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最后一里地,前方亮起一群绿色的眼睛。幽绿的,略微暗淡,更像早上未灭的路灯,雪雾下忽闪忽现。锐角三角形的耳朵,龇牙咧嘴,凶相毕露,粗壮的脖子与胸膛,灰色皮毛上沾着血迹。大扫帚般的尾巴,拖在雪地上,各自扫起一片白色尘埃。

狼群。

天光朦胧,白与灰,令人眼晃。并非一宿未眠后的幻觉,也不是大雪里的海市蜃楼。一目了然,至少二十头灰狼,缓缓靠近,有的猫腰,有的昂头,有的磨爪子。大部分公狼全是成年的。看起来吃得很饱,肚子鼓胀。有的狼嘴里,叼着一只老母鸡,或半条牛腿,或动物内脏。

昨晚,山上实在太冷,狼群都无法忍受,除了怀孕的母狼,全部冲下了白茅岭。正当老狱警独自上山搜捕逃犯,整个最漫长的那一夜,狼群在山下洗劫了农场,大肆屠杀享用棚里的牲口。或许,还有小孩和女人。

狼群包围了他。背上有个重伤的男人,右手怀抱婴儿,左手拖着母狼的尸体。无路可逃。二十多头凶恶的狼,眨眼之间,就能把他们撕成碎片,连粒渣渣都不会剩下!他的膝盖笔直,瞪大了双眼,盯着为首那头公狼。

这头狼体形最为硕大,简直是死去的母狼的两倍——狼王。

每群狼都有一个头领,控制和领导着整个族群。它就是那七只小狼崽的父亲。狼行成双。在食肉界,狼几乎是唯一的例外——狼夫妻长久相伴,双宿双栖,共同抚育儿女。怀孕的母狼难以长途捕猎,必须留守狼穴,依靠公狼外出打猎,将猎物带回窝供它食用。狼王嘴里叼着一只活羊羔,咩咩地叫着狼肚子里的妈妈。本该以羊羔作为早餐

的母狼,已变成僵硬的尸体,被倒拽着尾巴拖过雪地。

可以想象的狂怒,狼王必须为妻儿们复仇。它会率先咬断老头的喉咙,剖开他的下腹部,用狼爪拉出大肠。他想,自己的肠子会有多长呢?是从白茅岭监狱大门口,一直拖到深山中的狼穴,供那七只小狼崽享用吗?

半梦半醒间的逃犯,在他肩头说:“放下我吧,那些狼,会先盯着我吃,说不定为争夺我的肉,互相打架,你还有机会逃生…”

腰间还有把54式手枪,老狱警放下母狼的尸体,将婴儿换到左手,右手从容地掏出手枪。居然没有一头狼敢袭击他,哪怕是从背后,包括狼王。

子弹已上膛,打开保险,射出第一发。

一头公狼惨叫倒地。 54式强大的后坐力,晃了一下老头的右手,但没妨碍射出第二发,有头母狼的脑袋被打爆了。第三发,打断一头老狼的腿。第四发,擦着狼王的耳朵飞过。第五发和第六发,一发击中雪地,一发意外打伤另一头狼。第七发,彻底打飞,击中路过的一只乌鸦,黑羽鲜血坠落。

十五秒,他打光了所有子弹。杀死了两头狼,另外两头挂彩。但还有一大群灰色的家伙,毫毛未损,包括狼王。

老头把嘴张到最大,咬住54式手枪,牙齿间充满火药味,烫伤了口腔黏膜。他背上逃犯,搂紧臂弯里的孩子,又拖起狼王之妻的遗体,低头,弓腰,拗了脊椎,一瘸一拐,步履蹒跚,往监狱的方向走去。

二十多头狼,四面包围,八面埋伏,最后注视着他离开。狼群猛烈呼吸,一对对湿润的鼻孔,向雪空喷着热气,嗅着并记住他的气味。他继续走,它们一动不动,连对峙都算不上。

终于,狼群发出恐惧的嚎叫。真正凄惨的鬼哭狼嚎,仿佛看到一个魔鬼,天生下来屠狼的金刚。

一九七七年,元旦,清晨六点十三分,龙年还没过去。

狼,雪中的狼,围猎返巢的狼群。在背着逃犯抱着婴儿拖着母狼的老头面前,有七头狼趴在地上,八头干脆坐下,还有九头摇尾乞怜,就像看家护院的狗。还有两具狼的尸体,两个哀号的重伤员。

就连狼王,也放下嘴里的活羊羔,微微低垂头颅,一条前腿弯曲跪地,标准西洋礼仪。

地球上所有的狗,都来自同一对祖先—一东亚的灰狼,大约一万五千年前,它们走出非洲,经历漫长旅程,抵达这片大陆。但如果,没有比狼更勇敢的男人,也不可能有狗这个物种。世界上第一个将狼驯化为狗的人,据说是第一个定居在东亚荒野上的中国人,也长着老狱警的这张脸,同样的体格和心脏,还有眼神。

此刻,白茅岭的狼,像一群热烈欢送国际友人的少先队员,戴着红领巾,捧着鲜花,唱起歌,跳起舞,排列成整齐的左右两队,让出一条金光大道。

他从二十多头狼中间穿过。热烘烘的狼味,几头年轻的狼被吓得失禁的尿骚味。背后的逃犯闭着眼睛,臂弯里的男婴还在熟睡,被他倒拖过雪地的母狼一动不动,不远处的狼王眼泪汪汪,与妻惺惺永别。

一粒雪子,落人老头眼底。朔风飒飒,呼啸不止。

狼群,远远留在身后的雪野,集体呜咽号哭。在它们后半生的记忆里,烙印下的将不是这三个活人与一具狼尸,而是整个巨无霸的双头怪物,有着四条腿和四只胳膊,右侧腋下藏着个小脑袋,肩膀上生出一根铁棍,左侧身后拖着狼形的巨尾。那是它们的老祖先才见到过的,在与猛犸象和剑齿虎共存的同一个时代,灭亡在人类与狼群互相猎杀

的时代。难道是在地下冰封了十万年,终于在大雪的召唤下出土,满血复活?这种令狼战栗的“史前怪兽”,从漠北草原到黄土高坡再到江南丘陵,通过一代又一代狼王的描述,种植在每一头狼的大脑皮层深处。

清晨,七点。

老狱警带着狼、逃犯、婴儿,走到白茅岭监狱的门口。岗亭站着两个新兵,都没认出来,惊慌失措之中,不晓得是哪一个,拉开自动步枪保险,往天上打了一梭子弹。

五分钟后,凡是活着的人都出动了…下夜班和上白班的干警,早起干活的农场职工,营房里的士兵们,就连上早操的几百号劳改犯,也都涌到监狱大门口往外看。他们的眼睛都布满血丝,因为彻夜难眠,不断被山上的枪声惊醒,还有此起彼伏的狼嚎。没人敢出门,连窗户都不敢开一道缝。昨晚九点起,狼群洗劫了农场,四下都是牛羊的哀

嚎与惨叫。包括连长在内的所有人,毫无疑问地确信——老狱警与年轻逃犯,都已消化在狼的肠胃中,天亮又变成一坨坨狼粪。等到开春,这两个倒霉的男人,会是庄稼地里上等的肥料,供应玉米或稻谷生长,回归白茅岭的居民们腹中。也算是他俩死得其所,对得起生养他们的人民群众。到时候,不会再有人认得这两张脸。想想就有些可惜,也有些悲壮。

如今,这两个男人还活着,加上臂弯里的小男人。

白发覆头的老狱警,来到白茅岭二十年,经他手送葬的囚犯与警察,亦不少于百人,但他从未像此刻般坚硬如铁。逃犯,似已粘在他身上。尤其脸颊与耳朵部位,冰雪把两个人的皮肤冻在一起,像是打一个娘胎里出来的连体儿。好些人上来帮忙,费劲地把他们分开。

老头依然站立着。

广大人民群众,还有被剥夺了人民群众权利的囚犯们,把老头和母狼的尸体圈在当中,一场喧嚣而热闹的围观。这只庞大的野兽,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复活,一跃而起,依次咬断大伙儿的喉咙。老头松开左手,母狼的尾巴垂落。

他已完全证明自己。手心里全是狼毛,还有腻腻的汗和掌心开裂的血。

五个月大的男孩,仍旧在他的臂弯里熟睡着,鼻子里呼出狼奶的气息。

“建军!”

女人尖厉的声音,喊出婴儿的名字。他们夫妻本以为永远失去了孩子,正在每晚努力,想再生个娃娃。她和她男人重重撞到老狱警身上,却像顶到一堵墙。一个多月不见,男孩竟结实壮大了一圈,充满狼穴的气味。但妈妈毕竟认得儿子。

老头并不是不想动,而是半边身体麻木了,仿佛被巨蛇吞噬着胳膊。当孩子从他手里被抱走,从热乎乎变得冰凉的几秒钟,好像躯干的一部分断裂。几个年轻的干警,帮老头卸下56式自动步枪和三棱刺刀。

逃犯快死了。最后一滴血,像经过输液针头似的,汩汩输入雪地。红的血,白的雪,混在一起,变成另一种暖眯的颜色,难以准确地在光谱中描述,就像孕妇分娩后的床单。两片破碎的镜片底下,逃犯瞪大双眼,看着他。

老头弯腰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周围人都没听清,除了将死之人。

他眨了眨眼睛,断气了。

冬至那晚,死在监狱床上的大块头,原本是个抢劫犯。因为欺负其他犯人,加过两年刑期。所谓欺负,就是强奸。当年在提篮桥,有人告诉过名侦探,男人被强奸是怎样的感觉——仿佛变成一块肉,被切碎了,油炸了,红焖了,生煎了…19077号犯人,紧挨大块头的铺位,刚进去不敢反抗,以为这是白茅岭的老规矩。第一年苦熬过去,以为

到头了,大块头竟变本加厉,其他人却一个个装睡。他才明白,大块头是看中了自己——上海来的妇产科医生,细皮嫩肉,容易推倒,难以反抗,强奸起来特别舒服。

狼灾肆虐的冬天,白天出去干活时,他在茶园发现一大撮灰色狼毛。地上有堆带血的骨头,像獐子之类的小动物。他藏起狼毛,压在床铺底下。还有,作为前妇产科医生,他有在监狱医务室工作的便利,私藏了一些药物,比如乙醚——无色透明液体,会让人暂时昏迷,只要剂量适当,又不致人死命。狼毛与乙醚都准备好,耐心等候时机。那

一夜,狼嚎特别清晰,就在监狱院墙下。后半夜,监房里鼾声此起彼伏。他把乙醚洒在手帕上,依次蒙住大家口鼻。没一会儿,全都睡得死沉死沉,怎么折腾都不可能醒来——包括边上的大块头。

19077号囚犯,把自己想象成复仇的母狼,用牙齿一点点咬破大块头脖子上的皮肤、血管和气管。其他人都昏迷了,听不到大块头临死前的蹬腿声,就像每次大家都在装睡。大块头死了。喉管暴露在空气中,鲜血溅满床铺,还有19077号的口腔。他吸了一点血,就一点点。人血的滋味,苦咸苦咸的,不好喝。

伪装现场。他撕裂死尸的伤口,手指插得更深,模拟锋利的狼牙,几乎摸到脊椎骨。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细树枝,在尸体上划出一道道伤疤,像狼爪挠过的痕迹。他把狼毛弄在床铺上、监狱的地上,特别是铁栏杆上。狼用缩骨术进出时,必定留下这种痕迹。他为自己清理一番,咽下嘴里的血,看起来跟别人没两样。就算身上有血迹,睡在死者身边也属正常。到了早上,所有人按时醒来,受乙醚麻醉的影响头晕恶心,就算嗅到某种特别的气味,但当看到大块头的尸体,再加上满地狼毛,肯定会产生强烈的心理作用——那就是狼的气味。监狱的调查草草了事,哪有什么法医来做尸体解剖。大伙随便看下尸体,伤口像这么回事,自然而然断定,凶手必是那头母狼。

直到昨晚,老狱警也被他骗过了,相信那套狼闯入监狱吃人的鬼话。若是早点怀疑,绝不可能在放风时睡着,还让杀人嫌疑犯夺枪逃跑。不晓得这算是走运还是不走运,这些秘密,已被19077号带给死神。

他的眼睛睁着,明亮,无瑕,不似死人的浑浊,更像六角形雪花,坠落在扩散的瞳孔底下,融化成一汪清淡的泪水…

逃犯死在老狱警的怀中,享年二十八岁。活到六十岁的前名侦探,将他放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反正不会弄脏了死者。再过四个月,等到清明,埋葬年轻逃犯的荒野,就会开满金灿灿的油菜花。

左边是母狼的尸体,右边是死去的逃犯,他在中间,活着。

有人给老狱警点上一支烟,上海卷烟厂的牡丹牌。第一根火柴,晃了半天没点上,被风雪吹灭了。有个高大的干警,用身体和手掌阻挡着风,又擦了好几根火柴,差点烧着眉毛才点上。老头略微驼背,但纹丝不动。他将烟吞入肺中,又经鼻孔喷出,蓝色氤氲在雪中蒸发,仿佛清明、冬至上坟的烟。

无量河边有人骑自行车而来。车轮碾压过皑皑白雪,骑车人穿着墨绿色制服。囚犯和职工们,给自行车让出一条通道,抵达人群的圆心。白茅岭每个人都认识他——邮电所投递员,每隔三天,他会为囚犯和干警们捎来远方的家书。邮递员从包里掏出个牛皮纸信封,是挂号信,上海寄来的公函。在场所有干警中,白头发的老狱警级别最高,他代表领导签收了这封信。

老狱警的手还在抖,一不小心,信封掉到死去的逃犯脸上。从死者睁着的眼睛上,拾起这封突如其来的信,他决定打开看看。再过一个月,就要退休回上海去了,他也不怕犯什么错误,难道还能不准回去吗?当着几个年轻干警的面,拆开牛皮纸信封,果然盖着上级革委会的公章。

公函里头说,党中央拨乱反正,妇产科医生被宣布平反,“恢复名誉,立即无罪释放”。有意无意的,老狱警大声念出每个字。方圆数十米内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头顶青灰色的天空,一朵下着雪的云。行将告老还乡的狱警,看着躺在雪地里的19077号犯人,啧啧地说:“哎,回上海的长途车上,又少了一个搭伴。”看热闹的人群渐渐散去。名叫建军的男婴,早被父母哭喊着抱回家去。那头母狼,眨眼之间,已被庖丁解牛,当场只剩一堆狼毛和碎骨头。人民群众有的是为亲人复仇,有的则是口水滴滴

答答,有的是看中了这张上好的狼皮。干警重新收拢囚犯们,清点人数押回监舍。农场职工也打道回府,收拾昨晚被狼群肆虐的牲口棚,看看还能否抢回一只鸭子或半只羊。

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上午八点。雪停。太阳升起来了。

积雪反射着阳光,刺入老狱警眼里,令他想起昨晚,无人可说的那句话。

一个多月后,大年初三,老头独自离开白茅岭。回上海的长途车上,乘客稀稀落落,多是探监返程的犯人亲属。车窗推开一道缝隙,他吐出大前门燃烧的烟雾。满满一整车人,只有退休的老狱警拥有这种特权。烟头不停晃动,弄得身上全是烟灰。不是车子颠簸,而是他的手在抖。往昔从未有过的毛病。从元旦那天至今,每一时,每一秒,右手都在抖,估计到死都治不好了。

七个月后,中元节的那天,退休后的老狱警死了。在上海。这个老烟枪啊,光棍一条,天天跟一群老太太打麻将。他熬了个通宵,倒在麻将台上不省人事,还叼着根牡丹烟。送到医院说是突发脑溢血。在火葬场,没有亲属来接收骨灰,便被老同事们送回了白茅岭。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周六,我坐上从上海开往白茅岭的长途汽车。经过沪青平高速,大约四个小时,短短二百多公里,却途径苏浙皖三省。从吴江到湖州,穿越浙皖交界处低矮的分水岭,进入广德县城。转入颠簸的公路,两边是农舍与茶园。日暮时分,长途车开过一座大桥,停在几间破落的平房前。对面大门上有行字:上海市白茅岭学校。

小镇东面是连绵群山。远远望见一道断崖,像头狮子趴着,传说中的狮子口。今年暧冬,山大半还是绿的。只在白茅岭正南,最高的那片山顶上,残留着几天前的积雪。校园里有座水塔,似是本地最高建筑。小镇上总共只有一条大路,路边有派出所、供应站、招待所,还有麻辣烫、兰州拉面、盗版碟店、美容美发、上海华联超市。街头所见无非几种人:武警官兵、公安干警、说上海话的老头儿们、说安徽话的当地人。警察都是上海来的,每几年轮换。冬天早早擦黑。街边响起惊天动地的音乐声——凤凰传奇的《最炫民族风》,大妈们跳着广场舞。

夜宿白茅岭招待所。

次日,上午,我沿监狱外墙走了一圈。天空有白色颗粒飘落。我伸出手,是雪子。走在山脚下的高处,荒芜泥泞的小道上.监狱中不断响起富有节奏的操练声。我能看到围墙里头,有组囚犯在做队列训练。岗楼上的武警带着枪,警戒地看着不速之客。

转角岗亭下,狼犬向我狂吠。有个迷你的亭子山水库,正对狮子口,不知如何上去。两条农家的黑狗蹿出来,不让我靠近半步。

这座山,曾有过许多狼。而今,别说是白茅岭,就是整个皖南山区,恐怕连一头狼都不见了。这一物种,早已在上海方圆五百里范围内绝迹。

一头狼死了,一头狼又来了,而狼脚下的大地,会比这个物种更漫长地存在。

一九八八年,白茅岭最后一头狼,在偷袭监狱的冬夜,被四条德国黑背狼狗杀死。那是一头成年而健壮的公狼,体形硕大,左耳朵上有块雪花状的白斑。至今,农场陈列馆里还能看到这张具有纪念意义的狼皮,人们管它叫“白耳”。

我买了中午的长途车票回上海。发车前,我在仅有一间门面的“车站”隔壁吃了碗面。店主是个高大魁梧的男人,看起来比我大几岁,宽阔精壮的骨骼,几乎要爆开冬天的厚外套。当他端来一碗牛肉面,与我目光交接的瞬间,感觉很像某种凶猛的动物。小店里兼卖香烟和酒,有个老头进来,用老派的上海话对店主说:“基军,帮吾闹包牡丹。"

他叫建军。

离开白茅岭的长途车上,我遥望正前方山头的积雪,车窗外阴郁的天空,稀稀落落的雪粒子,穿过并不如想象中辽阔的无量河。

明天早上,太阳照常升起,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

我想。

第21夜 黄浦江上的白雪公主一夜

告诉你一个秘密——黄浦江底下埋着一个藏宝箱,换算到今天可以值一个王思聪。

二十年前,我的初中同学肖皑,他的身高与鲁迅先生相同,在学校图书馆的屋檐下,放学后黄昏的星光里,街边音像店里飘散着张学友的《吻别》,他一本正经又神秘兮兮地跟我说——

“喂,蔡骏,你知道吗?一百多年前,有个英国船长,其实是个海盗。他的帆船环游过世界,最后停靠在上海。在他被逮捕并公开绞死之前,他把一个沉重的铁皮箱子,悄悄扔进了黄浦江。那个箱子里头,装满了海盗的不义之财,有墨西哥黄金、南非钻石、西班牙银器…”

肖皑说这是他爷爷临死前泄露的秘密。他爷爷年轻时是潜水员,日本鬼子曾命令他下水打捞藏宝箱。总共十几个潜水员在黄浦江里搜索。那天撞邪了,他们要么被水草困住,要么双脚抽筋,或是遇到凶恶的大鱼,最离奇的是被淹死鬼逮住了。他爷爷是唯一的幸存者,几乎潜到黑暗的江底,在一堆沉船的废铜烂铁间,似乎有个发光的箱子。箱盖打开道缝隙,露出一截长长的头发——女人乌黑光泽的发丝,海藻般野蛮生长着。要不是迅速上浮,双腿就要被缠住,侥幸捡回一条命。但他爷爷到死都没说清楚藏宝箱在哪个位置。

那个傍晚,我完全被他唬住了,相信真有这笔财宝存在,只要天天下黄浦江潜水,运气好就能捞起来——就像我们最爱的一部苏联电影《意大利人在俄罗斯的奇遇》里那样大发横财。随便想想,都馋得吐口水哒哒滴啊。如果我有了这笔财宝,就会买个Walkman听音乐,外加一个正版变形金刚。肖皑的要求更奢侈些,想买台刚上市的日本

进口世嘉土星的游戏机。那时候,我们就只有这点出息了,买房啊,豪车啊,移民啊,把妹啥的,那都是《终结者1》里的未来时代呢。

初中毕业,我就把这个传说忘了,去他妈的黄浦江底的藏宝箱,反正轮也轮不到我。

但,肖皑一辈子都没忘记过这个秘密。

他告诉我,二十年来,几乎每个星期,他都会到黄浦江边转一圈。或者,他乘坐渡轮好几个来回,从十六铺到陆家嘴,从董家渡到南码头。他研究过黄浦江两岸码头的历史,去档案馆查找租界时期的英文资料,又去海事部门托人调查。所有进出港的船只都有记录,如果查到那个被绞死的英国船长停泊在哪个位置,就可以按图索骥去找了。

光有这些还不够,硬功夫是要下黄浦江把藏宝箱捞上来。肖皑去泰国学过专业潜水,每年要飞去两次,已达到Special Courses这个层次,再升一级就可以当教练带学生了。

今年七夕,他带潜水装置下水——但刚下到江水里头,末班渡轮就从对岸开过来,他差点被螺旋桨大卸八块。整套昂贵的潜水装备完蛋了,他落汤鸡似的爬上来,失魂落魄地走过外滩,看着无数成双成对的男女。有个卖玫瑰的小女孩缠着他,肖皑扯下她头发上的垃圾和菜叶,买了一枝十块钱的玫瑰。

他把玫瑰抛进了黄浦江。

深秋,肖皑约我在黄浦江边吃饭。夜色朦胧,对面是陆家嘴的无数栋高楼,金茂大厦和环球金融中心,在六百三十多米的上海中心面前,都成了侏儒。

我们二十年不曾见过,自然有了许多变化。但唯独不变的是,天哪,他还是那么矮!

中学时按身高排座位,肖皑永远坐在第一排,早上做广播体操也是第一个,体育课队列训练也在最前面。除了个别几个女生,他是班里最矮的那个,经常被误当作小学生。现在,根据我的目测,肖皑不超过一米六,当然他没有穿内增高鞋。

他在一家旅行社工作,开拓海外新的旅游线路,总有便利去泰国玩潜水。他说在书店里看到我的许多书,想起黄浦江底的财宝。

肖皑说:“我有种预感,就是今年,我会找到藏宝箱。"

他不在意我的目光,仍然畅谈那个秘密计划,怎样从黄浦江的淤泥中获得价值连城的财宝,如何把财宝兑换成现金,有地下黑市是专门干这个的。他估计可以到手十几个亿,至少买几套房子吧.市中心买套高层公寓,郊区再弄个独栋别墅,还要买辆迈巴赫的轿车,雇一个司机和两个保镖。他制定了周游世界的路线,不是驴友的穷游,而是一掷千金的豪华游,让迪拜的土豪也甘拜下风。最后,就是女人了,但他对AV女优或国内明星都没兴趣。

突然,我打断了他的黄粱美梦,除非把黄浦江抽干,否则是找不到这个藏宝箱的。

假如有一天,黄浦江干涸了。从浦西外滩到浦东陆家嘴,不再是波涛汹涌的水面,而是一摊宽阔的壕沟——底部铺满烂泥和垃圾,百多年来的沉船、殖民者们生锈的武器、某个法国小姐从巴黎带来的梳妆台、“二战”逃难犹太人的钢琴、日本鬼子的军刀、“大跃进”后废弃的钢铁、一九六六年抄家时扔下的金条、码头拆除时的建筑废墟、

二十多年前某个孩子丢失的红白机…还有不计其数的骸骨、几百台iPhone、上千台诺基亚(洗干净还能用)、不计其数的高跟鞋。爬下外滩防汛堤,走上江底泥浆,充满沼气的臭味。曾经江水浩荡,在头顶浊浪翻滚,浪奔浪流而今不复,只剩鱼儿与尸体齐飞,重金属污染淤泥共天空雾霾一色。忽然脚底轰鸣震颤,那是越江隧道和地铁二号线。

肖皑两只眼睛怔怔的,他是被我的想象感动了吗?但,他的目光焦点并不在我,而是我的背后。于是,我转头往后看,却见到了她。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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