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她在哪里?”他呵斥维克多。

  “不晓得,”维克多又闷闷说道。他感觉像是被人催眠或晒昏了,有一点心不在焉,“我猜逃走了吧,可能已经跑到老岬区去了。”

  “才没有,”亨利说,“她躲起来了。他们有一个地方,她就躲在那里。或许不是树屋,而是别的。”

  “什么别的?”

  “我……我……我哪知道!”亨利大吼,维克多吓得退了一步。

  亨利走进坎都斯齐格河中,冰冷的河水淹过了运动鞋。他左右张望,目光停在下游大约六米处的一根突出堤岸的圆柱上。是抽水站。他回到岸边朝圆柱走,心中不禁浮现一股恐惧。他的皮肤似乎愈绷愈紧,眼睛愈瞪愈大,好看到更多东西。他觉得自己似乎感觉得到耳朵的细毛在摇动,一如随着潮水摆动的海草。

  低鸣声从抽水站传来。他看见抽水站后方一根管子从堤岸伸向河面,污水不停地从管内流进河里。

  他弯腰靠近涵管的铁制圆顶。

  “亨利?”维克多紧张地喊,“亨利,你在做什么?”

  亨利置之不理。他一眼贴在铁盖的圆洞上,但只看见一片漆黑,于是换成耳朵试试。

  “等待……”

  声音从黑暗中飘向他,亨利觉得自己体内瞬间降到零度,血管和动脉都冻成了冰柱。但除了这些感觉,还有一个近乎陌生的感受:爱。亨利瞪大眼睛,嘴唇弯出冷静的弧线,露出小丑般的微笑。是月亮上来的声音,现在从抽水站出现了……在下水道里。

  “等待……观望……”

  他等着,但声音不再出现,只有抽水机令人昏昏欲睡的持续低鸣。维克多站在河边小心翼翼地望着他。亨利走回维克多身边,完全无视他,大声呼喊贝尔齐。没过多久,贝尔齐来了。

  “走吧。”他说。

  “我们要做什么,亨利?”贝尔齐问。

  “静观其变。”

  他们溜回空地坐了下来。亨利试着拉开内裤,不让它碰到发疼的睾丸,但痛得无法继续。

  “亨利,怎么——”贝尔齐开口说。

  “嘘!”

  贝尔齐乖乖闭嘴。亨利有一包骆驼牌香烟,却没有分给他们抽。假如那贱人还在附近,他可不想让她闻到烟味。他可以解释,但觉得没有必要。那声音只说了四个字,却好像说明了一切。他们之前在这里,很快就会回来。既然一次可以逮到七个小兔崽子,何必追着那个贱人跑?

  他们静观其变。维克多和贝尔齐似乎睁着眼睡着了。等待的时间不长,却已经够让亨利思考许多事了,例如今天早上是怎么发现这把折刀的。这把刀不是他结业当天拿的那把。那把刀他不晓得丢到哪里了。这一把酷多了。

  它是寄来的。

  算是。

  他当时在门廊上看着破烂倾斜的信箱,努力想搞懂是怎么回事。信箱系着一堆气球,两颗绑在邮差有时用来挂包裹的钩子上,其余的绑在旗子上,红黄蓝绿都有,好像古怪的马戏团半夜经过威奇汉街,偷偷留下了这个记号。

  他朝信箱走去,发现气球上画着脸。那年夏天让他吃足苦头、每回都让他灰头土脸的小孩的脸。

  他目瞪口呆地望着那些怪脸,接着气球一颗颗破了。感觉真好,仿佛他单凭念力就弄破了气球,靠精神就杀了他们。

  信箱前盖突然掀开,亨利凑过去往里面瞧。虽然邮差中午才会到这附近,但是亨利见到信箱里躺着一个长方形包裹,却一点也不惊讶。他拿出包裹,上头不仅有收件人地址:缅因州德里镇郊区免费邮递二号,亨利·鲍尔斯先生收,还附上寄件人地址:缅因州德里镇,罗伯特·格雷先生。

  他打开包裹,将牛皮纸袋随手一扔,飘到他脚边。里面是一个白盒子。他打开盒子,发现盒里铺着一层棉花,摆了一把折刀。他将刀拿回屋里。

  他父亲躺在和儿子共享的卧房床上,周围都是空啤酒罐,小腹在发黄的内裤上缘高高凸起。亨利跪在父亲身旁,听他呼噜呼噜的鼾声,看他马嘴般的双唇随着呼吸开开合合。

  亨利用刀柄抵着父亲干瘦的脖子。他父亲微微一动,随即恢复沉睡状态。亨利用刀柄抵着父亲的脖子,抵了整整五分钟。他眼神疏离,若有所思,左手拇指不停抚摸刀颈上的银色按钮。月亮上的声音对他说话——有如外暖内寒的春风轻声细语,又像一群亢奋的黄蜂嗡嗡鸣叫,和政客一样声嘶力竭。

  亨利觉得那声音说的话很有道理,便按下了银色按钮。里面的弹簧松开,发出咔嗒一声,十五厘米长的不锈钢刀刃顿时刺进巴奇·鲍尔斯的脖子,就像肉叉戳进烤熟的鸡胸一样轻松。刀尖从脖子的另一头冒出来,滴着鲜血。

  巴奇·鲍尔斯猛然睁眼瞪着天花板,嘴巴张开,鲜血从嘴角汩汩流出,顺着脸颊流到耳朵,喉咙咯咯出声。他嘴唇松垮,吐出一个大血泡,然后破掉。他一只手摸上亨利的膝盖使劲一摁,但亨利毫不在意,手很快就松开了。过了不久,咯咯声也停了,巴奇·鲍尔斯一命呜呼。

  亨利拔出刀子,用罩着床的肮脏被单把刀擦干净,再将刀刃收回刀柄里,直到弹簧咔嗒一声归于原位。他漠然地望着父亲。刚才跪在父亲身旁用刀抵住他脖子的时候,那声音已经交代了这一天的任务,全都说明清楚了。于是他走到另一个房间去喊贝尔齐和维克多。

  这会儿三人待在空地上,他的睾丸依然痛得要命,刀子收在裤子左前口袋,鼓鼓胀胀的令人安心。亨利觉得杀戮就要开始了,其他人很快就会回来继续刚才的幼稚游戏,他就能大开杀戒了。在他跪在父亲身旁的时候,月亮上来的声音已经将一切都交代好了。进城途中,他眼睛一直盯着天上的那块白玉盘,无法转开目光。他看见月亮上真的有一个人,一张发着微光的阴森鬼脸,坑洞是眼睛,脸上挂着光滑的微笑,嘴角似乎咧到了脸颊。它不停地说,(我们在下面飘亨利我们都在飘你也要一起飘)

  直到亨利进了城里。杀光他们,亨利,月亮上来的鬼魅声音说。他听懂了,觉得自己感同身受。他会杀光他们,杀光折磨他的小鬼们,到时那些感觉——失去控制权,被迫进入更大的世界,不再像小学一样能主宰一切,那个胖子、黑鬼和结巴怪胎会长大,而他只会变老——就会统统消失。

  他会杀光他们,那些声音——来自他心里的和月亮上的声音——就会离去。他会杀光他们,然后回到家里坐在后院门廊,腿上放着父亲收藏的日本刀,喝他的莱恩金啤酒,还会听收音机,但不听棒球,棒球绝对不听。他会听摇滚乐。虽然亨利不懂摇滚乐(就算懂也不在乎),但他和窝囊废俱乐部成员意见相同:摇滚乐很不赖。谷仓里有鸡,谁的谷仓、什么谷仓、我的谷仓。到时一切都会很好,酷到最高点,很棒很不赖,而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完全无所谓。那声音会照顾他——他感觉得到。只要你挺它,它就会挺你。德里就是这个样子。

  但他必须阻止那群小鬼,而且要快,就是今天。那声音这么告诉他。

  亨利从口袋里掏出新刀子左右打量,欣赏阳光照在镀铬刀面上的闪烁反光,贝尔齐忽然抓住他的手臂急急说道:“亨利,你看!天哪,你看那边!”

  亨利抬头一看,顿时恍然大悟。只见空地像魔术一样升起一小块,露出底下的黑暗。他突然一阵恐惧,心想那里可能是那声音的来处……因为它显然就住在城镇底下。但他听见门枢卡到泥土的摩擦声,心里立刻明白了。他们没有看到树屋,因为树屋根本不存在。

  “天哪,我们刚才就站在那上面。”维克多嘟囔道。他看见本从空地中央的方形洞口探出头来,立刻想杀过去,但被亨利一把抓了回来。

  “我们不是要逮他们吗,亨利?”维克多问。本从洞里爬了出来。

  “我们会逮到他们的,”亨利说,眼睛一直盯着那个可恶的胖小子。又是一个踹他老二的浑蛋。我会把你的卵蛋踢到脸上,让你当耳环戴,你他妈的胖呆。你看我敢不敢照办。“别担心。”

  胖小子帮那贱人爬到洞外。她疑心地四下张望,亨利以为她看到他了,但她的目光从他面前匆匆扫过。胖小子和贱人交头接耳了一番,接着便推开枝叶走进树丛离开了。

  等枝叶断折和窸窣声几乎听不见之后,亨利说:“走吧,我们跟上去,但记得保持距离,声音放轻。我要一网打尽。”

  他们三人像巡逻兵一样压低身子,瞪大眼睛左右逡巡,穿过空地。经过地洞的时候,贝尔齐停下来瞄了一眼,赞叹地摇摇头说:“我刚才就坐在这上面。”

  亨利不耐烦地要他跟上。

  他们走小径,因为这样声音更轻。距离堪萨斯街还有一半路程时,那个贱人和胖小子忽然牵着手(还真可爱啊!亨利兴奋地想)从前方冒了出来,几乎就在他们面前。

  幸好那两个人背对着亨利他们,而且没有转头张望。亨利、维克多、贝尔齐僵立片刻,随即躲进小径旁的暗处。本和贝弗莉的身影很快便隐入了枝干之间,只剩衬衫依稀可见。他们三人又开始跟踪……蹑手蹑脚的。亨利再度掏出刀子。

  亨利搭便车/凌晨两点半

  摁下刀把上的镀铬按钮,刀刃弹了出来。他着迷地看着月光下的刀子。他喜欢星光映在刀上的感觉。他不确定现在是几点,他的意识已经开始时而清醒、时而模糊了。

  一个声音闯入他的意识里,而且愈来愈响。是汽车引擎。声音愈来愈近,亨利在黑暗中瞪大眼睛,握紧刀子等车子过去。

  但车子没有呼啸而过,而是开过了神学院的树篱后停在路边,不再移动。亨利皱着眉头(他腹部愈来愈硬,已经像木板一样,鲜血从他指间缓缓流出,很像三月底、四月初打开枫树刻槽封盖时,慢慢渗出的枫浆)跪坐起来,伸手拨开僵硬的树篱。他看见车头灯和车的轮廓。是警察?他一会儿握紧刀子,一会儿放松,一会儿握紧,一会儿放松。

  我派车来接你了,亨利,那声音在他耳边说,算是出租车,你懂吧?毕竟我们得赶紧将你送到德里旅馆才行,时间不早了。

  那声音呵呵一笑,发出有如轻敲骨头的声响,之后就沉默了。四周只剩蟋蟀和车子怠速的轰隆声。听起来像樱桃炸弹排气管,亨利心不在焉地想。

  他笨拙地起身,回到神学院的走道,从树篱边探头偷看那辆车。不是警车。车顶没有灯,车型也不对,款式很……很老。

  亨利又听见呵呵声……也可能只是风而已。

  他从树篱旁的暗处出来,钻过铁链底下,起身踏入皎洁月光和无法穿透的暗影构成的黑白世界,朝怠速的车子走去。他很狼狈:鲜血染黑了衬衫,连牛仔裤也湿到了膝盖,小平头底下的脸庞白得可怕。

  他走到神学院步道和人行道口,偷瞄了车子一眼,想认出坐在驾驶座的大块头是谁。但他先认出了车。是他父亲发誓总有一天要买的车,一九五八年的普利茅斯“暴怒”。车子涂成红白两色,亨利知道(他父亲常告诉他)引擎盖底下装的是三二七型八汽缸引擎,两百二十五匹马力,四腔式化油器火力全开时,时速从零到一百二十公里只要九秒。我要买一辆,死了当作棺材一起埋葬,巴奇·鲍尔斯老爱这么说……当然,他终究没有买到那辆车。在亨利发疯被人送进杜鹃窝之后,政府就将他草草埋葬了。

  车里如果是他,我就不能搭了,亨利心想。他将刀收回刀柄,身体像喝醉似的左右摇摆,想看清楚驾驶座的身影。

  这时,前座车门忽然开了,车内灯亮了起来,司机转头看他。是贝尔齐。他的脸毁得厉害,少了一只眼睛,枯黄的脸颊烂了一个洞,露出发黑的牙齿,头上是他丧命时戴的纽约扬基队球帽。他反戴帽子,帽檐布满青灰色的霉斑。

  “贝尔齐!”亨利高喊,疼痛登时从腹部直往上蹿,让他又哀号一声。

  贝尔齐的脸弯出微笑,坏死的嘴唇灰白龟裂。他举起一只扭曲的手伸出车门外,要亨利上车。

  亨利迟疑片刻,接着拖着脚步绕过车的散热器,顺手摸了V字形徽章,就像他之前那样。小时候,父亲常带他到班戈的汽车展示处看同款车,他都会抚摸徽章。他走到前座,灰色波浪席卷而来,他赶紧抓住开着的车门才没有跌倒。他低头伫立,大声喘息,最后世界总算恢复正常(但不是全部),于是他绕过车门坐进前座,再次腹痛如绞,鲜血涌到手上,像是温热的果冻。亨利仰头咧嘴,脖子青筋暴露,过了很久疼痛才稍微缓解。

  车门自动关上,车内灯熄灭了,亨利看见贝尔齐伸出腐烂的手握住排挡杆,打到前进挡,指关节皱曲惨白,映着腐败的肌肉闪闪发光。

  车子回到堪萨斯街,开始驶向一里坡。

  “你过得怎么样,贝尔齐?”亨利听见自己说。这么问当然很蠢。这人不可能是贝尔齐,死人不会开车。但他只想得到这一句。

  贝尔齐没有回答,用仅存的眼睛盯着前方,脸颊破洞露出来的牙齿闪着病恹恹的光芒。亨利隐约闻出贝尔齐身上飘着腐臭味,很像一篓西红柿烂掉出水的味道。

  置物柜“啪”一声开了,打到了亨利的膝盖。借着里头的小灯,他看见一瓶半满的得州司机。他将酒拿出来,拔开盖子,狠狠灌了一口。酒像冰凉的丝绸般滑过喉管坠入胃里,有如熔浆迸射开来。他全身颤抖,发出呻吟……接着开始感觉舒服了一点,稍微回到了人世间。

  “谢啦。”他说。

  贝尔齐转头看他,亨利听见他颈部的肌腱发出声音,很像生锈纱门的声响。贝尔齐用死气沉沉的独眼看了他一会儿,亨利这才发现他的鼻子几乎没了,像被什么东西啃过似的。可能是狗,或是老鼠。老鼠更有可能。他们那天追着那群小鬼跑进下水道,里头都是老鼠。

  贝尔齐缓缓将头转回前方,亨利松了一口气。贝尔齐刚才那样看他,亨利不是很能理解。他那只凹陷的独眼欲言又止。是责备、愤怒,还是什么?

  这辆车是死人开的。

  亨利低头打量手臂,发现起了大粒的鸡皮疙瘩,便立刻拿酒又灌了一口。这回力道缓和了一点,但温热走得更远。

  车朝一里坡的下坡开,逆时针绕过圆环……只是夜深人静,街道寂寥,红绿灯都变成了黄灯,一闪一闪照耀着空荡的马路与门窗紧闭的楼房。街上静得听得见继电器切换灯号的声响……还是他耳朵的幻觉?

  “小贝,我那天真的不想抛下你,”亨利说,“我是说,呃,如果你还很在意这件事的话。”

  干枯的肌腱再度窸窣出声。贝尔齐又用凹陷的独眼看着他,张开双唇挤出可怕的微笑,露出齿槽上的灰黑牙龈。他微笑是什么意思?亨利心想。车子平稳驶入主大街,佛里斯百货在马路这边,南氏简餐馆和阿拉丁电影院在另一边。是原谅我了?高兴老友重逢?还是说我会逮到你的,亨利,报复你抛下我和维克多?到底是什么?

  “你必须了解当时的状况。”亨利说到一半就停了。什么状况?回忆在他心里七零八落,一片混乱,就像刚倒出盒子的拼图一样。他们在柏丘精神病院的娱乐室里,就常将拼图倒在烂牌桌上玩。所以当时到底是什么状况?他们跟着胖小子和贱女人回到堪萨斯街,躲在树丛里等待,看他们爬到堤岸顶端。要是他们消失在视线之外,他、维克多和贝尔齐一定会放弃跟踪,直接逮人。两个人总比没半个人好,反正其他人以后还遇得到。

  但他们没有消失,而是靠着栏杆聊天,一边留意街上动静,一边不时回头俯瞰通往荒原的斜坡。不过,亨利把他两名手下藏得很好。

  亨利记得天气开始变阴,云不断从东方飘来,空气变得凝重。下午会下雨。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什么——

  一只皮包骨的手摸上他的前臂,吓得亨利大声尖叫。他刚才又飘进那棉絮般的灰色世界,但贝尔齐的触碰太恶心,尖叫又让他腹部刺痛,逼他回过神来。亨利转头一看,发现贝尔齐的脸离他不到五厘米。他倒抽一口气,但立刻就后悔了。贝尔齐真的腐烂了。亨利又想起放在棚子阴暗角落里发臭的西红柿,肠胃立刻一阵翻搅。

  他忽然想起结局了——至少是贝尔齐和维克多的结局。他们在下水道里,阴沟栅栏下方,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有东西……亨利不晓得那是什么,直到维克多惊声尖叫:“弗兰肯斯坦!弗兰肯斯坦!”他才明白。没错,就是弗兰肯斯坦。那家伙的脖子插着螺帽,额头有一道很深的缝合疤,穿着积木般的鞋子摇摇晃晃朝他们走来。

  “弗兰肯斯坦!”维克多尖叫,“弗——”他话还没说完,脑袋已经飞了。只见维克多的头颅飞越下水道,撞到尽头的石壁,发出恶心黏稠的撞击声。怪物转头用水汪汪的黄眼睛看着亨利,亨利全身僵硬,膀胱失禁,一道暖流滑下两腿。

  怪物摇摇晃晃朝他走来,贝尔齐……贝尔齐已经……

  “听着,我知道我溜了,”亨利说,“我不应该逃走的,可是……可是……”

  贝尔齐只是盯着他看。

  “我迷路了。”亨利嗫嚅道,仿佛想让贝尔齐知道他也很惨。听起来很弱,好像在说:对,我知道你被杀了,贝尔齐,但我拇指的指甲也断了呀。但他真的很惨……非常惨。他想起自己在又臭又黑的地底世界兜了好几个小时,最后终于开始尖叫。途中他还坠落过一次,很深、很晕,久得让他有空想:哦,再过一分钟我就要死了,就解脱了。但下一秒钟,他人已经在急流里了。他想应该在运河下方。他冲出黑暗来到晕黄的阳光下,辛苦地涉水渡河,最后终于上了岸,距离阿德里安·梅伦二十六年后溺毙的地方大约十五米。他滑倒跌了一跤,撞到脑袋晕了过去。等他醒来,天已经黑了。后来他好不容易走到2号公路,搭上便车回家。到家时,警察已经等着了。

  但当时是当时,现在是现在。贝尔齐遇上弗兰肯斯坦,被它扒掉了左脸皮肉,只剩骨头。亨利逃跑之前只看到这么多。但现在贝尔齐回来了,而且指着某样东西。

  亨利发现他们停在德里旅馆外,顿时恍然大悟。德里如今只剩这么一家货真价实的旅馆。一九五八年时,交易街有东方之星饭店,托洛特街则有旅安饭店,但两间旅馆都在都市更新期间消失了(亨利了如指掌,他在柏丘每天都会读《新闻报》),只有德里旅馆留存到现在,加上州际公路上那几家破烂的小汽车旅馆。

  他们一定在那里,他想,就在里面。所有还活着的人。在床上熟睡,梦见蹦蹦跳跳的糖果——或水沟。我会逮住他们,一个接一个,将他们全部逮住。

  他又拿出得州司机灌了一口。他感觉自己又流血了,不停滴到腿间,屁股下的座位变得很黏。但喝酒让他好过许多,让一切变得无所谓。上等波旁酒的效果更好,但得州司机也不赖,聊胜于无。

  “嘿,”他对贝尔齐说,“很抱歉我那时跑了,我也不晓得为什么。求求你……别发火。”

  贝尔齐开口了,从头到尾只说了那么一次话,但声音不是他的。从他腐烂的嘴里冒出的声音低沉、有力而骇人,亨利一听就哭了。是来自月球的声音、小丑的声音、他梦中听见的声音。梦里下水道和排水管的水不停地冲刷。

  “别说废话,快去抓人。”那声音说。

  “没问题,”亨利呜咽道,“当然好,没问题,我正想去,没问题——”

  他将酒放回置物柜,酒瓶的颈部像牙齿一样微微打战。他看见原本放酒的地方摆了一张纸条。他将纸条打开,在边角处留下了血指纹。纸条最上方浮刻了一个血红图案:潘尼歪斯备忘录

  图案下方工工整整印了几行字:

  威廉·邓布洛311

  本·汉斯科姆404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609

  贝弗莉·马什518

  理查德·托齐尔217

  他们的房号。很好,省了不少时间。“谢了,贝——”

  但贝尔齐不见了,驾驶座空空如也,只有帽檐发霉的扬基队球帽在座位上,以及排挡杆上黏糊糊的东西。

  亨利看呆了,心脏在喉头跳得发疼……接着他似乎听见后座有东西在动,窸窸窣窣。他急忙推开车门想要下车,差点摔到路上。下车后,他立刻躲得老远,任凭车子继续发出樱桃炸弹般的低鸣声——一九六二年,缅因州立法将樱桃炸弹列为违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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