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藩镇之祸”的真面目

  我们从小学历史,都知道唐朝有“藩镇之祸”。但是对其实际情形则又茫然。我想今日一般读者的观感,大致仍如此。其原因则是大批读物缺乏紧凑的综合叙述,只是提出一大堆人名地名,使读者无所适从。而且很多古籍上的观点,已不符合现代的眼光。现在让我作一段简单的介绍:

所谓藩镇之患,开始于安禄山叛变之后。起先只有“河朔三镇”,此即是庐龙(今日北京及沿长城一带)、成德(稍南与山西毗邻的地区)和魏博(渤海湾迄黄河以北)。每一个镇(有时也混称为“道”)辖五、六州或十余州,约占今日三分之一个行省的面积。每一个镇的首长即是“节度使”,也就是军事首长,兼理税收民政。安史之乱既平,朝廷无力追究其组织系统,只让一批降将,统率这些地区。于是这些地盘,都成世袭。各使在境内自派州县官,自行征兵抽税。他们一离开任所,就自派“留后”,也等于副长官和继承人。有时他们也用进贡的方式,向朝廷呈献一部物资,但是税收及其军制,则自行勘定。其中也有军士驱逐他们的领导人物自立首长的情事,唐朝皇帝也只好事后追认。而这种独立及分化的运动,延布到今日之山东、河南及安徽边境,甚至长江以南的浙江和四川也有节度使乘朝廷软弱而效尤。

这藩镇之患成为历史上的一段事迹,则以德宗李适和宪宗李纯两朝最为显著,他们之前朝廷对这些藩镇无力过问,德宗开始不承认各藩镇的世袭;宪宗则有系统的用军事力量削平藩镇。他们是祖孙,中间一代为顺宗李诵。但是顺宗即位之前,即因风疾不能发言,在位只八个月即传位于宪宗,与所叙无关。所以这段历史事迹发生于李适与李纯两帝之间,在公元800年之前后约各二十年,共历时约四十年。

中枢企图削平各藩镇的计划不容易生效,是由于皇朝本身没有兵力对付,只能借此削彼,让各藩镇看清他们除非联合抗命,否则只有被各个击破。于是他们互相提倡“合纵”和“连横”的政略和战略,以对付长安的皇室。这种分裂运动于公元782年达到最高潮。反抗朝廷的节度使推极北的朱滔为盟主,称大冀王,其他各称赵、魏、齐王。至此他们也还是只有宣告独立,尚无向唐室进兵的准备。直到李希烈于783年从淮西(今日河南之东南角)攻占襄阳和开封威胁洛阳,称楚帝,才使朝廷震动。朱滔之兄朱此,过去曾自动的提倡尊王攘夷率领唐兵与土蕃作战,这时闲居在长安。德宗也相信他与各人的叛变无关。不料有一支从西北调来戡乱的军队在长安叛变,他们与朱此有旧,也推戴朱此为他们的首领。于是德宗仓皇出走,避难长安西约二百里的奉天。朱此在长安称秦帝,且曾一度围攻奉天。

德宗接受了陆贽的建议,对造反各臣除朱此暴犯陵寝不赦之外,其他全部赦免。他在784年所下制称:“李希烈、田悦、王武俊、李纳等,咸以勋旧,各守藩维,朕抚御乖方,致其疑惧;皆由上失其道,下罹其灾。朕实不君,人则何罪?宜并所管将吏一切待之如初。朱滔虽缘朱此连坐,路远必不同谋。念其旧勋,务在弘贷,如能效顺,亦与维新”。不久李希烈被部下毒毙,朱此兵败之后落荒而走被杀,朱滔亦气绥而死。只是他们的失败,并不能算是德宗的成功。各藩或子孙替代;或为自己的部属取而代之,其独立与分化的情形如故。有的一家割据一镇达十世以上,历时数十年之久。德宗则“自经忧患,服为姑息”。

宪宗实际上继德宗登极。他在祖父行退让政策二十年后又发动削藩。西川节度使刘辟骄骞,宪宗派兵讨伐后将他削职。夏绥留后和镇海节度使拒命反都被斩首。只是宪宗鉴于德宗之失,行动比较稳健。不在两线作战,不令意存观望的藩镇事先发生疑惧。他之平淮西,费时五年,最后指挥战局的司令官于雪夜行军出敌不意将对方一鼓成擒。819年平卢(今日山东)之李师道反,其部下叛变将之槛送京师,至此为唐代削藩事业之最高峰。元和一朝(宪宗年号)唐室号称中兴。然则好景不长,翌年宪宗李纯即为宦官所弑。后来德宗想要加强中枢的军事力量,组织“神策军”,以宦官统领之,初时不过保卫宫廷,只因神策军的给养补给远较其他部队为优,于是很多边军,自愿“遥隶”神策。朝廷又常派宦官为“监军使”去视察其他部队,如此都增加宦官的力量,宪宗末年据说常服金丹性情暴躁,才有这样的结局。

藩镇的问题,牵涉到很多因素,不是全靠人事的处置所能解决。宪宗死后才几个月朝廷派往成德与幽州的节度使,或被叛军谋杀或被拘禁,朝廷的戡乱也无成效。于是长安的政府再度承认现实,让河朔三镇自行其是。至此全国划分为四十个到五十个“道”,其疆域数目也经常变更。各地节度使实际自主的情形,因人而不同,因地而异。所以藩镇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只是长安的朝廷内宦官废立君主,朋党混淆政局,兹后还要面临流寇之如黄巢者,本身就不能作主,也不能视藩镇为“患”为“祸”了。

现存有关藩镇之患或藩镇之祸的资料,大抵根据“朝代历史”的眼光写成。我们在一千两百年后,如果将过去的限制全部推翻,首先质问唐朝中叶之后是否应当继续存在,甚至中国在第九世纪是否应当保全统一的局面,不以成例视作当然,对于藩镇问题必有不同的看法。

公元780年德宗用杨炎之计,行“两税制”,等于放弃以往均田、租、庸、调、府兵等等“间架性设计”的组织与制度。唐朝初年的兴旺,由于起先地广人稀,下层结构紧凑简单。于是继太宗李世民之后,武后则天及玄宗李隆基初年大规模的组成新官僚体系,摈斥巨家大室的力量,将地方官的职权推得到广泛的区域。其执行时全靠由上向下派定的一套数学公式。其宗旨与传统的君主制度,真理由上至下的习惯符合(唐朝的皇帝都称圣人),也和官僚制度所提倡的不相出入。

只是经济蒸蒸日上,人口移动,各地区条件参差不齐,技术管制的因素也趋繁复。这种种变态,也正是以间架性相始终的文官组织力不能及之处。玄宗一代宇文融的括户政策已经使官僚集团和团结动摇,东南的物资由水运至长安,便开争斗之门,边军用募兵,购马战马又要切实顾及各地的情形,更容易使军事配备脱离中央掌握,其基本的原因,则是在极权政治之下,统计数字与真理由上作主。如果以农村组织为单位,其所控制的即有不尽不实之处,易为一村一地容纳遮蔽,不致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到人员与物资丛集,各种因素互为关联则其权利与义务无法交代时,必在组织中发生分裂作用。

两税制出于当时的需要在新体系之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互相磋商,决定地方每年向中央的贡献。既是承包制度,则节度使必须有自行立法及控制管区内部人事的权力。可是这种种以地方作主的办法,在中国历史内向无成例,而且民智未开,商业组织幼稚,又谈不上代议政治,于此就造成一种尴尬的局面,引起职业军人之抬头。

这当中的冲突不仅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争,更因传统的统筹办理,注意全面的均一雷同,与新型财政的重点主义冲突。这也就是说,一方是平衡式的管制,注重形式;另一方面则是不平衡的支配,注重实际。杨炎虽作两税,仍着重前者。他的宗旨,以“尚书度支总统焉”一句话包罗殆尽。后者则可以刘晏作代表。他以公款造船,将财政片面商业化,将货物买卖的盈利,增加政府的收入。以两人着眼之不同,虽同在中央服务,终造成两个水火不容的体系,以致刘晏被杨炎谗杀。当日藩镇之自主,也有趋向财政实用主义和重点主义的模样。怪不得很多节度使对刘晏之死提出抗议。九世纪的国防也有了相当的变化。威胁北方的突厥,业已中衰。吐蕃之为患,端在蚕食疆土,很少大规模的内犯。回纥则既在边区经商也间行剽窃,李唐王朝也用和亲及互市的方法笼络之。只是这些部落逼近长安,中枢责无旁贷,西南的南诏不足成为严重的问题。东北角之奚及契丹,则是鞭长莫及。过去的经验,以官僚机构的方式对付这少数民族的问题,不仅经常坐失机宜,而且其政策易被中枢的责任观念与形式主义所蒙蔽,有时逼着少数民族造反。

《旧唐书》和《新唐书》的“北狄传”都说安禄山事变后,奚及契丹,就没有在河北地区发生大规模的骚扰。两史都说各藩镇本身利益之所在,他们既勤派斥候与巡逻,也不无端寻衅去觅军功。所以从这角度看来,各藩之独立自主,也融合于一上将边防问题合理化解决的趋势。所以牛僧孺就说,只要这些藩镇能捍御北边,他们对朝廷的逆顺,已不是重点之所在。

我们从各种迹象看来,河北在九世纪好像已成为农业与畜牧混合的经济区域。确定的证据尚待继续搜集,但是《新唐书》卷二百一十至二百十三列举割据河朔三镇及山东平卢的世家二十家,内二家出自奚,二家出自回纥,更有契丹、胡及高丽各一家,他们都有中国姓名。奚兵则已在安禄山叛变时在长安出现。朱此手下的骁将李日月也是奚人。

历来中国与北方民族作战时一个重大的弱点,是战马不继。因为农业倚赖精细耕作,务必人烟稠密,村舍鳞比,在此环境内既缺水草,又将牲畜驮载重物,其马必至驽下。可是九世纪的各项纪录提到河北各镇,则显示其骑兵占优势。而韩愈文称“冀北马多天下”,其马匹之出现为“群”。庐龙节度使刘总于公元821年弃官为僧之前曾供奉朝廷马一万五千匹。822年幽州节度使朱克融也称进马一万匹羊十万口,虽说后者未必确曾奉行,但是这些迹象,表示当地社会经济情形非常特殊,已无可置疑。有些历史家就认为当日河北是一个多数民族与少数民族混同的社会。

综合以上各种情形看来,唐朝后期之有藩镇问题,已不足怪。而令人感到惊讶的则是在此情形之下李唐王朝尚能继续达百年之久。陈寅恪的解释,则是朝廷能继续以东南的物资支持西北的边防,只要这历史上的任务继续存在,李唐王朝也能继续存在。我们也可以说一定要到中国的国防重点由西北移至东北,以前为边患的游牧民族被新兴的外患所替代,而这新兴的外患有如契丹之辽,其本身除游牧之外,也具备有农业的基础,中国才会出现一个有竞争性的体制,与之周旋,北宋就在这条件下诞生。在过渡期间,“藩镇之祸”只是新旧交替之中发生的一种特殊现象。

再笼括叙述一次:这期间最大的变化为土地占有变质,以小自耕农为主体的国家经济不能继续,税制也放弃以前按人口水平征取的原则,而渗入累进税,征取的范围包括间架(房屋地产)、除陌(在预算里强迫扣除)及征商等等名目,其详细办法由各地自理,军备则一般上涨,这种种情形,是社会经济进化的必然现象,只是已与初唐有很大的差别。对朝代言,藩镇诚然为患为祸,然则他们在历史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也仍产生了相当积极的功用。因为新兵制和新税制必要一个新的行政机构主持。藩镇之职位世袭,他们的继承人(留用)不要部下推戴。其为地方政权则不能完全漠视其地盘内特殊的利害,凡此都与文官制度的统筹均一雷同的原则相反,不能由中央通令构成。而他们组织一种精税的部队称为“牙军”,将他们统御的权力从节度使所驻在州辐射的布及于一镇一道,虽说其税收私自处理,大致仍采取“两税”的原则,这样无形之中在技术上解决了很多极权政治不能解决的问题,也成为一种新体系,以后通过五代的局面为北宋所接收,所以,我们不能否认他们在“第二帝国”的历史的演进中,曾产生推陈出新的功用。

上一章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