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

“郁郁舂陵旧帝家,黍离千古此兴嗟。萧王何事为天子?本爱金吾与丽华。”

——宋·宋庠《怀古》

刘秀的“秀”

夜,黑夜,漆黑的夜,漆黑的夜色吞噬了世间万物。

静,寂静,寂寞的静,寂寞的宁静覆盖了尘世喧嚣。

时间定格在汉哀帝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十二月初六深夜,世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兖州陈留郡济阳(今河南省兰考县)的一座行宫。这原本是一座普通得不能再普通、陈旧得不能再陈旧的行宫,此时之所以万众瞩目,原因有三。

第一,这座行宫不简单。这座看似极为不显眼的简陋行宫来历非同小可。相传汉武帝刘彻微服私访时曾将它作为寝宫。虽然后来“武帝行过宫,常封闭”,但汉武帝的到此一游显然使这座行宫整体知名度得到了提升,极具观赏价值和收藏价值。“常封闭”也使该行宫尽可能地保持了原汁原味,具有开发价值。

第二,这座行宫不孤独。济阳县县令刘钦显然是个聪明人,他对此行宫进行了开发,做出了“以令舍下湿,开宫后殿居之”的举动。鲁迅先生曾称赞:“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很令人佩服的,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螃蟹形状可怕,丑陋凶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确实需要勇气。对第一个开发汉武帝行宫的刘钦来说,他也需要极大的勇气。正是因为他的开发,这座原本孤独的行宫一点也不孤独了。

第三,这座行宫不寂寞。事实证明,刘钦开发行宫不是为了中饱私囊——捞金的需要,而是为了繁育子孙——延后的需要。

不久之后,一声嘹亮的婴儿啼哭声打破了行宫的寂静。

一直守候在行宫外的刘钦一下站直身子,脸上露出又惊又喜之色,然后大步冲进厢房。他的夫人樊娴都此时已近虚脱,见刘钦进来,还是挣扎着想要起来。刘钦一把按住她,柔声道:“别乱动,小心伤了身子。”

“恭喜老爷,是个胖娃娃。”接生婆满脸堆笑地说。

对刘钦来说,这已是他的第五个孩子了,但他看着襁褓中的儿子,却像初为人父时那么欣喜若狂、手舞足蹈。

“老爷,给娃儿取个名吧。”樊娴都道。

“就叫刘秀吧。”刘钦几乎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他之所以对这个名字如此胸有成竹,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一株九穗。这一年,济阳县的田里长出了嘉禾,即一株禾上长了九个金灿灿、沉甸甸的大谷穗,而且今年县城风调雨顺,出现了难得的大丰收。老百姓都认为这是难得的吉兆。对此,刘钦的理解是“秀出班行”。

其次,凤凰来集。这一月,济阳县出现了美丽的凤凰。凤凰是难得一见的绝世珍品,老百姓都认为这是难得的祥瑞。对此,刘钦的理解是“龙章秀骨”。

最后,赤光照室。这一天夜里,有一道炫目耀眼的赤色亮光直照于宫室之中,亮如银锭,一时间明如白昼。没过多久,刘秀便降临了。对此,算命先生的看法是难得的福气。对此,刘钦的理解是“钟灵毓秀”。

刘钦结合一株九穗、凤凰来集、赤光照室三大吉兆,提炼出了一个“秀”字,作为自己第五个孩子的名字,饱含了对这个姗姗来迟的宝贝儿子的殷殷期待。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辈中能出现一位超级出众之人,实现自己大富大贵、大红大紫的超级“兴业强族梦”。

刘钦之所以会有这样急功近利的想法,还得从他的祖上说起。

刘秀的六世祖就是汉文帝的儿子汉景帝。汉景帝是一个贤明的君主,他在国内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在国际上采取和亲政策,和汉文帝联合开创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文景之治”。事实证明,汉景帝不但是治国能手,还是治理后宫的高手。别的不说,他一生共生了十四个儿子,这就是一件不简单的事,广施雨露之下,收获颇丰。

都说尾上结大瓜,汉景帝的最后一个儿子却结成了“歪瓜”。十四子刘发本来是不该生的,却偏偏出世了。

原来,有一天夜里,汉景帝酒后情欲大增,便叫程妃来侍寝。但是,这一天正巧碰上程妃来了月事,不方便行好事。不愿错过天子垂青机会的程妃想出了一招“狸猫换太子”,把自己的侍女唐儿精心打扮一番后,让她替自己侍寝。可能程妃的易容术太好,把唐儿捯饬得太像自己,也可能汉景帝醉得太深了,丝毫没有看出唐儿不是程妃。

就这样,一夜春风后,唐儿收获了汉景帝爱的种子。就这样,阴差阳错之下,汉景帝的第十四个儿子出生了,汉景帝颇有感触地给他赐名为一个“发”字。

后来,刘发得到了自己的封号——长沙王。但是,这个长沙王在汉景帝所有儿子中地位最低,封地也最少、最偏僻(当时的长沙属于没有开发的荒野之地),原因很简单:母微子卑。刘发的母亲唐儿只是一个侍女,刘发能被封王已经是皇恩浩荡、君恩广施了。

然而,刘发并不满足于守着自己这贫瘠的一亩三分地,他梦想着努力改变自己的境地,得到别人的认可。十三年后,刘发终于等来了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一年的冬天比以往来得更早一些,诸侯王纷纷进京朝贡。汉景帝为诸王举行了一次盛大的“接风宴”。在宴会上,汉景帝让皇子们起舞助兴。皇子们自然不会放过这展示才华的好机会,个个轻歌曼舞,动如灵蛇,舞得美不胜收。但是,轮到刘发登台表演时,他却做出了两个莫名其妙的动作:一是微微地张开衣袖,二是轻轻地举了举手臂。众人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刘发的表演就结束了。

“笨猪啊,见过笨的,没见过这么笨的。”兄弟们纷纷嘲笑他。

“奇了怪了,见过奇的,没见过这么奇的。”汉景帝询问他原因。

“儿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刘发慢条斯理地回答道。

汉景帝原本对刘发的所作所为“怪之”,但听完刘发的所言所语后,马上转为“笑之”,心里已“悔之”,随后“补之”——增封刘发武陵、零陵、桂阳三个郡。

刘发大发之后,为他的儿子带来了好运。后来,汉景帝为了加强对诸侯王的绝对领导权,采取了晁错的建议,实行“推恩令”。本着化整为零的原则,把偌大的天下分成了数不清的豆腐块。这是诸侯王不愿看到的局面,但对刘发的次子刘买来说却是天大的喜事。按照各个王国的王位由长子世袭的原则,刘买原本跟封王、封侯是沾不上边的,但因为这次推恩令的实施,他时来运转,成了零陵郡泠道县舂陵乡(今湖南省宁远县)一个不折不扣的侯爷。

刘买死后,他的儿子刘外的官位变成了郁林太守,刘外的儿子刘回的官位是巨鹿都尉,刘回的儿子刘钦成了南顿令。

从祖上的皇到王,从王到侯,从侯到太守,又从太守到都尉,再由都尉到县令,刘秀这一脉可谓是一代不如一代。刘钦作为一县之长,虽然官不大,但好歹食邑六百,确保家里人丰衣足食还是没问题的。但是,他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他认为家族复兴,匹夫有责。不过,已是风烛残年的刘钦知道自己是无法完成“兴业强族梦”了,所以就把希望寄托在了儿子身上。也正是因为这样,当集各种祥瑞于一身的刘秀降临时,他才会如此激动,仿佛刘秀的降生,便是承接了自己的梦想。

刘钦嘴里一边念着“刘秀、刘秀”,一边握着夫人粗糙的双手,眼中突然湿润起来。对夫人樊娴都,刘钦既敬又怜。

刘钦之所以“敬”,是因为樊娴都不是一般的女子,她的父亲是南阳有名的地主樊重。樊重有三大特点。一是善于经商。他依靠家族力量,在南阳把生意经营得风生水起,最终达到了“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牲畜,有求必给”的地步。二是乐善好施。他时常做一些赈灾资乡之举,名声很好,宗族乡亲都对他敬重有加。三是遵礼重教。他对家族子弟的管教很严格,要求不管是男是女都要读书识字,知书达礼,养成良好的脾性,具备良好的品格。

司马相如的绝世之作《上林赋》中有一佳句:“绝殊离俗,妖冶娴都。”樊重正是取其中“娴都”二字,为自己的宝贝女儿命名的。

刘钦之所以“怜”,是因为樊娴都不是一般的操劳。樊娴都在父亲的言传身教和耳濡目染下,不但知书达礼、温婉贤德,而且勤俭持家、任劳任怨。这位大家闺秀把自己的全部精力和心血都用在经营家庭和抚养儿女身上。看着她头上青丝渐变白发,刘钦能不怜悯吗?

少年壮志不言愁

如果只用一句话来形容刘秀的童年,那就是快乐并痛苦着。

首先来说刘秀的快乐。

第一,刘秀有一个好父亲。刘秀出生在皇室宗亲家庭里。虽然他父亲刘钦只是一介小小的县令,但毕竟也是地方父母官,而刘钦又格外看重刘秀。在父亲的爱护下,刘秀自然快乐。

第二,刘秀有一个好母亲。他母亲樊娴都颇具大家闺秀的温柔气质,母亲知书达理,在她的庇护下,刘秀当然快乐。

第三,刘秀有一群好哥姐。他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大哥叫刘演,二哥叫刘仲,大姐叫刘黄,二姐叫刘元。在哥姐们众星捧月般的关照和呵护下,刘秀非常快乐。

其次来看刘秀的痛苦。

刘秀的快乐生活到他九岁时告一段落。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刘秀的父亲刘钦因病撒手西去。失去了父亲这根顶梁柱,刘秀感觉头顶的天完全塌下来了,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亮。那墨色掩盖之下的是刘秀痛不欲生的苦楚,那天昏地暗之下是刘秀充满迷茫的挣扎。

幸好这时在萧县当县令的叔父刘良给黑暗中的刘秀带来了光亮。他收养了刘秀,把这个小侄子当成亲生儿子来抚养,对他疼爱有加、关爱有加、宠爱有加。不仅如此,刘良还把刘秀送到了萧县的中心小学读书,让他接受教育,打好基础。

刘秀在刘良的呵护下,且行且成长,且行且敦厚,且行且珍惜。

首先,来看他的成长。不出几年,刘秀长成了一个大帅哥,身材魁梧、眉清目秀、面如冠玉、天庭饱满、高鼻大口,总之帅不可言,好一副标准的帝王之相。

在萧县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刘秀又回到了故乡,他以“男子汉”自居,主动挑起了刘家的担子,做到了“乐躬耕于陇亩兮,吾爱吾庐”,而丝毫没有半点纨绔子弟的轻浮之风和闲散之气。身体和心理上的成熟,让刘秀离成才越来越近。

其次,来看他的敦厚。在经历过人世的变故和世间冷暖后,刘秀的性格愈发沉稳内敛,他做事极为小心谨慎,套用史书的话来说,就是“重慎畏事”。

他在萧县读书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在故乡时,两眼虽看人间路,一心只重庄稼事。刘秀的内敛和他大哥刘演的张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刘演“好侠养士”,属于慷慨刚毅的外放型,他的性格、兴趣、爱好都和刘秀有天壤之别。见刘秀整天埋头于陇亩之间,刘演时常嘲笑他。而刘秀听了不恼不怒也不烦,只是笑而不语。

最后,来看他的珍惜。刘秀一边劳作,还一边刻苦读书,不浪费每一寸光阴,让每一寸光阴都变成了一寸金。这种晴耕雨读的生活,为他将来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打好了根基。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刘秀并没有选择将种庄稼进行到底。过了二十岁生日的刘秀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动,到京城长安去求学。他求的是太学。

汉武帝刘彻当年因为思想革命,建立了太学。太学起初招收的规模很小,只有五十人,称为博士弟子。到汉昭帝时,博士弟子增加了两倍,变成了一百人。到汉宣帝时,扩张为二百人。而到了汉元帝时,人员扩张为一千人。汉成帝时,人员增至三千人。此时已是汉平帝期间,人员更是创历史新高地增至五千人。

水涨船高,太学的招收名额越来越多,刘秀来凑这个“太学热”情有可原。

刘秀在太学的老师是中大夫许子威,学习的科目是《尚书》。很快,善于举一反三的刘秀就完成了由“乡巴佬”向“知识分子”的转变,具体体现在:

第一,他是学者中的佼佼者。刘秀很珍惜这难得的机会,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很快便能“大义略举”“因学世事”,成了太学中的佼佼者。

第二,他是政治学的先行者。刘秀秀外慧中,嗅觉敏锐。在学习之余,他特别关注时事政治,不论是朝廷的国事大事,还是长安城的小道消息,他都能第一时间知道,而且他是个心直口快之人,常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知、所感和学友们分享,因此,他成了太学学生中的“意见领袖”。

第三,他是经商学的创新者。刘秀能来长安求学,一方面靠自己多年在庄稼地里干苦力活挣得的微薄积蓄,另一方面还得靠叔父及兄姐们的支援和赞助。但是,这些经费毕竟有限,交完路费、学费、生活费,也就所剩无几了。眼看囊中羞涩,已经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刘秀没有选择等待别人的施舍度日,而是在学习之余,开始勤工俭学。

首先,他和同窗好友合伙搞出租。当时的交通工具还非常原始,刘秀看准了这一市场空缺,和同窗好友合伙买了一头驴,组成驴车出租。这种新型出租模式很快在富饶的长安城赢得了市场,达官显贵成了刘秀驴车的忠实消费者。

其次,他和好友合伙开店。挣得了创业的第一桶金后,刘秀没有小富即安,而是继续扩大经商渠道。很快,他找到了同窗好友朱祐,提议合伙开药材店。

朱祐和刘秀是老乡,也是南阳人。他对博学多才、聪颖勤劳的刘秀很是赞赏和佩服,于是两人一拍即合,药材店很快便开张了。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是良药多半是苦的,令人难以下咽。针对这一难题,刘秀想出了“买蜜合药”的销售战略,用蜂蜜的甜掩盖良药的苦,于是,来刘秀药材店买药的人络绎不绝,生意非常红火。后来,刘秀当上皇帝后,回想起这件事,还专门赐给朱祐白蜜一石,并说了一句话:“何如在长安时共买蜜乎?”两人相视,开怀大笑。

第四,他是社交中的热饽饽。据史书记载,刘秀为了全方位接触、融入社会,毅然选择了搬出太学的学生宿舍,租住到了长安的宗室聚居处、高级住宅区——“尚冠里”,以实际行动接地气。功夫不负有心人,刘秀的付出很快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他的人脉遍及京城,名气也越来越大。

首先,他成了长安城里达官显贵的新宠,经常出入长安俊杰名流的住所。朝中大司马严尤、司命(王莽新设官,为国家最高监察官,负责监察和弹劾三公以下的官员)陈崇等中央高官都跟刘秀有深交。

其次,他成了下层闾巷贩夫走卒眼中的游侠。刘秀对老百姓中的红人也很关注。业余时间里,他也喜欢以“游侠”自居,常常慷慨解囊,乐善好施。

再次,他成了父老乡亲的“保护伞”和“护身符”。到了后来,甚至每年从南阳来长安朝请(按照汉朝的制度,春季朝见为“朝”,秋季朝见为“请”)的贵族大人们,都会先去刘秀那里拜码头、套近乎,求解疑难,请教朝事。刘秀当然也热情招待,极尽所能地帮忙,俨然成了长安太学帮与南阳帮的中心人物、学生领袖与民间大佬。

据《东观汉记》记载,当时就连刘秀的季父刘敞为了要追回逃租,都要找刘秀帮忙,而刘秀也真有办法,竟然把案子直接告到了大司马严尤那里。适逢朱祐也在为舅父追逃租,刘秀就邀他一起去。然而非常尴尬的是,双方在路上碰到后,严尤只停车和刘秀说话,连正眼都不看朱祐一下。完事后刘秀调笑朱祐道:“严公宁视卿耶?”朱祐闻言却也不以为辱,反而对刘秀愈加恭敬,心服口服地做起了他的小弟、粉丝。这大概就是领袖的魅力吧。有些人天生就是做老大的,刘秀便是其一。

刘秀头脑灵活、学习优秀、懂政治、善经商,人又长得帅,因此,他可以说是太学中的万人迷,粉丝遍布太学府的每一个角落。刘秀还是个慧眼识珠的人,他以独特的眼光,有选择性地深交好友,其中最重要的一位便是邓禹。

邓禹,字仲华,跟刘秀是亲戚。他从小熟读四书五经,知识渊博,连许多博士都不如他。他也因此被冠以“神童”之名。邓禹比刘秀早半年到太学,也是太学里的风云人物。

“自古英雄出少年。”刘秀和邓禹交往后,不由发出这样的感慨。

“自古英雄出寒门。”邓禹和刘秀交往后,不由发出这样的感慨。

从此,两人一拍即合,结成莫逆之交。

除了智勇双全的邓禹,刘秀还和合伙卖药的朱祐、勇猛刚强的来歙(刘秀在南阳的远房亲戚)、才高八斗的严光(会稽名士,太学中的佼佼者)、精通谶语的强华(曾与刘秀同宿舍)等结成了知己。这些人日后都成了刘秀权力征途中的重要人物。

刘秀与群臣的关系大都是这样,他们既是君臣,又是战友,更是亲密无间的好伙伴。他们可以同患难,也可以共富贵,从始至终,本色不改。千古以来,能人志士都梦寐以求能有刘秀这样的好领导,然而很可惜,光武帝只有一个,刘秀之后,再无刘秀。

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这是刘秀在长安求学后萌生的理想。正是这个集欲望、渴望、希望、拼搏于一体的理想,照亮了刘秀今后风雨兼程、风起云涌、风光无限的人生之路。

首先来看刘秀的第一个理想:仕宦当作执金吾。

汉朝开国皇帝刘邦发迹前在咸阳见到了秦始皇气势辉煌、万人景仰的仪仗阵队后,发出了“大丈夫当如是耳”的感慨。从此,刘邦以秦始皇为追赶对象,以历史为镜子,开始了漫漫的人生奋斗之旅。

无独有偶,西楚霸王项羽在家乡见到秦始皇前呼后拥、排山倒海的出巡后,发出了“彼可取而代之”的豪言壮语。从此,项羽以秦始皇为取代对象,以历史为鉴,开始了无悔的霸权争夺之路。

而刘秀的“仕宦当作执金吾”的呐喊与两位前辈相比,显然要低调许多,收敛许多、隐晦许多。

在长安城,刘秀除了读书和做生意,更多的是关心当朝政治。毕竟身为刘氏宗亲,他骨子里流淌着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的血液。眼看大汉王朝日渐衰弱,复汉兴国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他不能坐以待毙。

一天,刘秀和邓禹去逛街,突然听到前面一阵吵嚷的锣鼓声传来,紧接着有人高声大喊:“闪开,闪开,快闪开!”

路上行人立马闪出一条道来。刘秀心中一惊,心想:“看这气势,该不是王莽出巡了吧?我来京城三年了,天可怜见,终于可以一睹王莽的风采了,虽然可能只是看到轿子,见不到庐山真面目,但这也是好的。”

“滚开,滚开,不想死的都给我滚远点!”雷鸣般的呵斥声惊天动地,威慑人心。

刘秀抬头一看,一群骑着骏马的武士挥着长刀直冲过来。他猛然惊醒,身子忙退向路边,马几乎擦着他身子而过。武士过后才是一大群士兵车队,洋洋洒洒地穿过长安城的大街。

“这肯定是皇帝出巡吧。”刘秀心想。他以为众人定会齐生生地叫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但直到车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也没有看到百姓做出相应的“表示”。于是,他向一个路人打听这群人的来路。

“刚刚是执金吾大人在巡逻。”路人答。

执金吾是九卿之一,京师卫戍官,相当于现在的首都警备区司令。眼看执金吾如此风光,如此有气魄,刘秀忍不住脱口而出:“仕宦当作执金吾。”

从表意上来理解,刘秀话里的意思是:在仕途上,如果能当到执金吾这个份上就已经很好了,是我的终极目标了。

但是,刘秀的终极目标果真只是执金吾吗?答案是否定的。后面,我们可以看到刘秀是如何通过自己的拼搏和努力,一步步走向仕途的巅峰,走向权力的顶峰,走向人生的尖峰的。当他最终以九五之尊登上皇帝的宝座时,脚踩着整个皇天后土时,是否还在乎小小的执金吾?是否还记得年少轻狂时许下的诺言呢?

如果我们跳出常规思维,换一种角度和方式来解读刘秀这句话,会惊喜地发现他务实的作风。此时的刘秀只是一介书生,还要靠勤工俭学来解决温饱问题。此时他看到了执金吾的风光和风采,产生了向其靠拢的想法,应该说是符合实际的愿望。

这就是真实的刘秀,好学上进,但不好高骛远;好整以暇,又不好大喜功。都说性格决定命运,刘秀平易近人,脚踏实地,低调做人,高调做事,或许这就是他日后的成功之道。

其次,来看刘秀的第二个理想:娶妻当得阴丽华。

汉朝开国皇帝刘邦发迹前,家里穷得叮当响,三十好几的人了,还是光棍一条。但是,自从他阴差阳错地娶到白富美吕雉之后,就完成了青蛙向王子的转变。靠着老婆娘家的支持,刘邦踏上了漫长的革命之路,并最终完成了“大丈夫当如是耳”的凌云壮志。

和自己的祖先一样,刘秀说出娶妻当得阴丽华时,同样处于最落寞、最昏暗、最无奈的时候。

那么,这个阴丽华又是何许人也,为什么刘秀对她这般执迷呢?

首先,阴丽华长得美。她肌如凝脂肤似雪,黛眉轻扫,双眸如漆墨点星,灿烂的笑容天真无邪,浑然不知世间愁苦,气质如出水芙蓉一般,有点类似于金庸笔下的小龙女。也正是因为这样,阴丽华在方圆百里都很有名气。对这样一位绝世大美女,刘秀自然闻其名、慕其容、思其人了。

其次,阴丽华有才华。她不但能歌善舞,而且棋琴书画无所不能,吟诗作画无所不通,有点类似于汉初的才女卓文君。才子爱才女,天经地义,刘秀自然对这样的才女求之不得了。

最后,阴丽华很贤惠。她生性仁爱孝顺,怜悯慈爱,恭谨俭约,不好奢侈不浪费,不喜戏谑不嬉笑,小小年纪便以仁孝之名美传十里八乡。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样的淑女自然是刘秀仰慕和追逐的对象。

面对这样一位绝世女子,刘秀也具有两大得天独厚的优势。

首先,他近水楼台先得月。阴丽华是南阳新野人,与刘秀所在的济阳县相距并不远,而更有缘的是刘秀的二姐刘元嫁给了新野的贵族世家子弟邓晨。邓晨的曾祖父邓隆和祖父邓勋都官至刺史,父亲邓宏官至豫章都尉。因此,邓家在新野一带可谓鼎鼎大名。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层关系,刘秀没少去新野,并且在姐夫邓晨的牵线搭桥之下,有缘一睹阴丽华芳容,更加坚定了对阴丽华的爱慕之心。

其次,英雄配佳人。阴丽华是有名的美女加才女,知书达礼,温柔贤惠,是佳人;而刘秀是有名的帅男加才子,有胆有识,有谋有略,乃英雄。这样一对金童玉女,英雄佳人,不是绝配,也是妙配。

有了这两大优势,看似刘秀要追阴丽华易如反掌,手到擒来,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他同样具有两大致命弱点。

首先,家庭背景的差异。阴丽华的祖上是春秋时威名四扬的管仲,管仲用他的雄才大略辅佐齐桓公称霸天下而一举成名,因“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而千古传名。到了管仲的七世孙管修时,管氏从中央调到了地方,被拜为阴大夫。从此,管氏一族便在此扎根下来,索性改为“阴”姓。

到了秦朝末年,因为时局动荡,阴氏才移民到了新野。

到了西汉宣帝时,新野阴氏就已暴富,家有良田七百余顷,且其后三世繁昌,成为南阳第一豪族。史称其资产田宅,富可敌国;车马奴隶,多比邦君。

相比之下,刘秀虽然是皇室子孙之后,但到了他父亲这一代,已经非常落没,连刘秀本人都靠寄人篱下长大,靠勤工俭学完成学业,靠躬耕陇亩填饱肚子。彻底衰败的刘秀和名门望族的阴丽华相比,显然有天壤之别。因此,刘秀追求阴丽华,就好比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异想天开。

其次,年龄的差异。刘秀生于公元前5年,阴丽华生于公元5年,两人相差了十岁。按照现代的观念来看,这样十岁的差距并不是很大,但对当时已当过几年庄稼汉、在太学里求学好几年的刘秀来说,自己已是快要“奔三”的人了,而阴丽华却还处于碧玉之年。年龄的差异显然也成了刘秀爱情路上的拦路虎。

无论如何,对刘秀这样的奋斗青年来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成了他的毕生追求。从此,在面对风云不定的世道时,刘秀不再感到迷茫。他的此番追求正如冬天埋藏下的种子,终究会冲破黑暗,迎接春天破土而出,生根、发芽、拔节!

心田千万不能荒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数年的太学生涯一晃而过,刘秀并没有因为求学而插上腾飞的翅膀,而是本着“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的原则,又回到了老家——南阳郡白水乡。刘秀之所以没能完成龙鱼转变,原因在于腐败如斯的新朝政。

尽管太学府对学员的招收一增再增,但并没有全部实现分配就业,而是采取了“科考制”。

其实,在太学求学的同学都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分配和出路。找个好工作是大家梦寐以求的,可是当时的情况却并不乐观。

王莽盲目扩招,把全国各地的知识青年骗到长安来,只不过是为了笼络人心,迷惑百姓,政府根本没能力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当然,朝廷和地方上有职有权的岗位多的是,但是对不起,这些王莽自有安排,都是他嫡系部队的囊中之物。

刘秀虽然看到了新朝的腐败,但他还是发奋读书、习武。他知道,如果想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如果想出人头地,如果想匡复汉室……打铁还需自身硬,自己首先要学好本领,这样才有机会做成大事。

新朝天凤五年(公元18年),学习成绩一直在太学里名列前茅的刘秀参加了朝廷举行的考试。

考试的时候还有点紧张,但考完后刘秀却显得很轻松平静,他对自己的临场发挥很满意,认为取得好成绩是铁板钉钉的事。然而,数天后,成绩公布出来时,刘秀傻眼了,很多学习成绩比他差的学生,甚至一些不学无术的人成绩都比他高。

大司马严尤、司命陈崇等中央高官帮刘秀解了惑。原来,王莽自从篡位后,对刘氏族人进行了全面打压,降级的降级,罢用的罢用,总之,他可不愿意朝堂上有汉室宗族子弟的出现。这次考试也一样,当考试结果上报到王莽那里,他发现刘秀的名字赫然排在前列时,便问考官刘秀的背景。知道刘秀是高祖的后裔以后,王莽当即找个理由将刘秀从榜上划掉了。

只要是刘氏宗族,就不会有机会在新朝担任官职。经过这件事,刘秀明白了尽管长安美丽富饶,人人神往,但却不是他能待的地方,因为在这里他永远没有出头之日,看不到希望,看不到前途,看不到未来。于是,刘秀黯然离开太学,离开长安,打道回府。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天大地大,故乡才是我家。

刘秀回到了老家,表现出了太学府出来的学生特有的气质,一个字——乖。他没有去投简历,去县城拉关系、走后门,以图谋个小干事当当,而是从屋角扛起一把锄头,朝屋后的农田走去。

“你这是干吗?”众人异口同声惊问道。

“干活啊。”刘秀说完头也不回地大步走远了。

众人面面相觑,足足一盏茶的时间,沉默无语,良久才听见噼里啪啦之声此起彼伏,地上跌落眼镜无数。

读了三年的太学,刘家人原本以为刘秀可以“鲤鱼跳龙门”了,远的不说,找份工作,为家里减减负担也行。然而,他前脚刚回到家,后脚就直奔农田里去了。干农活那是庄稼人的事,他一介高才生,如此大材小用,这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那么,刘秀究竟是怎么想的呢?

他大哥刘演为此专门找他聊过。刘演站在田边,静静地看着在地里忙碌的刘秀,心里既惊奇又纳闷。他不明白刘秀为什么能把书生和农民的角色转化得这么快、这么好,宁肯干这种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活儿,情愿让风尘刻画他的模样……

良久,刘秀抬起头才看见大哥,准备丢下手中的农活,刘演忙示意他不要乱动。然后,刘演突然亮开粗犷的大嗓子唱起来:“星星还是那颗星星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山也还是那座山哟,梁也还是那道梁……”

刘秀静静地听着,良久,才幽幽地吐出几个字:“哥,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

刘演闻言不再唱歌,也不说话,开始脱鞋和袜子。

“别,哥别下来。”刘秀想要阻拦,可哪里来得及,刘演已下了田,接着便大干特干起来,任凭刘秀怎么劝说也无济于事。

最后没辙了,刘秀抱着刘演泣道:“哥,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我只想问你三句话。”刘演长叹一声道。

“哥哥请讲。”对此时的刘秀来说,只要哥不沉默,就是三万句话他也愿意听。

“你真的喜欢这庄稼之事?”

刘秀点了点头,说道:“当农夫,无拘无束,逍遥自在;饮山泉,纯天然饮料,有助健康长寿哦。”

“农夫山泉有点甜,你一生的理想和抱负就是这个?”刘演强忍怒火问。

“无欲则刚,知足常乐。”刘秀点了点头答。

“你……你……你根本不配做刘氏子孙。”刘演气得青筋暴露,怒发冲冠。

“我觉得无论生活状态怎样,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为自己活的人,一种就是为别人活的人。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却觉得自己是生活在真实中的人,没有太多的幻想,也没有太多的奢求,大概是长大了吧!希望有份可靠温暖的爱情,有一帮真挚的朋友,有份和谐的亲情……”刘秀喃喃地道。

“好啊,医好了伤疤忘了疼,多读了点书就忘了祖宗了。父亲是怎么死的,你忘了?王莽是怎么登上皇位的,你忘了?我们是怎么忍辱负重生活的,你忘了?”

“哥,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刘秀说着,充分发挥自己的口才,讲了下面这个故事。

从前,有一位圣人带着他的学生游历天下,经过十年的时间,学生个个满腹经纶。回城的途中,在郊外的草地上,圣人给他的学生上了最后一课,主题是“怎样除掉这片杂草”。

弟子们非常惊讶,他们都没想到一直在探讨人生奥秘的哲学家,最后一课问的竟是如此简单的问题。一个学生说:“老师,只要有铲子就够了。”另一个说:“用火烧是一种很好的方法。”还有的说:“撒上石灰就会除掉所有的杂草。”“斩草除根,只要把根挖出来就行了。”……等弟子们都讲完了,圣人站起身来说:“课就上到这儿,你们回去后,按照各自的方法除一片杂草,没除掉的,一年后再来此相聚。”一年后,他们都来了,不过原来相聚的地方不再是杂草丛生,它变成了一片长满谷子的庄稼地,弟子们围着谷子地坐下,等圣人到来,可圣人始终没有再来。

好多年后,圣人去世,弟子们在整理他的言论时,私自在最后补上了这样一句话:要除掉旷野里的杂草,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在上面种上庄稼。

刘秀滔滔不绝地把故事说完了,回过头来时才发现,田野寂静,山风如许,刘演早已没了身影,不由叹道:“人无法预料未来会怎样,但心田千万不能荒,快种上一片庄稼吧……”

其实,刘秀之所以甘当庄稼汉,是经过慎重考虑的。眼下这个天下已渐渐被王莽折腾得乱了套,新朝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只等那最后一根稻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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