处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和我差不多高,也差不多体重,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色的休闲裤,单轮长相的话,的确是其貌不扬,可是身上却有一股气质,一股贵族亦或者是王者般的邪魅气质。

我过去听说过一种论点,说暴君和明君一样有魅力,放在历史书中,那些暴君看起来专横跋扈,但是却会带给人一种奇异的魅力,因为他们所做的事情都是人类欲望的体现,所以面对暴君的事迹时,你会被欲望吸引。

这种魅力,用过不恰当的比喻,更像是元始的吸引力。

“雄尤?”

我皱着眉头,听见了对方的名字。

身边的执事急忙低声说道:“你小声点,这位可是和我们家族起名的大家族的少爷和继承人,沈飞非常高贵。”

“哦。”

我简单地回答了一句,开玩笑,我在真实世界里还是超级家族的家主呢,说的好像多厉害似的,我还是人皇转世。

“那么,请您和小姐一起上车。”

执事拉开车门说道。

“不必了,坐车回去太慢了。”

他扬起手挥了挥,远处传来螺旋桨的声音,越来越近,接着一架直升飞机缓缓停在了空中,放下来升降梯,雄尤笑道:“今天,我们一起飞回家。”

林雅丽红着脸点点头,我嘟囔道:“红脸个屁啊,给我戴绿帽子了,真是造反了!”

虽然是气话,可是我说的却很认真。

“嗯?是万林啊!”

林雅丽正要登上升降梯却看见了我,急忙对我招了招手。

我冷着脸走了过去,她笑着对我说道:“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昨天认识的朋友,现在正好居住在我家,叫万林。万林,这位是雄氏家族的继承人,也是我的达令,雄尤。”

居然她口中喊的达令就是他!我气不打一处来,哪里还会和他握手,正在此时,雄尤忽然笑着说道:“很高兴认识你,看来你为了找我家雅丽也帮了忙,真是费心了。”

“你家的?”

我奇怪地问。

此时林雅丽脸色发红,旁边的执事急忙想来打圆场,却听见雄尤笑着说道:“是啊,我们今年已经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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