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等你弟弟?”芈压问道:“他去哪里了?”

马尾道:“他打仗去了。”

“打仗?”马蹄道:“现在天下太平,还打什么仗啊。”

芈压的一个下属走了过来道:“国主,这人我认得。”

“哦?”

“他说的打仗,是鼎革之战。当时我还是个小吏,给他弟弟登记的,就是我。”

“鼎革之战,都过了好几年了。那他弟弟……”

“我们被血潮追赶的时候,他弟弟是惑军的首领之一。”

芈压啊了一声,神色一黯道:“那么,他弟弟应该已经……”

“嗯,应该已经为国捐躯了。所以这几年我们都有接济这个……这个马尾大哥。”

马尾道:“什么叫为国捐躯?”

芈压一时不知如何回答,登扶竟哼了一声道:“就是死了,你不用再等了。”

马尾怒道:“你胡说八道!我弟弟不会死的!不!他没有死!”

登扶竟淡淡道:“人哪有不死的。”

马尾道:“你胡说!你胡说!我弟弟没死,没死!而且我知道他就快回来了!我知道的!我……我不理你们了!”说着就要离开,芈压叫道:“等等。”对下属道:“这人也算是我的旧部,好好照顾他。看他衣服破烂的,回头给他制几身新衣服,再给他找个好点的房子……”

马尾叫道:“我不要你们的东西!等我弟弟回来,我问他要就行,他什么都有。”说完转身就走。

芈压呆住了,师韶叹道:“也是个倔强的人!”忽然脸色大变,仿佛听见了什么声音。

芈压道:“怎么了?”

登扶竟却道:“来了?”

师韶点头道:“应该是,没错!我该怎么办?要应和么?”

登扶竟道:“当然要应和。若不应和,过去那个自己岂不是废然无功?”

师韶道:“但要是把现在这个不破给送回去,那……那不破岂不是会就此消失?”

芈压道:“前辈,师大哥,你们在说什么啊?”

师韶道:“这事一时半会讲不清楚,待会再跟你说。”

登扶竟道:“要应和就快应和!别忘了昆仑上的那个你支持不了多久的。”

师韶轻叹一声,忽而失神,然而除了登扶竟,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已经远远走开的马尾没有见到这一切,就是见到了他也不会关心。他回到了他的住处??季连城的贫民窟,把剩下那半块饼啃下便睡了。这时天气颇冷,马尾为人蠢钝,争不过贫民窟的贫儿乞丐,被赶到最当风口的地方睡觉,整个人蜷成一团,不住地哆嗦??不过他也真有福气,这种情形下居然还能睡着!

睡到天色将明未明时分,晨寒彻骨,突然有人脱了袍子替他盖上。马尾早被冷风吹得有些僵了,陡然间有领带着体温的袍子包住自己,身形自然而然地舒展了一下,却打了个喷嚏。

那人喃喃道:“真是,怎么老挑这种地方睡觉!”竟掀起袍子钻了进去,抱住了满身肥肉的马尾,用自己的体温来暖和马尾僵硬的身体。马尾没醒,睡梦中却自然而然地把对方也抱住了。

《桐宫之囚》完

后记 

写完尾声,我哭了。不是为《桐宫》,仅仅因为马蹄和马尾。忽然记起,当初写到第二卷马蹄马尾两兄弟的时候也哭过。

我不知道《桐宫之囚》算什么,就算别人说他是垃圾也无所谓了,反正我已经完成。

第七卷《昆仑》刚开始的时候我很怕,怕收不了尾,所以中间其实停了好几次??最后几章迟迟没有更新不能全怪幻剑的改版,其实,我对幻剑刚好这个时候改版而且出了点问题暗自庆幸,因为让我有个理由暂停更新。结局是早就想好了的,但怎么写则酝酿了好久才动了笔。

这个结局写得比我预料的好,不但契合了近期才有的想象,而且和当初的构想也完全吻合。或许有人看得一头雾水吧,但不要紧,我自己看得懂就行。想来若干年后的阿菩也看得懂。我也就不想解释什么了。

很感激各位一直陪着我把这本书看完。就像简介里说的那样,当初写《桐宫》是因为现实生活过得太没意思,于是用这个东西来打发生命??然而后来竟影响到我的正业,这却是始料未及的。而这本书的冷门程度,也颇出乎我的意料。不过到最后,还算有几个好读者陪着我,真的很感谢你们。

没有续集。我不知道还会不会开新书,因为我的自信心已经降到了最低点。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有写小说的天赋??我是不相信文学能靠努力而成功的。

算算《桐宫》从西元2005年三四月开始到现在,经历了一年半的时间。我不敢保证自己还有足够的动力来第二次这样的“无意义”劳动。现实生活也不容我如此。

也许《桐宫之囚》其实没有半点文学价值,更不具备半点市场价值。然而对我而言,正因为有了《桐宫》,这一年多来我才不算白过。

我真的好想继续写下去,想得好痛,想得好苦。然而能否让我有条件写下去,则还要看命运之轮如何安排。我的执着未必能如有莘不破,更没有江离和雒灵那样的力量。靠自己改变命运的事情,想都不敢想。

西元2006913凌晨

楔子(旧)

楔子一饮血的剑鸣

“若不出降,城破之日,便是屠城之时。”

干虎的话在二十八日之前出口,在今天开始兑现。

“杀!”两万五千装甲精良的贲士对十七万手无寸铁的平民。

屠城。

子莫首的剑又开始跳动了,他一路踩着死人横卧的躯干和微温的鲜血走进了干虎的大帐。

“已经杀了三万人,大概。弟兄们的刀剑都已经砍钝了。”

“那就叫他们把自己的守护兽放出来,把人一个个吃了!”干虎咆哮着,对他的副手说。

“可是屠杀这些没有力量和装备的平民,不算英雄!”

“英雄?谁让你去做英雄!我只是叫你们把我一个月前说过的话变成现实。去!你也去!”

“是。”

子莫首走出营帐,拔出他的剑,刺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的喉颈之中。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剑有些滞窒。

“疯了!莫首将军疯了!……见人就杀,他疯了!”

干虎听到呼喊,走出了大帐。大帐外,一个男人手持一柄被染红的剑,非常优雅地在月下挥舞着,每一次挥动,便有一条生命完全释放出他的全部精华,在飞溅的血花中死亡。

一剑,一条命,绝不会多,也绝不会少。

没有人能靠近子莫首一丈七尺之内,因为那是他的血剑光荡漾开来的距离。

一时间,干虎呆呆地看着这个他以为很熟悉,但却突然变得很陌生的男人,离他三十三丈三尺的这个男人。他突然有种错觉,似乎那柄血剑不是在杀人,而是把每一个人??无论是士兵还是平民??的生命转移到剑上去??一种奇异的红色光彩倏然绽放,在一瞬间依附在剑上,成为空中一朵剑花,血红的剑花。

“这是什么剑法?”干虎问自己。他从来不知道子莫首会这样一路剑法,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这样一路剑法。

子莫首的剑圈越来越大,和干虎的距离也越来越近。干虎突然感到一股凉意逼近,他知道自己没有时间发呆了。

这个大将军的眉毛突然竖了起来,旁边的八大虎贲将一看,纷纷闪避,因为他们知道祸事要来了。

“呜啊??”在干虎的嚎声中,月色下的云片出现了扭曲??不!整个天空都出现了扭曲。在扭曲中一头六脚的虎形怪兽探出头来,并慢慢显出整个身形。轰隆一声,六脚虎的六只脚就像六跟大柱一样砸在干虎与子莫首之间。它的八十八个倒钩齿间喷出一股熏热的绿雾,一霎那间连干虎的大帐都被腐蚀得七零八落。除了干虎和直辖的八大虎贲将,方圆九十丈之内所有的生命都停止了活动。仍然在舞动的,只有那一团血色的光华。

六脚虎慢慢向红色的光团靠近。干虎知道,没有人能够以人的躯体低档来自天外的幻兽的袭击,除非子莫首自己也召唤来能与之抗衡的幻兽。不过,现在已经来不及了。何况,据他所知,他的这个副手只会用剑。

当别人以为子莫首沉浸在杀人的狂热中时,其实这个男人正陷入冥想当中。他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平静了。血剑的每一次舞动,其实都不过是他思绪每一次跳动自内而外的表现而已。

“我为什么来这里?为什么干这样的事情?”

当初他离家出走,并不是为了世俗眼中的权力、财富或者地位。他仅仅觉得,自己的追求和父兄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十年来,他踏遍名山,希望找到传说中的昆仑与死神,希望找到“子虚乌有境界”,希望找到“天外天,洞内洞”,找到那些可能给他答案的人。后来,他遇见了血祖,又遇见了大夏王。在他们身上,他看到了一种可以媲美他父兄的气度和深邃广博的力量;更找到了一种在他父兄身上没有嗅到的共鸣。或者,蹑着血祖的足迹,依循大夏王的命令,他子莫首可以一步步接近自己的追求。

他一直是这样想的,直到刚才他拔剑杀了那个少年的时候。

以前他不是这样的。他不吝于用非自然的手段结束一个生命,但每一次挥剑都契合了他内心深处所认同的理念,每一剑都贯穿着他的精神、他的力量和他的气。所以,他的每一剑刺出,都像刺入毫无波澜的静水之中。无论面对的生命是生命,如何强大,都将在这一剑之下瓦解。

但他刚才刺入那少年的颈项的时候却稍觉滞窒。他突然想起,那是因为他的剑、他的精神、他的力量和他的气产生了歧异。于是他突然明白了:大夏王和他所共鸣的,仅仅是对强者的推崇。他们共同的认知是:只有成为强者,才能登上心目中的颠峰。但大夏王所要实现的,是现世的终极武功,而他子莫首所追寻的,则是一种反求诸己的武道。在大夏王眼中,天之所覆,地之所载,都必须依循他的命令,所有犯逆者都会如同这十方城一样,如腐木般予以摧朽;在子莫首眼中,世界上一切可以被剑刺穿的生命,都没有拒绝在他剑下死亡的理由。这种霸气,是他离开父兄,走近大夏王的理由。但现在看来,他需要重新思考了。

“啊……莫首将军疯了!”

夜色下是一片凄美的红色。周围的人,无论是引颈待戮的陷城百姓,还是与子莫首共属一军的下属,都被这血红色的圆晕震慑得几乎失去了行动力。

一剑扬起,就是一道血光。

干虎开始考虑如何收拾残局。五百年来,从无人能以血肉之躯抵挡住幻兽的足以排山倒海的力量,子莫首当然也不例外。然而六脚虎即使是他的守护兽,但作为九天之外的第一级幻兽,可不是那么好请好送的。每一次召唤它的代价,事后总让干虎厌悔不已。虽然,他真正召唤六脚虎也只有两次。

“剩下的几万军马再加上那十几万该死的残民,不知能否满足这畜生的胃口。”干虎想。

突然,一道红光闪过,在月下划了一道优美的弧形。红晕散尽,子莫首很寂寞地站在六脚虎兽的尸体上,一脸沉思状。

所有人都惊呆了,经过短暂的定格,干虎终于在过度的惊骇中疯了!所向披靡的守护兽被一种不可能的力量踩在脚下,令他在那一刻蓦然丧失了理智,他是真正的疯了:“不可能!不可能!天外幻兽不可能被人打倒!没有人可以直接对抗九天幻兽!”他手足无措地撕烂自己的战袍,砸烂自己的军盔,拔出大夏王所颁赐的宝刀“宰岁”,向子莫首冲了上去。

一道孤直的红色闪电一耀,干虎的一切动作都停止了。

被染红的月光中,大军幸存的八位最高层有七个在这空前的震慑力中瘫痪了,只有一人勉强地用长矛支住了身体,口中喃喃道:“极致,这便是剑道中的极致吗?”

新的一轮剑花,在圆月的伴奏下有节奏地绽放着。

多年后,这个修罗场成为一个遗迹,而这个夜晚则成为一个传说,一个属于血剑宗的遥远传说。

楔子二九尾狐的回首 [2844 2006041115:07:56.0]

有莘?在香嫩滑美、气飘十里的烤雉鸡周围安下了十八道暗桩。雉鸡是九尾狐最喜欢的食物。

“你在干嘛?”太一正师的徒弟问他。

“捉九尾。”

“捉它干什么?”

“送它到雀池去。”

“你疯了!”少年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这个男子。“我师父说了,泡过雀池之后,她会死掉。”

“我知道,但我仍得这么做,因为我知道这是她的心愿,也是我的心愿。”

那一年,有莘?的妻子受到化石兽的袭击,无可救药。有莘?的一个死敌告诉他:把他的妻子放到大邙山小启生岭,有可能让她的生命延续下去。

他信了。因为他没有别的办法。但他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大邙山是第一代大夏王的出生之地,自那时候起,由于一些已成为遥远传说的原因,这个地方也就成为世界上最森严的禁地。无论谁胆敢踏足这个禁地,只要这个人生存于天之所覆,地之所载,便得受到无上威严的大夏王的惩处!

“把你的女人带到大邙山,在小启生岭回首崖上,有一块空腹人形石,把你的女人放进空腹石的腹中??假如你有勇气上去的话。”

有莘?抱着妻子悄悄上了小启生岭,把垂死的妻子放进空腹石中。很快,他感到周围的空间产生了扭曲,一片雾开始锁住石头的四周。

“放下你的女人以后迅速离开,大概九天的时间,雾就会散。之后,你就会见到你女人全新的样子??或者是她的尸体。”

有莘?在小启生岭下守了九天九夜,才挨到迷雾散尽。但空腹石并没有还他一个活的女人,也没有还他一个死的妻子,只有一束银白色的兽毛。

半年后,他在小邙山遇见到一头九尾狐狸,却差点死在这头魔兽的利爪之下。

很幸运,一个朋友救了他。养了半年的伤以后,他朋友才透露出来寻找他的缘由。他匆匆回家,出现在眼前的却是一片五百里的焦土。他知道大夏王会愤怒,但以前总天真地以为:这怒火只会往他身上燎去。他没有预料到:这一件事会给族人带来覆灭的灾难!

“你的父亲当众自刎,以乞求大夏王对治下平民的宽恕,却仍没有能够阻止大军压境;你的姐夫亲自到王畿求情,却被囚禁在夏台。”

大夏王派出了他的猛将??干虎踏平了这块土地,虏走了所有的女人,奴隶了所有的男人,对抵抗的十方城进行了大屠杀。

在一次意外中,大夏王的猛将和精兵也几乎尽数隳折在这座城池里。当血浇湿了这座城池以后,又有一场旷历六十六日的大火。五百里的繁华市井,田园牧野,成了五百里的废墟。

命中注定的未来诸侯,前途无量的英伟男子,反手间成了这五百里废墟中唯一存活的血脉,成为这个世界上游荡无依的孤魂野鬼。当他离开这个国家的时候,是一片片鸡犬相闻的欢声笑语,那时候奄奄一息的妻子还在他怀里;当他再度踏足,这片焦土上除了白日鬼哭,什么都听不见了。

假如他不是那么年轻,那么冲动;假如他对妻子的感情不是那么热烈;假如大夏王不是那么暴虐……

有莘?躺在废墟上,痛晕了三次。如果没有那个少年??不放心他的朋友留下来的徒弟??守候着他,他也许也就成为这座废墟上新的魂魄。他的亲人,他的族人,他的故乡,他的故国,他的幸福,他的憧憬,他的未来,他的过去??这些对他来说异常重要的东西,原来在生命发展的过程中,一个小小的异动就足以完全摧毁。他第一次感到时空的广大和命运的可怕。

怀念,伤感,痛恨,悲苦……他第三次醒来,眼前迷梦般的雾突然散开了,就像小启生岭上的雾一样散开了。他的眼睛仿佛透过扭曲的时间看到了那时候的情景:一头九尾狐从空腹石中串了出来……有莘?在那一刻很清晰地悟到:那头魔兽就是他的妻子。

于是他离开了已经成为鬼域的故土,像一个野人一样,满山遍野地寻找一只九尾狐狸。

又过了半年,他找到了他的妻子??不是九尾狐,是他的妻子。那是一个月中唯一一次意识的恢复,那是两年来两人唯一的一次短暂的缠绵。虽然怀中抱着的是一个狐狸的躯体,但他知道,这个不会说话的兽壳底下有着一个女人的温柔。他什么也没说,她什么也没做。因为他的欢喜是这样激烈,因为她的精神是这样疲弱。如果不是对丈夫刻骨铭心的怀念,她不知道能否在有限的时间里保留这一点点精神的独立。

那天醒来是一阵剧痛,九尾狐几乎掏出了他的肠子。

此后,他再也没有机会在一个月中的那天成功地接近九尾,这头狡猾的魔兽总在那个时刻到来之前藏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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