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不到!埃迪绝望地想。他喘得更凶了,比小时候还糟。他伸手去抓门把,门把却从他手边退开,一路退到漆黑的外层空间。
“只要你不走,我就做酸奶咖啡蛋糕给你吃,”米拉口齿不清地说,“我们可以弄爆米花……我做你最喜欢的火鸡晚餐给你……你想明天早餐吃也行……我现在就去做……还有火鸡酱汁……埃迪,求求你!我好怕,你把我吓坏了!”
她抓住埃迪的衣领往回拉,有如魁梧的警察逮住想溜走的可疑家伙。他用仅存的力气继续往前走……就在他气力耗尽、失去反抗的力量时,忽然感觉米拉松手了。
她又号啕大哭起来。
埃迪一手握着门把——谢天谢地,门把真冰!他打开门,看见奇克出租车正等在门口,宛如理智世界派来的使者。夜色清朗,星星璀璨闪亮。
他回头看着米拉,呼吸声咻咻作响:“请你理解,我并不想这么做,假如有选择,只要有一丝选择的余地,我就不会去。请你理解,米拉,我要去,但我会回来的。”
然而,这话听起来像在撒谎。
“什么时候?去多久?”
“一星期,或许十天,绝对不会拖很久。”
“一星期!”米拉尖叫,像三流歌剧里的女伶般抓着自己胸脯,“一星期!十天!求求你,埃迪!
拜托——”
“米蒂,别这样好吗?别这样。”
奇迹发生了,米拉真的不再说话。她用哭肿的眼睛看着他,没有生气,只是为他也为自己感到恐惧。两人相识这么多年,他头一回觉得自己可以安全地爱她。因为他就要离开了吗?他觉得是。不对……
不是觉得,他知道是。他感觉自己已经是活在望远镜另一端的人了。
但也许没关系。他是这个意思吗?他终于觉得爱她不要紧?就算她长得像他母亲年轻的时候也无所谓?就算她在床上看《跑车双搭档》和《鹰冠庄园》时会吃布朗尼而且碎屑会掉到他那边也可以?
就算她人不聪明,就算她知道并原谅他将自己的药放在药柜而把她的药摆在冰箱也没关系?
还是……
会不会……
这些事情他都想过。在不同的时间点,在儿子、爱人与丈夫三个角色诡异交缠的这段岁月中,他都曾想过。而现在他就要离家远去,而且感觉是最后一次,一个新的可能忽然出现,一个令他震惊的意外突然像大鸟的翅膀般扫过他。
难道米拉比他还害怕?
难道他母亲也是?
又一则往日记忆从潜意识里浮现,有如不怀好意的烟火蹿了出来。德里镇中央街上有一家叫鞋船的鞋店。某天,他记得自己也就五六岁吧,母亲带他到店里,叫他乖乖坐好,等她挑一双参加婚礼时穿的白色高跟鞋。于是他乖乖坐好,看着母亲和店员加德纳先生交谈。但他只有五岁(或六岁),母亲第三次否决加德纳先生拿给她看的高跟鞋后,他开始觉得无聊,便走到角落里去看他注意到的东西。
他起初以为那是立着的木箱,走近了才发现是桌子,那是他见过的最古怪的书桌。它好窄!漆木桌面闪闪发亮,上面有许多弯曲的线条和他看不懂的雕刻。桌子前面还有三级小阶梯,他从来没见过有阶梯的桌子。他走到桌前,发现那个像桌子的东西底部有一个凹槽,槽旁边和顶端各有一个按钮(真吸引人!),看起来就像《录像带队长》里的太空望远镜。
埃迪绕到另一边,发现了一句标语。他一定过六岁了,因为他读得懂。埃迪轻轻念出那几个字:您的鞋合脚吗?量量看!
他绕回桌子前面,爬上三级阶梯,将脚放进量鞋器的凹槽里。他的鞋子合脚吗?埃迪不晓得,但他很想量量看。他将脸贴着橡胶面罩,按下按钮,只见一道绿光从他眼前闪过。埃迪倒吸了一口气,看见一只充满青烟的鞋子里飘浮着一只脚。他动了动脚趾,里头的脚趾也动了。果然和他想的一样,是他的脚没错。接着他发现自己不但能看到脚趾,还看得到骨头!脚的骨头!他将大拇指压到食指上(仿佛想偷偷躲掉说谎的后果),只见望远镜里的诡异骨头彼此交叉,但不是白色,而是精灵似的绿色。他看见——
就在这时,他母亲厉声尖叫,尖锐惊慌的叫声有如镰刀般划破了安静的鞋店,又像火球或骑马捎来末日消息的使者。埃迪吓得慌忙转头,只见母亲穿着袜子冲过来,裙子向后飘舞,途中撞倒了一张椅子,撞飞一个总是让埃迪脚底发痒的量鞋器。她胸脯上下晃动,嘴巴吓得张成O形。店里的客人都转头看她。
“埃迪!你下来!”她吼道,“下来!那些机器会让你得癌症!快下来!埃迪!埃迪——”
埃迪猛然退开,仿佛机器忽然变得滚烫似的。由于惊慌失措,他完全忘了背后有阶梯。他脚跟踩到阶梯边缘,身子慢慢后仰,双手疯狂甩动,想维持难以恢复的平衡。不过,他心里难道没有一点疯狂的喜悦吗?我要摔倒了!我就要知道摔倒撞到头是什么感觉了!干得好!……他当时不是这么想的吗?难道这只是成年人将想法强加在自己总是充满模糊猜想与影像(明亮得失去意义的影像)的童年心灵上,盖过当时想的……或想要想的事情吗?
无论如何,这个问题注定得不到答案,因为他没摔倒。他母亲及时赶到,将他抱住。他号啕大哭,但没有摔倒。
所有人都在看他们。他还记得。他记得加德纳先生拿起量脚器,检查滑尺还能不能运作,另一名店员将撞倒的椅子扶正,接着拍拍手臂,露出觉得有趣又厌恶的表情,之后才恢复客气漠然的销售员面孔。但他记得最清楚的是母亲泪湿的脸颊和炙热的口臭,记得她不断在他耳边低语:“我绝对不准你再这么做,绝对不准,绝对不准再这么做。”他母亲每当遇到麻烦就会反复念这一句。一年前某一个闷热的夏日也是如此。那天,保姆带埃迪到德里公园的公立泳池玩水,当时五十年代的小儿麻痹大流行才刚缓和,他母亲发现之后将他拖出泳池,告诉他绝对、绝对不准再这么做。所有孩子都在看,就像这会儿所有店员和顾客都在看一样,而她的呼吸带着同样的臭味。
她一边将埃迪拖出鞋店,一边朝店员咆哮,警告他们要是她的孩子出了事,大家就法院见。那天早上,埃迪吓得哭哭停停,哮喘也严重了一整天,晚上久久无法成眠,心想癌症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比小儿麻痹更严重,会不会让人死掉,多久会让人死掉,死前有多难受,还有,他死后会不会下地狱。
他只知道事情非同小可。
他只知道她很害怕。
非常害怕。
“米蒂,”他隔着多年的回忆说,“可以和我吻别吗?”
米拉吻了他,将他紧紧抱住,弄得他脊椎都在响了。埃迪忍不住想,要是我们在水里,她一定会害我们都溺死。
“别怕。”他在她耳边轻声说。
“我做不到!”她哭号着说。
“我知道。”他说,同时发现虽然他被勒得肋骨快断了,哮喘却减轻许多,呼吸也不再咻咻出声了,“我知道,米蒂。”
出租车司机又按了一声喇叭。
“你会打电话给我吗?”她颤抖着问。
“可以的话。”
“埃迪,求求你告诉我怎么回事,好吗?”
要是他真的说了,又能让她安心多少?
米蒂,晚上迈克·汉伦打电话给我,我们谈了一会儿,但重点只有两件事,就是迈克说“又开始了”和“你要来吗?”。米蒂,我发烧了,但没办法靠阿司匹林治好。我喘不过气来,但该死的喷剂没有用,因为问题不在我的肺或喉咙,而在我心里。只要可以,米蒂,我一定回来,但我感觉自己就像站在随时都会崩塌的旧矿井前,站在那里和阳光道别。
是的,没错!她听了一定会安心!
“不,”他说,“我恐怕不能跟你说。”
说完,他趁米拉还未开口,还未旧态复萌(埃迪,快下出租车,你会得癌症!),大步离开,而且愈走愈快,最后几乎是跑着上了出租车。
出租车倒回马路上,米拉依然站在门口,看着车子驶往市区。屋里的灯光将她变成巨大的黑影。
他挥挥手,恍惚看到她也抬手跟他道别。
“老兄,今晚要去哪里?”出租车司机问。
“宾州车站。”埃迪说着松开握着喷剂的手。哮喘已经躲起来,等待下一次攻击支气管。他觉得自己……几乎没事了。
然而四小时后,喷剂又有用处了,他对它的需求更甚平日。他正在打盹,忽然一阵抽搐让他醒了过来。坐在对面的西装男子放下报纸,脸上微微露出担忧又好奇的表情。
我回来了,埃迪!哮喘朝他欢呼,我回来了,呃,这一回说不定会杀了你!有何不可呢?反正迟早得动手,你知道!不可能他妈的一直陪你耗!
埃迪胸口剧烈起伏。他慌忙伸手找到喷剂,抓起它朝喉咙按下喷钮,接着靠回椅背,等待哮喘过去。他一边颤抖,一边回想让他惊醒的那个梦。是梦吗?是的话最好,因为他很怕那是回忆,而不是梦。他看见了绿光,和他童年在鞋店X光机里看到的一样。还有一个全身腐烂的麻风病人在地道里追逐一个叫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十一岁男孩。男孩大声尖叫,不停地跑……
(他跑得很快,布莱克教练对他母亲说,要是后面有全身腐烂的东西在追他,他跑得更快。这是废花没错,你最好相信。)
接着,他闻到时间死去的味道。有人划亮了火柴,他低头看见一张腐烂的脸,是一个叫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的男孩。蛆群在这个一九五八年七月失踪的男孩脸上钻进钻出,有如瓦斯的恶臭便是来自他体内。在那个更像回忆的梦里,埃迪扭头看向一边,发现两本教科书《英语读本》和《认识美国》被地底难闻的湿气弄得又鼓又胀,长满青苔。(“我的暑假经历”,作者帕特里克·霍克斯泰特——“我在地道里死了!我的课本长出青苔,变得和西尔斯商品目录一样厚!”)他正要放声尖叫,麻风病人粗糙的手突然攫住他的脖子,插进他嘴里,让他背脊猛然抽搐,从梦中惊醒,发现自己不在德里镇的下水道里,而在靠近火车头的豪华车厢里。窗外的月亮又大又白,火车正疾速驶过长岛。
走道对面的男人欲言又止,犹豫片刻之后终于开口了:“您还好吧,先生?”
“噢,没事,”埃迪说,“我睡着了,做了个噩梦,结果哮喘就发作了。”
“原来如此。”男人又举起报纸,埃迪发现那人读的是他母亲有时戏称为《犹太时报》的《纽约时报》。
埃迪望着窗外只有明月照亮的沉睡的大地,不时掠过几栋屋舍或小村落,大多漆黑一片,只有几处亮着灯,灯光微弱,在鬼火般的月光下显得缥缈虚幻。
他忽然想到,那个人觉得月亮会对他说话。亨利·鲍尔斯,老天,他真是疯子。他很好奇亨利·鲍尔斯现在在哪里。死了?在牢里,还是在美国中部的辽阔平原上流浪,有如无药可救的病毒东飘西荡,在众人沉睡的深夜抢劫便利商店,或在路边竖起拇指请求搭车,杀死好心停车的蠢蛋,将他们皮夹里的现钞占为己有?
有可能,都有可能。
还是在某个州立疗养院,正和他望着同一个将圆的月亮,对月亮说话,倾听只有他能听见的回答?
埃迪觉得这更有可能。他打了个冷战,心想,我终于想起童年了,想起一九五八年那死寂黯淡的暑假是如何度过的。他觉得现在无论想记起那年夏天的哪个时刻都能记起来,只是他不想。噢,天哪,我真希望能再次忘得一干二净。
他额头贴着肮脏的车窗,一只手像拿着圣物一样轻轻握着喷剂,凝视着被火车凿开的夜色。
往北走,埃迪心想,但他错了。
不是往北,因为这不是火车,而是时光机。不是往北,而是往回,回到过去。
他仿佛听见月亮这么对他说。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忽然头晕目眩,他紧紧握着喷剂,闭上了眼睛。
贝弗莉·罗根被修理
汤姆才刚睡着,电话就响了。他吃力地支起身子,伸出手,接着感到贝弗莉的胸脯压着他的肩膀,她抢在他之前拿起话筒。他躺回枕头上,昏昏沉沉地想谁会在三更半夜打电话来,尤其他们的号码并没有登记在电话簿里。他听见贝弗莉说了声“喂”,接着脑袋又开始昏沉。他晚上看棒球时灌了快十八罐啤酒,而且还做了爱。
但贝弗莉一声吃惊又尖锐的“什么?”有如冰锥刺进了他的耳朵,让他再次睁开眼睛。他想坐起来,但电话线卡在他的粗脖子上。
“贝弗莉,把他妈的电话线拿开。”他说。贝弗莉匆忙起身,用手指勾着电话线绕过床边,自然卷的深红色头发披在睡袍外,几乎要到腰际了。妓女的头发。她的目光没有扫过他的脸,偷窥他内心的阴晴,让他有点不爽。他坐起来,脑袋开始疼。妈的,他可能早就头痛了,只是因为睡着了才没发现。
汤姆·罗根走进浴室,撒了一大泡尿,感觉尿了有三个小时。接着他想,既然都醒了,何不再来一罐啤酒,把即将到来的宿醉的感觉赶走。
他经过卧室朝楼梯走去,白色四角裤有如船帆在他硕大的小腹下飞舞,两只胳膊硬如石板(这种身材给人的感觉更像码头搬运工,而不是贝弗莉时装公司的总裁兼总经理)。他回头咆哮:“如果是那个男人婆莱斯莉打来的,叫她去找名模混,别打扰我们睡觉!”
贝弗莉抬头瞄了一眼,摇摇头表示不是莱斯莉,接着又低头讲起了电话。汤姆觉得颈背肌肉开始绷紧。这是打发吗?被女人打发?欠干的女人。看来问题严重了,贝弗莉可能需要复习一下谁才是老大。很有可能,她偶尔会这样,她学东西一向很慢。
他下楼穿过走廊来到厨房,随手拉了拉卡在股沟里的四角裤,接着打开冰箱伸手进去,不料却只摸到一个蓝色保鲜盒,里头装着吃剩的罗曼诺夫意大利面,完全不见啤酒的踪影,就连他藏在冰箱最里面的啤酒(就像他折好藏在驾照里应急用的二十美元纸钞)也没了。感觉就像棒球打到十四局结果前功尽弃一样。白袜队输了,一群软蛋。
他瞟了眼厨房吧台上方玻璃柜里的强力黄汤,忽然很想倒一杯金宾威士忌加一块冰,但最后还是走回楼梯,他知道喝了只会给自己的脑袋找麻烦。走到楼梯口,他瞄了一旁的古董摆钟一眼,发现已经过了午夜。知道这点并未改善他的脾气,因为他的脾气从来就没好过。
他小心翼翼地上楼,感觉(太清楚了)心脏跳得很厉害。怦怦、怦怦、怦怦。听见心脏在耳朵、手腕和胸口跳动的声音总会让他感到紧张,有时甚至觉得它根本不是舒张收缩的泵,而是左胸里的大转速表,指针直逼红色警戒区。他讨厌那种感觉,也不需要。他需要的是好好睡一觉。
然而,他娶的那个臭娘们还在讲电话。
“我了解,迈克……对……对,我是……我知道……可是……”
冗长的沉默。
“威廉·邓布洛?”她惊呼道,汤姆的耳朵又被冰锥刺了一下。
他站在卧室外等心跳缓和下来。现在是扑——通、扑——通,不再怦怦响了。他脑海中浮现指针离开红色警戒区的画面,随即将它挥开。拜托,他是个男人,而且是大男人,不是温控器故障的火炉。他状态好得很,像铁一样结实。如果她想要复习一下,他乐意奉陪。
他正要走进卧室,忽然决定多待一会儿,听她说什么。他不太在意她和谁讲电话、讲些什么,只是听她声音高低起伏,同时感到一股熟悉的愠怒。
四年前,他在芝加哥市中心一家单身酒吧遇到她,两人很快就聊开了,因为他们都在标准品牌大厦上班,又有几个共同的熟人。汤姆在四十二楼的金恩兰利公司公关部工作,贝弗莉·马什(娘家的姓)是迪莉亚时装公司的助理设计师,办公地点在十二楼。迪莉亚后来成为美国中西部小有名气的服装品牌,顾客主要是青少年,生产的裙子、上衣、披肩和休闲裤主要批给店家零售。老板迪莉亚·卡斯特曼称呼这些店为“潮店”,汤姆则叫它们“毒窟”。他一认识贝弗莉就看出两件事:一、她很迷人;二、她很脆弱。不到一个月,他又发现第三点:她很有才华,而且是非常有才华。汤姆在她绘制的休闲服(裙子和上衣)设计图中看到了惊人的巨大商机。
不过,千万别在毒窟卖,他心里想,可是没说出来(至少当时没说),打光别再那么烂,别再折价,别再摆在店面最里头的烂位置,跟吸毒用具和摇滚乐队T恤放在一起。那些是输家玩的把戏。
早在贝弗莉察觉汤姆对她感兴趣之前,他就已经对她了解甚深了,而这正是汤姆希望的。他这辈子一直在等贝弗莉·马什这样的女人出现,因此立刻像饿虎扑羊般扑了上去。她的脆弱并没有写在脸上。从外表看,她就是一个漂亮女人,身材苗条又丰满,也许臀部逊色一点,但还是很棒,而那对乳房是他见过的最美最棒的。汤姆·罗根从小就是“胸奴”,但高个子女人的乳房通常都令人失望。她们穿着薄衬衫时,凸起的乳头简直令人疯狂,但脱下衬衫就会发现她们只有乳头,感觉像五斗柜抽屉装了两个球形把手。他的大学室友老爱讲“一手掌握就好”,但汤姆觉得那家伙根本是在胡说八道,什么都不懂。
嗯,贝弗莉长得是蛮漂亮的,身材火辣,又有一头动人的红色波浪鬈发。但她又很脆弱……在某方面。仿佛她会发出一种无线电波,只有他接收得到。你可以从一些小地方看出来,例如烟抽得很凶(但几乎被他治好了),眼神飘忽不定,和人交谈从不正眼看人,偶尔瞄一眼然后立刻避开,紧张时常常轻搓手肘,还有她的指甲,剪得整整齐齐,但短过了头。汤姆头一回见她就注意到这一点。当时她拿着白酒杯,汤姆看着她的指甲心想:她剪那么短是因为她会咬指甲。
老虎也许不会思考,起码和人类的方式不一样……但它洞悉一切。当羊群从水边退开,察觉死亡那有如脏地毯的气息不断逼近时,咱们的大猫看得出哪一只羊会掉队,要么那羊跛了一只脚,要么生来就跑不快……或者警觉感不够发达,甚至可能有些羊(有些女人也是)就是想要被抓。
忽然,一个声音将他从回忆中惊醒。咔嚓!是他的打火机。
愠怒再度浮现。他胃部滚烫,但不到无法忍受的地步。抽烟。她在抽烟。汤姆·罗根之前针对这个问题给她上过几堂特别的课,但她现在又犯了。好吧,她学东西很慢,不过好老师最会对付这种学生。
“嗯,”她说,“嗯哼,好吧,好……”她听着听着忽然发出奇怪的笑声,汤姆从来没听她这么笑过,“既然你问起,那就麻烦两件事:帮我订个房间,还有为我祷告。嗯,好……嗯哼……我也是。
晚安。”
她挂上电话,汤姆走进卧室,原本打算逞点威风,大吼着叫她把香烟熄掉,现在就熄,马上!但一看到她,所有的话都吞了回去。他见过她这种表情,但只见过两三次。一次是在他们生平第一场服装展之前,一次是请全国买主出席的私人发表会,还有一次是他们去纽约参加国际设计师大奖赛。
她大步走过房间,白色蕾丝睡袍紧贴身躯,香烟叼在嘴边(他最讨厌她嘴里叼烟的模样),一缕白雾从左肩往后飘,有如火车头冒出的煤烟。
然而,真正让他愣住的是她的脸,他的咆哮卡在了喉咙里。他心脏猛地一跳,扑通!同时打了个冷战。他告诉自己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没想到她会是这个表情。
只有当工作紧张到极点时,她整个人才会活力四射。刚才提到的三个场合都和工作有关。那时的她完全不同,和他平常熟悉的贝弗莉很不一样,电力足以摧毁他的恐惧侦测雷达。每当压力临头,贝弗莉总是既坚强又紧张,既无惧又无法预测。
此刻的她气色饱满,两颊潮红,一双大眼炯炯有神,头发放肆飘逸,丝毫看不出睡意。而且……
噢,各位,你们瞧,瞧瞧这场面!她这会儿是从衣柜里搬出手提箱来了吗?真的是手提箱?老天,还真的是!
帮我订个房间……为我祷告。
滚,她才不需要在旅馆订什么房间,未来几天都不用,因为小贝弗莉要乖乖待在家里,哪儿也不去,接下来三天还得站着吃饭,谢谢指教。
不过,祷告倒是有必要,看他怎么修理她。
她将手提箱扔在床边,走到五斗柜旁,拉开最上层的抽屉,拿出两条牛仔裤和一条灯芯绒裤扔进手提箱,接着又走回五斗柜旁,左肩依然飘着一道白烟。她找出一件毛衣、两件T恤和一件船岸牌旧上衣。她穿那种上衣明明很蠢,却怎么也不肯丢掉。无论刚才是谁打电话给她,肯定不是有钱人。绝对很无趣,就像杰基·肯尼迪在海恩尼斯港度周末一样闷。
他并不在乎是谁打的电话,也不在乎她想去哪里,因为她哪儿都不准去。喝太多啤酒加上睡眠不足让他的脑袋又痛又钝,但让他烦心的不是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