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个,上了年纪的汤姆。”
“岛上还有别的牧羊场吧?”
“没有。我们住这边,汤姆住在那一边。两边之间只有羊,别的什么也没有。”
费伯点点头。好啊——真是太妙了。一个女人,一个残疾人,一个孩子和一个老头……想着想着他觉得自己的身子又强壮了许多。
“怎么同大陆上联系呢?”费伯在问。
“有小船来往,两周一次。星期一船该来了,可是这风暴不停怕是来不了了。汤姆的屋里有台发报机,不过,不到紧急情况我们并不用。比如,假使我认为现在有人可能要寻找你,或者是你需要紧急治疗,那我就得用发报机了。不过,从目前的情况看,没这个必要。也没有什么作用,这风暴不停,不会有人能到岛上来接你走的。风暴一停,小船总要过来的。”
“说得很对。”费伯不动声色地说,掩饰着心中的喜悦。其实,他脑中在思考着如何与德国潜艇取得联系。他先前已经看到,罗斯家的起居室里有一台普通的收音机,必要时,他能临时改装成发报机。现在,汤姆那里有合适的发报机,事情就简单得多了……“汤姆要发报机有什么用呢?”
“他现在还是皇家观察部队的成员。阿伯丁那儿在1940年7月遭到了轰炸,当时因为没有空袭警报,有50人伤亡。从那时起,他们就吸收了汤姆。好在他的听力比视力强。”
“我以为,轰炸机是从挪威起飞的。”
“我也这样看。”
露西站了起来。“到另外的房间去吧。”
两个男人跟着她一起走。费伯既不感到虚弱,也不感到头晕。他拉住起居室的门,好让戴维摇着车进去。戴维把轮椅摇到了炉子旁边。露西让费伯喝白兰地,他谢绝了。她给丈夫斟了一杯,自己也斟了一杯。
费伯靠在椅子上,认真打量着他们。露西的确引人注目:蛋形脸,机灵的琥珀色大眼睛非同寻常,头发深红色,很浓密;上身穿男式的渔民毛衣,下身穿宽身裤,体态丰满,绰约多姿。如果穿上丝绸长袜,加上女礼服,她可能极其妩媚动人。戴维同样很英俊——只是下巴上留下了很深的胡须青印,否则几乎是很漂亮的。他的头发近似黑色,皮肤看上去像是生活在地中海沿岸一带的人。如果他的腿和臂膀相称,那他一定身材高大。费伯觉得,他那双臂膀一定很有力量,因为多年来摇着轮椅肌肉受到了锻炼。
一对漂亮的夫妻——可是他们之间一定出了什么严重的差错。费伯对于婚姻不能说是专家,但是他在审讯技巧方面受过训练,懂得肢体表达的那种无声的语言——他能从细小的动作上了解一个人是担惊受怕还是充满信心,是躲躲闪闪还是有意作假。露西和戴维很少看对方,谁也不碰谁。他们俩和他谈得多,而彼此之间谈得少。他们互相兜着圈子,就像火鸡一样,总要设法使自己的前面有几平方英尺的空地。他们关系紧张,而且情况严重。就像丘吉尔和斯大林,不得不暂时并肩作战,而把很深的敌意压抑在心里。费伯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创伤使得他们之间有了距离。这小房间虽然很舒适,铺着地毯,粉刷得很亮堂,有饰着花卉图案的扶手椅,有明亮的炉火,镜框里是水彩画,可是它肯定像个压力锅,里面储存的是感情的压力。他们的生活很孤单,做伴的只是一位老人,一个孩子,两个人之间又是这样……他不禁想起在伦敦时看过的一场戏,作者是美国人,是个叫田纳西什么的——
戴维突然咕咚一口喝完了白兰地,说道:“我得睡觉了,背有点疼。”
费伯站起来,说:“抱歉,让你们老陪着我。”
戴维摆摆手,要他坐下。“没什么。你今天睡了一整天——不一定马上又要回去睡觉。另外,我相信露西也想聊一聊。就是我这背,真是有点儿亏待了它——你知道,人的背就是用来分担腿的担子的啊。”
露西说:“今晚你最好服两片药。”她从书架顶上拿了药瓶,抖出两片药递给了丈夫。
他不用喝水,把药片吞了下去。“我走了,晚安。”他摇着轮椅出了门。
“晚安,戴维。”
“晚安,罗斯先生。”
稍停了片刻,费伯就听到戴维拖拖拉拉上楼的响声,他很奇怪,不知戴维怎么上的楼。
露西说话了,好像为了掩盖戴维上楼的响声。“贝克先生,你住在哪儿?”
“请叫我亨利吧。我住在伦敦。”
“我多年没去伦敦,大概被炸得所剩无几了吧。”
“变化是有的,不过也不像你想像的那么糟。你上次离开伦敦是在什么时候?”
“是在1940年。”她说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到了这个岛上以后,只离开过一次,那是因为要生孩子。这年头出门走动不容易,是吧?”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呢?”
“噢——”她坐下来,呷了一口酒,眼睛盯着炉火。
“也许我不该——”
“没关系。我们结婚的那天,出了车祸。戴维因此而丧失了两条腿。他一直在参加训练,要当一名战斗机驾驶员……我想,我们俩当时都想远走。这可能是个错误的选择。不过,人们都说,那时这似乎是好主意。”
“一个健康的人也正因此而产生了怨恨。”
她迅速瞪了他一眼。“你这个人看问题多尖锐。”
“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他的口气很平静,“你也正因此而感到不幸福。”
她眨了眨眼睛,很不自然。“你了解得太多了。”
“这不是难事。既然这儿不好,为什么还继续呢?”
“不知该怎么同你说才好。”——要么是她自己有难处,因为她对他谈话已经太坦率了。“陈词滥调你想听吗?他以往的样子……结婚发誓……孩子……战争……不知有没有别的方法回答你,我实在找不到恰当的字眼。”
“或许用内疚来表达很恰当。”费伯说,“而你还在想着和他分离,对不对?”
她对着他发愣,慢慢地摇了摇头,问他:“你看问题怎么这样深刻?”
“你在这个岛上生活了四年,已经丧失了掩饰自己的那一套本领。再说,从表面现象也很容易看出来。”
“你结婚了吗?”
“没有,这是实话。”
“为什么不?我认为你该结过婚了。”
现在是费伯回避问题了,他两眼盯着炉火。问得有道理,为什么不结婚呢?他对自己一向的回答是因为职业的原因。这种话当然不能作为对她的回答。而且不管怎么说,他也答得太随便了:“要说爱一个人爱到那种程度,我自己都不相信。”他意识到自己一点也没有考虑,话就脱口而出,心里很是吃惊,他也怀疑这话是不是真实。稍停了片刻,他又感到很费解:他以为他在麻痹她的时候,她怎么会让他失去了警惕。
双方都沉默了一会。炉火渐渐熄灭了。三三两两的雨滴沿着烟囱落在快要熄火的煤块上,溅出了咝咝的响声。看样子,风暴还不会停下来。费伯不知不觉地回想到他最后一次接触的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宇?叫格特鲁德。那虽是七年前的往事,但此刻在若明若暗的炉火前,他还记忆犹新:圆圆的德国人面孔、金发碧眼、诱人的胸脯、臀部过于宽大、胖胖的腿、难看的脚;说起话来就像特快的火车;情欲似火……她对他很推崇,夸他头脑灵(她说的),对他的身子顶礼膜拜(这话她没有必要说)。她曾为流行歌曲填词,还念给他听,那是在柏林一个很不像样的地下室里。那种职业无利可图。现在,他回忆起来一切还栩栩如生:在那污秽的房间里,她裸着身子躺在那儿,怂恿他,要他放肆……他轻轻摇了摇头,抖掉那已逝的往事。自从发誓不结婚以来,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往事。往事如烟,令他烦恼。他看看露西。
“你陷入了沉思。”她笑了笑说。
“过去的事。”他说,“这种有关爱情的谈论……”
“我不该让你感到有负担。”
“没有。”
“幸福的往事吗?”
“的确是。你呢?刚才你也在沉思。”
她又笑着说:“我在思考未来,不是往事。”
“未来怎么样呢?”
她似乎正要开口作答,但接着又改变了主意。这种情况出现过两次。她那眼神中闪现出一种紧张情绪。
“我知道,你发现了另外一个男人。”费伯话一出口就想到:我说这样的话干什么?“他意志不像戴维那么坚强,也不像戴维那么英俊。你之所以爱他,其中至少有部分原因是他意志薄弱。他人很聪明,但不富有;他有热情,但不伤感;他温存、可爱——”
她死死捏着白兰地酒杯,终因压力过猛,杯子碎了。碎片落在她的膝上,又落到地毯上,她也不管。费伯赶忙来到她的椅子旁,在她面前跪了下来,见她的拇指在流血,就握住了她的手。
“你伤害了自己。”
她对他看看。她在哭。
“对不起。”他说。
表皮受了伤。她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手绢,塞住了流血的地方。费伯松开她的手,去抬那些碎玻璃片。眼下正是机会,他很想吻她。他把碎片放在壁炉上。
“真没想到让你这么伤心。”他说。(他没有想到?)
她拿开手绢,看到拇指还在流血。(不,你想到了。而且,上帝知道,你是有意的。)
“用绷带。”他提了建议。
“厨房那儿有。”
他找到了一卷绷带,一把剪刀,还有一颗别针。他倒了一小碗热水,又回到起居室。
在他到厨房去的时候,她不知怎的,擦干了脸上的泪水。她浑身无力,很顺从地坐在那儿,而他在一旁用热水给她洗拇指,又擦干,将一小条绷带包扎在伤口上。她两眼始终看着他的脸,不看他的手,但那表情令人难以琢磨。
他包好了伤口,突然往后一步站了起来。他真傻,竟然做到了这种地步。该到脱身的时候了。他说:“我想,我最好睡觉去。”
她点着头。
“很抱歉——”
“不用道歉了,”她说,“这种事不好让你做。”
她的话说得很冷峻。他估计:她也同样感觉到这一切已经失了分寸。
“你还待在这儿吗?”他问。
她摇着头。
“那么……”他跟着她,穿过门厅上楼。他注意看她上楼梯的姿势,那臀部的扭动非常优美。
到了楼梯顶的小平台上,她回过身,对他轻轻说:“晚安。”
“晚安,露西。”
她看看他,过了一会,他伸出手要握她的手,但是她立即转过身,连头也不回就径直走进了卧室,随手关了门。他站在那儿,很不理解:她究竟在想些什么——说得更直截了当一点,他自己究竟在想些什么。
第二十二章
布洛格斯驾着一辆征用的森比姆·塔尔博特汽车,车子的引擎已加大了马力。他不顾危险,一整夜都在风驰电掣般快速前进。苏格兰高地的公路弯弯曲曲,很陡,由于下了雨,路又很滑。有些地方的洼地积水有两三英寸。挡风玻璃上雨水不停地流淌。有些地方的山顶比较开阔,那一阵一阵的狂风似乎要刮翻汽车,让它倒向路旁湿淋淋的草地。布洛格斯坐在车里,身子前倾,他瞪大了眼睛,紧盯着刮雨器扫清的那一小块玻璃的前方,借着与昏暗和大雨搏斗的前车灯光,把握方向,一英里又一英里地前进。车子刚行驶到爱丁堡北面,他就轧死了三只野兔。车轮碾过小动物的身子,那种颠簸使他感到一阵恶心。他仍然不减速,只是行驶了一会觉得有点费解:野兔通常在夜晚四处奔跑吗?
紧张的驾驶使他感到头疼,坐立的姿势也引起了腰酸。他还感到饥饿。他把车窗打开,想用凉风来保持头脑清醒,可是雨水灌了进来,他只好立刻把窗户关上。他的心思转到了“针”,或者是费伯,或者是现在他使用的另外什么名字:一个微笑的青年人,身穿运动衣,手捧奖杯。的确,在这场长途赛跑中,费伯至今是个领先者。他领先了48个小时,他有有利条件:只有他知道自己要跑的路线。布洛格斯真想和他举行一场比赛,只是赌注不能这么大,大得这么惊人。
他想,如果他真的和这个人面对面相逢,他该怎么办。那就先发制人,免得他先动手。可是费伯是个行家,对这种人你可马虎不得。搞间谍的人,大多数没有受过正规训练,他们是受挫的左派或右派革命分子,是那种想像中认为间谍工作光彩非凡的人,是贪婪的男人、有色情狂的女人或者敲诈勾当中的牺牲品。真正的职业间谍并不多,但的确有危害性,他们决不讲仁慈。
车子到了阿伯丁时离天亮还有一两个小时。大街的灯光加了伪装,显得很暗,但是他从来没有像此刻那样对街灯充满了感激之情。他不知警察局在什么地方,街上也没有人给他指路。他只好开着车兜圈子,后来看到了熟悉的蓝灯(也很暗淡)。
他停下车,冒雨跑进那幢房子,那里已有人在等他。戈德利曼已经电话通知了这边,他现在的确像个高级军官了。有人把布洛格斯带到了艾伦·金凯德的办公室。艾伦·金凯德是侦探警长,五十五六岁光景。办公室里另外还有三名警官。布洛格斯和他们一一握了手,很快就忘了他们的名字。
金凯德说:“你从卡莱尔来,这么快就到了,神速啊。”
“差点连命也搭掉了。”布洛格斯说着就坐了下来。“能不能弄点三明治……”
“没问题。”金凯德把头探到门外说了些什么。他对布洛格斯说,“一会儿就到。”
办公室四壁刷成灰白色,木板铺的地,家具简朴而实在:一张办公桌,几把椅子,一个档案柜。布置非常单调:没有画像,没有装饰品,没有任何的个人风格。地板上放着一托盘的杯子,用过还没有洗。室内烟味弥漫。这个办公室里好像有人整夜在工作。
金凯德蓄着小胡子,头发稀疏灰白,戴着眼镜。他身材高大,看上去很能干,身穿衬衫,挂着背带。他说话是地方口音,正如布洛格斯一样,这是一种逐步晋升的标记——不过从年龄上看,他的晋升比布洛格斯要慢。
布洛格斯问:“关于这桩案子,你们知道多少?”
金凯德说:“不多。不过,你的上司戈德利曼的确说过:至少伦敦的凶杀案是这个人罪行的一部分。我们还知道你属于哪一个部门。因此对这个费伯,我们可以据理做出判断……”
“目前你们已经做了哪些工作?”布洛格斯问。
金凯德把脚跷到了办公桌上,说:“他两天前到了这儿,是吧?在那个时候我们就着手进行搜查。我们有他的照片——我以为,这一带的警察都有他的照片。”
“是这样的。”
“我们搜查了旅店、饭店、火车站和公共汽车站,我们并不知道他那时已经到了这儿,但我们的搜查工作还是很彻底。不用说,我们没有查到。当然,我们还要搜查。不过,据我的看法,他到了阿伯丁后很快就走了。”
一位女警察送来一杯茶,一块奶酪很厚的三明治。布洛格斯向她道了谢,贪婪地吃起来。
金凯德接着说:“今天早上,第一列火车还没有开,我们就派了个人到火车站,汽车站那里也派了人。因此,他要想离开这儿,除非是偷了车逃走,要么就是搭了车。而我们并没有接到有关盗车的报告,估计他是搭车——”
“也可能出海逃走。”布洛格斯咬着全麦面包说。
“那天离港的一些船只不大,不可能让他偷乘出海。从那以后,风暴降临,当然什么船也没有出海。”
“有偷船的吗?”
“没有任何报告。”
布洛格斯耸耸肩,说道:“如果不能出海,船主就不会到码头那儿——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等风暴停息之后才能发现有没有船只失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