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张居正死后抄家

  张居正的本质是法家而非儒家,他的相业,自有可观,虽聚敛太过,大伤本源,而知人、用人,以中枢而驾驭疆吏,真所谓万里如见,确有了不起的才具。但他个人的行为,实在不堪“夺情”之举,已使神宗鄙视。而侍经筵有失人臣之礼,更使神宗畏惮愤恨——有一次神宗谈《论语》,把“色勃如也”的“勃字”读作“背”字,张居正突然厉声纠正:“要读‘勃’字!”同列失色,神宗亦大吃一惊。

  张居正死于万历十年,其时神宗胞弟潞王的婚礼所需珠宝未备,太后向神宗提及,神宗答道:“年来廷臣无耻,尽献了张、冯二家。”张居正抄家之祸,起于此时。

  万历十二年,辽府次妃王氏奏请籍没张居正家。按:辽王植于成祖即位后改封荆州,正为张居正的家乡。隆庆末年,袭辽王宪,颇为骄横,不理会张居正已为阁臣,对他家多所侵侮,张居正是个有怨必报的家伙,且又羡慕辽府壮丽,便存下了要扳倒辽王的心思。

  不久,有人告辽王谋反,刑部讯治,侍郎洪朝选按验并无反迹,坐以“淫酗”,辽王禁高墙,废府,张居正夺辽府以为私第。至是辽王次妃修前怨,神宗降旨:

  张居正诬蔑亲藩,钳制言官,蔽塞朕聪,私占废辽地亩,假以丈量遮饰;骚动海内,专权乱忠,罔上负恩,谋图不忠。本当斫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免尽法,伊属张居易、张嗣修、张顺、张书俱令烟瘴地面充军。

  此诏已在张居正抄家以后,史称其籍没地产不及严嵩二十分之一,那也十分可观了。《天水冰山录》记严嵩籍没财产清单之后,附“籍没张居正数”,仅金银器皿首饰之数就有:

  金器皿六百十七件,重三千七百十一两;金首饰七百四十八件,重九百九十两;银器皿九百八十六件,重五千二百四十两。

  至于冯保,自张居正死后,太后亦久已归政,已失奥援而窃权如故,此因神宗从小由冯保扶掖提抱,别有惮畏;然而终亦由于朝臣的鼓励力请,把他发到南京居住,久之乃死,死后亦不免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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