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11.

  刘伯伯家里很漂亮,墙壁上挂着他和叶子伯母的结婚照。

  叶子伯母生气地说:“我也要出门,你们还是走吧!”

  “参观一下吧!”爸爸不由分说站起来,把屋子里的每个门都打开看了看。

  “你还不相信我啊小陈,老刘真的没在家啊!”叶子伯母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

  我大喊:“刘一哥哥!刘一哥哥!”

  叶子伯母生气地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脸上写满了一个字:“滚!”

  窗外,小黑用力撞击着玻璃。我冲过去打开窗户,小黑猛地俯冲过来,吓得叶子伯母一声尖叫。

  小黑对着一个书架呱呱叫着,还不停地用身体撞着书架,羽毛零零散散地落下来。

  爸爸走过去,用力把书架拉倒,后面出现了一个门。叶子伯母一下子脸色苍白,扯住爸爸大吼:“你再这样下午,我可要报警了!”

  她话音刚落,远处就想起了警笛声。

  爸爸冷笑一声,用力踢开书架后门。

  我冲进去。

  ……

  ……

  ……

  房间里,亮着淡蓝色的光,摆着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机器。刘一哥哥,就一丝不挂地静静地躺在机器中间的床上,

  他全身上下都很白,嘴唇也很白。

  他安详地闭着眼睛,肚子上有一个大大的扣子,从正中间分开。我曾经期望像这样把冯小如劈开的。想不到,这样的事情,却落在了刘一哥哥头上。

  站在一旁的刘伯伯一把抱起我,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陈豪天!就差一步!就差一步!就差一步我就有自己的医院了!这是我的梦想啊!这是我的梦想啊!”

  “梦想?你儿子就没有梦想了吗?”爸爸冷冷地说,慢慢向我们走过来。

  “他不是我儿子,他只是从孤儿院领来的野孩子!你别过来!你别过来!”

  爸爸停住,继续冷笑着:“在学校里,你就一直不守本分耍小聪明,你果然聪明啊!领养了孩子寻找买家。真聪明!器脏在活人的身体里,比挖出来单独保存省钱多了,可是,你他妈的聪明的不是地方!”

  我趁着刘伯伯不注意,猛吹一声口哨。小黑从门口大叫着冲过来,对准刘伯伯的眼睛猛地啄下去。

  手术刀落在地上,刘伯伯捂住眼睛,我急忙跑回爸爸的身边。

  警察来了,人赃俱获。他们不但带走了恶魔刘伯伯夫妇,也把刘一哥哥装在一个透明袋子里一并带走了。

  那个冷冰冰的床上,只留下一滩血迹。那血,是暗红色的。我木然地走过去,用舌头舔了舔,和眼泪的味道一样。

  刘一哥哥说,我根本不是吸血鬼。

  我不是吸血鬼,但是我还是 喝 血 。那些美味的鸡血,也都变成了眼泪的味道,每次喝,我都泪流满面。

  爸爸给我在学校请了长假,我每天唯一的事情,就是倒挂在树上。就像我刚刚来到小镇的时候一样;就像一个傻子;就像一棵树。

  秋风有些凉,卷起落在地上的叶子。

  北方的秋天就是如此,不等叶子变黄,就急匆匆地把他们吹到地上。那些叶子就如刘一哥哥和孙笑笑他们一样,带着嫩生生的绿,随风飘落。

  地上的叶子中,有一张一毛钱纸币,纸币被风吹开,里面卷着一个纸条。

  我愤愤地从树上跳下来,捡起纸条撕了个粉碎,大吼:“有本事你也让我死啊--”

  爸爸默默地站在院子里,看着发疯的我。

  

12.

  我们离开十里镇的时候,正是深秋。

  那一天,镇长组织居民们为我们一家举行了欢送宴会。宴席一共摆了十桌左右,丁香妈妈小声说:“感觉就像结婚一样!真热闹!”

  爸爸内疚得拉住丁香妈妈的手,小声说:“对不起……”

  孙乐乐已经会说话了,她的兔唇虽然做过手术,但依然能看出痕迹,一条清晰的中分线,把短短的头发分成了两半,一见到我,就伸开胳膊,叫着:“媳妇……媳妇……”也不知是谁教她的。

  宴席中,有一桌是专门给小孩的,一群孩子围在旁边,狼吞虎咽,你争我夺斗智斗勇。王晓峰手里拿着鸡腿,说:“丁厌,你真的不吃吗?”

  我摇摇头,看看天,很想知道天的外面,到底什么?以前刘一哥哥说过,天的外面是宇宙。

  冯叔叔和刘叔叔与爸爸妈妈坐在一桌,他们旁边还坐着一个小孩,那个小孩,就是曾经被怀疑有狂犬病的小孩。他还是怯怯地,不时地吃着刘叔叔给他夹过去的菜,边吃边不安地看着周围的人。镇长说,领养手续已经办好了,户口也办好了,以后他就是咱十里镇的人了!

  咱十里镇……多亲切啊!可是,我以后,却不是十里镇的人。

  我以后,将成为人人羡慕的城里人,每天都能坐汽车,吃好吃的,并且还会学着电视里和刘一哥哥一样,连读课文以外都撇着洋腔说普通话。

  爸爸觉得,不能再让我在十里镇呆下去了,他说这里于我,有太多不愉快的回忆和阴影,他要带着我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到城里,读好的学校,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城里有很多汽车,很多人,树却少。不但少,连树枝都高高在上的剪着有板有眼的平头。树干的下半截涂着白色的石灰,害我每次爬树都蹭一身的白灰,吃力得很。

  城里的树很高,有时候倒挂上去,看着下面来来往往的人,甚至有些眩晕。而且,城里人对于爬树的小孩也表现得大惊小怪,最夸张的一次,竟然还叫来了警察把我从树上挽救下来,我还被拍了照片,上了报纸。

  这份报纸害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成为爸爸医院的讨论对象,每次我到医院找爸爸,胖胖的护士长都说:“呀!陈主任家的小猴子又来了!”于是一群护士阿姨就围过来,问我一些无聊的问题,比如今天上课学什么了之类的,千篇一律,每天都问。

  最不能适应城市生活的,就是小黑了。在它被鸟枪打了一次后,爸爸说为了它的安全,就给它买了个链子,白天的时候关在家里,晚上就拿链子拴着它去遛弯儿。它和我一样,变得郁郁寡欢,闷闷不乐。

  生活总是无奈的,童年总是孤独的,每个人都是要长大。

  每个人,都是先出生,然后长成小孩,变成大人,最终变成老头,死去。

  当然,有的人,在还是小孩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

  多年以后,爸爸吃着吃饭,突然停下来,看着我,眼睛里含着泪花,颤声说:“丁厌,你能长大真是太好了!”

  丁香妈妈笑骂他:“你真是到了更年期了!”

  

  【尾记:丁厌】

  每年春天,北京的上空就一片灰黄灰黄的,似乎世界末日就要到来。这个季节里,几乎没有人敢穿白衬衣。那些光鲜的衬衣,只需一天,就会变成和天空一样的颜色,并且怎么洗也洗不到。

  我提着公文包,木然地走进地铁。

  地铁的座位上,坐着不同的人,有男有女。人虽是不同的人,但是脸孔都是千篇一律的,疲惫,僵硬。

  每个人的眼睛都茫然着,或者打着哈欠,或者毫无意义地盯着某处。

  生活,就是如此千篇一律。

  我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来,也成了这茫然脸孔中的一员。

  突然,一个女孩从座位上跳起来。那女孩剪着清爽的短发,穿着清爽利索的休闲装,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包,看起来也就二十几岁的样子。

  她突然跳到地铁的中央,就像一个神经病一样,大笑了两声,于是整个车厢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她的身上。

  她从背包的侧兜里拿出一个透明的瓶子,里面装着暗红色的液体,猛喝了两口,然后擦擦嘴,大声说:“下面,我给大家唱首歌,歌的名字就叫做:鸡蛋之歌,这是我自己写的歌,希望大家喜欢!”

  提起鸡蛋,我笑了起来。还好,十几年前,关于鸡蛋的怪病,我已经治好了。

  于是女孩就握起右手,假装是麦克风,投入地唱了起来。

  歌声优美,歌词中充满了对生活无厘头的调侃。

  她边唱边跳,颈上挂着的项链也跟着跳。那项链的项坠很别致,是一片羽毛,黑色的,就像十几年前在十里镇看到的那只大乌鸦的羽毛。

  女孩唱完了之后,给大家深深地鞠了一躬,继续大声说道:“我是歌坛新人丁厌!希望大家以后能够支持我的歌!”

  丁厌!

  我一下子晕了过去,车厢里一阵骚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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