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了,我回去了。”韦隽站起来,望着杯盘狼藉的餐桌。“要不要我帮你收拾一下?”
“不用、不用。”余凯琳摆着手说,“我自己来就好。”
“那好吧。”韦隽端起茶几上装西瓜皮的塑料盘。“垃圾我帮你带出去丢一下。西瓜皮留在垃圾桶里会招苍蝇的。”
“那谢谢了,隽姐。”余凯琳说。
韦隽端着塑料盘走到垃圾桶旁,用脚踩开桶盖,正要把西瓜皮倒进去,忽然看到了垃圾桶里的一样东西,本来已经平和的脸色一下又沉了下来。
余凯琳看到韦隽脸色骤变,一脸不悦,觉得有些奇怪。走过来问道,“怎么了,隽姐?”同时朝垃圾桶里望去。
啊——她心里大呼一声——天哪,垃圾桶里留着几个韦隽送来的油炸饼!那天孟晓雪倒掉后,自己就彻底忘记这件事了!
余凯琳尴尬极了,局促地解释道:“隽姐…真不好意思,油炸饼我本来觉得挺好吃的,但是有些太油腻了,我就…”
“没什么。”韦隽冷冷地说,“算我自作多情吧。”
余凯琳面红耳赤。“不,隽姐,不是这样的…”
韦隽把装着西瓜皮的塑料盘递给余凯琳,然后蹲了下来,双手竟伸进垃圾桶里,把那几个油炸饼捡了起来。
余凯琳目瞪口呆地望着她,错愕不已:“隽姐…你这是干什么?”
韦隽瞥了她一眼,阴沉地说:“没什么呀,你不吃,我就拿去喂狗。免得浪费了多可惜。”
这句冷冰冰的风凉话就像一根冰锥狠狠地扎进了余凯琳的心。
韦隽招呼也不打一个,拿着那几个油炸饼,拉开门出去了。
余凯琳全身像瘫软了一样,缓缓地顺着墙边滑了下去,神情呆滞地坐在地板上,一动不动。许久后,她用手捂住脸,呜咽起来。
顺着脸颊默默流淌下来的泪水里,包含着她的寒心、后悔、歉疚和委屈。她怎么也没想到——本来一切都处理得还算好——自己小心谨慎才苦苦营造出来的和谐气氛,却在最后一刻烟消云散了。她从没体验过如此强烈的挫败感。
此刻,只有日记本才是她最忠实可靠的朋友,它能包容和理解自己的所有苦衷。余凯琳含着泪水,将自己心中的委屈和心酸记录了下来。
收拾完餐具杯盘,她身心俱疲,只想好好洗个热水澡,然后上床休息。
余凯琳站在热气腾腾的淋浴花洒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隔着一块玻璃,一双怨毒的眼睛正注视着自己。
这晚睡着后,她又听到隔壁传来了跑步声。时间还是十一点半。
声音比上次更大一些。表明她跑得很重。
余凯琳骤然想起,上一次听到跑步声的那一天晚上,她拒绝了喝韦隽的茶;而这次,又发生了这样的事…
难道,在屋内跑步意味着她在生气?而这是否代表着什么不好的事情?
余凯琳忽然感到全身发冷。
十二
对于流浪汉来说,想要吃一顿真正意义的“早”饭是很困难的。早晨,人们疾步穿梭于各条大街小巷,目的是上班或上学,根本没有闲暇去关注街边的一个老乞丐,当然就更谈不上施舍了。要想从垃圾箱中捡到他们吃剩的早餐,一般得九点半过后才行。
本来,老流浪汉清楚他的早饭时间。但问题是,他昨天一整天都没能吃到什么东西,所以尽管现在才清晨五点过,他已经饿得两眼发花了。
他必须碰碰运气,即使希望渺茫,但他还是期待着能在某一个垃圾箱里翻出些昨天残留的食物出来。
老流浪汉沿着大街接连翻找了两个垃圾箱,结果是一无所获——垃圾箱显然已经被昨夜的某个拾荒者提前关顾过了——不但没有能吃的东西,就连能卖点儿钱的塑料瓶、包装袋都没有。他沮丧极了,内心的失落却像催化剂一样令饥饿感急剧膨胀。他必须继续下去。
走过两条街后,老流浪汉来到一个小型菜市场,再过一个多小时,这里就会热闹起来。他认为,这种地方总是会残留下一些食物的——但是,该死的,市场管理员雇佣的清洁工居然把这里打扫得像滑冰场一样干净。简直不给我们这种人留点活路,他想。
还好,那边有一个小垃圾库。希望没有被同行洗劫干净,至少有点变质的豆制品或过期的零食也好——他祈祷着,走过去在一大堆垃圾中翻找起来。
他看到一个蓝色的小塑料袋,扎好的,里面装着一些椭圆状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他抓过来,将口袋打开。
什么?他的眼睛都瞪大了。
油炸饼!而且看起来…还很新鲜!
(对于他来说,新鲜就是没有发霉或发臭)这意外的收获令老流浪汉兴奋不已,在快要饿昏的时候找到这种东西简直就像是快要溺水的人突然发现一块浮木一样。他抓起一个,咬了一大口。真香,满嘴是油。
狼吞虎咽地把第一个油炸饼吞下肚,他感觉好多了。第二个,他才开始细细品尝起味道来。唔…仔细一吃,这肉的味道有些怪怪的,吃不出来是什么肉做的,也许是有些变质的缘故吧,不过仍然很香,而且管饱——这就够了。他才不在乎呢,肠胃早就练得铜墙铁壁、百毒不侵了。
一连吃了三个油炸饼,老流浪汉的肚子填饱了——看了一下,塑料袋里还剩四个——太好了,中午饭甚至下午茶都有着落了。他心满意足地将口袋系好,准备打包带走。这时,他注意到在这个小垃圾库的里端,还有另一个黑色的大塑料袋,鼓鼓囊囊的。
我今天的运气好——他想着——看看这一包又是什么,也许又是一个惊喜。
他钻进垃圾库,把那袋东西提了出来,将口袋打开的时候,有种刮奖券般的快乐。
但这种快乐在口袋敞开后便立刻消失了,换成了疑虑和困惑——这些血红色的是什么?看起来像是一些内脏…是猪下水吗?他正猜测着,眼睛忽然接触到口袋里的一样东西,身体立刻像遭到电殛一样剧烈颤动起来。
老天啊,这是…人的手!他看清楚了,吓得怪叫一声,猛地将那袋东西甩开,部分内脏和一只手从里面散落出来。
老流浪汉惊恐不已,骇得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到地上,连滚带爬地向后挪动身体,刚好撞到了路过这里的菜市场管理员。那管理员正要到市场上去,被老乞丐撞了一下,刚想开口骂人,顺着老乞丐的目光望过去,看到了地上的那只人手和散落出来的内脏,他“啊!”地惊叫一声,吓得目瞪口呆。愣了几秒后,他迅速掏出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
叶磊蹲在地上,戴着手套的手将黑色塑料袋撩开,仔细观察了一阵,站起来对霍文说:“头儿,初步判断,是第二个受害者的两只手和手臂,以及脾脏、肾脏。”
霍文面色冷峻,神色凝重。他微微点了下头:“把证物交给检验科吧。”
叶磊将黑色塑料袋扎紧后交给旁边的一个警察。那警察将这袋残肢带走了。
霍文转身望着报案的菜市场管理员:“是你最先发现的吗?”
“不是我。”那中年男人连连摆手,指着蜷缩在一旁的老流浪汉,“是他。”
霍文鹰隼般的目光射向蹲在地上的老乞丐。老流浪汉抬起头来,目光恰好和刑警队长相遇,被那慑人的气魄震骇得打了个冷颤。他赶忙慌乱地辩解道:“警官,不关我的事啊!我只是在这个垃圾库里找东西吃。没想到…竟然翻到这样一包东西出来!”
霍文望着手足无措、惶恐不安的老乞丐,心中十分清楚,这可怜的人不可能与杀人碎尸案有关系,只是一个“发现者”而已。他调整着自己的面部表情,将审视的目光收敛起来,说道:“你不用紧张,只要如实回答我的问题就行了,我不会为难你。”
老流浪汉不住地点着头。
“这包东西是放在垃圾库里面,还是外面?”
“是在里面,很里面。我是钻进去才拿出来的。”
霍文点了下头。“你是一个人发现这包东西的?当时这垃圾库附近还有没有别的人?”
老流浪汉想了想,苦着张脸说:“好像没别的人了。当时太早了,街上都还没几个人呢。”
“就是说,你来到这里的时候,没看到有人丢垃圾?”
“是的。”
看来,这袋残肢应该是凶手昨天晚上丢弃在这里的,霍文思忖着。又问:“你为什么会来翻这儿的垃圾?”
“我肚子饿了,想在垃圾堆里找点能吃的东西。先给我找到了一袋油炸饼,我吃了几个,想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别的,结果就看到了这个鼓鼓囊囊的大袋子。没想到一打开,居然是…”老流浪汉又露出惊恐的神色。
霍文扫视周围的地上。“哪儿有什么油炸饼?”
老流浪汉赶紧把刚才吓得丢在一边的那半袋油炸饼捡起来,双手捧给面前的刑警队长看。“就是这个。”
霍文晃了一眼,对那脏乎乎的油炸饼并没细看。他只是想知道老乞丐有没有说实话而已。现在,他觉得没什么好问的了,转身对一个年轻警察说:“你把这个老乞丐带回局里做个笔录,然后把他送到就近的收容所去。”
老流浪汉有些紧张地问道:“警官,你们不会是要把我关起来吧?”
“不是要关你。收容所里有吃有住,比你在街上讨饭强多了。”年轻警察对老流浪汉说,“跟我走吧。”
老流浪汉欢天喜地地跟着年轻警察上了警车。
霍文和叶磊坐到警车里,叶磊掏出小本子,一边记录一边念道:“6月5日,星期日,第二个受害者的第二部分被丢弃在梨溪菜市场旁边的垃圾库——两只手和手臂,及部分内脏。”
霍文双手搭在方向盘上,眉头紧蹙。“昨天我们还在思索凶手下一次抛尸的时间,今天就出现了。哼——”他自嘲地嗤笑了一声。“就像他(她)听到了我们的谈话,不想让我们失望一样。”
叶磊看着手中的小本子。“距离上一次抛尸间隔了八天。”他望向队长。“头儿,按你的分析,昨天这个凶手大概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
霍文目光低垂,没有说话。好一阵过后,他问道:“调查有进展吗?有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对象?”
“情报科提供了一些单身居住、曾经或现在与外地单身女人有来往的人的资料。”叶磊从一个黑色皮包内拿出一叠纸,递给霍文。“但这只是一部分,无法将所有这种类型的人都统计出来,数目太庞大了。”
霍文一张一张翻看着,这些纸上印着情报科列出的具有犯罪可能性的人的照片、名字、年龄、职业等基本资料。霍文挨着把这几十页纸全部看完,问道:“怎么,全是男的?”
叶磊说:“也许情报科认为,会做杀人抛尸这种事的,男人可能性要大些。”
霍文不满地晃着脑袋:“这可不一定。他们太主观臆断了,而且缺乏经验。1987年美国俄亥俄州著名的连环杀人分尸案,就是一个妇女所为。”
叶磊点头道:“我一会儿去叫他们把符合这种条件的女人也列出来。”
霍文问:“这一堆人里面,有没有重点排查对象?”
“有。”叶磊把身子倾过来,翻找着,从一堆纸里选出大约十张出来。“这几个人曾经多次和外地单身女人交往,其中一些还与外地单身女人同居过。”
“好,重点关注这几个人。同时叫情报科继续统计可疑对象。”
“是!”
霍文狠狠地咬着牙说:“我还不相信,这只残忍的狐狸会一直不露尾巴出来!”
十三
6月6日,星期一的上午,瞅准余凯琳上班后,韦隽迫不及待地用钥匙打开隔壁房门,来到余凯琳这边。
她早就按捺不住了。自从上次偷看余凯琳的日记后,她就一直没再次光顾过。经过这么几天,日记的内容应该添加了不少吧——这回,她可以在这边度过一个“充实”的上午了。
她直接来到书桌旁,将抽屉打开,拿出了余凯琳的日记本。正要翻开来看,她觑见了桌上放着的红酒——就是前天晚上余凯琳请她吃饭时喝剩下的那瓶红酒。韦隽注意到,酒还剩了大半瓶。她想——一边喝着红酒,一边欣赏隐私,是不是更有情趣呢?可是,酒少了的话,余凯琳会不会发现?
斟酌了好几秒,她判断出,如果只倒一小杯的话,是不会有人觉察到的——除非之前用刻度尺量过——但谁又会这样做呢?
韦隽悠然地从厨房里拿出一个玻璃酒杯,倒了半杯红酒,然后在桌前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快乐之旅启程了。
她翻开日记本,接着上次的开始看。
(5月30日的日记)
“今天中午,我问起晓雪最近发生的杀人碎尸案的事,没想到她居然知道。看来,黎昕并没有骗我…”
韦隽的眼睛一下睁大了,神情变得紧张起来。
“晓雪告诉我,警察现在还没有抓到凶手,而且报纸上说这个凶手有持续作案的可能。她觉得我一个人住在外面不安全,劝我忍一口气,回黎昕那里去住。可是,我心中还是无法释怀…”
韦隽眯起眼睛,凝神屏气。
“…后来,我们谈起了我昨晚听到隔壁传来跑步声的事,晓雪认为韦隽可能有些不正常,她说这种有古怪嗜好的独身老姑娘,往往都有些偏执倾向,容易出现极端行为。虽然我觉得,她有些言过其实了,但这些话确实令我感到不安…”
看到这些内容,韦隽的下颚咬紧了,竭力压下自己的愤怒,继续往下看。
“…晚上,晓雪到租房子的地方来陪我住,她在卫生间洗澡的时候,竟然怀疑里面有人偷窥,但我们走进去,却没发现有人。晓雪坚持说她的直觉比一般人要强,还说这套房子和房东有问题。她再次劝我别住在这里了,回到黎昕身边去。我的心里很乱,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个叫孟晓雪的…婊子!韦隽又惊又怒,她涨红了脸,牙齿磨得咯咯作响,气得浑身都颤抖起来,忘记了自己手中正端着一杯酒,结果杯子一倾斜,洒了一点红酒在日记本上。
韦隽大惊失色,心中暗叫不妙。她赶紧走到茶几旁边,扯了几张抽纸,将日记本上的红酒吸掉、擦干——但是,红酒的颜色浸进了日记本里,并且将纸张变皱了。韦隽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
糟了,她想道,余凯琳可能会发现的,而且只需稍加联想,就能猜到是怎么回事。
怎么办呢?她焦急起来——我总不能把这个日记本丢掉吧,这样不是更加明显?现在,只能期望酒的颜色变淡后,她会注意不到,或者是她直接翻过这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