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是吗?哪里不一样?

  “因为我们都长大成人了。”他喃喃自语,随即发现这个想法一点儿说服力和逻辑也没有,跟小孩玩跳绳唱的歌差不多,没什么意义。

  他继续往前走。

  我走到中央广场,在公园长椅上坐了一会儿,好像看到……

  他再度停下脚步,皱起眉头。

  看到什么?

  但那只是我在做梦而已。

  是吗?真的吗?

  他朝左边看,发现那栋玻璃帷幕大楼还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这栋大楼感觉非常摩登,现在却显得老旧而寒酸了。

  我回来了,他想,回到他妈的中央广场,回到那幻觉或梦境之类的东西发生的地方。

  当年班上同学都当他是小丑、爱现的疯子,而他又再次轻而易举扮演起过去的角色。哎,我们全都轻而易举变回过去的角色了,你们难道没发觉吗?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毕业十年或二十年后的同学会上可能就是这样子。当年班上的活宝进大学后选择神职为业,但只要两杯黄汤下肚,几乎就会自动变回从前的调皮鬼。当年的“文豪”如今成了卡车销售员,这会儿又忽然大谈约翰·欧文或约翰·契弗。当年每周六和月狗乐队一起表演的同学成了康奈尔大学的数学教授,忽然发现自己又站回台上,肩上挂着一把芬德吉他,醉醺醺地兴奋高唱《格洛莉亚》或《冲浪鸟》。斯普林斯汀是怎么说的?我不退步,宝贝,也不屈服……但酒过三巡或几根巴拿马红大麻抽下去之后,就很难抵挡唱片老歌的魅力了。

  可是,理查德觉得现在的生活不是幻觉,返回过去才是。也许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为人父,但父子的兴趣往往天差地远,相似处也会随时间而消逝。他们——

  但你刚才提到长大,现在又好像那是胡说八道,是鬼扯。为什么?理查德?怎么回事儿?

  因为德里还是没变,和从前一样怪。你能不能不要再问了?

  因为事情没那么简单,就这样。

  小时候,他是个拿无聊当有趣的活宝,有时很低级,有时很好笑,因为这样才能跟亨利·鲍尔斯那样的小孩相安无事,不会被他们杀了,自己也不会被无聊和寂寞搞到发疯。但他现在明白了,症结在于他的脑袋通常转得比同学们快十倍或二十倍。他们觉得他很怪、很诡异,甚至自找死路,要看他行为有多夸张而定,但他或许只是脑袋运转过度而已。除非你觉得脑袋运转过度没什么。

  总之,这种状态只要一段时间就能控制住。不是控制住,就是找到出口,例如变态公文包和彪福·齐斯德莱佛上校。在他踏进大学播音室后的那几个月里,理查德就发现了这一点,同时发现这就是他一直想要的。他一开始表现得不是很好,因为太兴奋了。但他很快发现自己不是有点天赋,而是天赋异禀,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他飞上云霄,狂喜飘然。此外,他还发现了宇宙运行的法则,起码是工作的成功之道。那就是从心里找出那个让你生活一塌糊涂的疯子,将他逼到死角,但不解决他。千万不要。杀死他太便宜那个混账了。你要替他安上牛轭,要他开始犁田。那家伙只要一上轨道,就会拼命干活,不时制造出一些好东西。其实就是这样,这样就够了。

  他是很逗趣没错,每分钟都在搞笑,但他后来顺利克服了每回搞笑背后的黑暗梦魇,至少他认为自己做到了。直到现在。长大一词忽然失去了意义。他此刻有新的东西要面对,起码要思考。那巨大而又愚蠢的保罗·班扬雕像就立在中央广场前方。

  我肯定是规则里的例外,威老大。

  你确定那里什么都没有吗,理查德?一点都没有?

  就在中央广场旁……我好像看到……

  刺痛再度袭击他的眼睛,让他紧闭双眼,惊诧地呻吟一声。但疼痛来去匆匆,转眼就消失了。不过,他还闻到一种味道,对吧?不是现在的味道,而是来自过去,让他想起(我在这里,理查德,抓住我的手,抓得到吗?)

  迈克·汉伦。是烟让他眼睛刺痛流泪。他们二十七年前吸到那阵烟,最后只剩他和迈克留下,两人看见——

  回忆又中断了。

  他朝塑料制成的保罗·班扬雕像走近一步。小时候,雕像的巨大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现在则讶异于它那夸张的低俗。雕像本身就有六米高,加上一米八的基座,立在中央广场草坪边缘微笑俯视外运河街的车流与行人。广场是一九五四年到一九五五年兴建的,当初是为了小联盟棒球队,但球队终究没成立。翌年,德里镇议会投票通过兴建雕像的经费提案。这项提案在镇政府听证会和《新闻报》的读者来信栏都引发激烈争辩,不少人认为雕像会很动人,成为热门景点,但也有人认为塑料的保罗·班扬雕像很夸张、俗气,蠢到极点。理查德记得,德里高中美术老师致信《新闻报》,表示雕像如果立在德里,她一定会把那怪物炸掉。想到这里,理查德不禁微笑,心想那位女士不晓得有没有被续聘。

  争辩——理查德现在知道这根本是大镇或小城才有的大惊小怪——持续了将近半年,当然一点意义也没有。雕像已经买了,就算镇议会违背常情(这一点在新英格兰尤其如此)决定舍弃花钱买来的东西,那也得考虑储藏在哪里。后来雕像还是立了起来——不是雕刻的,而是在俄亥俄州一家塑料工厂直接压铸成型——只是用大得能当船帆的帆布罩住。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三日,雕像正式揭幕,那天也是德里建城一百一十五周年纪念日。可想而知,一部分镇上居民对此愤怒抱怨,另一部分镇上居民则欢天喜地。

  揭幕当天,保罗身穿连身工作裤和红白方格衬衫,胡须浓得发黑、发亮,一副伐木工人样,肩上扛着一把肯定是斧头界哥斯拉的塑料斧头。他仰头对着北方不安地微笑,天空就和他著名的伙伴的肤色一样蔚蓝(不过,贝比在揭幕当天没有出现,因为加上一头蓝色公牛雕像的价钱高得吓人)。

  参加揭幕典礼的孩子们(总共有几百个,包括十岁的理查德·托齐尔。他和爸爸一起来)对塑料雕像都是欢欣接受,完全没有批评。家长将刚会走的小孩放到正方形基座上拍照,然后用担心而又开心的神情看着小孩笑着在保罗的大黑鞋上爬来爬去(更正:塑料大黑鞋)。

  来年三月,又累又怕的理查德千钧一发地躲过了追杀之后,就是坐在这其中一张长椅上。鲍尔斯、克里斯和哈金斯从德里小学一路追着他跑,几乎跑过了整个镇子,最后总算让他在佛里斯百货的玩具部甩掉了他们。

  相较于班戈的豪华店面,德里的佛里斯百货显得很寒酸,可是理查德根本不在乎。对他来说,那里就像暴风雨来时的避风港。亨利·鲍尔斯紧追在后,理查德已经累得七荤八素,走投无路之下只好冲进百货商店。亨利显然不了解旋转门的运作原理,为了抓住理查德,差点把手指夹断。理查德猛力推门,逃进店里。

  他大步下楼,衬衫下摆在背后飞舞。理查德听见旋转门砰砰作响,和电视上的枪响一样大声。他知道鲍尔斯、克里斯和哈金斯还在追他。他大笑着跑到地下一楼,但那是因为紧张。他其实像掉进陷阱里的兔子一样惊慌。他们这回真的打算揍他一顿(他当时还不晓得自己十周后会发现他们三个不只能揍人,还能杀人,尤其是亨利·鲍尔斯。要是他知道七月会发生那场惊天混战,让他对于那三个人的凶狠不再有任何怀疑,他现在一定会吓得脸色发白),而且整件事其实非常愚蠢。

  那天,五年级的理查德和同学走进体育馆,正好有一群六年级学生往外走。粗壮的亨利走在他们之间,就像母牛群中的公牛一样突出。虽然他是留级生,和理查德一样是五年级,但都是和高年级学生一起上体育课。屋顶水管又在漏水,法齐奥先生还没摆出小心地面湿滑的立牌。亨利踩到水滑了一跤,一屁股跌在地板上。

  理查德还来不及制止,不听使唤的嘴巴已经脱口而出:“帅啊,狗吃屎!”

  亨利和理查德班上的同学哄堂大笑,但站起身来的亨利脸上没有笑容,而是像刚出炉的砖块一样红。

  “等着瞧吧,四眼田鸡。”亨利抛下一句就继续往前走。

  笑声立刻停了。所有男孩都看着理查德,好像他已经是死人一样。亨利没有停下脚步观察其他人的反应,只是低头兀自往前走,手肘因为撞到地板而发红,裤子屁股部位湿了一大片。理查德看着亨利裤子湿掉的地方,觉得自己不知好歹的嘴巴又张开了……但这回他闭上了,上下两排牙齿像大门般猛然关上,快得差点咬断舌尖。

  好吧,但他很快就会忘记了,他换衣服时不安地告诉自己,一定会。那家伙的脑袋回路向来不怎么灵光,每回拉大便之前可能还得先看说明书,哈哈。

  哈哈。

  “你死定了,贱嘴!”绰号“鼻涕虫”的文森特·塔里恩多跟他说,一边伸手提上短裤,盖住他那只有干花生大小的阴茎,语气既难过又带着敬意,“不过别担心,我会献花给你的。”

  “把你耳朵切下来,顺便带点花椰菜吧。”理查德反唇相讥,所有人都笑了,连“鼻涕虫”塔里恩多也笑了。为什么不呢?笑一笑无妨。什么,我担心?当他汗流浃背地冲过女性内衣和家居用品部朝玩具部狂奔、感觉两颗卵蛋就要高过肚脐的时候,他们早就回家看电视《米奇俱乐部》的吉米·多德和米老鼠,或是听弗兰基·莱蒙在《美国舞台秀》唱《我不是少年犯》了。是的,他们可以笑。哈哈哈哈哈。

  亨利没有忘记。理查德特地从学校附属幼儿园那头开溜,以防万一。可是亨利已经派贝尔齐·哈金斯守在那里,同样以防万一。哈哈哈哈哈。

  幸好理查德先看到贝尔齐,否则就没戏唱了。贝尔齐望着德里公园,一只手拿着没有点着的香烟,另一只手做梦似的抠着斜纹棉裤的屁股。理查德心脏狂跳,蹑手蹑脚地穿过操场,走到宪章街上。快要走到路口时,贝尔齐才转头看见他。贝尔齐大喊亨利和克里斯,之后追逐就开始了。

  理查德逃到玩具部时,里头半个人也没有,连销售人员都不见踪影,真是糟到极点——没有大人能及时插手,在事情失控之前制止他们。他听见三个凶神恶煞愈来愈接近,但他已经跑不动了。每喘一口气,左腰的伤口就痛一次。

  他瞥见一扇门,门上写着紧急出口,开启将触动警铃,心中忽然燃起一丝希望。

  理查德跑到摆满唐老鸭吓人箱、日本制美国坦克、有盖玩具枪和发条机器人的走道,冲到那扇门边使劲压动门把。门开了,三月中旬的凉风吹了进来,警报声大作,声音尖锐刺耳。理查德立刻弯身跪下,躲到隔壁走道里。门还没关上,他已经躲好了。

  亨利、贝尔齐和维克多大步冲进玩具部,正好看见门关上,警报声停止。三个人抢到门前,亨利跑在最前面,表情专注又坚决。

  这时总算出现一名店员,快步跑了过来。他穿着丑到极点的格子花呢运动夹克,外头套了一件蓝色尼龙防尘外衣,眼镜镜框和白兔子的眼睛一样红。理查德觉得那家伙很像饰演匹柏斯先生的沃利·考克斯,害他不得不捂住不知好歹的嘴巴,免得哈哈大笑。

  “孩子们!”匹柏斯先生大喊道,“你们不能从那里出去!那里是紧急出口!嘿!你们几个!孩子们!”

  维克多有点紧张地看了店员一眼,但亨利和贝尔齐不为所动,于是维克多也就跟着他们。警报声再度响起,时间比上次更长。三个孩子冲进走道里。警报声还没停止,理查德已经站起来,快步走回女性内衣部。

  “你们几个以后再也不准进百货商店了!”店员跟在他后头大吼。

  理查德回过头来,用嘀咕婆婆的声音说:“年轻人,有人跟你说你看起来很像匹柏斯先生吗?”

  他就这样逃过一劫,从佛里斯百货走了将近一千六百米来到中央广场……衷心希望自己已经远离灾祸了,至少眼前如此。他累坏了。他在保罗·班扬雕像左边的长椅上坐下,只想拥有片刻宁静,让自己恢复体力。不久他就能起身回家了,但这会儿坐在这里享受午后阳光,感觉实在棒到了极点。这天早上虽然飘着冷冷细雨,但此刻真的感觉春天就要来了。

  草坪远处,他看见中央广场的大帐幕。时值三月,大帐幕上用蓝色半透明大字写着:嘿,青少年朋友!

  三月二十八日过来同欢吧!

  阿尼·金斯堡摇滚秀!

  杰利·李·刘易斯、企鹅乐队、弗兰基·莱蒙与青少年乐队、基恩·文森特与蓝帽乐队,还有“砰砰”弗雷迪·大炮给你一整晚的娱乐!

  这才是理查德想看的表演,但他知道不可能。在他母亲心目中,娱乐可不包括杰利·李·刘易斯告诉美国青年谷仓里有鸡,谁的鸡,哪个谷仓,我的谷仓,也不包括弗雷迪·大炮高唱他的塔拉哈西姑娘有高传真音响。她承认自己当年还是豆蔻少女时,也曾经为了弗兰克·辛纳屈(她现在都叫他讨厌鬼)尖叫,但她和威廉·邓布洛的母亲一样誓死反对摇滚乐。查克·贝瑞让她心惊胆跳,理查德·潘尼曼(年轻歌迷和小歌迷口中的小理查德)则让她想“像鸡一样呕吐”。

  理查德从来没问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父亲对摇滚乐没有好恶,因此或许能被说服。但理查德心里明白,这件事母亲说的话才算数,至少到他十六七岁之前都是如此。等她认同摇滚乐的时候,摇滚乐早就过气了。

  在这件事上,理查德觉得丹尼和少年乐队的看法比他母亲中肯,那就是摇滚不死。他很喜欢摇滚乐,即使其实只有两个来源——第七台下午时段的《美国舞台秀》和晚间时段的波士顿WMEX电台——但当夜色深沉,阿尼·金斯堡热情而沙哑的嗓音有如降灵会上出现的鬼魂一样缭绕时,歌曲的节奏总是不只让他快乐,还让他感觉自己变得更大、更强、更超越一切。弗兰基·福特高唱《海上邮轮》或埃迪·科克兰哼唱《夏日蓝调》都让他飘飘欲仙。摇滚乐里有一种力量,似乎专属于瘦小孩、胖小孩、丑小孩和害羞小孩,简单说就是属于窝囊废的力量。因此他崇拜胖子多明诺(本·汉斯科姆和他比起来,简直就是瘦皮猴)、巴迪·霍利(他和理查德一样戴眼镜)、尖叫杰伊·霍金斯(他在演唱会上从棺材里出场,起码理查德是这么听说的),还有舞跳得和黑人一样好的多维尔乐队。

  呃,差不多一样好。

  他总有一天会得到摇滚乐。他有把握等他母亲不再坚持、决定顺他意的时候,摇滚乐依然存在。但那绝对不会是一九五八年的三月二十八日……也不会是一九五九年……或是……

  他的目光从大帐幕移开,接着……呃……接着他一定睡着了,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因为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只可能出现在梦中。

  这会儿他又回到这里,但不再是过去的他,而是终于得到摇滚乐……并且开心地发现再多也不够的理查德·托齐尔。他的目光飘向中央广场的大帐幕,看见上头用同样的蓝色大字写着布告,让他有如惊恐地发现了不得了的珍宝:六月十四日

  重金属狂热!

  犹太祭司乐队

  铁娘子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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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删掉“一整晚的娱乐”那句话了。但在我印象中,只有这一句不一样,理查德心想。

  丹尼和少年乐队的声音隐约浮现,仿佛长廊另一头传来的廉价收音机的声音:摇滚不死,我要摇滚到底……摇滚永留青史,等着瞧吧,伙伴……

  理查德回头看了德里守护者保罗·班扬一眼——根据传说,顺流而下的木材就是在这里上岸,因而催生了德里。很久以前,佩诺布斯科特河和坎都斯齐格河的河面每到春天都会挤满原木,黑色树皮映着阳光闪闪发亮,脚快的人可以从地狱半亩地的华丽温泉酒吧走到布鲁斯特的蓝波酒吧(这家店声名狼藉,大家都戏称它为血桶酒吧),靴子上的水不会淹过第三个鞋带交叉点。起码理查德小时候是这么听说的,他认为这些传闻都有一点保罗·班扬的影子。

  老保罗,他抬头望着塑料雕像想,我离开之后你都在做什么?有没有凿出新的河床,拖着斧头回家?有没有弄出新的湖泊,因为你想要一个大浴缸,泡澡时可以泡到脖子?有没有像你那天吓我一样再去吓其他的孩子?

  啊,他忽然全想起来了,就像想起一直在舌尖打转却始终出不来的字一样。

  他当时坐在那里,在令人醺醺然的三月阳光下昏昏欲睡,想要回家看最后半小时的《美国舞台秀》,忽然一阵暖空气扫到他脸上,将他额头上的头发往后吹开。他抬头一望,发现保罗·班扬的塑料大脸就在他面前,比电影里的人头还大,占据了他整个视野。暖风是刚才保罗弯身造成的……只是他已经不太像原本的保罗了。他的额头变得低而突出,几撮粗硬的鼻毛从红彤彤的酒糟鼻里冒出来,双眼爬满血丝,其中一只眼有轻微的斜视。

  斧头不在保罗肩上,被他拿来撑着身子。他身体靠着斧柄,斧头的钝端在水泥人行道上拖出一道壕沟。他依然咧嘴微笑,但没有一丝开怀的感觉。一股气味从他发黄的牙齿之间飘了出来,闻起来很像炎热树丛里腐烂的小动物。

  “我要吃了你。”巨人用低沉的嗓音隆隆说道,就像地震时巨石碰撞发出的声响,“把我的母鸡、竖琴和那一袋金子统统还给我,否则我就他妈的立刻吃了你!”

  他说话吐出的空气让理查德的衬衫有如暴风中的船帆一样狂乱飞舞。理查德缩回长椅上,瞪大双眼,头发像钢刺一样竖了起来,整个人被腐肉味包住。

  巨人哈哈大笑,双手握住斧柄。泰德·威廉斯在球场上可能也是这样握着心爱的球棒(要叫棒槌也可以)。巨人将斧头从人行道上的凹洞里拔出来,高举到空中,发出可怕的咻咻声。理查德突然明白巨人打算将他劈成两半。

  但他觉得自己动弹不得,像木头一样毫无知觉。那又怎样?他在打瞌睡,正在做梦。随时可能有汽车司机朝过马路的小孩按喇叭,把他吵醒。

  “没错!”巨人隆隆说,“到了地狱你就醒了!”就在斧头往上停在最高点的瞬间,理查德明白这不是梦……就算是梦,也是会死人的梦。

  他想尖叫却发不出声音,便急忙滚下长椅,跌在雕像原本所在位置周围的碎石地上。雕像不在了,只剩基座和两根外露的大铁条。铁条的位置就是之前雕像双脚的位置。斧头往下砍劈,发出强大慑人的低鸣。巨人脸上的微笑变成杀人狂魔的狰狞,双唇往后猛收,露出塑料牙龈,闪着恐怖的红光。

  斧头的刀锋击中理查德刚才坐的长椅,锐利得几乎没有发出声音,但长椅立刻断成两半,向两边倒下,绿漆底下的木材显得刺眼而苍白。

  理查德躺在地上继续试着尖叫,一边挣扎着站起来。碎石掉进他的衣领,一路滑到他裤子里。保罗矗立在他面前低头瞪视,眼睛和井盖一样大,瞪着瑟缩在碎石地上的小男孩。

  巨人往前跨了一步。黑色皮靴踩在地上,理查德感觉地面震动,碎石飞溅有如云雾。

  理查德翻身趴着,摇摇晃晃站了起来,但还没站稳就准备跑,结果又摔倒趴回地上。他听见空气从自己肺部冲了出来,头发落到他的眼前。他看见运河街和主大街一如平时般车来车往,仿佛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没有人看见和在乎保罗·班扬动了,从基座上走下来,想用那把露营车大小的斧头杀人。

  阳光被遮住了,理查德躺在一块人形阴影里。

  他手忙脚乱地跪坐起来,差点倒向一边。他勉强起身,开始拼命狂奔,跑得膝盖几乎顶到胸口,手肘有如活塞上下甩动。他听见背后再度出现可怕的低鸣声,但感觉不像声音,而是压迫皮肤和耳鼓的压力:咻——!

  地面震动,理查德牙齿打战,有如地震时彼此碰撞的盘子。他不用回头也知道保罗的斧头就落在离他脚跟只有几厘米的地方。

  可笑的是,他心里竟然浮现多维尔乐队的歌声:噢,布里斯托的孩子强得像手枪,跳起布里斯托踏步舞一级棒……

  他脱离巨人的影子,再度踏入阳光下。他开始大笑,就像曾经逃离佛里斯百货发出的疲惫笑声一样。他气喘吁吁,腰间的伤口再度发疼。他鼓起勇气,回头偷看了一眼。

  只见保罗·班扬的雕像和原先一样立在基座上,肩扛斧头仰望天空,咧嘴露出传奇英雄那永远乐观的笑容,被砍成两半的长椅也完好如初,碎石地面耙得整整齐齐,见不到保罗(他属于我,安奈特·芬妮契洛在理查德脑海中疯狂唱着)的巨大鞋印,只有一道拖行的痕迹,是理查德刚才(逃离巨人)

  做梦从长椅上摔下来弄的。水泥人行道上没有鞋印,也没有斧凿的痕迹,只有一个被大孩子追的小孩,做了一个被巨人——也可以说是巨人版的亨利·鲍尔斯——追杀的梦。

  “妈的!”理查德用颤抖微弱的声音骂了一句,接着发出一声虚弱的笑。

  他又逗留了一会儿,想看雕像会不会再次移动,例如眨眼、将斧头换到另一边肩上或再次走下基座追杀他。当然,这些事一件也没有发生。

  当然。

  什么,我担心?哈哈哈哈哈。

  打盹、做梦,就这么简单。

  然而,就像林肯、苏格拉底或某人说的,真是够了。他应该冷静下来回家了,跟《影城疑云》里的“库奇”一样故作没事。

  虽然穿过中央广场更快,但他还是决定放弃,选择绕着公园兜了一圈,不想再次靠近雕像。那天傍晚,他已经将这件事忘光了。

  直到现在。

  这里坐着一个男的,他想,穿着罗帝欧大道顶级服装店买的苔绿色运动外套,脚踩巴斯威钟平底鞋,臀部被CK内裤包着,舒适地戴着软式隐形眼镜,在这里回忆一个乡巴佬小孩的梦境。在那孩子眼中,帆布鞋和背部有圈圈糖的常春藤T恤就是最流行的装扮。这里坐着一个大人,看着同一个雕像说,嘿,保罗,老保罗,我想说你还真是完全没变,他妈的一点也没变老。

  他觉得之前的解释依然成立:是梦。

  严格说来,他并不排斥怪物的存在。怪物又没什么。他不是在播音室报过伊迪·阿明6和吉姆·琼斯7的新闻,还有那个把一家麦当劳炸得稀巴烂、杀死所有人的家伙?拜托,怪物多的是!只要花三十五美分就能在报纸上读到怪物的故事,听收音机的话还免费,何必花五美元买电影票?他想如果他能接受类似吉姆·琼斯的事情,当然也可以相信迈克·汉伦的说法,起码相信一阵子。它甚至有它独特的魅力,因为它是“外物”,所以没有人需要为不幸负责。他相信怪物可以有多重面貌,就像新奇物品店有很多塑料面具一样(与其买一副,他想,不如买很多副,因为买一打还有折扣,对吧?)……但九米多高的塑料雕像走下基座,还想用塑料斧头砍人?这就有点扯了。就像林肯、苏格拉底或某人还说过,我荤腥不忌,但不是什么都吃。这实在——

  他的眼睛忽然又一阵刺痛,来得毫无预警,他惊慌地哀号了一声。这一回比之前都痛,位置更深,时间更久。他惊慌失措,双手捂住眼睛,本能地用食指去摸下眼睑,想摘下隐形眼镜。可能是感染,他恍惚想道,但老天爷啊,怎么痛成这样?

  他拉下眼睑,熟练地准备眨动眼睛,让隐形眼镜脱落(然后花十五分钟在长椅旁边的碎石地上睁大近视眼东摸西找。可是谁鸟它啊,他这会儿痛得像钉子插进眼睛一样),但疼痛却突然消失了。不是慢慢消失,而是转眼就不痛了。前一秒还痛得要命,下一秒就没了。他眼睛流了几滴泪,然后就停了。

  理查德缓缓放下双手,心在胸口狂跳,等着疼痛再来就摘下隐形眼镜。但疼痛没有出现。他发现自己忽然想起小时候唯一被吓到的那部恐怖电影,可能因为他太在乎眼镜,太在意自己的眼睛。那部英国电影叫作《匍匐之眼》,由福里斯特·塔克主演。电影不怎么样,其他小孩笑得不行,但理查德没有笑,反而全身发冷,脸色苍白,四肢麻木。当那一只胶状眼睛从人工烟雾中浮现,眨动纤维般的假睫毛,理查德完全失去了平常插科打诨的模仿能力。看见那只眼睛感觉很糟,仿佛上百个难以捉摸的恐惧与不安忽然成真了似的。看完电影之后不久,他有一天梦见自己拿着一根大图钉,对着镜子将图钉缓缓扎进瞳孔里,感觉鲜血像潮水般从眼底涌起,眼睛一阵麻木。他记得——他终于想起来了——隔天醒来发现自己尿床了。但他第一个感觉不是丢脸,而是松了一口气,可见那场噩梦有多可怕。他抱着湿掉的床单,让那温暖贴着身子,欣慰地发现那不是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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