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乙说:“她要是也变成狗狗,我就跟她结婚。”
小丙说:“要结也要一起结。”
老邮狠狠地敲敲他们的脑袋,又看了看丁厌,小声对美姨说:“该不会那个了吧?”
“哪个?”
“就是那个呀!”老邮握起右手,把食指塞进去。
“不会吧……”美姨也看了看丁厌,“太快了吧?”
“现在年轻人都这样……”老邮悄悄在丁厌眼前晃晃手。
“干嘛?!”丁厌回过神儿。
“你们是不是……”
“什么?”
“是就是,没关系,我们不会阻止的……”
“到底什么啊?”丁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她马上把美姨和老邮甩在身后,甜甜地说:“哥……恩……真的?!……怎么现在才说啊……好……我马上下去……”
美姨望着丁厌匆匆出门的背影,叹口气:“女大不中留啊……”
李蒙的客厅里,亮着幽暗暧昧的光,餐桌上摆着蜡烛和几个小菜,以及一瓶红酒。
“哥!”丁厌一进门就扑到李蒙的怀里:“你今天过生日,也不早点告诉人家!害人家连礼物都没有准备!”
“你能来陪我,就是最好的礼物了!”李蒙的鼻子泡在丁厌好闻的洗发水味道里,继而轻轻吻了吻她的脖子。
“痒痒!”丁厌大笑着从他怀里跳出来。
李蒙温柔地拉过她的手:“有你真好。不要离开我……永远也不要……”他又把她轻轻拉在怀里。
丁厌喜欢他身上的味道,脸蹭在他胸前,说:“我也觉得和你在一起很好。记得小时候,我一直希望能有一个白马王子来到我生活的小镇,把我带到他的城堡,过着幸福的生活。”
“你就是我的白雪公主。”李蒙吻吻她的额头,呼吸逐渐急促起来。
他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曾经以为再也不会有,难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么?他把丁厌放在沙发上,边深深地吻着她,边偷偷松开腰带。
“唔……哥……什么东西硬硬的啊,拿走啊……”丁厌支吾着。
“嘘……别说话……”李蒙继续温柔地吻着她。
原来,吻是这么奇妙的东西,让人温暖,让人幸福,让人忘记所有的忧伤和烦恼。
丁厌深深地,沉浸在他的亲吻里,可是,李蒙却突然停住了,他猛地站起来,颤抖着看着丁厌,眼睛里充满了不安和恐惧。
他全身都被汗湿透了,裤子的前面,更是湿了一大片。他的脸色由绯红转而惨白,喃喃着:“还是不行……还是不行……”
“哥……你怎么了?”丁厌坐起来,疑惑地望着他。
“没什么……有点不舒服,你先回去吧。”李蒙边说边把她推到了门口。
“我陪你去看医生吧?”
“我没事……”
“还是去看看吧……”
“都说没事了!我就是不舒服,我没病!”李蒙突然大吼一声,把丁厌推出去,然后狠狠地反锁了门。
“哥!”丁厌敲着门。
“滚!”
10.
李蒙把杯子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冲到卧室,打开衣柜,从里面扯出一具女人的尸体。
这具尸体快过保鲜期了,身上略微散发出腐臭的味道。但他顾不得那么多,急促地褪去衣服,猛地扑到尸体上。
多可悲。
他一边把那个女人的尸块儿煮进锅里,一边悲哀地想,多可悲……
他永远也忘不了自己的初夜,女友失望的眼神。虽然她一直安慰他别紧张,但是,可是,他就是不行。他更忘不了,那些和他交往过的女人们嘲讽的冷笑。
甚至有一次,竟然连一个妓女也嘲笑他:“金玉其外,败絮其内。”
她竟敢那么嘲笑他!他冷笑着,扔了一块肉给贝贝,贝贝兴奋地叼着肉去阳台上享受美味了。
于是他杀了她,边鞭打她,边进入了她的身体。
第一次,他获得了快感。
从那以后,他发现,他没有办法面对活着的女人,他害怕她们,恐惧她们,甚至仇恨她们。他只爱尸体。
面对尸体,他不必紧张,他可以很放松,很坚硬,很长久,很厉害。因为尸体不会嘲笑他,尸体不会用失望的眼神看着他;尸体不会有太多的欲望,当然也不必担心会满足不了她。尸体们很安静,很乖巧,很可爱。
其实丁厌身上,也有一种类似尸体的死亡的味道,从他见到她第一眼,就深深被这种味道吸引。那天他们第一次接吻的时候,他竟然有了和尸体在一起的兴奋感,他以为她就是他生命里的救星,是自己成为真正男人的钥匙。
可是今晚的事实证明,她不是。
当她愕然地看着他湿透了的裤子时,他似乎从她的眼睛里捕捉到了失望和嘲弄。他从未像喜欢丁厌一样喜欢过别的女人。她的眼神,令他感到羞耻和愤怒。
她还建议他去医院,难道,她以为医院能治好自己的病症吗?
不,她那么说,只是在嘲弄他,侮辱他,认为他不是个男人。
11.
就在警察们把视线集中在王晓峰身上时,李蒙的忍耐也到了极限。
他已经三天没有新的尸体可以使用了。很多医院都加强了戒备,警察那边的风声也很紧,他唯一的发泄途径,只剩下了摔杯子和砸家具。
摔杯子的不止他,还有丁厌。
丁厌成了家里的不定时炸弹,要么就一个人发呆,要么就抓起什么摔什么。严格来说,她也不是抓什么摔什么,比如上次她抓起一个很昂贵的花瓶,就没有摔。
美姨说,这就是恋爱。
老邮叹口气,他要知道恋爱是这个样子的,说什么也不会让丁厌去相亲了。
大米则一声不吭,只是每天不停地往家里买廉价的玻璃或者小瓷器,总之全部是一些掷地有声的东西。
“丁厌……”大米体贴地问,“你要是想哭,我可以把我的肩膀借给你!”
“谁要借你的肩膀啊!”丁厌骑在沙发梆上,“我决定了!”
她说着站起来,像入党宣誓似的:“做为一个新时代的年轻女性,做为一个勇往直前的青春无敌美少女,我决定放下面子,主动给我哥打电话!”
她边拨号边继续说:“是合是散,最好说清楚,我最讨厌磨磨唧唧了。”
虽然刚才还恶狠狠的,但是电话一接通,她的语气马上软下来:“哥……我……”
她看了看客厅里竖着耳朵的众人,拿起电话躲到卧室:“哥……你还在生气吗?我……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
“不。”接到丁厌的电话,李蒙还是觉得很暖心的,他就知道丁厌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别的女人,总是让他求她、讨好她,才肯和好,“是我不好。你来之前我喝了点儿酒。”
“那我们和好吧……”
“傻丫头,我们什么时候不好了?”
当丁厌再次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新买的漂亮衣服,化了淡淡的妆,哼着小曲儿。
“和好啦?”老邮扯着嗓子。
“我们什么时候不好了?”丁厌欢快地跳着,出了门。
12.
李蒙不能再忍了。
他依旧抚摸着丁厌柔软的头发,心不在焉地看着韩剧《白雪公主》,轻声问:“我记得你说过,你小时候特别希望自己是白雪公主。”
“嗯!”丁厌点点头。
“那你知道白雪公主的故事吗?”
“切!当然知道了!现在三岁的小孩都知道。”
“哦……那么,你愿意当我的白雪公主吗?”
“当然!我就是你的白雪公主!”丁厌甜蜜地笑着。
“我给你讲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吧。另外一个真实的白雪公主的故事……”李蒙的声音沉了下来。
李蒙讲的白雪公主,和童话故事里不一样。
李蒙故事里的白雪公主,没有后母,公主的母亲是亲妈妈。
亲妈妈看着逐渐长大的白雪公主和国王走得越来越近,而自己却逐渐受到冷落,她决定杀死公主。
后来,被小矮人救了的白雪公主因为顽皮,终于被后母害死了。
……
“当王子看到躺在水晶棺材里的白雪公主时,深深被她的美貌打动了,他爱上了她。”李蒙继续讲着。
“其实我一直奇怪,王子干嘛会爱上一个死人呢?死人再漂亮,也是死人啊!”丁厌打断他,侧过头,问。
“后面你就知道了。”李蒙的手轻轻抚摸着丁厌的脖子,“回到王宫后,王子迫不及待地打开棺材,疯了似的在白雪公主身上亲吻起来……原来,那个王子有恋尸癖。他总是被贵族的女孩儿嘲笑、讥讽,他恐惧女人。”
“啊——哥你真坏!我心目中的王子形象一下子毁灭了!”丁厌叫道,虽然她这么说,但还是忍不住问:“后来呢?”
“后来,王子每天沉迷在白雪公主的尸体里,不可自拔。但是有一天,因为运动过于剧烈,白雪公主喉咙里的毒苹果被颠了出来,于是,白雪公主又复活了!”
“太好了!后来呢?”
“好吗?不,一点也不好……”李蒙又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继续抚摸着她的脖子,“后来,白雪公主每天晚上都嘲笑王子,说他不是个男人,说他金玉其外,败絮其内。”
“咳!咳!哥……你把我的脖子弄疼了……”丁厌轻轻挣扎了一下。
可是李蒙似乎完全沉浸在了故事里,手上的力气越用越大:“最后,不堪侮辱的王子掐死了白雪公主,从此,他和白雪公主的尸体,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咳……哥……你要干嘛!”丁厌的脸已经酱红,她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挣不脱。
“你答应过,要做我的白雪公主的……我真的喜欢你……你不能离开我……坚决不能……没有女人喜欢我……没有女人肯像你一样疼我……我真的需要你,真的!”李蒙翻身用腿顶住丁厌的胸部,丁厌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声息。
13.
李蒙喜欢这样的尸体,新鲜,带着身体的余温。
他轻轻吻了吻丁厌的嘴唇,温柔地说:“等着我,公主。”
很久没有尽情地享受过尸体了,尤其是这么新鲜,这么年轻的尸体。今天晚上,他要尽情尽兴。他边急促地洗澡,边幻想着丁厌安静地躺在床上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