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看不到银河,更没有鹊桥,倒是街上有牛郎出没。

俯瞰黄浦江的日式包厢,三十多岁的经理,抽着浓浓的雪茄,看起来较年轻,目光迷离地打量着她,怔怔地说:你知道吗?莉香,我最喜欢你的名字。

才不呢!这名字老土死了!她实话实说。

你不知道赤名莉香吗?

她是谁?

忽然,莉香邪恶地心想,难道是经理喜欢的AV女优?

没人跟你说过《东京爱情故事》?

我只看过《北京爱情故事》,电视剧和电影都看过,最喜欢“橙子”了,她回答。

经理莫名地苦笑,你们这些九零后啊。

而在他的青春期,是看着“东爱”长大的,曾经最爱的,铃木保奈美。

于是,他跟莉香述说了赤名莉香的故事——

赤名莉香是个平凡的女白领,在新同事完治到公司的第一天,莉香去接机就爱上了他,从此一直叫他丸子。而丸子在东京有两个同学,分别是花花公子三上与乖乖女里美。这个四角关系是这样的:莉香热恋丸子,丸子初恋里美,里美暗恋三上,三上玩弄里美。但是啊,莉香就算知道丸子的心事,仍然一门心思女追男。当两个人终成正果,里美却跟花心的三上分手,回头又来找丸子。这回,里美成了万人厌的小三。但,丸子终究还是回四国老家去找初恋,而与莉香错过。三年后,当丸子与里美早已成为夫妇,在东京的大街上偶遇莉香。里美识相地回避,莉香在天台上对丸子说——

不是常常有机会遇到可以爱他一生的人的,不过喜欢上的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我很珍惜爱过你的一切回忆,我真的这么想哦!爱过你的回忆,被你爱过的回忆,一直都好好地在这儿(心口)。不是能想着明天爱情会变得怎样而谈着恋爱的,就是有那时候的我,才有现在的自己,我真的能够对自己这么说:你做得真好。不管在做什么,我就是我自己。

丸子被感动,还想挽留她,莉香却拒绝。告别时,两人相背渐远,莉香突然回头喊:“丸子!”挥手,转身,大步,离去,永别。

经理说到这里,居然眼角渗出泪滴,他说,电视剧的最后,在主题曲《突如其来的爱情》陪伴下,丸子回到了妻子身边,莉香则独自微笑着漫步在东京街头。

忽然,眼前的莉香递给他一块手帕。他下意识地要抓紧玉手,莉香迅捷地抽手回来,起身说,谢谢经理请我吃晚饭,但我要回家了。

经理不知所措地看着她走出餐厅,刚要追出去却被服务生拦着结账,转头再也找不到莉香了。

七夕,上海的夜。

她没有打出租车,而是钻进地铁,飞驰在深深的隧道。疲倦地靠着车门,回想着经理刚才的话,脑中全是另一个莉香。

打开手机,看到万治发来的微信:莉香,你在哪儿?晚上回家小心。

丸子。

情不自禁,心底跳出这两个字。

于是,她回了微信:你能到苏州河边的中潭路桥来接我吗?

末班地铁出来,她步行回家。

深夜,沿着无人的苏州河畔,四周摇晃着夹竹桃林,河水扬起阵阵腥味。

背后有急促的脚步声。

还有,呼吸。

男人的声音。

想起今天早上,苏州河对岸,那具悲惨的女尸,难道,那个…就在…那个…

有没有搞错啊,七夕夜了,人家去开房,你却来奸杀?

莉香猛然回头,惨白路灯下,身后果然有个男人,露出一张判官般的脸。

她似乎见过这张脸?

鬼屋?

刹那间,她从包中掏出防狼喷雾剂,全都喷在男人的眼睛里。

她不敢看对方怎样,只顾着飞快向前跑,却迎面撞在另一个男人怀中。

丸子?不,是万治。

他面红耳赤地搂着莉香,问她怎么了。

送我回家!

莉香始终缩在他怀里,安全地回到群租房的小屋。

七月初七的夜…

第二天,万治和莉香一起坐地铁上班去公司。路上收到手机报的信息,说是昨晚深夜,连环变态杀人狂落网,被巡逻的民警抓获。

忽然,她明白了,那个杀人狂,已经盯着她好久了——判官!

从欢乐谷的鬼屋开始,他扮演成判官,变态地摸她头发。后来,又把她遗失的手机,还到办公室抽屉里,那根本就是个警告!而她并未在意,直到昨晚,他终于要对自己下手。

好险啊,要不是那支防狼喷雾,要不是及时出现的万治,恐怕现在的莉香就躺在法医面前了。

莉香把头靠在万治肩上,柔声说:丸子。

B面

杜笔安在上海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欢乐谷的鬼屋里扮鬼。

在此之前,他已连续三个月没找到工作了。他是贵州人,在北方读的大学,一所民办学院的计算机专业。他梦想要成为一个NB的程序员,至少也能开发出一两个IOS程序。但是,那些网络公司的HR主管,看到他的毕业证书,就摇摇头让他滚蛋了。

扮鬼的第一天,杜笔安换上判官的装束,戴上长长的假发,脸上抹着鲜血样的红颜料,舌头里贴着一根红带子垂下来,就像吊死鬼。他的任务是躲在客人背后,突然跳出来吓唬别人。如果对方不是个壮汉或是大妈,没有被客人打断腿的危险,就可以摸人家头发或耳朵,制造恐怖的效果。

他摸的第一个客人,就是莉香。

在她的尖叫声中,杜笔安痴痴地看着,那张恐惧时迷人的脸——刹那间,他忘了自己正在扮鬼,穿着判官的衣服,脸上流着血,仿佛刚从棺材里爬出来。他以为还在大学校园里,偶遇某个如你一样的女子。

他相信自己遇见了女神。

女神被判官吓跑了,杜笔安才发现地上的手机。他急忙抓起手机,穿着判官服冲到外面,吓倒一大片女生。但是,女神已离开游乐场,再也找不到了。

他闭上眼,指间留香,难以磨灭。

杜笔安回家查看手机里的内容,每一条短信,每一张照片,每一个联系人。

他知道了她叫莉香,知道她的老家在哪里,知道她读了什么学校,也知道她在大二那年,谈过一个男朋友,但只三个月就分手了。

最后,杜笔安找到了她住的群租房楼下。

那天清晨,他看着莉香出门,就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却对他视而不见。

他很后悔,要是穿着判官服,把舌头伸出来的话,或许她还能认出他来。

这一天,莉香是去游戏公司面试。

杜笔安悄悄跟着她,也来到游戏公司,而这家刚上市的公司,恰好还在招聘程序员。

于是,他也去报名应聘了。

一星期后,他接到了不予录用的通知。

但他又去应聘了。

这一回,杜笔安应聘的岗位,是游戏公司所在大楼的物业保安。物业经理看他有着大学文凭,又长着一张忠厚老实脸,自然顺利录取。

从此以后,他每天跟着莉香一起挤地铁上班,悄悄在背后送她到公司。每天中午,他都会穿着保安制服,巡视整个大楼,在游戏公司所在的楼层,他会多往里看几眼。有时,看到她冲到前台签收快递,也会看到一个挂着程序员吊牌的男员工,殷勤而笨拙地跟她搭话。

程序员叫万治。

但是,莉香从没注意过穿着保安服的他,更没跟他说过哪怕一句话。许多次,她从他的身边经过,带走一阵清香的风,却没有回过头。

他不知道,这叫偷窥。

一百多天过去了。

杜笔安终于觅到一个机会,半夜潜入游戏公司,将莉香遗失在鬼屋的手机,偷偷塞回她的抽屉。他原本在手机里录了一段音,说出想要对女神讲的话,但临了还是删除。

这天上午,他透过走廊的玻璃,远远看到莉香发现了手机。

她一定在想——会不会真有天使?他想。

这天傍晚,下班后她没回家,而是坐上了经理的奔驰车。

七夕啊,大家都要去开房了,居然是跟他吗?

杜笔安脱下保安服,拦下出租车,跟到外滩的高级餐厅。

女神跟高富帅的经理吃怀石料理时,杜笔安正饿着肚子站在楼下做电线杆。这些天,他一直在保护她,每个晚上暗中护送她回家。因为,他有一种感觉,或者说,闻到了一股血腥味。那个家伙,变态杀人狂,就在附近,盯上了她。

当莉香独自冲出餐厅,他微微放心了些,跟着她坐进地铁。他站在车厢的另一头,看她呆呆地靠着车门,对手机念着什么微信。

回到地面,走在苏州河边,四下无人。

深夜,那种感觉,杀人前的感觉,越发强烈。

那个家伙果然出现。

杀人鬼!

他,不,是它,正从背后接近莉香。

杜笔安紧张地喊不出声音,只能奋力冲到前面,阻拦在它与女神之间。

此刻,莉香突然回头,路灯下看清了杜笔安的脸。

判官般的脸。

只有半秒钟,她掏出防狼喷雾剂,全都射到了他的眼睛里。

他再也看不到莉香了。

耳边,只听到她急促的脚步声,还有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它要去追赶她了。

不。

他闭着眼睛抱住那个男人的腿,死活都不能让它追上莉香。

于是,它掏出了刀子,那把杀了至少七个女人的尖刀,刺破了他的心脏。

纵然判官,也会死的。

同时,他死去的双手,仍然紧紧掐住它的大腿,再也无法动弹,直到它用刀砍断他的手指。

七夕夜,两个巡逻的警察路过,当场擒获变态杀人狂,这桩特大连环杀人案件告破。

案发现场有具刚被杀害尸体,是个外地来沪的年轻男子,眼中残留防狼喷雾。有人一度怀疑他是凶手同伙,但很快被否定了。

法医在检验时发现——死者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已被凶手用刀砍断了。

在这个世界上,却无人知晓,那是他第一次触摸到莉香头发的两根手指。

他死去的那一晚,是他俩在鬼屋初次相遇的第一百二十天。

办理这桩案件的,是我的表兄叶萧警官,从他的调查笔记中,我大致拼出了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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