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那时并没有便利店和外卖的便当店,只能到店里去吃。我偶尔会在附近的大众食堂吃咖喱饭,但大多时候选择吃泡面和面包,因为这样就可以把找零留下来当零花钱。存到一定程度后,我就会在星期天去远处的城市逛逛。因为我喜欢陌生的土地,而且在家和父亲共处一室让我非常痛苦。

父亲不在家的工作日晚上才是真正属于我的时间。

那是没有痛苦,可以自由地尽情舒展羽毛的时间。只要在钻进被子前仔细整理好房间,父亲就不会知道我做了什么,还可以折腾到凌晨才睡觉。

现在离婚率节节攀升,像我这样的孩子一定不少吧。或许还有些不爱带孩子的父母,晚上把孩子丢在家里自己出去玩也说不定。不过现在的孩子一定有游戏机作伴,我小时候可没有那么好的东西。

我夜晚的朋友,主要是电视机。

晚上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所以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看自己喜欢的节目。所以朋友们对我很是羡慕。

我倒是觉得他们的日子比我舒服多了……只有在看晚上十一点以后播放的成人节目时,我才充分理解他们的心情。我小学的时候就看了不少这样的节目。

在报纸的电视节目表上发现有意思的节目时,我就在家简单地打发晚餐;没有好的,就到商业街附近的食堂去吃咖喱饭。

我大多六点过后去,食堂的大妈可怜我总是一个人去吃饭,会附赠我煮鸡蛋和土豆沙拉。我记得她是个胖墩墩的好女人,一年到头都穿着厨房的中袖制服(这样方便洗东西)。那袖子里伸出来的手臂白白嫩嫩,如果可以的话,我很想摸摸那看上去冰冷的手臂,但我还是很是识时务地没有把这个念想说出口。

02

小学四年级的秋天,我遇见了那个不可思议的男人。

当时我总觉得这是一连串偶然的结果,现在想来冥冥之中必有注定,一定是某种精巧的命运装置将他与我、还有“公主殿下”联系在了一起。

那天学校秋游。郊外爬山。我绝不是体质虚弱的人,不过由于平时缺乏运动,而这次又一下子有点运动过度,所以那天虽然有我很感兴趣的节目,但我一回家就倒在榻榻米上睡着了。

再睁开眼睛时,已经是晚上快十一点了。

在黑暗中起身,一时反应不过来自己身在何处。这话或许听起来有点夸张,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自己好像脱离了地球的自转。

我头马上疼了起来,因为肚子在唱空城计。

也许天下所有的孩子都是如此,当时我实在是饥饿难当,绝不可能就这么安分地继续睡下去。我拿出书包里的奶糖来舔,希望藉此转移注意力,没想到这样做肚子反而更饿了。

我在窄小的厨房仔细翻找,却一无所获。父亲通常早上(话是这么说,其实是快中午的时候)在附近的咖啡店吃早点,晚上在工作的地方解决晚餐,虽然说出来有点让人难以置信,但我家确实是连一粒米的存粮都没有。

就像刚才所说的,那是连便利店都没有的时代。我住的小城一过十点,所有的食品店都会关门。

过了好一会,我才想起站前商业街的水果店。

我不记得当时是为了什么事了,有一次和父亲出门回来时已经过了十一点。当时站前开着的尽是夜店、居酒屋这些做酒水生意的店铺,只有一家水果店鹤立鸡群。店门口吊着好几只电灯泡,炫目的灯光下,架子上的哈密瓜和菠萝好像宝石那样闪闪发光。

我心里盘算,要是去那里,或许就能买到梨子或者是苹果了吧……我从未在十一点左右出过门,虽然知道这样做很危险,但还是耐不住腹中饥饿,犹豫再三后,我把父亲留下的两枚百元硬币揣进口袋,出了门。

公寓周围都是些老住宅,五米宽的大路两旁排列着好几户木质的房子。有些房子里还点着灯,但路上十分昏暗,因为当年很多人家都习惯晚上把外窗落下来。

夜晚的街区恢复了宁静。

没有亮到深夜的电子招牌,没有通宵点灯的大楼,只有一轮明月悬在头上,小小的人影紧紧跟在我的脚边。

从公寓到站前,如果走大路的话,以小孩的步行速度约十分钟就能到。

不过我选择穿小巷,稍微绕了点远路。因为遇见普通市民还好,要是撞上巡逻的警察可就麻烦了。警察一般都是骑自行车的,只要我走窄窄的小巷,就不容易被他们发现。

我漫步走到小小的儿童公园。这是我白天常来的地方。

晚上的公园让人觉得有点毛骨悚然。花坛里、梧桐树的树荫下,总像是潜伏着什么奇怪的东西,令人心里惧意。

正当我打算快步穿过公园时——

“喂喂,那里的小家伙。”

附近突然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我大吃一惊差点跳起来(不,事实上是整个人都缩了起来),赶忙看向四周,却没有看见声音的主人。

“我在这,这里。”

就在身旁的滑梯上面,站着一个颀长的身影。头上皎洁的月光带来浓重的阴影,让人看不清面目,但他毫无疑问是人。

我一下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反应,僵在了原地。

“别担心,我不是什么坏人,别害怕。”

声音的主人安抚道。可惜,当时我并不知道,所以听到这样的话反而要更加警惕。

“我这就下来,你等我一下。”

那个影子在滑梯道上蹲下,用跳跃滑雪般的姿势灵活平衡地滑了下来。他双手好像拿着什么东西,就只靠双脚控制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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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着向我走来。这是一个在秋天还穿着牛仔裤配薄T恤的男人,他头发齐肩,脸的一部分也被阴影所遮盖,在那小小的阴影里,银边的圆眼镜闪着光。

他把手上的东西放进包里,向我靠近。那时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如果想要逃跑的话还是有机会的,但他的声音实在太温柔了,就好像幼儿节目的主持人那样爽朗亲切,让我不由得松懈了警惕。

“别怪我多管闲事……小家伙,你应该还是小学生吧。这个时间怎么会在这儿?”

男人说着站到了我的身边。现在想来,他长得和留长发时的约翰·列侬一模一样。我无法从他的模样判断他多大,应该是二十八到三十岁左右吧。

我老实地回答了男人的问题。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我都很少向别人解释自己的处境,那时却丁点犹豫都没有,因为还是孩子的我不想让半夜出门这件事给自己带来麻烦(比方说联络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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