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丁珮也站了起来,但那边围的人很多,她看不见人群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怎么回事?谁来了?”丁珮问旁边的一个女演员。

“是港督麦理浩来了。之前就说他会来参加这个酒会的,我还以为说说而已,没想到真的来了。”那女演员显得很兴奋。

“来就来呗,他来又和我没有什么关系。”丁珮心中暗自在说,她并没有将港督太当一回事。想想也是,她舅公是张学良,邻居有曹锟的孙子、冯国璋的孙女,干爹是西北王的把兄弟,自己还和蒋中正的长孙是朋友,这样的关系让她将很多达官贵人都没有当回事。

人群终于散开了,毕竟是酒会嘛,总不能一直将港督围住不让吃不让喝吧。港督一来酒会的气氛一下好了起来,相互敬酒的,相邀跳舞的,相互吹捧的全都开始了。

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丁珮突然发现港督麦理浩在几个人的陪同下朝自己这方向走了过来。还没等她完全清楚怎么回事,麦理浩已经绕过几张桌子,侧身挤过一段狭窄过道,站到了她的面前。

丁珮后来很多次和不同的港督交谈、跳舞,但这次是第一次,而且状况太过突然太过意外。即便是她那种狂野大胆、我行我素的性格,此时还是显得有些紧张和无措,这主要是怕自己有什么地方失礼会有损六叔的面子,也是怕自己形象和举止有什么差错过后会被别人嘲笑。所以她尽量控制好自己的状态,保持住优雅的微笑与港督相对,以优雅的姿势与港督握手,至于麦理浩对她说了些什么,她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港督说看过你演的电影,还知道你跳舞跳得好。”

过后丁珮问旁边的女演员麦理浩对自己说了些什么,得到的却是胡乱两句满含醋意的回答。

“丁珮,港督左边那个就是移民局局长,你想办法和他认识一下,然后把你的事情说一说,请他帮忙。”苏珊娜从邵逸夫旁边走到丁珮这里,将移民局局长指给她看。

“可是我和他又不相识,总不能冒冒失失就上去要他帮忙吧。”丁珮的性格从小就很是刚强,从不会去求别人的什么,何况现在要求的是一个自己根本不熟悉的人。

“可以通过谁介绍一下,比如说六叔。”苏珊娜给她出主意。

丁珮觉得苏珊娜的方法不错,但是请六叔介绍可能还不是最合适的,应该另外找个人,一个强势的人,可以征服别人的人。当然,最重要是能征服移民局局长,让他能心甘情愿为自己办事。

于是在调整了一下心境后,她朝港督麦理浩那里走去。走到麦理浩面前后,她笑靥如花,很热情地一把挽住麦理浩的胳膊:“港督先生,你刚才说我跳舞跳得好,那么我应该有资格邀请你和我跳一支舞吧?”这过程她没有一点装,完全是她那种我行我素、无法无天的状态。

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是个天真率直、热情无忌的美人。所以不管港督是不是英雄,只要他是个男人便肯定过不了丁珮这一关。麦理浩带着些意外欣喜地牵起丁珮的手,以标准英国绅士的潇洒动作将丁珮带入舞池。

那是一段让掌声不断响起的舞蹈,虽然掌声里有一部分是对港督的奉承,但绝大部分是因为丁珮优美的舞姿。而在跳舞过程中,丁珮除了夸赞麦理浩的风度和随和外,还兼带着夸赞了下他旁边的人,希望麦理浩能够引见认识下这些支撑着香港的栋梁。

舞蹈结束,麦理浩牵丁珮的手回到原位,给他引见身边的几位高级官员。港督引见的美女,那些人肯定是不住嘴地赞美,更何况丁珮的容颜和舞姿也确实值得赞美。丁珮则一一示意表示感谢,笑靥如花,语若莺啼。

当引见到移民局局长时,丁珮用的是同样的客套,只不过目光与他对视的时间稍微长一点,仙湖般的目光也更加飘渺了些。

所以还没等丁珮转身离开,移民局局长已经迈步向前,邀请丁珮共舞下一曲。同样的,这一曲也是引来掌声无数,不过给移民局局长的奉承掌声更少了,而给丁珮优美舞姿的掌声更多了。但是人在其中不明就里,移民局局长并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所有的掌声是给他们两个的,这使得他对自己的舞姿和自己与丁珮的配合信心高涨。所以这一曲跳完之后他拉住丁珮没有下场,等下一段音乐响起后又接着跳了一曲。

第二曲舞蹈开始之后,两人跳得没有再像前面一曲那么认真,舞姿舞步都轻松下来。这是一个适合交谈的状态。

是移民局局长先开的口:“丁小姐早就认识港督了?”

丁珮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她觉得这样回答是最好的方法,因为她不想编瞎话。

而以无言和微笑作为回答在别人的理解中可能会变得非常高深,变得有所忌讳。所以移民局局长赶紧转换了话题:“丁小姐的舞姿真的太美了,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和你共舞。”

“局长大人的舞跳得也非常好,就像经过专业训练一样。只可惜我很难再有机会与局长共舞了。”丁珮这次说话了。

“怎么回事?难道还有人要限制丁小姐跳舞,还是……”

“不是的,你不要误会。是因为我的临时居留证就要到期了,过些天就必须回台湾去了。”丁珮的表情从笑靥如花一下转换为有些委屈,有些幽怨,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一眼之下都会觉得心痛不已。

“什么,丁小姐的香港永久居留证还没有办?这应该是我们移民局的失职,如果让丁小姐这样的人不能留在香港而被迫回去台湾,是香港的损失,更是香港电影业的损失。这样,务必请丁小姐明天抽空来移民局一趟,居留证的事情我亲自给你办妥。”移民局局长的口气几乎是在恳求丁珮。

第二天丁珮去了趟移民局,但是她并不知道办理居留证的规定,很多资料都不全。甚至连居留证上的照片都没有准备,只能匆匆忙忙在附近的一个照相馆里临时拍了。移民局要求居留证上的照片是不许佩戴耳环项链等饰物拍摄的素面照,但是丁珮并不知道,照相馆里也没问清她拍照的用处,结果她拿去办证的照片是戴着项链耳坠的。

幸好是有移民局局长亲自陪同办理,所有的手续都进行了简化。而那违反规定的照片也没要求她重拍,所以丁珮的居留证可能是全香港唯一一张照片上戴着饰品的居留证。

意气风发的丁佩

绝代艳星

拿到香港居留证后,台湾的唐次虞、唐太反而心中不安起来。原来他们以为他们最疼爱的小女儿只是到外面闯一闯,很快就会重新回到他们身边,但是现在看来很快回来的可能性已经不大,甚至有可能再也不会回来。所以为了防止女儿一个人在外面受委屈,便不断地从经济上给予支持,三天两头就给丁珮寄钱过去。丁珮一个人在香港唐医生和唐太怎么都难以放心,后来唐太索性过来陪她住。虽然当时丁珮在香港没有自己的房子,但她一直都是租住在香港九龙的凯瑞酒店。她人在香港,唐太就也来香港和她一起住;她要出去拍外景,唐太便自己回台湾住一段。

1969年,丁珮随摄制组前往马来西亚取外景,在这里受到当地华人的热情款待。邵氏本身在马来西亚就有产业,与这些当地的华人富商、名士都有合作关系和联系,所以才会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在一次宴会上,丁珮认识了华裔商人郑先生。马来西亚宗教派别很多,但郑先生是个笃信佛教的人。见到丁珮的一刹那,郑先生顿时处于了一种迷离状态,但是没人知道当时他是怎样一种心态,只以为他是被丁珮的美貌与气质所折服。

接下来所有的现象显示,郑先生对丁珮是一种全身心的倾慕,仿佛要膜拜于她脚下才能表现出自己的真实情感和夙愿。马来西亚取外景的这些日子里,郑先生根本就不管自己生意好坏,整天都泡在摄制组中。只要有丁珮的戏份,他都会像个痴人一般坐在场外看。而一旦丁珮没有戏了,他则会开着车子载着丁珮到处游玩。赏美景,品美味,送礼物,就差把心掏出来献给丁珮。

很多年后当丁珮已经开始接触佛法时,她再次回想起当时郑先生这份很莫名的情感,这才真正理解到他从一开始就不是出于男女之情,而是像一种预知、一种信仰、一种寄托。而他当时赠送礼物、陪着游玩时,只是类似于对佛家的一种供奉。因为那时他们所有的交往都是纯洁的、无邪的,郑先生始终都没有表现出一点非分的意图,也没有丝毫男女情欲的暗示。

丁珮从马来西亚回到香港后大概两个月左右,郑先生也追随来到香港。通过一些朋友的打听,他找到丁珮并且约其见面。丁珮觉得自己在马来西亚时受到人家的热情款待,这次来到香港自己也应该一尽地主之谊。于是也带着郑先生游玩了整个香港,但是游玩过程中郑先生依旧坚持不让丁珮花费一分钱。

那时的丁珮觉得郑先生应该是想追求自己,但是又始终张不开示爱的嘴。所以决定试探一下他,以便做个对相互之间都没有伤害的了断。

于是这一天丁珮带着郑先生到铜锣湾一带的高级购物中心,将所有高档店铺都转了一遍。但这过程中郑先生似乎完全无动于衷,面对许多和示爱、求婚有关的商品完全没有丝毫的表示。

丁珮觉得事情不能这样结束,所以在经过一家珠宝商店时,她故意对着橱窗里的一枚钻石戒指露出夸张的神态。

“哇!这钻石戒指好漂亮啊,要是以后我结婚时能戴上这样的戒指,那一辈子也就知足了。”

“你是想要那枚戒指吗?”郑先生问丁珮。

“对,你愿意买给我吗?”丁珮其实觉得试探到这一步已经足够。因为那枚戒指的标价是18万港币。当时18万不是个小数目,用这数额可以在香港太子道附近购买到三个单元的房子。这三个单元的房子到九七之后市场价值已经升到了几千万港币,由此可见价值之高。在当时的情况下,不是真正想以结婚成家为目的的情感付出,绝不会下这么大的本钱。所以就这个要求的提出,其实是将了郑先生一军。

谁都没有想到,郑先生什么啰嗦的话都没有说,转身直接进到店里,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犹豫就把那钻戒买了下来。买下之后他直接走到丁珮面前,就像拿着一块棒棒糖那样很自然很平静地递给了丁珮。

“你这是要向我求婚吗?你不要介意,我其实是想告诉你……”丁珮本来是想委婉地告诉郑先生自己对他没感觉,两个人在一起不合适一类的话。

“不,不是的。”郑先生满脸的惶恐和慌张。“你千万不要误会,我从来就没想过那方面的事情。就是因为你喜欢,所以我就买给你,是佛祖指引我这样去做的。”说完这话郑先生将钻戒往丁珮手里一塞,就像做了贼似的转身慌忙逃走。

这下子轮到丁珮傻在那里了,她怎么都想不通一个人怎么会毫无理由地就买下这么贵重一份礼物给自己。这种情况让她无所适应。

丁珮有唐医生、唐太坚实的经济后盾,所以不会在乎那高价值的钻石。于是在香港各大酒店里找寻郑先生,找到后她很坚决地要将钻戒还给他。但是郑先生更加坚决,说什么都不肯收回钻石戒指。说是已经送给了丁珮,至于她要怎么处置这钻石,全凭她乐意与否,哪怕是把它扔掉,都与他没有丝毫关系。

丁珮实在没有办法,于是又通过郑先生在香港商会的一个好朋友转还给他。但是郑先生第二天就离开香港回了马来西亚,接到他朋友的电话后还是那句话,东西已经是丁珮的了,怎么处置随便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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