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挂断了电话,返回会议室,说:“确诊了,就是电击死!”

会议室里没有欢呼雀跃,反而是鸦雀无声。我左看看,右看看,发现韩亮一脸尴尬地坐在那里,仿佛正在说什么。

“怎么了?”我问。

韩亮说:“刚才侦查部门的同事说了,这个诊所的老板,叫余光华。”

“嗯,怎么了?”我不明就里。

韩亮接着说:“他是余莹莹的爸爸。”

“嗯,怎么说?”我还是不明就里,“余莹莹是谁?”

“他前女友呗!还能是谁?”大宝说。

我恍然大悟:“我知道了!余莹莹先来找你,后来过了一天才去派出所报案。说的内容,都是那一片沼泽地有臭味。其实我们过去都没有闻到臭味,甚至尸体拖上来后,我们也没有闻到多浓重的臭味。既然没有臭味,那么余莹莹为何就能闻见呢?”

“除非她原本就知道那里有一具许多年前的尸体!”大宝说。

“余光华多大年纪?”我问。

“当年四十一。”侦查员说。

我点点头,说:“埋尸很缜密,一层一层,确实符合这个年纪的人所为。而且余光华既然是合法的医生,也有着高学历、缜密的思维,具备作案的条件。”

“看来,当年调查的时候,这个余光华说了假话。”赵局长说,“不过,这个李靖又是怎么触电身亡的,余光华为什么要毁尸灭迹呢?”

“如果我们的推测成立,那所有的论断就成立了。”我说,“李靖因为牙疼,到余光华的诊所里就诊。因为是牙龈发炎,而且服药无用,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静脉滴注抗生素。在输液完成后,李靖手背的针眼贴都没有拿走,李靖就因为意外不知道踩到了什么有电的地方,从而触电死亡。”

“触电和他没多大关系,为何要埋尸?”赵局长说。

“这就不太好推断了,有多种可能。”我说,“现在我考虑的问题是,时隔十多年了,咱们又该如何取证?”

“如果真是这样,余莹莹既然能够报案,也一定会作为证人。”韩亮说,“我了解她。”

陈诗羽白了韩亮一眼。

“一个人的证词证言肯定是不行的,无法构成证据锁链。”赵局长说。

“我之前说过,现场环境特殊,一个人去埋尸是做不到的。”我说,“必须有两个人抬尸、抬木工板,一个人传递石头、一个人码石头,才能做到那样的埋尸现场。”

“我的天哪!余莹莹不会是帮凶吧?”大宝惊叹道。

“你傻啊。”韩亮说,“十几年前,余莹莹才十来岁。她顶多是知情者。”

“既然有两个以上的人作案。”我接着说,“那么只要知道另一个参与的人,就能获取另一份口供。两份口供的证明力就更大了。”

“可是,当年的诊所,现在已经样貌大变了。”赵局长说,“不能证明当年诊所存在触电的现场条件,证据链依旧不够完善。”

“你说过,当年出事的时候,诊所正好刚刚开业。”我说,“很有可能是施工原因,出现触电源。”

“我记得余莹莹和我说过,他爸爸的诊所刚开的时候,就和工程队打过一次官司。”韩亮说。

我如获至宝:“真的吗?那就去法院查一查2001年8月以后,余光华的这场官司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个去法院调取就可以了,很简单。”赵局长说,“不过,我还是不放心,不可能是余光华故意电死李靖的吧?”

我笑了笑,说:“一来,你们并没有查出两个人之间存在矛盾。二来,足底触电本身就很难出现在他杀案件中。三来,如果是故意电击,为何还要抢救?我觉得,只要搞清楚案件的全部情况,大家就不会怀疑这是一起预谋杀人案了。”

案件的最终突破,还是取决于那一纸十多年前的判决书。

余光华状告工程队,在装修诊所的时候,因为卫生间冲水踏板的连接处和电源相通,导致他诊所的另一名医生储强触电。好在抢救及时,得以复苏。

当然,这场官司毫无疑问是余光华赢了。装修队重新改造卫生间,并且支付了那名触电医生一大笔赔偿费。

侦查员分别寻找了那名触电的医生储强以及余莹莹。

据称,储强是个驴友,拿到一大笔钱之后,就从诊所辞职了,然后开始了漫游全国的生活。所以警方并没有寻找到储强。而余莹莹本身就是本案的报案人,虽然她报案的时候并没有完全说实话,但在警方的政策攻心之下,很快就交代了她的父母因为意外治死一个人,怕担责任,所以埋尸的过程。

经过对余光华和他妻子的审讯,两人并没有做过多的抵抗,就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了。他们后悔自己的糊涂,后悔得这些年来整夜整夜地失眠,更是后悔这件事情给当年还很幼小的余莹莹造成了心理阴影。

现在的供述,可能就是对灵魂的救赎、对亲人的交代吧。

余光华在老家从小诊所做起,慢慢地发家致富,最后决定到省城龙番市发展。新买的店面、装修款、仪器购置款,几乎花光了他所有的家底,而且还有不少贷款。但是他看好龙番的前景,认为自己在几年之内就能还清贷款,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小康生活。

可是意外就发生在2001年8月13日那一天。

李靖因为牙疼来就诊,余光华在询问了过敏史之后,并没有进行皮试,而是直接给李靖打了头孢。毕竟,头孢过敏的还是少数。

李靖打完点滴之后,自行去卫生间,余光华和他的几个助手也没有过多关注。直到后面一名病人在用卫生间的时候,发现卫生间门紧锁,余光华他们才想起,那里面有一个人。

在撬开房门的时候,余光华看见李靖斜靠在卫生间里,毫不动弹。在余光华的脑子里,此时只有一个词:过敏性休克!余光华此时肠子都悔青了,如果不怕麻烦,给他做一针皮试多好?现在完了,一切都完了!自己一辈子的心血,眼看就要开始新的生活,而现在,彻底完了。他几乎不敢想象,自己已经负债累累,再加上这一大笔医疗事故赔偿,会到一个什么样的境地。而且,自己刚刚开业的诊所,就治死了人,以后还有人会来这里看病吗?

天都黑了。

余光华一面想着对策,一面把李靖抬到内间急诊室里抢救。在抬起李靖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手心一麻。不过此时,他根本就管不了哪里麻还是不麻。他甚至感觉自己的全身都是麻的。余光华强作镇定,对围观的病人们,只说是这个人上厕所眩晕,靠一会儿、补一点葡萄糖就没事了。

围观的人们也没多想,就各自散去了。

急诊室里的抢救是徒劳的,因为此时李靖早已死亡。

在天黑之后,余光华夫妇决定,把尸体埋进刚刚开发的湿地公园。那个地方人少,也不会有人去里面打鱼,是最好的藏尸地点。数月后,尸体变成白骨,就一切安全了。

可是,他们俩一起出门,不放心把十二岁的女儿一个人放在家里,所以余光华在把尸体塞进轿车后备厢之后,又把熟睡的女儿抱进了轿车的后排座。

余光华夫妇辛辛苦苦埋好了尸体,准备撤离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余莹莹正站在岸边看着他俩。原来,半夜醒来的余莹莹,见自己独自在车里,吓得大哭。四处寻找后,发现自己的父母正在一片沼泽地里不知道忙什么。余莹莹跑了过去,隐约之间,看见他们好像是在埋一个人。

一个月后,诊所的一名医生在上厕所的时候,用光着的脚后跟踩了一下冲水踏板,居然触电倒地,后来经过抢救才挽回了生命。这时候,余光华才明白过来整件事情的经过。原来,李靖并不是药物过敏死亡,而是穿着拖鞋,用光着的脚后跟踩冲水踏板的时候,被电击死亡。如果穿鞋踩踏板,就不会有事。时隔一个月,这才发现了真相。自己给那支狗日的工程队背了一个大大的黑锅。

显然,不可能再把尸体挖出来报案。满心怨恨的余光华只能通过状告工程队,来获取自己心里的一点点安慰。

这倒是小事。余光华完全没有想到,余莹莹隐隐约约看到的那些画面,居然给她幼小的心灵带来了极大的创伤。十多年来,余莹莹经常想起此事,虽然不确定那是不是死人,但是总觉得心存芥蒂。在和韩亮交往之后,因为韩亮总是和她说起命案故事,这种印象在她的脑子里慢慢加深。尤其是在和韩亮分手之后,她几乎夜夜做噩梦,梦见那具被自己父母埋了的尸体,披头散发地来找她。

所以,受不了折磨的余莹莹,鼓起勇气来找韩亮帮忙,可又害怕自己的父母锒铛入狱。

“他们会怎么判?”韩亮关心地问道。

“看起来,并不存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情节。”我说,“但是,任何人的尸体都是需要被尊重的,这样毁尸灭迹,也触犯了刑法,应该构成侮辱尸体罪了。那可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啊。”

韩亮没有吱声。

“真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大宝说,“如果他第一时间报警,其实此事和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入狱事小,那个余莹莹的心理阴影,怕是要一辈子与她如影随形了。”林涛说。

“这样看起来,她还真是蛮可怜的。”韩亮内疚地说,“在现场,她想和我说点什么,我都没听。唉,看来我得找个机会安慰安慰她。”

陈诗羽抬眼看着韩亮,欲言又止。

第四案 迷雾地下室

要记住,人之所以走入迷途,并不是由于他的无知,而是由于他自以为知。

——让-雅克·卢梭

1

天气阴沉沉的,我的心情也如此。

这趟出差,可以说我真的是归心似箭。以前,我一直以为我是个事业型的男性,凡事以工作为重,所以也疏于对家庭的照顾。在有了小小秦之后,我发现自己正在逐渐转变为一个家庭型的男性。每次出差,一旦隔夜,脑海里就会反复浮现出小小秦那可爱的脸蛋,思念因此也就袭上心头。

不过我知道,做我们这行的,专心致志非常重要,所以也就强迫自己暂时放下思念。隔夜办案那是必然的,有的时候一出差就要好几天,回龙番后,也经常会加班,所以在家的时间很少,能和小小秦交流的时间就更少了。

这次出差归来,穿着制服的我,想去抱抱小小秦,却被他拒绝了,他甚至害怕到哭。可能在他的心里,我是个穿着奇怪的“陌生人”吧。

整个晚上,我的脑海里都是小小秦一脸害怕的样子,只能等到他睡熟了,坐在摇篮边静静地看着他的小脸蛋。

因为小小秦对我的拒绝,让我内疚万分。我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一个不称职的丈夫,一个不称职的儿孙。这又让我不禁想起,最疼爱我的爷爷,在临终的时候,我却不能陪在他身边。当时爷爷因为肺源性心脏病而做了气管插管,无法言语,神志忽好忽坏。本来请了假留在老家医院陪爷爷的我,因为接到了案件的电话而纠结不已。爷爷当时还是很清醒的,他在我的手心里写下了四个字“国事为重”。我哭着在爷爷的额头上亲吻后,赶去了案件现场。可是没有想到,那一吻居然就是诀别。

自己的儿子把自己当成一个陌生人,这样的感觉更加不好受。

第二天,我一边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尽可能抽出时间陪儿子,一边心情郁闷地走进了公安厅的大门。

我经常说,我是一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随着环境的不同而变换自己的感受。比如,在腐尸现场,刚开始我会非常恶心难受,但数分钟后,只要我专心于尸检,就会慢慢地适应那些恶臭难忍的气味。

所以,当我一脸阴鸷地走进办公室,发现大家正在吵闹笑打的时候,我的心情瞬间又被阳光充满。

“你这家伙,秘密还真多!”林涛对韩亮说,“《贪吃蛇》,究竟是哪个前女友的嗜好?”

“别瞎扯。”韩亮正色道,随即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那就扯那个医生的女儿,叫余莹莹对吧?”陈诗羽假装不经意地开玩笑道,“后来,你去安慰她了吗?”

韩亮被陈诗羽从自己不想多说的话题里拖了出来,倍感轻松,于是坏笑着说:“那是必须的,我毕竟是暖男嘛,好好安慰人家是我的职责。”

“呸!屁暖男!”陈诗羽涨红了脸。

“欸欸欸,你一个小姑娘,怎么可以讲脏话。”韩亮说。

“跟你学的呗!”林涛插话道。

“行了,上班时间,不能闲聊。”我笑着终止了他们的对话,“小羽毛,杜洲的事情,有什么进展吗?”

陈诗羽摇摇头,说:“目前没有。毕竟师兄师弟和同学们平时工作也比较忙,只能利用一些业余时间来查找,所以还没什么线索。”

我点头表示知道了,把包放在办公桌上,左右看了看,说:“大宝还没来吗?”

“没有,他请了公休假,应该是在杜洲失踪附近周围地带搜索。”林涛说,“这家伙真蛮上心的,对我们来说,公休假多宝贵啊!一年就那么几天。”

“毕竟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兄弟。”我说,“虽然狠狠地伤了他一次,但是发小的情感,不是那么容易摒弃的。”

在我们勘查组,从聊天模式切换到工作模式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在终止聊天后,大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各自完成自己需要完成的材料任务了。

直到一阵电话铃声,打破了办公室的宁静。

我抬眼看了看,并不是指挥中心的指令电话,所以暂时也就放下心来。电话是找陈诗羽的,陈诗羽接电话后,简短地对答了几句,抬眼和我们说:“在杜洲失踪的范围内,发现了一些血迹,不知道我们能不能过去给一些指导性意见。”

听到“血迹”二字,我的脑袋瞬间嗡嗡作响。曲小蓉说过,她曾有不好的预感。虽然这种预感并没有事实依据,但是她的这番话也一直在我的耳边萦绕。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我和这个杜洲只有一面之缘,而且还是憎恶的一面,但我还是很担心他的安全。可能是和大宝在一起久了,有些感同身受吧。曲小蓉此时怀孕了,还住在大宝家,万一杜洲真的确定有不测,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大宝和宝嫂的幸福生活刚刚开始,是很不容易的开始,绝对不能有任何闪失。可是,万一杜洲有什么不测,善良的大宝和宝嫂会对曲小蓉坐视不管吗?

不过这个念头一闪即过。我们知道,城市这么大,像是血迹的痕迹太多了,比如油漆啊,颜料啊,果汁啊什么的。而且,即便真的是血迹,也有可能是动物血。在命案现场,我们也经常会甄别疑似血迹是不是和犯罪有关,主要是要对血迹进行确证实验和种属实验。

因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所以,即便是在杜洲失踪范围内找到一些类似血液的东西,也未必有多大的意义。就算我们确定那就是杜洲的血,也只能给我们接下来的寻找提供方向,而不一定能让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但是不管怎么说,有发现总比石沉大海好,而且这一点也印证了小羽毛在她的同学、师兄弟之间的号召力还是很强的。

我们一边收拾东西,几个人挤在韩亮那辆狭小的奥迪TT内赶往现场,一边打电话通知大宝也同时赶往现场。毕竟,大宝对杜洲更加熟悉,说不定会有我们想不到的观点。

一路上,我们都在抱怨韩亮这个身高180厘米的大个子,为何要买这么个小车,连坐下我们四个人都费劲。韩亮则一脸委屈,说是自己私车公用,还得被数落。

毕竟不是刑事案件案发现场,所以没有那么大的阵仗。但是远远地,我们就听到了哭声,备感纳闷。走近一看,发现曲小蓉正坐在地上哭泣,而大宝正蹲在她旁边一米之外,和她说着什么,身边还有一个穿着单警装备的年轻警察。

我有些不满大宝,走近他把他拉到一边,说:“大宝,你怎么直接把她带这里来了?这里啥也说明不了,八字还没一撇呢。”

大宝一脸委屈,说:“这两天休假,是梦涵要求的,她让我腾出时间来陪曲小蓉找杜洲。所以你们打电话的时候,我们俩正好就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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