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大乱也不动手,先绕着尸首转了一圈,问道:“你们进来时他就是这样子吗?”包拯道:“是。”
冯大乱道:“实话说,老汉我早知道这个人会不得好死,果然如此。这屋子里这么乱,会不会是有人想找什么兵书残页?”
沈周忙道:“屋子里面虽然乱,柜子、箱子都被掀翻了,但上面都落了灰尘,可见已经有一些日子。应该是全大道被官府抓进大狱后,就有人来搜过他的家。今晚杀他的凶手,反倒没有动过这些东西,大概是认为已经找不出什么线索了。”
冯大乱道:“难怪有几夜我家的狗总是半夜叫唤。”蹲了下来,翻转全大道身子,前后看了一眼,道,“他是被人一刀割喉而死。身上没有其它伤口,手上也没有任何防御性伤口,应该是一下子就被人制住。”
沈周道:“但全大道脖子上还有一些别的伤痕,似乎被什么带状物勒过。”
冯大乱也不回答,只凝视尸体脖颈的那道致命伤口,喃喃道:“奇怪了。”沈周道:“奇怪在哪里?”冯大乱道:“这道伤口好长啊,几乎是全大道的前半边脖子。老汉我验了一辈子尸体,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
通常凶手断人喉咙,都是从后面制住受害者,用利器往其颈中横抹。人颈是圆柱状物,无论长刃、短刃,一刀之势,所割顶多只到喉结左右一寸处。即使最极限的情况,是凶手力气极大,兵刃极利,一刀能伤到双耳之下,那么受害者前半个脖子也都快要被切下来了。可全大道的颈伤长归长,深度却仅有三分,相当正常。
冯大乱思索了一会儿,道:“照我看来,全大道当时是跪在地上,凶手右手持刀,用刀子从他左耳下的地方下刀,慢慢地,一直割到右耳下。他大概是有意要多增加全大道的痛苦。”
沈周道:“可割喉是何等痛苦之事,全大道又没有被绑住,吃痛之下,必然全力挣扎,怎么可能容许凶手慢慢地下刀从左耳割到右耳呢?”
冯大乱遽然转过头来,瞪着沈周。旁人满以为以为他要发怒,结果他却只撩撩胡须,点头道:“你说得对。割喉这种事,都是快速一刀,迅若流星。”他跟沈周性情有几分相像,遇到疑难之事,总要孜孜求解。凝思了好半晌,才道,“听说极北之地有个叫蒙古的部落,习惯用一种弯刀,也许能造成这种伤势。”
沈周道:“不对,我见过蒙古弯刀图样,是单刃的,圆边外刃才能杀人。凶手得站在全大道面前才能动手,而且也弯刀曲度太大,锋刃反而比单刀更短,造不出这种伤口。”
忽听得张建侯道:“你们在谈论什么?”沈周道:“兵器,凶手杀死全大道的兵器。”
一直默不作声的包拯忽然道:“凶器会不会是软剑?”冯大乱愣了一下,“哎哟”一声,道:“软剑!就是软剑!”
包拯问道:“建侯,你刚来亮出来的那柄软剑是从哪里得来的?”张建侯道:“是我自己偷偷找铁匠打造的。当然比不上裴青羽娘子的青羽剑,我使得也不算很得心应手,但最大的好处是旁人看不出我身上带着兵器,上街不会再有官府的人找麻烦了。”不无得意之色。又特意叮嘱道,“姑父可千万别让祖姑姑知道,不然又该数落我了。”
冯大乱道:“你身上就带着软剑?交出来,快些交出来!”
张建侯尚未会意过来,不明所以,但还是解下腰间软剑,递了过去,道:“冯翁小心些。这软剑要十万钱,可比寻常刀剑要贵好多呢。我贴上了这么多年积攒的所有零用钱,连小游的都挪用了,还向许先生借了四十贯才凑足数。”
无意间提到小游的名字,不由得又想到妹妹灵柩尚停在性善寺,要等包令仪辞官奏章批准后再一同返乡,方得入土为安,脸色登时黯然了下来。其实他对小游之死,远比包令仪夫妇和包拯更能释怀。他虽然莽撞,可还是多少知道些妹妹的心事——小游喜欢包拯,可又跟包拯是姑侄关系,两个人是万万不可能的。之前董氏前来为女儿向包拯提亲,包令仪夫妇也满口答应,小游表面强颜欢笑,背后却是郁郁满怀,悄悄掉过好几次眼泪。他也曾试探劝妹妹早些嫁人,离开包家,以免痛苦,但她却不愿意。也许对她而言,死反而是一种解脱。然而人生在世,并非只有“情爱”二字,如此花样年华而逝,若不是死得还算有价值、有意义,该是多么的可惜。
张建侯虽一时感伤,但毕竟性情豁达,生怕就此触动包拯,忙笑着岔开话题,道:“听说世间尚有一柄青冥剑,原本跟裴娘子中的青羽剑是一对。我这软剑名金风,跟许先生的玉露剑也是一对。”
原来张建侯对裴青羽的软剑一见倾心,决意自己请人打造一柄,为此特意向许洞借钱。许洞年轻时也是仗剑江湖、快意恩仇之辈,童心未泯,听说究竟,便多出了一份钱,请工匠打了一对软剑,他和张建侯一人一柄。冯大乱还是第一次见到软剑,很是好奇,拔出来反复摆弄不已。
沈周奇道:“这对软剑剑名叫金风、玉露?”张建侯道:“是啊。我本来说不如我这柄剑叫游龙,许先生那柄叫倚天,多有气势。可许先生说那些剑名太俗,还是叫金风玉露好,镮首上还刻了剑的名字呢。”
沈周道:“这名字取得极好,意味绵长。而今有《金风玉露相逢曲》的词牌名,又名《鹊桥仙》,金风和玉露各在你和许先生之手,暗合相逢之意。”张建侯笑道:“可惜我不是女子,不然的话,倒还可以常常鹊桥相会。”
沈周心中却颇为感慨:“那对青冥、青羽取自昆仑之精,却因天界、冥界而有了分隔,即使能够在一起,也是险途不断。而这对金风、玉露分明是期待相会之意,莫非是许先生心中忘不了什么人?”
他已经与许洞亲妹许愿定亲,很快就要成为许家女婿,对许洞生平多少有了一些了解,知道他年轻时与名士潘阆交往,周游天下,却是终身未娶,耐人寻味。
忽听得冯大乱叫道:“看好了!”
只见包拯手中竖执着一个圆枕头,张建侯则将软剑环在枕头上,冯大乱一声令下,张建侯顺手一抽,枕布被划开,内里装的荞麦壳滚滚落下。
冯大乱道:“看见没有?枕头的划口跟全大道的颈伤长度差不多,凶器定然是软剑无疑了。”
众人便一齐望着张建侯。张建侯尚莫名其妙,瞬间会意过来,嚷道:“你们怀疑是我?我可是跟包拯和沈大哥一起进来的。不,我是最先进来的,可是……”一时手忙脚乱,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冯大乱慢条斯理地道:“没人说是你。你这柄剑还没有见过血,没有血腥味儿。”
张建侯登时转忧为喜,笑道:“还是冯翁老道,一眼就看出了端倪,鼻子也灵得很。”冯大乱摇头道:“老汉我鼻子可不灵。这老字街是出名的蚊虫蚂蚁街,你的软剑拔出来半天了,却没有过来一只苍蝇,那可是世间第一灵鼻之物,比狗鼻子还灵。既然没有被苍蝇盯上,就表明你的剑还没有沾过血,全大道不是你杀的。”
张建侯道:“姑父,沈大哥,你们也都明白,对不对?那为什么还这样看我呢?”
沈周叹了口气,却是默不作声。包拯也只是摇了摇头,露出为难之色来。
冯大乱道:“怎么都不说话?还是我来告诉小官人吧。你刚才不是说了软剑是一对么?这叫金风,还有一柄玉露在什么许先生手中,那许先生是谁?”
张建侯一时愣住,他这才明白为什么沈周和包拯都不说话——他刚才夸口软剑的时候,不但如实叫出了许洞的真姓,而且明明白白地提到对方手里也有一柄软剑。难道真的是许洞杀了全大道?他有武功,有软剑,最重要的是,他还有动机。白日张建侯还特意提醒过许洞,说全大道很可能认出了他,他会不会因此而杀人灭口?
沈周即将是许洞妹婿,见张建侯窘迫,少不得要出面掩饰几句,道:“许先生是建侯的一个朋友,并不真的姓许,而是号许先生,是个与世无争的人。其实许先生也不一定就是疑犯,软剑虽然少见,可眼下南京城中就有三柄。”他本是随口辩解,却蓦然得到了提示,道,“刚才邻居不是说过有一男一女来找全大道么?会不会就是张望归夫妇?”
张望归妻子裴青羽身上有青羽软剑,而且她夫妇二人志在《张公兵书》,想从见过残页的全大道身上得到线索是理所当然之事。张望归为人宽厚,裴青羽却是坚定刚强,当日她在性善寺出手击杀盗贼,均是一招制敌,虽没有立即致敌于死地,却是伤在要害之处,令对手瞬间失去反抗能力,招术之狠辣,性情之果敢,犹胜过须眉男子。若是全大道还是像白日对待张建侯那样,摆出一副无赖嘴脸,先伸手要钱,裴青羽一怒之下杀了他,也是极有可能之事。
冯大乱问道:“张望归又是谁?”张建侯道:“是……是我的一个同族。”
冯大乱道:“我倒是凶手更像那个许先生,而不是什么张望归。你们看,这里的地面上刻有一点一横,适才压在全大道腿弯处,我搬动尸体后才发现的。应该是他被迫跪在地上时,以指甲所划下的。”
众人一看,尸首边的地上果然刻有“亠”字样,全大道右手食指指甲缝中也有泥土。
冯大乱道:“看全大道颈处淤痕,他死前应该是跪在地上,被人用软剑裹住了脖子逼问。他大概也料到对方不会放过他,将死之时,自然要刻下凶手名字,留给后来人做线索。根据你们刚才的说法,那对姓张的夫妇晚上才一路打听寻来老字街,可见之前并不认识全大道。就算他们找上门后主动报上了姓名,这‘亠’字仍然跟弓长张相差甚远。沈小官刚才也说了,南京城中只有三柄软剑,既然不是张小官,又不是那对姓张的夫妇,自然就是那许先生了。”
沈周道:“我只是说据我所知,南京城中有三柄软剑,并不是一定只有三柄软剑,也许还有我不知道的呢。而且这‘亠’字,可能是许,更可能是文,那一横足够长,可不像要写‘言’字偏旁的样子。”
虽然勉强辩解,其实心中也越来越怀疑是许洞杀人,根本动机就是全大道认出了他,他身份泄露,惹来诸多祸事,遂用软剑杀人灭口。却不料全大道暗中在地上划下暗记,留下了线索。
冯大乱虽然只是个差役,却是阅人无数,一眼看出了沈周的心虚,笑道:“这话怕是沈小官自己都不信吧。你想庇护那许先生,是也不是?”沈周难堪之极,道:“这个……”
包拯忽道:“许先生的嫌疑小,张望归夫妇的嫌疑要大得多。冯翁到底是老公门,发现了全大道留下的字迹,可以作为佐证。但这里面有两点疑问:第一,我们来这里之前,有一男一女也在路口打听了全大道的住处,时间相差不大。我们进来院子时,房间里还有人影晃动,听到建侯出声喊叫后,才紧急跳后窗逃走。换句话说,我们进来时撞见的人,从时间上推算只能是那一男一女,如果他们不是凶手,又何须跳窗逃走?再由伤口联系到软剑,有兵书联想到动机,这一男一女是张望归夫妇的可能性极大。”
他说得甚慢,冯大乱听得饶有兴趣,问道:“那么第二点疑问是什么?”
包拯道:“第二点,冯翁已经准确推算了全大道死前的情形,他是被人用软剑卷住脖子,背朝窗口,跪在地上,对不对?”冯大乱道:“对。只有可能是这个姿势,他才有机会在地上留印记。”
包拯道:“那么问题就来了,按照全大道脖子的淤痕来看,他死前被凶手用刑催逼过什么事,就算是《张公兵书》残页的事吧。冯翁是公门中人,该知道审讯官讯问犯人时,通常是要面对犯人的。”冯大乱道:“对,这样可以看到犯人脸上的表情,便于判断口供是真是假。”
包拯道:“反过来推断,自背后制住全大道并负责刑讯的人不可能是审问者。也就是说,全大道被强迫面朝木床跪下时,床前的方凳上还坐着一个人,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审问者。你们看,这四脚方凳落满灰尘,本放在墙角,那边还有四个腿印,却被临时搬来放在这里,上面还多出一个半圆形的干净印记,明显是有人在上面坐过。”
张建侯道:“啊,我明白了,凶手杀死全大道时,至少还有一个同伙在场。许先生素来独来独往,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包拯点点头,道:“当然,这凳子上的印记也有可能全大道自己坐的,但按照常理推断,他回家后见到一片狼藉,应该立即动手收拾,如果不愿意麻烦,也多半要坐在堂屋歇息,或是到内室睡觉,决不会搬过来凳子、坐在上面发呆。他一出狱,便敢向打听兵书消息的人索要钱财,多半也早预料到家中会有这副场面。”
冯大乱张大嘴巴,愕然半晌,才叹道:“包公子心思缜密,机智过人,难怪人人称你‘小青天’。你不去做官,实在可惜了,可惜了。”连连摇头。
老字街距离宋城县衙所在的利字街不远,报官的邻居已然引着差役到来。
领头差役道:“今儿衙门里没人,县令、县尉、主簿等都不在。既然冯仵作已经验过尸了,这就先把人抬回去,等明日再说吧。”一边说着,一边向冯大乱使个眼色。
这差役是个明白人,猜测全大道白天才放出大狱,晚上就死在家里,必然跟《张公兵书》有关。现在南京城里来了许多寻找兵书的人,官员生怕有人趁乱滋事,下令严加戒备,他们当差的一个月来都忙得头昏脑胀,一天都不得休息,全是拜这个全大道所赐。他现在死了,对公家来说,倒也是一桩好事,希望那些个寻找兵书的闹剧也能就此消停下去。
冯大乱立即会意过来。他在仵作行当名气极大,只是因为精通本业,但世人都知道吃公门饭的人要以和为贵,这“和”指的就是同僚之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忙假意打了个呵欠,道:“困死我老汉了。唉,人老了,不顶事了,我得回去睡觉了。”当真转身走了出去。
张建侯道:“可是这全大道……”
领头差役呵斥道:“你是什么人?公家人都还没说话,你插什么嘴?”转头看见包拯,“哎哟”一声,忙赔笑道,“原来是包衙内,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您怎么来了这里?当真哪里有大案,哪里就少不了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