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善抢先抓住它,牢牢抱在怀里,大约有台iPad1代的重量,表面刷着黑漆。机舱内有个小人,更像孩子的玩具。内部的马达是金属的,顶上三片螺旋桨薄而坚硬。航模里没有电池,显然是充电的。
来不及吃宝贵的早餐,她把昨天写的便笺纸,塞到机舱里的小人身上。检查舱门,确认有暗扣,不会掉出来。她把航模放在空中花园中央,仿佛楼顶的停机坪。退到最远的墙角底下,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它。
半分钟后,螺旋桨开始迅速旋转,带着直升飞机平稳地升起,越过西侧墙顶,向着最近的那栋高楼方向飞去。
直升机在空中消失成小点,崔善能看到的对面最顶上的四层,至少有二十扇窗户,无法判断哪些敞开哪些关着或者哪些只开了一道缝。
去死吧!
对不起,你不能死。如果你死了,那我也死了。请你好好活着,等我自由的那一天,我会杀了你。
一天一夜,在焦虑中度过,猜测会得到怎样的答案。
崔善在黎明前醒来,清醒地仰望微亮的天空,直到被那架黑色的航模戳破。
迷你直升飞机进入空中花园,螺旋桨放慢速度,近得可以看清转动,像个外星武器停在地上。取下面包和水,足够她吃两顿了,有心减肥的话能撑全天。
机舱里有张全新的便笺纸。还是那个人的字迹——
你是谁
靠,总是明知故问干吗?
先抓紧时间填饱肚子吧,今天的早餐量特别大,想必还包括了午餐。她喝着水向西边高楼挥手,意思是直升机可以起飞了。
但它没动。
出了什么问题?靠近它,螺旋桨转了几圈,刚离地几厘米,便又稳稳降落。
他(她)在等待答案,要是不写纸条,大概会一直停在空中花园。
取出前天送来的笔,她果断写上一行字——
“我叫崔善,不是坏人,半个多月前,我被强盗关在这里,请放我出去,我发誓,定有重谢!”
纸条被小直升机带走之前,她又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写在了最后。
第七章 世界尽头
第三十天。
对面的人会来救我吗?
清晨,六点半。
微型飞行器来到空中花园,崔善突然抓起一根长长的树枝,像RPG火箭弹命中直升机。
黑鹰坠落。
她如灵敏的野猫,将航模扑在怀里,也不怕被螺旋桨伤到。面朝最近的那栋高楼顶上,充满敌意与挑衅目光,但她没愚蠢到把航模砸了,而是拿起圆珠笔,在直升机底部的标签纸上写了一行字——
我要一件新衣服
然后,崔善把它放在地上。螺旋桨带着黑色航模升空,离开危险的摩加迪沙。
隔了两天,小直升机第一次出现在黄昏,半空扔下个大纸袋。
她收到了礼物。
一件女式睡袍,中间有条腰带,下摆恰好遮住膝盖。摸上去面料还不错,应该是全棉的,秋天应该很暖和吧。不过,这款式看起来土得掉渣,粉红底色之上,布满蓝色的小熊维尼,刚进城打工的保姆也不会这么穿吧?
女仆什么的最讨厌了!
躲在无法看到的墙角下,脱下破裙子,用瓶里的水冲洗身体。赤裸皮肤,冷起鸡皮疙瘩,深深的羞辱感。好像,那双眼睛从未离开,躲在空气深处,看她敏感部位。更远的摩天大楼,玻璃幕墙发出血色反光,窗后的白领与高管们,会不会围在圆桌前,捧着卡布奇诺或拉菲,无论男女眉飞色舞,轮流在望远镜中评点女奴的表演?可惜,她太瘦了,骨感到连胸都快没了,大煞了风景。
穿上他(她)的礼物,崔善用带子系在腰间,身体紧贴纯棉的温暖,第一次有了微弱的安全感。回到庭院中央,故作优雅姿态,舞者般脚尖点地转身。这是最基本的礼节,尽管很想把他(她)杀了。
你觉得这身衣服好看吗?白痴,丑得要命!
睡袍口袋里还藏着什么?
掏出来却是牙刷和牙膏,崭新的没拆封过。崔善挤出小抹牙膏,擦在可能发黄的牙齿上,对着最近的高楼顶,咧开嘴巴大笑。
原来的内衣裤扔了,早已脏得不能再穿,浸满流产的鲜血,容易引起细菌感染。现在习惯于真空穿睡袍,无拘无束,有时暴露在光天化日下,放肆地敞开身体。
当墙上的数字刻到“39”,给她运送食物的航模机舱里,多了一支小小的录音笔。
底下附着纸条:“说说你的童年吧。”
玩什么禁闭与审问游戏?她攥紧了录音笔,只说一句:“变态去死!”放到耳边听了几遍,只觉异常刺耳,茫然地看着对面高楼,不知该说些什么?童年?
整个白天,她都对着录音笔发呆。当高空陷入深夜喧嚣,崔善躺在薄薄的干草堆上,看到了那只猫。
既有老鼠出没,必有野猫捕食,人类不再处于食物链顶端。一双绿幽灵般的猫眼,在墙顶注视她。月光抚摸白色皮毛,丝绸般反光,尾巴尖烧成火红斑点。它跳进空中花园,姿态撩人地趴着,宛如贵妃醉酒后披了一袭白貂裘。猫脸像古墓壁画中的女子,因漫长岁月而褪色变形。她不能轻举妄动,稍微挪下手指,甚至某个眼神变化,都足以令其消失。
崔善认识这只猫。
不要轻易给小动物取名,一旦叫惯名字,便有了亲人般的感情。它的妈妈是只白色大猫,终日在幽静的庭院中晒着太阳,它的爸爸则是只精瘦的斑纹野猫,每夜流浪在垃圾桶与餐厅门口。猫绝不是忠诚的动物,总想着逃出家门,在黑夜树丛中寻找刺激。它肥硕温顺的妈妈也不例外,墙外一声刺耳的猫叫,就让它心旌摇荡地窜出去。在公园长椅脚下,绿化地的冬青丛中,贫民窟的瓦片上,放纵地彻夜交配。此起彼伏的尖叫声,让即将高考的学生们难以安睡。有个考生家长把毒药塞在咸鱼肚里,贪婪的公猫一命呜呼。
两个月后,一窝小猫来到这悲惨世界。主人不喜欢这些小家伙,嫌弃它们是不忠又淫荡的老猫带回来的野种,更怕跳蚤之类脏东西。小猫依次死去,每次都让母猫哀嚎整夜,所有奶水留给最后的幸存者——它有着近乎纯白的皮毛,尾巴尖上火红似的斑点,这是它爸爸的唯一痕迹。等到它不再依靠母乳,却被主人送走。母猫被关在小屋,将墙壁与家具抓得千疮百孔,猫眼隔着玻璃窗,看着孩子被菜篮子装走。三天后,老猫饿死,猫碗里的穿条鱼完好。
小猫被转送了好几次,差点做了猫肉煲,在街头漂泊一年,终究无法捕食到老鼠,因打架而遍体鳞伤,遭到中华田园犬追逐险被咬死,经常连续挨饿多日,几乎冻死在积雪墙角下。
一个小女孩发现了它,将瘦弱不堪的猫抱在怀中。猫骨头很轻,又圆又滑。手指穿过它的胯骨,搂住苗条的腰身。它没有任何惊慌,沉静优雅地蜷缩,鼻孔里喷出的热气,与人的呼吸混杂在一起。它真热,小女孩有些出汗,反而把它抓得更紧。它越发温顺,为了躲避寒冷,顺势用两只前脚搭住女孩肩头,收缩爪子,让她抚摸脚掌心几块软软的肉垫。小女孩大胆地抚摸它全身,从两只薄薄的耳朵到透过长毛纤细可人的脖子,从两排轻灵的猫肋到变化多端最不顺从的尾巴,并不顾忌流浪的污垢与异味。就像抚一把古桐琴,小女孩抚遍了它身体的三匝,就差在猫唇上轻轻一吻。
小白,我们从小就认识,不是吗?
它幸运地有了新主人。小县城里的一户人家,底楼天井种着花草与藤蔓,夏天结满葡萄,简直是猫儿的乐园。它没像妈妈那样红杏出墙,而是乖乖地守在庭院中,每夜瞪着猫眼驱赶硕大的老鼠。小女孩快要读书了,很少有六七岁的女童,像她那样留着茂密的披肩长发,如同日剧或港片里的漂亮女生。她很乐意接受这些夸奖,但更喜欢与小动物相处,她相信自己与小白是青梅竹马,甚至是上辈子失散的恋人。
然而,小女孩的幸福像猫尾巴上的绒毛般短暂而易逝。七岁生日过后不久,爸爸有一晚喝醉了酒,在麻将桌上赌输了几万块钱,回到家看到他的新鞋子里有团猫屎,便怒不可遏地抓起猫尾巴,将它整个身体抡在半空中,重重地砸到天井墙壁上。
猫仅仅惨叫了一声,熟睡中的小女孩惊醒。当她慌张地跑出来,才看到小白的脑袋被砸烂了,各种颜色的脑浆涂在墙壁与泥土上,月季花的叶子全被染红,只有猫腿与尾巴还在抽搐,直到彻底僵硬冰冷…
突然,被囚禁在高楼之巅的崔善,没来由地抱头痛哭,心像被浸泡在盐水中,似乎浑身都被撕碎,脑浆砸得飞溅四溢。
她的第一只宠物是被爸爸杀死的。
月光益加凄冷,不知道几点钟了,凌晨两点?空中花园里转世投胎的猫,被崔善的哭声惊得打颤。一眨眼,尾巴尖扫到她的腿肚子,热热的,毛茸茸的,很痒。它在石榴花墙上无影无踪,仿佛一跃跳下高楼的错觉。
记忆,像黎明的天空幽光,每一秒都越发明亮,近乎透明的宝蓝色,静得如同世界尽头。
她想起了爸爸的脸。
一张还算不错的、有几分英俊的脸,个子消瘦而挺拔,高而细直的鼻梁,不大但很锐利的眼睛,颇为吸引异性的目光,包括女儿。
伸出手,在空气中触摸他的嘴唇与下巴,面孔的轮廓如此真实,他那热烘烘的呼吸扑面而来,伴随酒精与烟草味。
崔善读小学前,更喜欢爸爸而非妈妈。
老家的县城郊外,有条宽阔的流花河,偶尔有野天鹅出没。三十年前,当她还没出生,候鸟迁徙的深秋,有个猎人意外发现一只天鹅,隐身在河滩的苇丛中,开枪将它射杀。天鹅肉分给附近村民吃了。那年爸爸刚从部队退伍,从乡下亲戚手里,好不容易买到大半斤天鹅肉,带回家腌制成风鹅,储存到过年的餐桌上,全家人吃得终生难忘。
爸爸当过三年兵,在老山前线的猫耳洞,但从不承认杀过人。战争让他学会了野外生存,没有任何工具,赤手空拳用树枝野草制作陷阱,每次能抓住十几只鸟。
在流花河边的荒野,崔善跟着他学会了钻木取火,她亲手杀死猎物,清洗小鸟内脏,放到火上烤成新鲜野味——爸爸就用这种方式把小白吃了。
他说他爱吃猫肉,真的不酸。
这辈子,只要再闻到那种味道,崔善就会呕吐。
七岁那年的夏天,爸爸杀死她最心爱的猫,全家离开小县城,去了那座海边的大城市。
从此以后,她恨爸爸。
并且,怀念小白。
直到现在,她还觉得,猫是一种会死而复生的动物。她的小白并没有死,随时可能回到身边,或在某个夜晚趴在窗外看着她,放射幽幽的目光。可是,将近二十年过去,再没看到过任何相同的猫——全身白色唯独尾巴尖上有火红斑点。
被关在空中花园的监狱,她才发现猫真的有重生,过了奈何桥,渡了忘川水,喝过孟婆汤,还记得我吗?
第八章 巴比伦塔
第四十天。
关于童年,我想从十岁说起。
小学三年级,我还穿着白裙子,脑后扎着蝴蝶结,想起来真是土得要命。我就是你们所说的外地借读生——虽然,我不在这里出生,但我会在这里死去。
有个双目失明的老头子,大家都说他是半仙,成群结队来找他算命。妈妈把我拖到他家,我很厌恶那个地方,烟雾缭绕,充满恶臭。妈妈的手心冰冷,我总想把手抽出来,却被紧紧抓着。瞎子半仙算着我的生辰八字,摇头晃脑说了半天,结论是我的八字凶险异常,会把全家人克死。妈妈听了寝食难安,拜托半仙给我换个名字改改风水。瞎子开价一万元,爸爸说他是个骗钱的货色,何况我们户口还在老家县城,要回去改名字很难,要花掉更多的打点费用。
最终,我还是叫崔善。
此后三年,妈妈始终担惊受怕——果然,瞎子半仙的预言成真了。
十二岁的夏天,我刚从北苏州路小学毕业,即将读初中预备班,爸爸出事了。
爸爸叫崔志明,每晚都在喝酒,永远叼着一根烟,在我眼前飘满蓝色烟雾,以及尼古丁的味道。烟灰缸总是满满的,地板上也全是香烟屁股与烟灰。有件妈妈给我买的新衣服,被他的烟头不小心烫出个大洞,我心疼地哭了两天。
爸爸死在一场大火中,尸骨无存,也有人说他是自杀的。
死讯传达的那晚,我来了初潮。
现在,我还能准确回忆起那晚的疼痛。而对于爸爸的死,我并不悲伤。
那时起,我告别了童年。
我的初中在五一中学,因为给老师送了重礼封住嘴巴,没让同学知道我的秘密。爸爸死后,我和妈妈相依为命,担心她会带我离开这座城市。毕竟县城里还有老宅和爷爷奶奶。虽然,魔都的房租一年年上涨,家用开销像无底洞,常有人上门讨债,但妈妈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我们的生活费以及我的学费,全靠她做钟点工的收入。我早早学会了这里的方言,谁都看不出我的小县城出身。只要开口问妈妈要,我就有足够的零花钱,第一时间买到女孩们最时髦的东西。那时我很瘦,胸部却发育得早,让许多要么过早肥胖要么发育不良的女生们羡慕。我留着乌黑长发,雪白的皮肤,目含秋波,常有人说我像玩偶娃娃。
初二开始,有男生给我传纸条,毫无例外都被拒绝。现在我很后悔,没挑选他们中的某个,好好谈一场早恋。我大概伤过许多人的心,比如把纸条在班级里展示一遍,当众羞辱暗恋我的胖墩儿。又比如说好了一起看电影,却跟女生们去看漫展了,让谁在影城门口空等了一晚。
我对同学们说谎——我的爸爸是个大校军官,经常下部队指挥好几个师。我又说妈妈是做生意的,总在国外飞来飞去。有闺蜜提出想来我家玩,但我说家里门禁森严,爸爸藏着军事机密,不能让外人进来。久而久之,我变得心安理得,仿佛一天不说谎话,就会浑身不舒服。我甚至幻想这些都是真的,简直自我催眠。
妈妈的姓氏很稀罕:麻。我想她小时候常被人嘲笑:麻皮、麻风病之类的。
她还有个特别通俗、一度时髦,许多中老年妇女都有过的名字:红梅,也是我们老家县城男人最爱抽的香烟的牌子,那味道让我从小受不了。
妈妈说过自己名字不好,带个梅字,自然一辈子倒霉了。
麻红梅。
听着,已经告诉你那么多了,但我想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我还要些卫生棉和卷筒纸,这个小小的要求你应该可以做到的。
暂时先想到这些,等我收到这些以后,再告诉你后面的事情。
等你!
她放下录音笔,蜷缩在干草堆里,看着清晨的太阳。刷牙洗脸完毕,水池里形容枯槁的脸,还有几分少女时候的样子,干草堆上却还渗着鲜血——流产以后无法停止。
第二天,崔善的要求得到了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