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国家承平日久,生齿殷繁,地土所出,仅可赡给,偶遇荒歉,民食为艰。将来户口日滋,何以为业?[3]

  及至乾隆即位,自首次提出人口问题已有三十年(一世)之久。上谕:

  惟是国家承产日久,生齿日繁,在京八旗及各省人民,滋生繁衍,而地不加广。此民用所以难充,民产所以难制也。

  续曰:从来帝王治理天下之道,只有“教”、“养”两条。因为恒产、恒心,相为维系。“仓廪实而知礼义”,“则夫教民之道,必先之以养民”。将施政目标定为“先养后教”。

  俾黎民饱食暖衣,太平有象。民气和乐,民心自顺,民生优裕,民质自驯。返朴还淳之俗可致,庠序孝弟之教可兴,礼义廉耻之行可敦也。[4]

  乾隆初政的十几年时间,可以说都是在作“养民”的功夫,其后才转到“教民”的一方面去。

  乾隆六年,第一次统计全国大小男妇人口,发现人口已达到一亿四千多万。乾隆五十八年,中国人口达到三亿之众。其数量之高,为中国历代所未曾有。

  对于人口问题,如果说开始时还只有皇帝一人或少数几人有识于此,此时则已成为朝野的共识;并且不是停留在一般的议论之上,而是在认真地考虑其对策了。人口问题几乎成为所有政治社会和经济问题讨论的出发点,终于,它导致了一系列新的经济发展政策的提出。

  清代前期,在长达九十多年时间里,只有人丁编审(丁数长期徘徊在二千数百万上下),而无人口统计。如何估算当时的人口数字,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若采用所谓“回测”(即向前“倒推”)的方法,可大致算出,康熙四十年代(1700年)中国大约有一亿人口,雍正年间可能已有一亿五千万人(乾隆六年实为一亿七千余万)。[5]而据官方统计,到乾隆末中国人口已达三亿以上;十九世纪中叶,达到四亿三千余万。[6]

  清代人口增长,是所谓“前现代”中国最大的一次人口增长。其后略有起伏,到二十世纪中叶,又开始了一轮新的更大的人口增长,这一次“现代”人口增长,使中国人口达到了十亿以上。其实,它们并不是两次(所谓“前现代”和“现代”的),而只是一次,或曰一个人口增长。

  与此同时,世界历史上出现了几点罕见的“共时现象”。据研究,在西方,人口一直处在剧烈的波动和增减之中,但从十八世纪中叶开始,不再倒退(实际上中国要比西方早半个世纪时间),直至现代。同期中国人口增减的节奏,与之大致相同。[7]

  人口增长及由此引起的相关努力,如加强政府等,在西方国家都属于“现代现象”,在中国则仍被视为“古代行为”,讥为“封建落伍”。传统“现代化理论”的这些观点,未必能承受清史研究新发现的检验。可惜的是,中国学术界十分自卑,不敢承认自己之“理论”,甚至置自己所有之“事实”于不顾。

  按照过去学术界的流行看法,清代最早发现人口问题的,是乾隆末年的洪亮吉,因与西方人马尔萨斯同时,故被视为“中国的马尔萨斯”。但洪亮吉与圣祖相比,已晚了九十余年。特别重要的是,二者的人口思想,在字面上并无多大出入。对人口问题,洪亮吉也主张从发展经济予以解决,与圣祖并无二致。这正代表了中国人口思想的主流,即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力求用经济的发展来满足日益增加的人口需要。与之不同的、以限制人口增长为主导的思想,可能只是到下一世纪中叶,才在汪士铎的私人日记(《乙丙日记》)中有所表现;但它多少已偏离了中国人口思想的主流,而较接近于欧洲国家的人口思想。在西方,直到十九世纪才出现以(发展)经济为主导的解决政治问题的主张。[8]与中国相比,差了一个世纪。

  一直有人对此提出质疑:康熙皇帝依然是陈腐老套,并没能提出限制人口。好像皇帝乐见人口增加,没有“砍杀尔”,就有什么“不是”似的。今天我们也许可以就此作出进一步的回答。

  在《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序列》里,我曾把中国传统经济分为四种类型,或称为四个阶段,其中第一个为“不发展经济”,有如清代十八世纪以前的广西;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人口“长期停滞”,土地大量抛荒,耕作极为粗放。此后逐步起飞,进入“发展中经济”,则全凭人口的增加即需求带来的刺激,显示出人口增加对于传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这一点,也正是在其早期看得最为明显,且最少会引起争论。

  所谓“发展中经济”,其最显著的特征,即人口迅速增加,使它成为各发展时期中速度最快的一个。人力的投入,甚至可能带来收益的递增。同时,土地基本垦辟,进入精耕农业,有如清初以来的中南、西南以及稍后的东北和台湾,以及汉代以来广大的中原地区。过去人们以为这就是中国传统经济的最高成果,因此有了“长期停滞”的说法,其实是一个误解。

  到了更高的发展阶段,如清代的广东、江苏,其人口密度已然很高,但仍有显著的增长。清代中叶,广东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程度最高的地区,发明以“桑(果)基鱼塘”为代表的高度发达的“生态农业”;江苏更成为一个(传统)“工业区”,拥有全国最高密度的人口。这些地区人口是否已经太多了呢?据史料记载,常熟在雍正以前棉作较少,“盖黄霉削草,必资人多,曩时人较少也”,以后“生齿日繁,故种棉渐多”。[9]仍有赖于人口的进一步增加(特别是在那些棉花、棉布产区)。

  与一般认识相反,人口增长对清代经济发展的最重要贡献,其实莫过于高水平的发展阶段。因为没有人口的如是快速大量的增加,则没有需求的如此扩大;而没有需求的扩大,就不会出现“集中种植”的“规模经济”,也就没有省区间的比较优势及其交换可言。推而言之,中国传统文明的高度繁荣和种种成就,都与中国人口的众多和密集状态密切相关;而这种成就,又不是每一个人口高密度文明都一定能够“自然而然”取得的。[10]

  什么叫“比较优势”及其交换?举例来说,在中国南方许多地土上,一亩地可以产出数石的粮食,而往往只能生产很少的棉花(如四川仁寿“利与种田等,亩可二十觔”;[11]民国初年广东棉花亩产只有几斤[12]);在华北等棉产区,棉产量相当高(如“齐鲁人种棉者”,“亩收二三百斤以为常”;[13]山东兖州“五谷之利不及其半”[14]),而粮食亩产难以过石。不难看出,这里有着比较优势的重大差别。面对这种局面,只需做一调整,如以南方地亩种植粮食,而以北方适宜地区改种棉花,社会总产量就会有很大的、甚至是成倍的增加。而且,这都是在不再增加耕地、也不需提高技术水平和增大投入的情况下便可取得的。它扩大了生产可能性的边界,增加了社会的整体产出。它的成就(如经济的商品性发展),仅用“精耕细作”一辞是不能概括的。而这正是近几世纪在中国发生的历史事实,无论给予多高的评价都不过分。[15]

  如果再看到最近几十年时间,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各种农产品供给充足,从粮食到其他农副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低廉;同时,还有大约一亿多劳动力进入工业领域,创造了世界史上的奇迹,以致有“世界工厂”之称,就可以更容易的把这大段的历史贯穿起来。

  尽管今日中国经济中还存在很多“结构性”、“制度性”的问题,但与此并不矛盾,那就是中国经济发展基本上依赖的是密集而众多的人口。对于这些基本的历史事实,有些人专门“倒霉看反面”;还有人竟然嫌中国人口太多了,以为少几个亿才好(可见“虚妄史观”由来有渐),——所谓“人口众多,何罪之有”?如此形成为对中国人口问题的正面看法。[16]

  * * *

  [1] 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庚辰,《圣祖实录》卷240。

  [2] 康熙五十五年五月壬戌、五十六年四月丁酉,《圣祖实录》卷268、卷272。

  [3] 雍正元年四月乙亥,《世宗实录》卷6。

  [4] 雍正十三年九月壬戌,《高宗实录》卷3。

  [5] 参见高王凌:“关于‘清代人口研究’的几点质疑”(《中国社会科学》)1982:4、“清代人口研究述评”(《清史研究通讯》)1983:2、“十八世纪中国人口的增长和清政府的农业经济对策”(1981年第一次全国清史讨论会论文,《未定稿》1982:32)、“清代初期中国人口的估算问题”,《人口理论与实践》1984:2。

  [6] 美国学者施坚雅认为,当时中国人口并没有若是之多,而只有三亿八千万左右;与之不同的看法,参见高王凌:“明清时期的中国人口”,《清史研究》1994:3。

  [7] 参见布罗代尔:《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一卷,三联书店,1992,页29—31。

  [8] 南怀瑾《原本大学微言》。

  [9] 郑光祖:《一斑录杂述》卷二。

  [10] 参见高王凌:“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序列”,《经济发展与地区开发》,海洋出版社,北京,1999。

  [11] 道光《仁寿县志》卷2。

  [12] 许道夫编《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页206。

  [13] 徐光启:《农政全书》卷35。

  [14] 万历《兖州府志》卷4。

  [15] 参见高王凌“中国传统经济的发展序列”。

  [16] 高王凌:人口众多之我观,《读书》2010年第5期。

  4.垦政的变化

  在新对策形成的过程中,一些传统的做法逐渐被“边缘化”了。其中之一,就是土地的开垦政策。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对农业生产来说,第一步即开垦土地,舍此而无其他。至于灌溉、施肥,以至复种、种植经济作物,……那还是以后的事。

  明代中国耕地面积——从官方统计数字来看,——已有7亿多亩,到民国初年,达到14亿亩。仍按官方统计口径来看,其间约7亿亩是为清代开辟,占据一半。易言之,清朝三百年土地开垦,与以前三千年所垦约略相当,这当然是一个不小的成就。

  从其他各方面史料也可印证,清代出现了“全域性开垦”,[1]其浪头及于历史上从未开辟的深山老林、生荒地土,其中最著名的新开发地区有西南、中南及东北等地,相对于明代经济重心偏重于东南运河一线,已形成极大的反差。

  经过清初“恢复时期”的持续开垦,到雍正年间,中国造报耕地数字达到9亿亩。它并不可能突然中止,而势须向前滚动,尽管速率要降低许多。因此,估计民国初年14亿亩耕地中,可能有12亿亩,是为乾隆年间已经开垦。

  但是,清朝垦政却经历了重大的变化,并非像历朝历代那样,一味重视开垦。一方面,土地开辟支持了清代经济发展的很大部分,[2]另一方面,开垦政策却发生了“适时的”转变。它的完成,正是在乾隆初年。

  清初最重开垦,有利即有弊。不管出于个人还是其他方面的什么原因,圣祖皇帝自康熙二十年代即不欲“搜剔”,继之提出了“内地实无闲处”,“此外更有何应垦之田”的说法。

  但是土地开垦毕竟是传统方法中最有成效的一个,并为历朝“恢复时期”屡试不爽;行政作风上,雍正皇帝又改“宽舒”为“严核”,因此重新强调土地开垦,史称:“雍正间督各省开垦,颇用以厉民”。引致朝野不满。

  及至今上登极,尚书史贻直首奏停开垦以杜浮冒,[3] 御史曹一士等亦上疏请清各省开垦流弊。[4]是以皇上俯顺舆情,首先就拿垦政开刀,也成为他“宽仁之政”中有力的一笔。

  雍正十三年十月乙亥,因见各省督抚题报开垦,纷纷不一,河南一省所报亩数尤多,“经朕访察,其中多有未实,名为开荒,而实则加赋,非徒无益于地方,而并贻害于百姓也”,谕令禁止虚报开垦。[5]

  当时问题最多的省份,一为河南,自田文镜、王士俊主政以来,“苛刻搜求,以严厉相尚”;一为广西,通过废员及报捐人员,“转托地方官,逐户传催,令民报垦”,甚至发动“田邻佃户,逐一指认”,不顾政体。它甚至引发了省级官员互讦,上达朝廷,纠缠不休。[6]

  雍正十三年十月辛巳,总理事务王大臣议准,大学士朱轼奏言,民间田地之丈量首报,宜一并永远停止。督令耕畲,为足民计,非为增赋起见。且区区报垦之粮,于国课无加毫末。不但丈量不可行,即责令首报之条,吓诈摊派,大吏名为急公,小吏兼以牟利,所奏甚为剀切,应如所请。得旨:依议速行。

  其时耕地既有虚报者,亦有甚多隐匿者。对此,不能说各地尚有可垦荒地,政策转折就“错”了;也不能说没有荒芜土地,皇帝的想法才是“对”的。我们只有通过事后的完整观察,说清朝皇帝(特别是康熙、乾隆)的想法具有前瞻性,而且根据二十世纪的经验,表明它具有跨时代的超越性价值。

  乾隆元年二月,河南巡抚富德奏参前任督臣王士俊报垦多罔,得旨:

  今览汝奏,第一折内则称王士俊虚报开荒,种种欺罔。而第二折内又称豫省地亩,隐匿者甚多。……是汝同时两奏,而自相矛盾如是,朕竟不解汝意之所在也。

  如此则只有依赖清丈。元年五月,福建巡抚卢焯奏清丈地亩。得旨:

  细观汝所陈奏,总是一篇虚词,若云查丈无累于民而且有益,则民之愿查丈,吾从未之闻也。若云查丈非为加赋,……则民何以反畏查丈如水火哉?

  是时,贵州学政邹一贵亦请丈田,御史包承祚驳之,事获寝。[7]

  六月丁亥,户部议准河南巡抚尹会一疏言:

  今欲厘定科则,非履亩丈量,实难凭信。设一丈量,必致妨废农业,纷扰闾阎。

  是清丈难行,而令业户首保,亦弊多利少。正如朱轼所云:四川近经丈量,逃亡迁徙,事故纷然。究竟田土难于一一清理。[8]

  雍正十三年十月朱轼“民间田地丈量首报,宜一并永远停止”之疏,至乾隆四年被奉旨提交总理事务王大臣再度密议,遂于乾隆五年决定,零星地土,免其升科。[9]

  九月己巳,因豫省地土,可改水田者尚多,但须题请加赋,是以因循观望,又谕:

  嗣后有情愿将旱田改作水田者,悉从其便。钱粮仍照原定科则征收。

  俨然不再增加田赋,对新垦土地的申报,也采取不积极的态度。[10]自乾隆元年始,《实录》中不再记录全国耕地数字,而其他官书(《皇朝文献通考》等)所载耕地数字,也几乎不再增加。[11]

  嗣为十八直省制订免科细则。凡新垦山头地角零星土地,及其成片但不及一定亩数者(一般为一二亩,高不过五亩十亩,亦有科则上下、水田旱地之分),皆免其升科纳赋。[12]清人王庆云说,“初,犹限以亩数”;乾隆十一年,以广东高、雷、廉等府所垦本非沃壤,十八年以琼州海外瘠区,三十一年以滇省山头地角尚有旷土,“皆听民耕种,不限亩数,概免升科。不特无催科之扰,而并免查勘之烦。”[13]

  因为长时间以来从未进行过全面的土地清丈(除个别地方以外,其效果亦不佳),以及奉行以“原额”为准的征税原则,就从根本上注定了清代中国各省耕地数字的不准确性。结果,不但清代以前,即清朝以后,中国耕地数字始终是一笔“糊涂账”。至此,政府已失去了进一步行动的目标,努力也走到了尽头,适时地改变政策,也就成了势所必然。它既非空前,也非绝后。倒不妨说,恰反映了中国政治自古以来的一贯作风。

  并最终认定:

  (现今)若求可垦之地,则惟新疆乌鲁木齐等处地土沃衍,尚可招徕屯垦。至于内地开垦一说,则断无其事。各省督抚亦断不得以此为言。[14]

  如果说耕地已经开发殆尽,那将如何谋求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如果清代耕地的增加远不足以解释其农业总产量的提高,又应从哪些方面去寻求这些方法和原因?这些还是中国历代没有遇到过,而其后也会一再遇到的重大挑战。

  * * *

  [1] 参见王业键的研究。

  [2] 参见珀金斯的研究。

  [3] 袁枚:《文渊阁大学士史文靖公神道碑》。

  [4] “请核实地亩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4,《清史稿·曹一士传》。

  [5] 雍正十三年十月乙亥谕,《高宗实录》卷4。

  [6] 关于广西“金鉷案”的研究,参见罗威廉:《政府与土地——1723-1737年广西开垦研究》(《清史研究》1994年第1期),和卫国:《从广西捐垦案看清代垦政》(硕士论文,2005);宋玥:《陈宏谋的三大案》(硕士论文,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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