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说——程丽君——她不是被我杀死的!”
不是她,那又会是谁?
难道,是她口中的那个“X”?也就是把自己推入陷阱的变态?
X又是谁?
忽然,林子粹想起程丽君的床头柜上,相框里的另外三个女人。他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在墙上依次写下她们的名字——
全曼如、章小雪、梅兰
第三章 改头换面
第一百二十夜。
雪,已化尽。
最近五十年来,这座城市第一次那么早降雪。
对面高楼之巅,越发寒冷稀薄的空气中,挂着一弯超大新月,宛如伸手就能摘下。
坐在一张布满枯叶的长椅上,遥望近在眼前的烂尾楼。这栋奇形怪状的建筑物,在月光下裸露着内脏与骨头,还有顶四堵高墙的帽子,曾是囚禁她的监狱,在漫长的一百二十天。
崔善,早已经死了,现在她叫张小巧。
十二个小时前,她在空中监狱遇见了林子粹,这个如此想念过的男人,却用双手扼紧她的喉咙——那双手的感觉很熟悉,连带被熏黄的指尖香烟味,过去常在她的胸前划过。
即将断气的瞬间,他的双手却松开了。崔善剧烈咳嗽,喘回第一口气,脑中隧道也告消失。林子粹的脑袋压在她脸上,还有他全身重量,像以往许多个夜晚。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她虚脱地扶着墙壁站稳,只见他的后脑勺被砸破,鲜血顺着头发蔓延在地上。
旁边躺着半块破碎的砖头。
蹲下摸了摸他的口鼻,仍有热气往外喷涌,只是被砸晕过去,男人的脑袋可真坚硬。
忽然,她发现南侧墙边有根绳子垂下来,既像自杀的上吊绳,也像勒死人的绞索,同时是救命的尼龙绳。
想起流花河畔九天玄女娘娘的破庙。
这是给她准备的吗?用力拉绳子,手感非常牢固,该轮到她逃出去了。
崔善没忘穿上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还有那个丑陋的LV女包,装着名叫张小巧的索多玛共和国护照,再戴上X送给她的口罩。
她抓紧绳子爬上墙,尽管全身瘦弱不堪,胳膊细得像个鬼,但在被囚禁的一百二十天,每日都在训练这个动作,把藤蔓编织成草绳模拟,这是逃出此地的唯一可能。
终于,她来到塔顶的天台上。
第一次看到咫尺之遥的地方,那么多天可望而不可即,平台上布满枯萎野草,许多空鸟巢与老鼠窝。四周寒冷的天空,多出几十栋高楼,几乎再也认不出那排最熟悉的楼顶,因为没有了高墙遮挡。
翻墙的滋味很爽,崔善一边咆哮着,一边泪流满面。
但她没看到X。
现在还不知道他是谁,但她明白,是他救了自己,用砖头砸晕了林子粹,又给她放下绳子,还让她奇迹般地活到今天。
当崔善跪倒在积雪消融的地上,才发现有个包放在醒目的位置。
她认识这个日本牌子的手提包,是林子粹的,还是陪他在久光百货买的。里头有他的钱包,插着信用卡,以及五千多块现金,还有两台手机:一台是他日常使用的三星;还有一台高级私人定制版,表面镶嵌着“LZCS”,崔善对它是如此熟悉。他的妻子活着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台手机的存在,而今他也带在身上了。
自由了,该去哪儿?http://www.kongbugushi.com/
逃离塔顶之前,最后趴在栏杆边,看了一眼空中花园里昏迷的林子粹,她收起那根救命的绳子。
再见,我的爱人。
经过漫长的楼梯,穿越整个烂尾楼腐烂的体内,回到久违的地面。
崔善想自己的样子很滑稽吧,脸上遮着怪兽口罩,乱糟糟的长发及腰,上身雪白的羽绒大衣,下面却露出睡袍,光光的小腿与脚踝,踩着一双红底高跟鞋,很像一只白天鹅。
她的肩上挎着X送的山寨LV包,藏着护照、钱包、两台手机。至于林子粹的手提包,则被扔进了垃圾箱。
站在冻僵的泥土上回头仰望,眯起眼睛看塔顶的四堵墙,几乎与天连在一起,无法想象自己在那上面住了一百二十天。
不过,崔善最钟爱的水晶天鹅项链,已落在了巴比伦塔顶上。无论如何,她都不敢再上去取回来,说不定就攥在林子粹的手心里。假如他还活着。
再见,天鹅,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
身后是广场式公园,每天傍晚大妈们的广场舞,还有流浪歌手们的吉他声、高中生的合唱比赛都来自于此。穿过铺满落叶的小径,看着几乎结冰的池塘,来到车流汹涌的马路边。
街对面的商场,她给自己买了条裤子、两件衣服、短袜与长袜,还有一双雪地靴——本想刷林子粹的信用卡,她知道密码,但犹豫再三觉得不安全,还是用钱包里的现金。
至于内衣,崔善很喜欢另一个人送她的那套。
大快朵颐一顿之前,她找到商场唯一的体重秤,指针落在40公斤。好吧,有几天暴饮暴食的指标了。
在商场楼下的小超市,她买的第一样食物,却是薄荷糖。
中午,崔善一个人去吃了麻辣烫,真的是扶墙进扶墙出,最后差点呕吐,服务员都被惊到了。
隔壁有家经济型酒店,她用张小巧的索多玛共和国护照登记,居然挺管用的。住进一间商务套房,窗户正对巴比伦塔与市民广场公园。也只有这种房间才有浴缸,跳进去冲了个淋浴。终于有热水冲刷身体,各种污垢从身上从头发上洗下来,用尽两瓶洗发水和沐浴液,足足洗了六十分钟,几乎把浑身皮肤洗破,仍觉得无比肮脏,似乎每个毛孔都渗透出油腻与烂蛆。她虚弱地泡在一缸热水深处,像屠宰清洗后等待被大卸八块的肉,八十多斤,加上中午吃的麻辣烫。
差点在浴缸里睡着,呛到水才醒过来。崔善披着酒店的浴袍,钻进被窝睡了一觉,直到晚上七点多钟。
孤独地躺在大床上,看着窗帘外的世界,不过是拥挤嘈杂的城市一角。迟到的泪水从眼角滑落,让人有些怀念躺在塔顶,看着一望无际的天空的感觉。
她想,再去巴比伦塔底下看看。
随便吃了碗拉面,啃了清真寺门口的羊肉串,来到市民广场公园。最后的流浪歌手已经收摊,经受不住刺骨的寒风。
崔善依然穿着那个人送的羽绒大衣,坐在一张长椅上,背后是寂静荒凉的树丛,仰望黑暗中的烂尾楼顶,还有月亮。
身后蓦地响起萨克斯,她情不自禁地跟着旋律,唱起极不标准的广东歌:“在这晚星月迷蒙/盼再看到你脸容/在这晚思念无穷/心中感觉似没法操纵/想终有日我面对你/交底我内里情浓/春风那日会为你跟我重逢吹送…”
一曲终了,眼前站着一个男人。
X?
男人怀抱着金灿灿的萨克斯,看着这个古怪的年轻女子,用布满皱纹的眼睛。旁边有盏公园路灯,他的头发花白,至少六十多岁。她并不排斥老男人,有的女孩子更喜欢成熟的他们。
但,是你吗?
她感觉他好像爸爸。坐在长椅上聊天,老男人姓张,退休后常来这儿吹萨克斯玩。两个多月前,有个年轻人听他吹了这首《我和春天有个约会》,希望老张每晚都吹一曲,他保证每次坐在长椅上安静地听完。老张并未当作一回事,没想到年轻人真的每晚必来,一声不吭坐在长椅上,无声地祈求他再度吹奏。老张在这个公园吹了很多年萨克斯,从未有人从头到尾听过。于是,每晚老张都会吹响这首歌,年轻人每次在长椅上坐十分钟,不多一分,也不少一秒,像她现在这样仰望烂尾楼顶。
最近一两星期,对方再没出现过,但老张已养成习惯,似乎不在此吹这首歌心里就会特别难过。
“他长什么样?”
“记不清了。”
“不是每晚都会见到他吗?”
“是啊,但我从没记住过他的脸——我说不清楚,很抱歉。”
“他穿什么衣服?用什么手机?带什么包?还记得吗?大叔,求求你了!”
崔善几乎要靠在他肩上撒娇,老男人却很老实:“都很普通,灰蒙蒙没什么印象。”
“那他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吗?提到过什么人?”
“嗯——我问过他好几次,为什么要听这首《我和春天有个约会》?但他只是默默地听。最后一次,他说:还会有一个人,坐在这张长椅上,听你吹这首歌的。”
不知该说什么话,她傻傻地说了两个字:“谢谢。”
“姑娘,那么晚了,该回家了,再见!”
老张背着萨克斯离开公园,崔善仍然坐在冰冷的长椅上,回家?不就在巴比伦塔顶上?
仰望几近零度的塔顶空中花园,不晓得那个男人是否还活着?崔善打开林子粹的手机,是他平常使用的三星,接到一条最近的短信,傍晚时发出的——
“12月15日,程丽君的生日,我们将举办一个小型的追思会,你来参加吗?”
来自一个叫“梅兰”的人。
女人。
第四章 杀人同谋
“七天后,程丽君的追思会,还要请哪些人?”
全曼如抱着一杯热咖啡,迷惘地看着窗外密密麻麻的摩天大厦,浓密的雾霾中宛如漫步云间。这里位于城市中心的至高点,将近一百层楼顶的旋转餐厅,钢琴弹奏着《Smoke Gets in Your Eyes》,全市只有这个地方,连早餐都有钢琴伴奏。
“除了我们三个,她还有其他朋友吗?”
说话的是章小雪,坐在全曼如的对面,阴沉的面色映在玻璃上,染过的金色卷发,在窗外浓雾的覆盖下,宛如一锅煮熟了的泡面。
“好吧,我刚预定了这个餐厅,包场一个钟头,十万块,我们三个AA吧。”
“没问题,我老公答应给我这笔钱了。”
“我的卡里也还够刷。”
章小雪掏出PRADA钱包,看着身边的女人问:“梅兰,你呢?喂,问你话呢?”
“对不起…”
梅兰有些走神,正在看着窗外的景色,一阵凛冽的西风吹来,暂时驱散了浓雾,露出久违了的阳光。
“你在走神。”
“是…”她还在喝最后一口早餐粥,指了指弹钢琴的小伙子,“在听这首曲子。”
全曼如把脸鼓起来,像只被阉过的肥猫:“对啊,我们读大学的时候,挤在宿舍里看过一部韩国恐怖片,说的是几个女高中生的故事,片尾曲就是这个音乐。”
“可是——”梅兰的思维再次跳回,“林子粹到现在还没回消息,给他打电话也是关机。”
“他凭什么也来参加追思会?”
“是啊,当妻子等着他回家,他却在外面抱着年轻漂亮的女孩子。”
章小雪不断给露出皱纹的脸上补妆:“十有八九,林子粹也是杀人的同谋!”
“废话,要是没有林子粹帮忙,那个狐狸精怎能用钥匙打开大门,半夜潜入到程丽君的床头?她又怎能穿着程丽君的衣服去购买毒药与针筒,造成自杀的假象!”
全曼如有强迫症,焦虑地摆弄着餐具,反复几次打开手机,屏幕上是肥嘟嘟的女儿,今年刚上幼儿园托班。
“哑巴怎么还没找到?”章小雪的卷发微微颤抖,拉着梅兰的手说,“你真的不知道吗?都快四个月了!”
梅兰看着被淹没在钢铁森林中的烂尾楼顶。玻璃上除了呵出的热气,还有自己姿容姣好的脸庞,正与十公里外的那栋楼合而为一。在同学四人之间,她是公认最漂亮的那个,当年寝室里就属她收到鲜花和情书最多。她很懂得保养自己,许多人误以为她还不满三十岁。
“你怎么了?总是不回答我们的问题。”
“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