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要调整一下。他又试了一次,把铁锹抬高些。随后倾倒下去,感到木制的锹把撞到车帮的上沿。这次好了一些。

由于作业面让他离道车越来越远,他偶尔还是会弄错,后来他大声数着自己的步子,才准确起来。他习惯了一种固定的节奏,尽管肌肉酸疼,他还是能够坚持下去。

工作按部就班地进行着,他的脑子便腾出空来,胡思乱想起来,这实在有些不妙。他琢磨着这条坑道在自己面前还要延伸多长,已经弃置不用多久了。他想着头顶上的土地,足足有八百米厚,整个重量仅靠这些陈年的木板支撑。他想起了他的哥哥韦斯利,想起其他死在这座矿井里的人。当然,他们的灵魂不在这儿。韦斯利跟耶稣在一起。其他人可能也一样。如果他们全都待在一个地方的话。

他开始感到害怕,觉得不该去想灵魂的事。他饿了。现在该吃他带的午餐了吗?他不知道,但他觉得最好把它吃了。他朝挂衣服的地方挪动着,摸索着地面,找到了他的铁餐盒。

他靠墙坐下来,喝了一大口又冷又甜的茶水。当他开始吃那块抹了油的面包时,模模糊糊听到一阵响动。他希望那是里斯?普莱斯靴子的声音,但这不过是一厢情愿。他听过这种嘎吱吱的声响——耗子。

他不怕这个。阿伯罗温每条街的阴沟里都有很多耗子。不过,耗子在黑暗中更大胆,一会儿就有一只从他光着的腿上爬了过来。他把吃的东西换到左手,抓起铁锹拍了下去。这一招吓唬不了它们,马上他就觉得那些小爪子又爬到了身上。这次有一只想往他的胳膊上爬。它们显然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嘎吱吱的声音变得更响,真不知到底有多少耗子。

他站起身来,把最后一块面包塞进嘴巴。他又喝了些茶,开始吃蛋糕。蛋糕很好吃,里面有不少干果和杏仁,但耗子爬到腿上了,他只得把蛋糕匆忙吞下。

它们好像也知道食物已经没了,吱吱的声音慢慢弱了下去,然后完全消失了。

吃了东西后,比利感到一时间体力大增,接着干了起来,但后背疼得火烧火燎。他放慢速度,干一会儿就歇一会儿。

为了给自己鼓劲,他告诉自己现在的时间可能比他想的要晚。或许已经到中午了。有人会在换班的时候过来找他。管矿灯的人会清点数量,因此他们总会知道有人没有上来。可是普莱斯拿走了比利的矿灯,换成了另一个。他是不是计划好了要让比利整晚呆在下面?

不太可能。爸爸会跟他们闹翻天的。老板们害怕爸爸——珀西瓦尔?琼斯多少已经承认了这一点。所以,迟早会有人寻找比利的。

但当他又觉得肚子饿的时候,他确信已经过去好几个钟头了。他开始感到害怕,这一次无法摆脱。让他感到不安的是黑暗。如果他能看见东西,那么等多久他都能够承受。彻底的黑暗让他觉得自己丧失了思考能力。他没有了方向感,每次从道车那边折返回来,他都拿不准自己会不会撞到坑道墙壁上。先前他担心自己像小孩子似的哭鼻子,但现在他得忍着不要尖叫。

然后他就想起妈妈对他说的话:“耶稣永远伴随着你,哪怕在井下也一样。”当时比利还以为她只是告诫他要遵守规矩。但她显然更加有远见。当然,耶稣与他同在。耶稣无处不在。黑暗并不重要,时间的流逝也不要紧。自然有人关照比利。

为了让自己牢记这一点,他开始唱起圣歌来。他不喜欢自己的嗓音,有点儿发尖,不过反正也没人听到,他便放开喉咙大声唱着。当他唱完所有的诗句,可怕的感觉就又回来了,他想象着耶稣就站在道车的另一头,看着他,那张长满胡须的脸上带着深沉的悲悯。

比利唱了另一首圣歌,随着歌曲的节奏铲土、迈步。大部分圣歌都很有韵律。他不时地感到恐惧,生怕别人把他遗忘在这儿,一个班次结束后,只把他一个人留在井下。随后他又记起那个跟他一同站在黑暗中的穿长袍的身影。

他会唱很多首圣歌。当他稍稍长大,能够安安静静坐着以后,他曾每个星期天去三次毕士大礼拜堂。圣歌集十分昂贵,而且并不是所有会众都识字,所以大家都把歌词默记下来。

他唱了十二首圣歌,估计已经过去了一个钟头。或许这一班应该结束了吧?不过他又唱了另外十二首。随后就不太清楚该唱哪首了。他又把自己喜欢的唱了一遍。他的活干得越来越慢。

他唱《主从墓里复活》,看到一丝灯光的时候铆足了嗓门。工作变得如此机械,他都忘了停下来,继续铲起一锹煤灰,抬到道车那边,嘴里还在唱着,直到那束光越来越近。圣歌唱完了,他斜靠在铁锹上。里斯?普莱斯站在那儿看着他,皮带上挂着那盏灯,他的脸笼罩在阴影里,神情异样。

比利不让自己有放松下来的感觉。他不打算让普莱斯知道自己的感受。他穿上衬衣和裤子,然后从钉子上摘下熄灭的矿灯,挂在自己的腰带上。

普莱斯说:“你的矿灯怎么了?”

“你知道它怎么了。”比利说,他的声音听上去很陌生,像个大人。

普莱斯扭头沿着坑道往回走。

比利犹豫了一下。他看着相反的方向。在道车的另一端他瞥见了一张满是胡须的脸,还有一件苍白的长袍,但那身影就像一个念头般消失了。“谢谢你。”比利朝着空空的坑道说。

他跟着普莱斯,感到两腿生疼,好像他随时都会摔倒,但他在意不了那么多了。他又能看清眼前的一切了,这一班已经结束。很快他就可以回家,可以躺下了。

他们来到井底车场,跟一群黑脸的矿工坐进吊笼。汤米?格里菲斯没在这群人里,但板油?休伊特在。等待上面发信号的时候,比利注意到他们在看他,脸上带着狡黠的笑容。

休伊特说:“那啥,你这第一天过得怎么样,比利乘二?”

“还好,谢谢。”比利说。

休伊特的表情充满恶意,比利叫他“臭傻瓜”,无疑让他记仇了。他说:“没出什么问题?”

比利犹豫了一下。显然他们知道了什么。他要他们知道他没有屈服于恐惧。“我的灯灭了。”他说,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十分平稳。他看了看普莱斯,但认为不去指责他才更像个男人。“一整天摸黑铲煤灰的确有点困难。”他就说到这儿。实在是轻描淡写——他们可能觉得他经受的考验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这比承认害怕要好。

一个上了岁数的矿工说话了,是绰号“小店”的约翰?琼斯,这么称呼是因为他妻子在他们家的起居室开了一个小杂货店。“一整天吗?”他问。

比利说:“是呀。”

约翰?琼斯看了一眼普莱斯,说:“你这个混蛋。本来不该超过一个小时。”

比利的怀疑得到了证实。他们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听上去好像他们对新来的男孩都这么做。但普莱斯这次做得有些过分。

板油?休伊特嘿嘿笑着:“你不害怕吗,小比利,自己一个人摸黑呆着?”

他想着如何回答。他们都看着他,等着听他怎么说。他们脸上狡黠的笑意消失了,显得有点惭愧。他决定说出真相。“我的确害怕,不错,但我不是自己一个人。”

休伊特没听明白。“不是你自己?”

“不,当然不是,”比利说,“耶稣跟我在一起。”

休伊特哈哈大笑,但其他人都没笑。他的狂笑在寂静中回响,戛然而止。休伊特转过脸去。

几秒钟内一片寂静。随后便是金属的碰撞声,猛然一动,吊笼升了起来。

在这之后,大家都叫他“耶稣的比利”。

Part 1 天地失色

第二章

1914年1月

菲茨赫伯特伯爵时年二十八岁,他的家人和朋友称他菲茨,在英国富豪榜上排第九位。

他不用做任何事便可挣得巨额收入。他只是继承了威尔士和约克郡成千上万亩的土地。农场赚不了什么钱,但地表以下蕴藏着煤炭,通过颁发采矿许可,菲茨的祖父变得非常富有。

显然是上帝打算让菲茨赫伯特家族来统治自己的同胞,过上体面的生活,但菲茨觉得自己没有完成上帝的旨意。

他的父亲——以前的伯爵——完全是另一种人。他是一名海军军官,在1882年轰炸亚历山大港后升为海军上将,他还当过英国驻圣彼得堡大使,最后成了索尔兹伯里勋爵政府的大臣。保守党在1906年的大选中失利,菲茨的父亲在几个星期后去世——菲茨肯定,国王陛下的政府由大卫?劳埃德?乔治和温斯顿?丘吉尔这些不负责任的自由党人接管,加快了父亲的死亡。

菲茨接过了他在上议院的席位,成为一名保守党的上院议员。他讲一口流利的法语,也能勉强说几句俄语,本来希望有朝一日成为自己国家的外交大臣。遗憾的是,自由党继续赢得选举,他再没有任何机会当上政府大臣了。

菲茨的军事生涯同样平淡无奇。他曾在桑德赫斯特陆军军官培训学院学习,在威尔士步枪团待了三年,结束时获得陆军上尉的军衔。结婚后他放弃了全职军人生涯,但成了南威尔士本土部队的荣誉上校。不幸的是,一位名誉上校永远也不能获得勋章。

不过,他也有一些值得骄傲的事情,当列车呼呼冒着蒸汽穿过南威尔士山谷时,他这样想着。在以后的两周时间里,国王将要造访菲茨的乡间别墅。英王乔治五世和菲茨的父亲年轻时曾在同一条船上当过水手。近来国王表示希望了解年轻人的想法,菲茨便筹划着举办一场私密的家庭宴会,让国王陛下认识一些年轻人。现在,菲茨和他的妻子碧正赶往他们的别墅,提前做好一切准备。

菲茨十分珍视传统。没有任何人类已知的传统胜过君主、贵族、商人和农民这种安定舒适的秩序。但现在,望着车窗外面,他看到英国人的生活方式正经受着一百年来国家所面临的最为严重的威胁。一度绿意盎然的山坡被煤矿工人的排屋覆盖,犹如害了枯萎病的灰黑色杜鹃花丛。在那些肮脏的茅屋里谈论着共和政治、无神论,还有叛乱。法国贵族被推上大车送去断头台的历史刚刚过去一百来年,如果那些肌肉发达、灰头土脸的矿工为所欲为,同样的情况也会在这里发生。

菲茨情愿放弃他来自煤炭的收入——他对自己说——只要英国能够回到一个更加简单淳朴的时代。王室是一个抵御暴动的强大堡垒。不过,菲茨很为这次来访感到紧张,尽管同时也颇为自豪。容易出错的地方实在太多了。跟皇室打交道,任何小小的疏忽都可能被视为粗心大意的迹象,继而变成失礼。周末的每一个细节都会传出去,由访客的随身仆从传给其他仆从,再从这些仆从传到雇主那里,伦敦社交场的女人们很快就会知道诸如给国王的枕头太硬、土豆做得不好吃或弄错了香槟酒的牌子这类事。

菲茨的那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等候在阿伯罗温火车站。碧坐在他身边,车子开了三里多地到达泰-格温,他的乡间别墅。毛毛雨下个不停,威尔士常有这种天气。

“泰-格温”是威尔士语,意思是白色的房子,但现在这个名字是种讽刺。这里任何东西上都覆盖了一层煤灰,这座房子也不例外。一度洁白的石块现在已经成了灰黑色,女士们不小心蹭到墙壁,衣裙就会染上污渍。

尽管如此,它仍是一座宏伟的建筑,汽车骨碌碌开上车道时,菲茨的心里充满了骄傲。泰-格温是威尔士最大的私人住宅,有两百间客房。当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有一次跟妹妹茉黛数窗户,一共有五百二十三扇。房子是祖父建造的,三层楼的设计排列十分讨人喜欢。一楼的窗户又高又大,让充足的光线照进大会客厅。楼上有数十间客房,阁楼上是数不清的佣人的狭小卧室,斜屋顶的一长溜天窗显露出它们的位置。

三百多亩花园是菲茨的快乐之地。他亲自监督园丁,作出种植、修剪和移罐等决定。“这座房子十分适合国王参观。”他说。车子停在了宏伟的门廊前面。碧没有搭话,旅行让她脾气不好。

下了车,菲茨受到了格雷特的迎接,那是他的比利牛斯山犬,个头像熊一样,上前舔着他的手,然后在院子四周撒欢跑跳,以示庆祝。

菲茨在他的更衣室脱掉旅行的衣服,换上柔软的棕色花呢外套,随后穿过连通门来到碧的房间。

碧的俄国女仆尼娜正在把那顶精致帽子上的别针拔下来——碧为这次出行穿戴的。菲茨在梳妆镜里瞥见碧的脸,感觉心脏好像漏跳了一拍。他被带回四年前圣彼得堡的舞厅,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这张漂亮得让人难以置信的脸蛋,被金色卷发环绕着,显得完全无法驯服。此刻也是,她面带愠怒,倒让他觉得有种奇异的诱惑力。一次心跳的短暂瞬间,他便认定这是所有女性中他最想娶之为妻的人。

尼娜已届中年,手很不稳——碧经常让她的仆人紧张。就在菲茨看她的工夫,一根针扎到了碧的头皮,她惊叫了一声。

尼娜脸色苍白。“非常抱歉,殿下。”她用俄语说。

碧从梳妆台上抓起一根帽针。“你试试什么感觉!”她叫道,朝女仆的胳膊上扎去。

尼娜哭了起来,从房间里跑了出去。

“我来帮你吧。”菲茨用和缓的语气对他的妻子说道。

她仍然不肯消气:“我自己弄。”

菲茨走到窗前。十几个园丁在灌木丛里修修剪剪,装饰草坪,耙出碎石。有几种灌木正在开花:粉色荚蒾、黄色迎春花、金缕梅,还有散发香气的金银花。花园远处的山坡呈现出一条柔软的绿色曲线。

他必须对碧保持耐心,时刻记住她是个外国人,身处在一个陌生国家,远离自己的家人和她熟悉的一切。他们结婚后的最初几个月这么做还算容易,那时他还沉醉于她的模样、气息和肌肤的柔软触感。现在就有点儿费劲了。“你去休息一会儿吧,”他说,“我去找皮尔和杰文斯夫人,看看他们那边有什么进展。”皮尔是仆役长,杰文斯夫人是管家。统筹雇工是碧的分内事,不过菲茨为国王的到访紧张不安,也乐意找个机会参与。“等你恢复好了,我就把结果报告给你。”他掏出他的雪茄烟盒。

“不要在这儿抽烟。”她说。

他把这话当作同意的表示,往门口走去。临出门他又停了一下,说:“对了,你能不能别在国王和王后面前这样?我是说别动手打仆人。”

“我没打她,我扎她一针是让她有个教训。”

俄国人喜欢做这种事情。当年菲茨的父亲抱怨圣彼得堡英国大使馆的仆人懒惰,他的俄国朋友说他打得不够。

菲茨对碧说:“让君主见到这种事情是很难堪的。我之前告诉过你,在英国不能这么做。”

“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大人带我去看三个农民受绞刑。”她说,“我母亲不喜欢,可我爷爷坚持这么做。他说:‘这是教你惩罚你的仆人。如果他们犯了粗心大意和懒惰这种小错你不扇他们,不用鞭子抽他们,他们最后就犯下更大的罪过,死在绞刑台上。’他告诉我,从长远来看,放纵底层是残酷的。”

菲茨开始失去耐心。碧回忆自己那拥有无限财富、任性放纵的童年,被一大群顺从的仆人和成千上万快乐的农民簇拥着。如果她的祖父一直活着,这种生活可能还会持续;但家族财富已经被碧的酒鬼父亲和脆弱的哥哥安德烈挥霍殆尽,他们一直在卖木材,却从不补栽一棵树。“时代变了,”菲茨说,“我请你——可以说是命令你,不要让我在国王面前为难。我希望这些话你都听明白了。”他走了出去,关上房门。

他沿宽阔的回廊走着,心烦意乱,有点伤感。他们刚结婚时,这类龃龉让他惶惑不安,感到后悔;现在他已经习以为常了。是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这样?他说不清。

一个高个儿仆人正在擦门把手,他直起身子靠墙站着,眼睛垂下来。泰-格温的雇员都受过培训,伯爵经过时就要这样做。在某些大宅邸里,雇工们还得面对墙壁站着,但菲茨认为这太封建了。菲茨认识这个人,看过他在泰-格温雇员和阿伯罗温矿工的板球比赛上的表现。他是一个很好的左手击球手。“莫里森,”菲茨想起了他的名字,“去叫皮尔和杰文斯夫人来书房一趟。”

“好的,阁下。”

菲茨走下大楼梯。他娶碧是因为痴迷于她,但也有一个理性的动机。他梦想着创立一个大英俄王朝,统治地球上的大片土地,就像哈布斯堡王朝几个世纪里统治了欧洲部分地区一样。

但那样他就需要一个继承人。碧的心情意味着今晚不会欢迎他到她的床上睡觉。他可以坚持,但这样做终究不能让人满意。上一次同房还是两个星期以前。他虽然不希望自己的妻子热衷这件事,但两个星期也太长了。

他的妹妹茉黛已经二十三岁,但还是单身。再说,就算她生了孩子,大概也会被培养成狂热的社会主义分子,把家里的财富拿去印刷宣传革命的小册子。

他已结婚三年,现在开始担忧起来。碧只怀孕过一次,是去年,但她在三个月的时候不幸流产。这件事发生在他们两人发生争吵之后。菲茨取消了前往圣彼得堡的计划,碧为此大吵大闹,哭着说她想回家。菲茨坚持己见——毕竟一个男人不能被自己的妻子牵着鼻子走——但她的流产让他内疚,觉得一切都怪自己。若是她能再次怀孕的话,他要绝对保证样样事情都依着她,不能让她不高兴,直到孩子生下来。

他把这件烦心事放在一边,走进书房,在皮革镶嵌的办公桌前坐下,拟出一个单子来。

一两分钟后,皮尔带着一个女仆走了进来。仆役长是个农民的小儿子,他那长满雀斑的脸和黄白相间的头发看上去像个户外干活的人,但他自打工作以来便在泰-格温当仆人。“杰文斯夫人一直不舒服了,阁下。”他说。菲茨早就不再费心去纠正威尔士仆人的语法了。“是胃部。”皮尔悲哀地补充道。

“不用跟我细说了。”菲茨看着女仆,这是个二十岁左右的漂亮女孩,隐约有些面熟。“这是谁?”

女孩自己说话了。“艾瑟尔?威廉姆斯,阁下,我是杰文斯太太的助手。”她带着南威尔士山谷那种轻快的口音。

“好的,威廉姆斯,你太年轻了,干不了女管家的工作。”

“如果阁下愿意的话,杰文斯夫人说,您可以从梅费尔带一个管家来,但她希望在这期间我能提供满意服务。”

她说“满意服务”时,眼睛是不是忽闪了一下?尽管她回答得恭顺有礼,看起来却有点儿得意忘形。

“很好。”菲茨说。

威廉姆斯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笔记本,另一只手攥着两支铅笔。“我去杰文斯夫人房间看过她,她感觉还好,把一切从头到尾向我交代过了。”

“你为什么带了两支铅笔?”

“以防万一哪支断了。”她说,随后笑了笑。

女佣不应该在伯爵面前眉开眼笑,但菲茨忍不住也对她笑了一下。“好吧,”他说,“告诉我你在本子里写了什么。”

“三件事,”她说,“客人、雇员,还有物资。”

“很好。”

“从阁下的来信我们得知会有二十位客人。大多数人会带着一两个私人随从,就算平均两个吧,这就有额外四十人需要住宿。所有人都是星期六到达,星期一离开。”

“很正确。”菲茨感到既快乐又忧虑,这种复杂的情绪是他在上议院第一次讲话时经历过的——他为这件事感到兴奋,同时又担心自己做得不好。

威廉姆斯接着说:“国王陛下肯定住在埃及套房。”

菲茨点点头。这是最大的一套房间。屋里贴着埃及神庙主题的装饰壁纸。

“杰文斯夫人建议其他房间也打开,我在这边记下了。”

“在这边”是当地的说法,发音让人联想到一种中世纪的刺绣挂毯。其实是赘述,意思跟“这边”一样。菲茨说:“给我看看。”

她走到办公桌旁边,把打开的本子放在他面前。房子里的雇员必须按规矩每周洗一次澡,因此她身上并没有工人阶级常有的那种糟糕气味。实际上,她温暖的身体透着一股如花的清香。也许她偷用了碧的香皂。他读了一下她列出的单子。“好吧,”他说,“公主可以给客人分配房间,她可能有十分不同的意见。”

威廉姆斯翻了一页。“这是所需要的额外人员名单:厨房要六个女孩,择菜和清洗。两个手干净的男人在桌上帮忙。三个额外打扫房间的女仆。还要三个男孩负责靴子和蜡烛。”

“你知道我们去哪儿找这些人吗?”

“哦,是的,阁下,我已经拿到以前在这儿工作过的当地人的名单,如果这还不够,我们就请他们再推荐别人。”

“注意,不要有社会主义者,”菲茨不安地说,“他们可能会跟国王谈论资本主义的罪恶。”永远都别想弄明白那些威尔士人。

“当然,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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