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是学历史的。自一九三九年考入大学到现在已搞了半个世纪,所以也可说是个不折不扣的史学职业工作者。但是半个世纪中,我个人返回祖国大陆参加史学会议,连这一次才是第三次。我回来的目的,第一当然是学习。第二则是作点学术报告。可是我自己不免要问问自己:这大把年纪了,还要学习些什么?学无专长,又能报告些什么,我自己的回答则是,我不应该来此学习一两个专题,我所要学习的,应该是详细了解祖国大陆史学界整个的学风和情况。第二点,那我又能报告些什么呢?万里归来不容易,向济济群贤献丑,报告一点个人研究的牛角尖,沧海一粟,我想也有点辜负大会主持学长们邀请我的美意。所以我想讲点大问题、大题目。大题目是不会有结论的。胡适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可是求证是无止境的,今天我只想提出点“大胆假设”,以就教于祖国史学同文。
4.1 中国史学的三大主流
上月五日曾在纽约参加了“中国留学生历史学会”的成立大会。主持大会的同学们要我去致欢迎辞,我为慎重其事。曾预备了一篇有四十六个注脚的学术讲演,文题叫“当代中国史学的三大主流”。我个人认为,当今具有世界地位的中国史学,大致有三大主流。第一是从往古的左丘明、司马迁到今日在台湾的钱穆教授,这一脉相承的中国传统史学;第二则是在今日大陆一枝独秀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派;第三派则是由十九世纪的西方“汉学”,逐渐现代化和社会科学化而形成的“现代西方中国史学”。第一派在今日大陆、台湾都还有师承;第二派则为今日大陆所专有;第三派的主力还在海外,台湾也有一部分。
我个人认为上述三派,长短互见,大家本可截长补短,融会贯通。不幸的是这三派之间,显然是隔阂甚大。简直有种各是其是、老死不相往来之势。我因而勉励“中国留学生历史学会”中出席大会的八十多名青年会员们,要争取做个贯串三派的中国现代史学的“第四主流”——后来居上通吃三家的第四个主流。
4.2 海外史家看中国古代史
因为第四个主流尚在成长期间可略而不论.我们但看上述三家对中国古代和中古史的看法是多么分歧。分歧固无碍于学术研究,但是各是其是、老死不相往来,就显得下正常了。——尤其是中国大陆马克思主义学派和海外现代西方史学派的学术上的“三不通”,实在大有检讨的必要。
治中国传统史学,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通常都认为中国古代是存在着马恩列史所说的,人类社会发展必经阶段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可说无人不承认这两个社会在传统中国的绝对存在。他们所研究的、所讨论的焦点,只是两段时期之中界如何划分;以及奴隶制时期的上限,和封建社会的下限延长到什么时代的问题。
至于研究历史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史学派也侧重“阶级分析”、“阶级斗争”这一点,其他方法多无关宏旨。
马克思主义史学派的实质和方法究竟有多大深度,我不敢妄加断语,我之所以要请史学界朋友们注意的,则是他们这一派的论点和方法,在其他两派史学中,未引起严肃的反响。传统史学派对之不闻不问,固无论矣;重点在海外的现代西方中国史学派,也完全置之不理。
举一浅显的例子:现在研究中国古代史比较知名的美籍华裔学者如何炳棣、余英时、许倬云诸教授,他们在各自著作中,对中国史学界曲不离口的“奴隶制度”,竟只字不提。其他洋学者自十九世纪以下,以至二十世纪八〇年代《剑桥中国史》那一派,也只轻描淡写而过之。严格说起来,也等于是只字末提。
在大陆上谈中国古代史,不知“奴隶制度”那还了得;而在海外,竟对它只字不提。何以各走极端到如此程度呢?这就值得我们“读史者”叹息三思了。
笔者本人不是搞古代史专业的。但是我却是个通史教师,古代史也是应该熟读的。作为一位“读史者”,我对海内外出版品的尖锐对照,不能不感到惊奇。更奇怪的则是我看到双方各是其是,对对方的观点与方法,完全漠视,甚或藐视。——这是由于文人相轻的传统心态在作祟呢;还是学术宗派主义在作怪;或是政治干扰学术有以致之呢?
总之,海内外学术界目前仍然存在着这种互不沟通的情况。自一九七八年中共中央“三中全会”之后,海内外确已逐渐沟通开放,但是在史学界,尤其治“传统历史”(traditionalhistory),在我们读史者看来,海内外的观点、方法、理论各方面,仍然是个“三不通”。学术思想如果存在着严重的“不通”,则政治、经济,甚至军事的“相通”,都是表面性的、暂时性的。这个“文化结”不解除,政治结、经济结,乃至军事结是无法清除的。
4.3 “寻找真理”与“证明真理”
这个文化死结,何以结得如此牢固呢?我们读者们冷眼旁观,大致可提出数种假设来。第一是海外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史学派”牢不可破的成见。一谈到马克思主义,人们立刻便想到“政治挂帅”。他们认为在马克思主义治下,一切学术都是替政治服务的。替政治服务的学术,本末倒置,就谈不到客观研究。失去客观研究的独立性的学术,还有什么学术可言呢?所以他们就漠视了。由漠视到藐视,就置之不理了。
第二点则是“马克思主义史学派”本身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在构思之前,首先便要肯定了一个“绝对”的是非。以人类古代史而谕,则“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是个绝对的“是”;其他的说法则是个绝对的“非”。是非既然绝对化,则二十世纪的社会科学就被拉回到古希腊诡辩时代,从“寻找真理”堕入“证明真理”的框框中去了。真理既然只许证明,不许寻找,则亚里斯多德的“辩证法”便成为证明真理唯一的法宝了。中世纪的“上帝”既可由辩证法证明其存在,则上帝以下的真理就不必多说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学中有许多概念,例如“阶级斗争”,便是中世纪“上帝”这一绝对真理的延续。概念既然绝对化,只容“信仰”,不许“探索”,则科学就变成了神学。以神学法则,再回头来探索历史,社会科学家就不能接受了。在历史研究逐步走向社会科学化的二十世纪后半期,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和社会科学的历史学就格格不入了。由格格不入而相互漠视、相互藐视。彼此各是其是,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这个老死不相往来的怪现象,海内外历史家都有责任。海外史家的责任是因噎废食——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武断作风的不满而加以通盘否定。大陆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责任则是“反解放”——在一个有四百万“解放军”保护之下的伟大国家里,事事物物(包括农工和妇女)都在追求解放的大时代中,而三十年来历史学界所追求的却是个逆流而行的“反解放”。反对历史学里的“解放运动”,那就自我封闭;自我封闭,则海内外就不易沟通,乃至老死不相往来了。
4.4 “奴隶社会”的实证和反证
在中国古代史的领域里,最不易解放的便是“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两个关键性的概念。
“奴隶社会”在古代中国是否存在?马克思主义史学派对它的肯定是绝对的。持否定态度的社会主义史学家则被斥为“托派”;非社会主义史学家,则为“资产阶级史学家”。把这个观点肯定得牢牢的,当首推郭沫若。郭氏自他二〇年代执笔始至七〇年代病殁止,他对这一古代史的论断是笃信不移的。
但是郭氏在现代史学上对这个概念只能提出若干不完备的“物证”——根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出土的实物作证。可是这些物证并不完备。例如郭氏认为最大物证便是“人殉”。人殉绝不能证明“奴隶制”的存在。今日有待发掘的“秦始皇陵”,将来开发时可能真的会发现殉者万人的遗骸,但是始皇并不是个“奴隶主”。至于为始皇祖宗所活埋生殉的人——如《黄鸟之诗》所悼念的——也不能全是奴隶。
至于郭氏所举的文献上的证据,如训“民”为“奴”,“屦贱踊贵”以及“奴隶的身价”等等,都嫌支离破碎。总之,零星的咬文嚼字,断难支持奴隶制的存在这样严重的结论。郭氏死后,新起的年轻学者,其功力可能在郭氏之上,但是他们的研究很多也都在“证明真理”这个原则上打转,对郭氏旧说没有作“寻找真理”的突破。
再者,郭氏除在文献上找证据之外,他对“比较史学”上的证据,和“社会科学”上的证据,都只字未提。
“奴隶制”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这种社会经济制度在何种客观条件之下才能存在、才能发挥生产力?这一点我们就要从“比较史学”入手了。古埃及、古希腊和近代美洲,哪些奴隶制绝对存在和绝对不存在的特征,都值得我们比较研究。例如近代美洲的奴隶主通常由非洲贩卖黑奴。其实他们也曾试验过就地取材来役使“红奴”(土著印第安人),和贩运“黄奴”(从中国偷贩所谓“猪伃”),都没成功,其故安在呢?外族制造“黄奴”不成,黄人反可自相大规模奴役而不发生暴动和叛逃现象,就不可理解了。——我国古史上无“奴隶暴动”和叛逃的记录,而“农民暴动”则史不绝书,这一两极现象,在比较史学上又如何解释呢?
奴隶是一种不自由的劳动者和生产者。他们是否有家室之累和仰事俯畜之责呢?如果这种牵累、这种职责,由奴隶主代负之。则在何种生产条件下,奴隶主才有何种盈余可赚呢?由奴隶生产便可只“盈”不“亏”,是为社会科学规律所不许;只“亏”不“盈”,则谁又甘作亏本交易呢?根据近代美洲的经验,近代美洲只有“棉作物”这一项才能支持奴隶制,逾此则奴隶工均为最不经济的劳力。然我国古代黄土高原上之农作物,均可发生当年美洲“棉花称王”(CottonisKing)的棉作物之经济作用耶?这些在比较史学上所存在的问题,郭氏都没有加以解决。
还有便是利用奴工的大规模集体农场是一种“大规模生产”(massproduction)的现代企业。大规模生产要有“科学的”或“相当科学的”管理。但是在人类历史上,资本主义兴起之前,还未见过科学管理大规模生产的记录呢!总之,这些社会科学上的问题,郭沫若并没有解决。有一项问题不解决,则奴隶社会在中国的存在则始终只是个假设。奴隶生产在古代中国确有之,至现在仍有残余。但是零星的奴工,和以奴工为生产主力的“奴隶社会”就是两码子事了。
“封建”的定义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史学中另一有关键性的概念便是“封建”了。
什么是“封建”呢,我们在五四以后所兴起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派”(着重“中国”二字)里末找到明确的定义。但是在马克思本人当年引用这一名词时,他所视为当然的应该是中古欧洲所发生的“封建制”。这种中古欧洲式的封建制,根据西方学者的传统解释,它只是一种管理的方式,本身并非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之下,政治属从的关系只是皇帝与诸侯、诸侯与附庸的关系,政府与人民之间无直接关系。农民只附属于土地,而土地则是附庸、诸侯或(直属于)皇帝的私产。
这种大同小异的管辖制度原发生于中古欧洲。本无确切之制,亦无确切之名。十七八世纪之间的欧洲史家乃把它们取个笼统的名字叫“feudalism”。近代中国知识分子读欧洲历史,忽发现中国古代亦有类似的制度。这制度并且有个古老的名字叫做“封建”。封建者,封君建国也。虽然这一封君建国之制早在公元前三世纪已被秦始皇帝“废”掉了,伹是“封建”与“feudalism”音既相近,义亦相同。因而这个已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名,就被正式借用,作为那只有二百余年的今名“feudalism”的正式译名了。所幸二者音义之间,都能巧合。
可是在二、三〇年代里,当“中国马克思史学派”迅速发展之时,“封建”一辞便逐渐变质了。最后它竟变成了所有古老而落伍的一切坏的风俗习惯的总代名词。时至今日,在“中国马克思史学派”的辞汇中,所谓“封建”显然既非中古欧洲的“feudalism”,也不是中国古代封君建国的“封建”了。它变成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微受苏联影响而特创的一个新名词。
为肯定这个非中非西,更无明确定义的新名词,郭沬若曾用了极大的力量,深入考据,以证明其存在,并把它和奴隶时代的分界线划于春秋战国之间。“封建时代”的下限则被延长到滑末;“半封建社会”则延长到一九四九年。
4.5 “中央集权文官制”的形成与特性
中国自战国而后直至“解放前夕”两千数百年,是否都应归并于“封建社会”之内呢?
“中国传统史学派”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根据传统的“封君建国”的定义,认为中国的“封建制”早在公元三世纪已被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时废掉了。两千年来取封建而代之的是一种“郡县制”。郡县制是一种文官制度。
“现代西方中国史学派”于此亦有同感。他们以西方中古时期的欧洲封建来比较研究,也认为中国封建制只盛于西周,而衰于春秋。至战国已开始崩溃,最后为秦始皇帝所全“废”。在中国古代,代替封建而起的制度是一种“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centralizedbureaucracy)。
“文官制”(或官僚制)与“封建制”之别在于,文官是中央政府定期任免的公务员,而封君则是“世袭罔替”的一种私有土地财产的所有者。这些封君在不同的方式下受封之后,他们对上级主子要尽各种义务,如进贡、防边,筹饷、力役……等等。但是主子们对他们则不能随意任免或干涉他们内部的管理事务。
秦亡汉兴之后,汉初采一国两制,“郡”、“国”并存。往古封建制曾部分回潮。七国乱后,海内王侯之国就徒拥虚名了。自兹而后,这种秦汉模式的中央集权文官制,竟沿用两千年未变。直至今日国共两党在政府组织上,都还承袭着这一古制。
毛泽东有一句诗说。“千载犹行秦法政。”这句诗的含意大体是正确的。只是民国以后的北洋政府和国共两党,对古老的“秦制度”自加修正,却远不如大清帝国正统的“秦制度”那样完善罢了。
从单纯的政府制度来看,中国传统的中央集权文官制经过两千多年不断的改进,到满清时代,可说是十分完善。民国以后的党人骂尽满清制度是如何腐朽,其实公正的历史家如平心静气的细加分析,在制衡分工、科举考试、官吏任免等等很多方面,国共两党的政府都不如远甚。主要的原因便是历经两千多年慢慢改进出来的制度,不是三言两语的咒骂就可以全盘否定的。要造福生民,为万世开太平,也不是一纸大纲或主义就可以制造奇迹的。
从比较史学上看,这种中央集权文官制亦非中国所独有。英帝入侵前的印度蒙古王朝(MogulEmpire,或译蒙兀儿王朝、莫卧儿王朝)所行的也是这一制度。只是他们历史太浅,始终没有发展到中国制度那样有高度技巧的化境就是了。
这儿笔者要加重说明的,是“中央集权文官制”与“封建制”在历史上是两个阶段,在政治作用上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中央集权文官制”是在历史上取代“封建制”,而比封建制更高一级的政治形式。
“封建制”是一种从“部落主义”(tribalism)演化出来的职责不分、组织松散、以封君个人为中心的一种原始性的部落制度。而“中央集权文官制”则是具有严密组织、职责分明、效率卓越、法则灿然的高级文明中的政治制度。它和落伍、原始的封建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郭沫若先生把这两个制度混为一谈是错误的。郭氏因为对比较史学和社会科学没有兴趣,就看不出两者之间的分别了。
4.6 “重商主义”和“轻商主义”
至于我们中国的传统中,何以在“封建制”崩溃之后,未能——如马克思所想像的——产生个“资本主义”;而却产生了这样一个“秦制度”来?并且一走两千年,至今不衰呢?
原来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是受无数种客观和主观的因素综合支配的结果。马克思所想像的,只是其中的一面。
人总是人。他从个体的食色开始,在团体生活中是具有马克思所说的共同面(uni.formity)的。中古欧洲的白人社会生活中曾产生过一种“封建制”;往古东亚的黄人,也曾建立过一种类似的“封建制”。可是欧洲在封建制崩溃以后,却逐渐滋长出一个“城市中产阶级”(urbanmiddleclass),从而滋生出一种“重商主义”(mercantilism)。由重商主义又导引出个“资本主义”来。
可是古代的中国,在封建制崩溃之后,却没有产生出城市中产阶级,更没有重商主义,当然就更产生不出资本主义了。相反的,在中国却产生了一个“轻商主义”。轻商主义吓阻了滋长中的城市中产阶级。没有城市中产阶级,资本主义也就无从产生了。
这样一件比较史学上的强烈对照,马克思只看到西方的一面而忽视了东方的一面。郭沫若则对东西之别未加理睬,便把西方白人的历史经验,凿枘不投地安装到中国历史里面去了。
4.7 “国家强于社会”和“轻商主义”
“轻商主义”这个辞汇不是笔者胡乱地造出来标新立异的。它是两千多年前就早已存在的历史事实。公元前四世纪商鞅变法的口号便是“强本抑末”。本就是农业,末就是工商业。“抑末”便是“轻商主义”,和做生意的人过不去。
商君遭车裂后百余年,秦始皇受了“强本”的实惠而统一了中国。统一之后,他对轻商主义之推行更变本加厉,把天下富户尽迁于咸阳而加以管制。
始皇死后,汉承秦制,轻商主义未稍改。至汉武当国,更把商贾打入“四民之末”,国家政策上也正式讲明了要“重农轻商”。汉武死后,国中工商界在大将军霍光翼护之下要求平反,要改变这个传统歧视工商的政策,并搞出个反抗盐鉄专卖的大辩论(内容见《盐鉄论》)。但是政府不容平反,做买卖的还是被镇压。这一压,压了两千年不许翻身。
我们读历史的翻书至此不免掩卷一问:这些“略输文采”却威震天下的秦皇汉武们,为什么偏要对那些做小买卖的过不去呢?这个答案在比较史学上也可略寻一二。因为主张重农轻商的政治家,并不止于我们秦皇汉武和桑弘羊大夫呢!两千年后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一,后来成为民主政治圣人的杰弗逊总统,也是坚持相同主张的。我们试翻《盐铁论》的英译本,以之与杰弗逊和美国资本主义之父的汉密顿对工商政策辩论的原文相比,便发现二者之间所用的字句几乎都相同的。——桑弘羊大夫的立场,也就是杰弗逊总统的立场。虽然桑大夫比较看重国防经济这一面,而杰总统则稍偏于社会道德的另一面。
所以从往古的中国到近代的美国,“重农轻商”的概念和政策,都是未可厚非的。问题是出在为什么古代中国这政策可一行两千年,而现代的美国杰弗逊试行之,却及身而败——美国史家曾笑杰弗逊,在对汉密顿辩论中“赢了仗,却输了战争”。
长话短说。古代中国之所能贯彻其重农轻商政策,而今日美国反而不能者,便是桑弘羊大夫的背后有一部,具有雷霆万钧之力的中央集权的专政大机器。它可以强制执行任何“政策”!岂但是“重农轻商”?它甚至可以搞罢黜百家、独崇儒术,搞一国两制或一国一制;甚至三面红旗、人民公社……等等,亦无往而不能。国家有驾驭人民的绝对权力。驱之东则东,赶之西则西,人民无不俯首听命。一纸中央文件,便可把国家政策落实到底。
在这种权力集中的“秦制度”里,不特中央政府有无限权力;一品大员的州牧郡守、七品小官的县令知事,乃至不入品流的干部小吏,无不对人民享有各自职权内的绝对权力。
桑弘羊大夫所倚赖的这部国家机器,事实上是个权力金宇塔。大塔之内又有无数体积不等的小塔,上下相连,层层节制。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在这样一个金钟罩、铁布衫的严密控制之下,几个小盐商小铁贩,只是少数釜底游魂而已,“资产阶级”云乎哉!
不特此也。为着贯撤政策、垂之久远,政府还要在学术思想上下功夫、找理论。庶几权力与思想相结合,双管齐下,把士农工商的阶级观念,嵌入人民灵魂深处,使其变成永恒信仰和生活方式,千年不变——这一点“略输文采”的秦皇汉武,也真的做到了。
此一传统中国所特有的历史发展,史学家试图“概念化”之,乃名之曰:“国家强于社会”(以别于西欧、北美传统中之“社会强于国家”)。社会发展,一切听命于国家。国家是个颐指气使的老太婆;社会是个百依百顺的小媳妇——借用一句马列主义的术语,我们也可说社会型态是国家的“上层建筑”吧!明乎此,我们就可以了解桑弘羊大夫在盐铁专卖政策中的致胜之道了。
但是我们也应该知道,桑大夫这部无山不移的国家大机器,原是用来防制工商业发展的。它是否也可反其道而行,来振兴工商业,搞经济起飞,就是另一问题了。
4.8 “主观意志”抵销“客观实在”
回头再看杰弗逊总统的重农轻商的政策何以行不通呢?那就是杰弗逊总统缺少了桑弘羊大夫那部国产的中央集权国家大机器。他只有一个“三权分立”的民主联邦政府。民主政府专不了政,则人民就可自由行动。人民有了自由就没命的向钱看。如此则中产阶段和重商主义就要抬头,资本主义就要出现,伟大总统的重农轻商思想就落空了。
美国制是“英美传统”之余绪。在早期英国,乃至整个西欧,这一社会现象之发展实更为严重。马克思就呈看中这个西欧轻验,认为重商主义和资本主义之出现是个“必然”的趋势;在唯物主义哲学上是个“客观实在”。人类对资本主义这个恶魔既不能防之于前,就只有补救于后,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主旨所在吧!
殊不知马氏所看出的社会发展上这个“必然”是有个先决条件的。这个先决条件便是“国家”管不了社会。如果国家权力强大到上节所述秦皇汉武时代的中国,这个“必然”也就不成其为必然了。
马克思生前足迹未逾西欧,研究范围更未及于中国。他决末想到他们唯物主义者在社会发展中所发现的“客观实在”,可以被古代中国里几个唯心主义者的“主观意志”所抵销。董仲舒、公孙弘、桑弘羊等几位儒生的七扯八拉之言,和刘彻皇帝的一纸横蛮无理的诏书,就可把山雨欲来的中国资本主义消灭于无形。
再者,马克思死后,北美、西欧社会发展的现象,也非他始料所及。他没有想到资本主义也可以修正。劳资可以两利,不一定非斗得你死我活不可。总之,社会科学在二十世纪中发展得太快了。它不是十九世纪一些直线条的社会思想家的思想所能笼罩的。列宁笃信马克思主义,他把阶级斗争说发展到最高峰,创造了苏联模式的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师法马列、祖述秦皇汉武,把中央集权的国家大机器发展到超越秦皇汉武,远迈列宁、史达林的最高境界。一机在手,因而毛公也就可以无所不为了。
4.9 “国家机器”是中产阶级的克星
这部国家机器在某些方面的确是万能的。但是天下哪就真有万能机器呢?在运作方面它也有它的死角——这死角便是迫使中国“落后”的基因。
须知我们这部无敌大机器原是为搞“重农轻商”而设计发明的。它的不断维修、不断改进,也是向相同目标前进的。既然重农轻商,防制资本主义之出现,这部机器镇压和铲除的主要目标,便是“城市中产阶级”。因此它的历史任务便是:①预防“城市中产阶级”于其出生之前;②诛锄“中产阶级”于其萌芽之期;③摧毁“中产阶段”于其成长之后。
这样一防、一锄、一摧,搞了两千年。在这部大机器的运作之下,我们这个中华农业大帝国,就永远不会产生“城市中产阶级”了。
对比较社会史学缺乏兴趣的朋友们或许要问,中国传统的“大地主”,岂非“中产阶级”哉?曰:非也。传统大地主者,职业官僚或候补官僚之养老院也。若辈聪明伶俐之儿孙则职业官僚青干班中之受训青年也。在学青年均为职业官僚(professionalbureaucrats,着重“职业”二字,若辈除做官之外别无谋生之术)之候补。而职业官僚则又为独裁专制帝王之鹰犬也。
中国传统帝王一向优容,甚至鼓励大地主。第一,大地主为职业官僚告老还乡的“安全塞”(safetyvalve),亦为候补官僚储才之所。第二,中国历史上无地主造反的史例,这群面团团的富家翁,向不妨害公安。第三,中国“独子继承制”(primogeni—ture)只行之于家天下者,而不行于天下有家者。父死财分,再加个多妻制,则土地集中的祸害只是革命家想当然耳了。靠证据讲话的社会史家,对此末找出充分的证据来。中国传统的小地主通常也只是饥饿边缘的“小贫”;搞土地集中的大地主,几乎是清一色的“官僚地主”,无功名的自耕农和小地主无份也。官僚们“一代做官、三代打砖”,他们子孙形不成阶级、搞不了政治,他们不是中西比较史学上所说的“城市中产阶级”。我们的“城市中产阶级”二千年来可以说被上述那部国家大机器碾毙殆尽。现代刚一萌芽,又被肃反肃掉了。
4.10 工业化、现代化少不了“城市中产阶级”
我国历史上缺少个“中产阶级”,岂足惜哉?曰:不足惜也。相反的,那正是我们值得骄傲的地方。两千年来,我们这个农业大帝国光辉灿烂的文明是举世无双的,也是举世钦羡的,但是时至今朝,我们要搞经济起飞、工业化、现代化,就感到捉襟见肘、积重难返了。因为在现代世界经济史上,搞工业化、现代化真能搞到“起飞”程度的,只有一个事例——他们都是由一个城市中产阶级领头搞起来的。西欧、北美带动于先,日本踵随于后。近时崛起的“四条小龙”(新加坡、香港、南朝鲜、台湾)也不能例外。
我们祖国大陆,地大物博,人才济济,而蒙“落后”之恶名,其主要原因似亦在此。大陆上搞现代化、工业化、富起来、翻几翻……万事俱备,就只欠“城市中产阶级”这阵“东风”。除非国内领导人能打破比较史学上尚没有的成例,搞出一个没有中产阶级的工业化、现代化来,则这阵东风似乎还是无可避免的。
使少数人先富起来,在经济特区中搞点加工、而无强大的、自发自励的城市中产阶级崛起之远景,则这点点小市民企业,还是起来不了的。最后还不免是个“娘娘腔”,唱不了大轴戏。
至于中国能否搞出一个“没有中产阶级”的工业化、现代化来?中国或许可以自创,但是人类历史上至今还无此事例——苏联自新经济政策以后已搞了六十年,国防工业之外,别无可颂之道。戈巴契夫检讨过去,如今连列宁的遗像也给搬掉了,而回头来搞邓氏的开放。中国以前效法苏联搞了三十多年,也觉今是而昨非,回头搞起了“个体户”来。什么是个体户呢?个体户就是“城市中产阶级”的细胞。这种细胞在秦汉时代曾一度扩张、兴风作浪,几至不可收拾。吕不韦这个个体户竟然打入秦皇的宫廷里去,自己做了相国,儿子做了始皇帝。
汉王室为自保江山,看出经济企业上这种个体户之可怕,在武昭宣三朝,就把他们压下去了。
但是汉大夫压个体户是有限制的。他允许个体户各个“先富起来”,但你绝不许形成个“阶级”。纵使是许你“先富起来”,你富成了“扬州盐商”,乾隆爷还是要查抄你的。所以搞点“先富起来”的个体户经济,我们已一搞两千年,始终是个娘娘腔,搞不出现代化的企业,搞不出“四条小龙”式的“经济起飞”,封日本已望麈莫及;对美国就更在想像之外了。
这些经济上先进的国家和地区的繁荣,无一而非起自少数“先富起来”的“个体户”;个体户多了,便形成政治势力,成为“城市中产阶级”;城市中产阶级扩大成为社会上的“多数”,吸收了农村余民,也就导致农村的中产阶段化。等到一个国家上中下阶级的区分变成“枣核”形,两头小、中间大,那就变成“中产阶级专政”的局面了。
美国今日年入十万美元的家庭不足全人口的十分之一;年入一万二千元以下的也不过百分之十三。总而言之,则美国家庭收入在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者多至全人口百分之七十七有奇。全人口“人均”收入多至一万五千元,美国就成个不折不扣的“万元户”的中产阶级专政的局面了——全民衣食足,礼义兴。社会不平,以法节之,这样便使今日美国变成世界上最大的“福利国家”(welfarestate),全国每年用于救济鳏寡孤独、贫穷失业的“救助金”,实超过其他各国,包括全部社会主义国家的总和而有余!其猫狗食人食(肉类),亦超过中印两国人食肉类的总和!
“福利国”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是二者对贫苦人民的照拂,却前者超乎后者。所以国家富强、人民康乐,以全国生产毛额的多寡为第一要务。“人均”收入提高,“分配”是次一步,也是并不太重要的次一步。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农业社会中全民都在饥饿线上的讲法。中国大陆过去三十年中的许多问题,都是孔夫子这句在二十世纪并不实用的话所引起来的。孔子反对法治,因为法可以使“民免而无耻”。其实他老人家所反对只是朴素的“刑法”。
孔子又提倡礼教,认为一切社会行为要“以礼节之”;个人修身也“不如好礼”。礼事实上则是与朴素的“民法”相关之一环。孔子生在农业经济时代,一切以不成文法的“礼”来“调节”,就足够了。在一个复杂的工商业社会里,法治就不可避免了。
所以在一个中产阶级主政的国家,与生产发展并驾齐驱的则是衣食足(经济)、礼义兴(教育文化),接着才有法治和民主。
可是“城市中产阶级”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反动派制造出来和无产阶级对抗的。相反的,它是由于经济发展,把无产阶级逐渐提升上去的。今日家庭收入超过一般知识分子的美国产业工人(industrialworkers),早已不是无产阶级——他们是不折不扣的中产阶级的劳动者,也是美国反共的主力军。
近三十年来“城市中产阶级”在亚洲“四条小龙”中的崛起,也是笔者这一批海外学人所亲眼见到的。不算什么稀罕。
4.11 结论:没有求证的假设
所以我们祖国大陆“落后”的主要问题无他,缺少一个自发自励的中产阶级故也。然则大陆上能否步台、港、南韩、新加坡后尘,扶植起一个“城市中产阶级”呢?
不愿在中国扶植一个“中产阶级”,我们这个“秦制度”有没有他途可循呢?这两点便是笔者拙文中,不愿乱作结论的大胆假设了。
关于前一点,国中领导阶层本有意为之,但行起来至为不易。须知大陆这个自商鞅而下一脉相承的中央绝对集权的“秦制度”,至毛泽东主席治下已登峰造极。这一制度原为锄灭中产阶级,打击工商发展而设计的。现在怎可摇身一变,于旦夕之间就成为振兴工业,扶植中产阶级的保母呢?这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安有善果?
中产阶级的初期工业化的必要条件是减少管制、大幅开放——美国当年所谓“最好的政府,就是最不管事的政府”是也。中国这个铁桶一般的“秦制度”,管人及于床笫之私,它何时才能开放到容忍中产阶级崛起的程度?吾人不知也。大幅开放与灭退管制(de-controlorde-centralize),其以九七后之香港为试点乎?否则那个烫手山芋如何掌握?
但是截至目前为止,中国当轴似尚无丝毫意图,来变更那个“以吏为师”的“秦制度”老传统。在这个老框框里,能否搞出个工业化、现代化来——脱胎换骨,吾为中华民族创造历史的智慧,馨香以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