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隐形的朋支

  望着轩辕身后汹涌的河水,曲妙露出一丝阴笑,虽然他见到蛟梦诸人逃逸,心中极为气恼,但是如果能够杀死轩辕,这一切便算是值得了。在他的眼里,轩辕比蛟梦诸人加起来更为可怕。

  事实上,轩辕杀死了刑月,更让刑天部的一些好手死于黄河附近,鬼方早已将轩辕列为大敌了。而轩辕更破坏了他们在君子国的大计,与鬼三更是对头,如果存留这个人在世上,终究会成为大敌,不如乘早将之除去。此刻若轩辕与蛟梦走到一块儿,也便很可能勾搭上龙歌,如果轩辕也成为龙歌的助手,那后果只怕更难想象。是以,曲妙欲乘机除掉轩辕,这也是代土计去做一件事情。

  鬼三也赶来了,沚曲战士对着湍急的河水却没有办法可想,只好呈半圆形将轩辕围住。这河中的水却只能怪他们自己,要想露出河床,大概要等到明天上游的水流得差不多了才行,而此刻,河水刚好阻住了他们的去路。

  沚曲部没有多少水性极佳之人,他们自小便生长在高原之上,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中生活,对河内的河流并不太适应,因此水性都极差。当轩辕割断了连接两岸的绳索后,他们自不敢贸然下水。

  “轩辕,你惟一的活命机会便是弃剑降服,只要你愿意加入我鬼方,我可以保证你可任意享受生命的美好,我们也绝对不会亏待你!”曲妙突然开口道。

  鬼三有些忧虑地抬头向对面的山坡望了望,他心中所记挂的却是那掌握着极乐神箭的神秘敌人,这种潜伏在暗处的敌人方是最可虑的。不过,此刻轩辕后退无路,他并不担心轩辕真能够逃到哪里去,以他和曲妙两人联手,在这种环境下,就算轩辕逃到对岸也是无济于事,问题却是他们不得不防那拥有极乐神箭的神秘人。如果此刻再有一支极乐神箭射来,只怕真的有些难以阻抗了。当然,能够将极乐神箭发挥出如此威力的人,其本身功力绝对已经达到了绝顶的境界,因此鬼三在意的还不是轩辕。

  轩辕露出了一丝让人高深莫测的笑容,冷冷地望着曲妙,道:“我从来都不习惯受人呼来喝去,降于鬼方还不是做罗修绝的一个奴才?何况升杀了刑月,别人也许不知道他的身份,而我却知他是刑天的亲弟弟!你说刑天、九黎、白虎神将他们会放过我吗?所以我降只有死路一条!”

  鬼三闻言神色一变,阴森地笑道:“如果你真心降伏的话,老夫可以替你解决这此问题。刑月虽是刑天之弟,但他却降于少昊,所以在鬼方高手眼中他只是一个叛徒而己!”

  “好意心领了!”轩辕不以为然地道。

  “哼,不识抬举,如此说来,我也便只好送你入地狱了!”曲妙不屑地道。

  轩辕扫了四周那数十支瞄准他的劲箭一眼,目光又迅速回到鬼三和曲妙身上,竟在此时仰天发出一阵长笑。

  只笑得所有人都有些莫名其妙。

  “有什么好笑的?”鬼三不知轩辕在故弄什么玄虚,冷问道。

  “歧富,你还不出来吗?”轩辕却将目光突然投向远处的山坡高声道。

  鬼三和曲妙大惊,他们立刻想到了极乐神箭,也不自觉地扭头望去。他们自然知道歧富这个人,更知道这是一个十分可怕的对手,对于这一点鬼三的感触是最深的。

  鬼三和曲妙扭头,却根本没有发现歧富的影子,但感到一股沛然莫可匹御的气劲夹着强烈的呼啸声猛扑而来,他们哪里还不知道这是轩辕的诡计?再回过头来,面前却是白茫茫的一片。

  那是一幕水墙,千万点水珠如千万支劲箭向四面狂射,水幕之间更有一块突出的弧顶,如草帽之顶般,而这弧顶却是气机最强最霸之处。

  沚曲战士大惊,哪还不知道是轩辕突然发动攻袭?因此,他们丝毫不敢犹豫,箭矢齐发,全都向水幕射去。

  曲妙和鬼三同时出手,他们绝不会让轩辕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撒野。不过,因为这一幕水墙相隔,他们竟无法知道轩辕所处的真实位置。

  河水犹如被一股强大的吸力给抽起来一般,在河面上凝成一道旋转的巨大水柱,没头没脑地带着强大的爆发力冲向岸上的众沚曲战士。

  “轰……”水幕四散,那一堵水墙化成亿万点晶莹的水珠,自虚空中洒落,但却并没有轩辕的影子,那数十支劲箭也全部射空,落入河中,倒是虚空之中那巨大的水柱以旋转之势拖起一股强风直撞向鬼三。

  鬼三大怒,立刻知道这股巨大的水柱才是轩辕的真身所在。他没料到轩辕竟如此狡猾,却又不得不佩服轩辕的机智,竟能将地形运用得如此之好,连河水也不放过。他自然不知道轩辕的武功可以说基本上是在水中练成的,包括瀑布、山洪、河水,只有在那种充满重压的条件下,才能够使自己体内的每一分力气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如果一个刀手在水中出刀的速度能够一息之间劈出十刀,那在岸上便一定可以劈出五十刀或是更多。而且在水流中修练武学,会使下盘功夫更为扎实。

  放眼整个天下,大概没有几个人比轩辕更懂得利用水的力量了。而这些,也是轩辕此战的筹码。

  “轰……”鬼三的双掌与水柱相交,那水柱被气劲所逼,立刻四散而射,没头没脑地盖在鬼三的脸上,使其视线一片模糊。

  “小心!”曲妙大惊,他看到了轩辕的身影,轩辕在鬼三视线被阻之时出刀,以开天劈地之势直击鬼三的咽喉。而此刻鬼三犹懵然未觉,因为他的心神已被那股强大的水柱所夺,是以曲妙大惊。

  曲妙在心惊之时也同时出手,他绝不能让轩辕有机可乘。

  曲妙出手,轩辕刀锋立改,他知道曲妙一定可以阻止得了他的刀势,所以他索性改攻曲妙,身后依然掀起一股强大的水柱。

  “叮……”曲妙终于出了兵刃,那是一柄以精铁所铸的短钺,两件兵刃在虚空中相击,发出一声清脆之极的震响。

  轩辕一声低笑,呼道:“谢谢相送,后会有期!”他的身子竟借铁钺的反弹之力投射入河水之中。

  虚空中的巨大水柱“哗”然而散,化成一幕晶莹,使得所有人视线都一阵模糊。

  “扑通……”轩辕身子落入河心,立刻沉入水中不见。

  沚曲战士这才慌忙搭箭对着轩辕坠入之处狂射,但已较轩辕的速度慢了一拍,顺着水流,轩辕已在六丈之外露出头来,然后再次沉入水中。

  鬼三一声怪叫,迅速顺河往下游赶去,沚曲战士也沿河而下,箭都满弦,只要轩辕再探出头来,立刻将成为活靶子,被射成刺猬。

  曲妙气得脸色铁青,他竟然这般被轩辕给耍了,也立刻向下游追去,可是当他们赶到下游近三十丈左右时,突然听到轩辕在上游的对岸高声呼喊:“嘿,别找了,我先走了,不陪你们玩了。”

  曲妙回头,轩辕竟没有顺流向下游淌,反而逆流自水底潜到上游去了。此时轩辕上岸之处距跃落之地竟有十数丈远,也就是说曲妙此刻与轩辕相距四五十丈,而且还隔了一条河。

  鬼三差点没气得吐血,没想到这么快又被轩辕给耍了一回,但徒呼奈何。

  轩辕大笑着如一道光影般掠上山坡,眨眼间便消失在密林深处,林间河谷中仍留着那不无得意的笑声。

  曲妙呆呆地望着轩辕消失的方向,知道根本就不可能追得上。以轩辕的速度,只要没被围堵,就不可能被他们轻易留住。何况此刻轩辕距他们本身就有四五十丈远,他们更不可能阻得了轩辕。直到这一刻,曲妙才知道,他们仍低估了轩辕。

  沚曲部的战士人人脸色都显得极为难看,这不仅使他们颜面大失,而且对他们的信心也是一个强烈的打击。这个轩辕的确是太狡猾了,而其水性之好也让人咋舌。他们惟有呆呆地望着河水,望着曲妙和鬼三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事实上便连鬼三和曲妙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

  “走,他们一定会去救他们的同伴,我们就去那里等着!”曲妙突然记起所囚的木青,信心又恢复了一些道。

  鬼三无奈,也只好赞同曲妙的说法,这次的颜面的确丢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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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感到一阵轻松,不过,心神微有些疲惫,可心情很好,他竟又能够见到故乡的亲人们,这的确是一件让人激动的事情。

  往日,他对蛟龙总有一种鄙视的心态,看不惯蛟龙那骄傲不可一世的样子,可是此刻再见蛟龙,那种感觉却已经没有了,虽然蛟龙对他的表情和态度依然没有多大的改变,但正是这种感觉才使他感到特别亲切,仿佛又回到了从前。的确,再见亲人恍若隔世。轩辕已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至少他觉得自己已经死过了一次,因此对生命分外的珍惜。他所珍惜的不仅仅是自己的生命,还有亲人朋友的生命,这些让他留恋的东西,让他觉得人活着并不只是为了自己。

  这次他自鬼三和曲妙的手中逃过一劫,凭的是侥幸。不过轩辕却在暗自思量,那支极乐神箭究竟是什么人射出的呢?究竟是什么人在暗中相助?而且拥有极乐神弓。而这极乐神弓不是曾在土计的手中吗?若是土计当然不会助他对付鬼三,何况他上次与土计交手之时,土计的手中并无极乐神弓,也就是说土计的极乐神弓很可能被人夺了去,而这个人又是自己的朋友。

  轩辕的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他想不起有哪几个朋友能够在土计的手中夺弓,当然这不可能是青云,如果是青云的话,他怎会不现身出来帮自己?除了青云之外,他熟知的人当中能胜过土计的便只有歧富和柳静,而如今柳静生死未卜,也不应该是她所为,如果是她,怎会不出来与剑奴相见?难道她还会顾忌什么?可是,这个人会是歧富吗?

  歧富的确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之人,若是他还说得过去,可是轩辕并不能肯定。事实上此刻的情况已经极为复杂了,这个局面有些混乱,他也不好把握其中的要点。

  不过,只要这拥有极乐神弓的人不是敌人,那就是万幸了,这张弓的力量的确是惊人之极,而极乐神箭更几乎是无坚不摧的,除非以神族十大神器相挡,否则绝对难以抗拒。是以,只要不是敌人得到这张极乐神弓,对轩辕而言就是一大幸事。

  不过,仔细回想起来,自东山口君子国离开以后,轩辕总觉得似乎有人在暗中跟踪他,不过,他始终找不到很清晰的感觉。那似是若有若无,若远若近,如果不仔细去体会,倒还真的难以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想到这里,轩辕心中微微打了个突,难道真的有人一路跟踪他们行了数百里,而他们仍懵然未觉呢?那这人究竟是谁?什么人能够瞒得了轩辕的灵觉?世间又有几个人的速度能胜过他?除非对方如土计一般会遁地潜行之术,可是真有这个人吗?

  许许多多的疑问充斥着轩辕的脑子,使得他也无法得出真正的结论。不过,目前最要紧的却是追上蛟梦诸人,否则这群人还以为他已经死于鬼三和曲妙的手中了。

  事实上,轩辕能自鬼三和曲妙及那数十名沚曲战士手中逃得一命,的确有些侥幸,若非他的狡计运用得当,只怕此刻即使没死在鬼三和曲妙的联手之击中,也难逃那乱箭之厄。他若非引得沚曲战士将拉满弦的劲箭提前射出,那便算是他跃入河水之中也只会成为箭靶,可以说这种场面是险之又险,最幸运的是河水由此一阵山洪而变得浑浊不清,人根本就无法看清河水中的景象。否则,他也根本没有可能借水而遁了。

  轩辕想着想着,突然生出一丝警兆,他不由得忙将身子闪向一边的乱石堆中,而在他刚藏好身之时,一阵细碎的脚步之声迅速传来。

  数道人影自乱石堆另一边迅速掠过,这群人似乎是来去匆匆,根本就没有半点稍停的意思。不过,轩辕已看清了这群人的打扮,都极为利落,葛衣麻服,腰别长剑,肩负大弓,脚上皆穿草鞋。

  轩辕倒是很少见到这样着装之人,不过他并没有多大的闲情去理会,反正在这陶唐氏附近已是龙虎聚会,什么样的人物都有,还是不要去招惹或少惹为妙,免得又自找麻烦。现在轩辕最想做的事情便是去找到白夜诸人好好长谈,更要得知雁菲菲的消息,还有黑豆和哑叔及蛟幽。想到蛟幽,他心中多了一丝暖意,自小他就像对待妹妹一样对她,认识雁菲菲,也正是因为蛟幽的存在,在有侨族中,轩辕的朋友并不多,而蛟幽绝对是一个,不过他从雁菲菲口中知道,蛟幽一直暗恋着他,而他却不知,重要的是木青被沚曲人所俘,他自不能袖手旁观,说什么也得将木青救出来。是以,他对这群怪人并没有多大的兴致。

  轩辕长身而起,却发现了一堆摆得很奇怪的石头,不经意间还以为是天然的,但落在轩辕的眼中不由得大震,迅速赶到石堆边,仔细看了一眼,也迅速追在刚才几人的身后赶去。

  轩辕对这石头的意思自是清楚之极,因为这正是龙族战士所留的,意思是有重大事件发生,而这石堆中更有一根树枝,那是指明方向,这所指的方向正是那群怪人行走的方向。是以,轩辕不得不放下其他的心事而尾随追去。

  追出两里路,果然再见到一堆乱石,轩辕按树枝方向迅速寻去,约再行了四五里路,便已到了一个长满鲜花的山谷。

  山谷中的树木并不是很多,但五颜六色的鲜花却是让人眼花缭乱,一群群蝴蝶,蜜蜂来来去去,那种感觉极为清雅,还有一群红色、花色的蜻蜓漫无目的地飞翔着,时而停在空中,时而停在草杆花叶上,整个山谷仿佛只是为这些小动物而设的。

  山谷很幽静,像是一个不为外人所知的世外桃源,初见此景,轩辕为之一愕,他也没有想到,在这里会有如此好的一个山谷,不过很明显这个山谷并不是完全天然存在的。至少那些大树便有被砍伐的痕迹。否则的话,一个花草如此繁茂的山谷,又怎会只有这么几棵大树?当然,还有这些花草,也应该有人工培种的痕迹,如果是野生的话,不会有如此规则的排列。各种颜色的花所组成的竟是一幅幅精美的图案,似无序却有序,使得谷中更增添了几许神秘的色彩。

  轩辕嗅着那醉人的花香,身边的蜻蜓似乎根本就不畏人似地飞舞着,五颜六色的彩蝶也在翩翩起舞,使得他恍若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这是什么地方?这里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为何龙族战士的暗记是指向这个方向?而又是哪几个兄弟呢?而刚才那群剑士又是去了什么地方?”轩辕心中不由得暗问。

  轩辕自是发现了那几位剑士也是向这个方向赶来,但是那几人到了这里却消失了,是以轩辕心中充满了疑问。

  山谷,的确很美,但轩辕却没有入谷的打算。因为他看不透谷中的玄虚,决意静观其变。因此,他选择一个最佳的位置静坐下来,而这里本身也是极隐蔽之处。

  轩辕静坐半晌,山谷依然静悄悄没有半点动静,山谷周围也是一片死寂,他不由得微微有些纳闷,忖道:“难道这些记号只是一种巧合,而并非龙族战士所留?否则,怎会没有半点动静?按暗记所示,这里应该有重要事情发生,可是根本就没有半点迹象。”

  轩辕正准备起身四处找寻一下时,突闻谷中传来了一阵低沉的乐音。

  曲调极怪,倒像是将两片竹叶夹在一起吹奏而出的,音质暗哑却回旋有力,并不是十分难听。

  轩辕也曾试过以竹叶吹出声音,那是小时候与黑豆诸人在姬水河畔的苦竹林嬉戏之时学会的。不过,他所吹奏出来的调子极为单调,而此刻这人所吹出来的音调多变而平稳,显然是能够将音符控制得极好。如果此刻再以长短竹杠轻敲,以配合这低哑的曲调,那样感觉或许会更好。不过,轩辕却没有多大的兴致去为这乐音伴奏。可是,轩辕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那便是山谷内和周围的蝴蝶、蜻蜓及蜜蜂全都向乐音传出之处飞去。

  这群小昆虫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召唤,而这召唤的声音却是来自这古怪的音调。

  轩辕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这个吹出乐音之人竟然能够控制这许多小昆虫,那这个人究竟是谁?抑或是人吗?不过,轩辕可以肯定这个人定是此谷的主人,而这些花草全都是出自他的手。

  这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为何龙族战士会认为这里发生了重大的事情呢?难道他们也只是因为这里的景物有些特异,才会让大家来看吗?轩辕心中有些不解,不过,他隐隐感到事情可能不会如此简单。

  “在下乃九黎供奉偃金,特来求见忘忧先生!”一个洪亮的声音突然响起,倒吓了轩辕一跳。

  轩辕也的确有些意外,但却知道来人正是神谷中的四大供奉之一偃金,与童旦齐名,这是他自桃红口中所得的消息。神谷中的四大供奉以狐姬为首,另外便是奄仲、偃金和童旦,童旦已在君子国中丧生可以不论,而九黎的另外三大供奉也都是极为可怕的人物,武功之高并不会比风绝差多少,却没想到偃金竟出现在这个谷中,而且还对花谷之中的什么忘忧先生极为客气,只不知这忘忧先生又是什么人?或许便是这神秘谷的主人。

  乐音骤止,一个空洞的声音悠然飘了出来:“老夫已数十年不见外客,偃先生的心意老夫心领了,请回吧。”

  轩辕微讶,惊讶的是这声音竟是自四面八方飘出,根本就无法掌握声源传来之处。事实上,这声音本身更多的像是回音,由此可知谷中之人确实是个高深莫测的高手。

  “如果先生不愿见外客,偃金恳请先生能网开一面,放了我那几个少不更事的下人,偃金则感激不尽也。”偃金又高声道。

  “忘忧谷已立下闲人莫进之警示,凡私入我忘忧谷者皆无回。你的下人更是伤我爱虫,罪不可恕,请回吧!”忘忧先生声音骤然变冷道。

  “若是先生不肯放我下人,只怕偃某回去不好交代……”

  “那是你的事,与我何干?”忘忧先生打断偃金的话,不屑地道。

  轩辕知道偃金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定难忍下这口气,不由得探头向偃金所在的方向望去。

  果然,偃金的脸色极为难看,在其身边所立的却全都是九黎族的勇士,其中似有十余名一级勇士,另外二十多人却是族中的二级勇士。曾与轩辕交过手的百战赫然便在其中。九黎战士人人面含愤色,显然对偃金对谷中之人如此客气却遭到如此不客气的回应,感到极大的不满。

  “供奉,让我们杀进去好了。”百战似乎有些耐不住地道。

  偃金神色不动地道:“贸然入谷,有去无回!”

  “难道这谷中还会有什么古怪?”百战疑惑地反问道。

  “这谷中的花草乃是以奇门遁甲之术所植,看似无序,却暗藏杀机,走入花丛之中若不懂阵法精奥,只会老死花丛中!”偃金深深地吸了口气道,他的目光投向谷中那寥寥的八棵大树,眸子里闪过一丝锋锐的厉芒。

  百战和众九黎勇士全都大愕,望着那五颜六色的花草,竟没来由地有些心寒。

  “那我们该怎么办?”百战有些惑然地问道。

  偃金未语,仔细地打量着谷中的地形,再次开口道:“苟芒兄,难道你连故人的一个小小请求也不愿意接受吗?”

  “老夫早已不叫苟芒,此时号为忘忧先生,昨日之我已死,今日之我新生,无往亦无来,喜乐化尘埃,何为故人?何为请求?何为接受?老夫不懂,老夫只知道谁扰我清修,擅入谷者皆无回。”谷中再次传来忘忧先生的声音,这声音似乎根本就不包含任何感情。

  轩辕心中却大惊,因为他曾听剑奴说过神族八圣中的木神便是苟芒,只见偃金如此客气地与之说话,难道这谷中的神秘忘忧先生便是失踪的神族八圣之一木神苟芒?是以轩辕禁不住心中暗自惊骇。

  “如果苟芒兄依然如此绝情,就别怪偃金不客气了!”偃金显然也发怒了,为忘忧先生如此不给面子,而老羞成怒。

  “天地间,何为情?情为何物?绝天灭地皆由情起,绝情也好,无情也好,薄情也罢,老夫早已厌倦红尘世俗之虚情,这个世上惟一的真理便是弱肉强食,已无情可讲,我并没叫你对我客气!”谷中的忘忧先生依然不愠不火地道。

  轩辕不由得暗中叫好,这忘忧先生所说的话似是而非,却又无从辩驳,倒似乎真的有些道理。不过,轩辕之所以叫好,却是因为偃金的大失颜面。

  他心中忖道:“不知道花猛等三十六杀手是不是也跟偃金一起来了?如果这群人也跟偃金一起来了,倒省了我许多手脚,免得还要去神谷救人,那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我再问你一次,如果再无法谈妥,我只好放火将你这狗屁忘忧谷化为灰烬了!”偃金显然是动了真怒,冷喝道。

  “你这是在威胁我?”忘忧先生冷冷的声音再次传出来。

  “可以这么说!”偃金毫不在意地道。

  忘忧先生再没有说话,但是谷中却响起了一阵怪异的乐音,与刚才所吹奏的乐音完全不同,尖厉而轻缓。

  “嘶嘶……”一阵异响自四面八方传来。

  轩辕环眼一看,竟是无数条大小蛇虫迅速游来,在花丛草地间滚爬,还有大大小小的蜈蚣、蝎子、癞蛤蟆之类的,让人看了禁不住一阵恶心。

  “蛇……”百战首先惊呼。

  轩辕此时发现在山谷四周的山头上人影晃动,纷纷向远方掠去,显然在山谷周围并不只偃金一批人,但此刻那群人却被这些无处不在的毒虫毒蛇逼得纷纷现身。

  偃金也微微吃了一惊,知道这些蛇虫全都是受了苟芒乐音的召唤,也可以说这些蛇虫毒物乃是护谷之物。

  “雕虫小技!”偃金怒意不减,不过他知道面对这生机盎然的山谷,一时之间也无法引燃焚谷的大火,因为根本就找不到可以引火的干柴。

  “苟芒,你记着,我偃金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偃金恨恨地道,同时他也领着人迅速撤离。

  “哈哈哈……”谷中的苟芒终于爆出一阵朗笑,他似乎根本就不在意偃金那威胁的话。

  轩辕不由得好笑,不过,对他身边越聚越多的蛇虫也感到一阵恶心,他不想再在这里过多的逗留。当然,此刻他也不会怀疑这里将会很热闹,只是他却没有找到龙族战士的行踪,如果能够找到叶皇和柔水那便更妙了。

  蓦然间,轩辕感到身边似乎有些异样,或许并不是身边有些异样,所谓的异样只是一种精神上的感应。

  轩辕感到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自他的心头升起,但很快又消失无踪,仿若有一个极为熟悉的人自他身边擦肩而过一般。

  身边并无人影,只有几棵疏散的树木和一些花草,蜜蜂以及蝴蝶之类的似乎全都聚集于谷中,地面上只有让人恶心的蛇虫在爬,但这些蛇虫显然畏怯于轩辕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强大气势,不敢太过靠近。

  轩辕也以为是错觉,但那种感觉却是极为熟悉,他知道自己突然生出的感觉很少会出现错误,这是他能够逃过许多劫难的原因,而他也从未怀疑过自己这超乎寻常的灵觉。

  猛然间,他身子微震,他知道这感觉所来的原因,立刻身子倒立,目光四处扫射。果然如他所料,在距他六丈外的泥土有些微微异样,而这异样正迅速向谷内移动。

  是土计,绝对是土计!轩辕可以肯定刚才自他身边过去的人定是土计。因为只有土计的遁地之术才能够达到这种境界,但土计显然也知道他的存在,是以禁不住生出对他的敌意。轩辕正因为土计无法控制住心中对他的恨而无法逃过其灵觉,因为他们的气机在某一个层面之上已经接触了。是以,轩辕感觉到似乎是有人自他的身边擦肩而过,事实上只是因为土计自他脚下附近的泥土之中穿行。

  轩辕心中松了口气,他知道土计并不是来对付他,甚至不敢单独与他面对,此刻他的武功绝对不会输给土计,而土计更曾是败将,兼且在君子国封神台上被轩辕那惊世骇的一击寒了胆,自不敢单独寻轩辕的晦气。而此刻土计应也知道轩辕感觉到了他的存在,所以放弃了偷袭的打算。

  当然,作为一个绝世高手,他们已经到了以精神去感应四周环境的地步,几乎已经不存在偷袭的概念,他们绝对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最快最猛的反应。是以,土计放弃了攻击轩辕的打算,而将目标锁定忘忧谷。

  对于土计这种遁地高手来说,活动在地面上的蛇虫根本难奈他何,而所谓的阵式也根本就无法发挥其作用。他的一切都活动在泥土之下,实让人无法揣度。若非轩辕找到了以倒立之法对付土计的妙招,只怕此际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土计的具体方位,更不能知道土计行走的方向,或是如果土计行入了那花圃之底,有那些茎叶挡住视线,他也根本就不可能发现得了土计的行动。

  此刻倒的确是有些热闹了,不仅九黎族来了一大供奉偃金和三十六杀手,鬼方更派来了鬼三、土计、曲妙这三大高手及沚曲族的人马,说不定刑天也在这附近,的确有点风云集会之感。

  “噗……”正在轩辕思忖之间,突自忘忧谷边传来了一声地面炸裂的声音。

  土计竟然破土而出,身上竟缠着几根长长的树根,每根树根足有手腕粗细。

  土计身形在空中狼狈地倒翻,重重地落在花圃之外,只让轩辕看得大为讶异,又有些不解,而此时,忘忧谷中那显得有些苍老的声音有若回音一般飘了出来。

  “想不到小小的忘忧谷竟频频有佳客赶来,真是难得。如果地神有意,何不进来叙叙旧?”

  土计伸手迅速拔下缠在身上的树根,有些尴尬地回应道:“想不到木神终于种出了万花阵,我土计只好望阵兴叹了,就此别过!”土计话音一落,立刻再次遁入土中。

  轩辕心中微惊,原来忘忧谷的忘忧先生真的就是神族木神苟芒,不由得肃然起敬,但对土计竟就如此而走,也有些惊讶。不过,让轩辕惊讶的却是这万花大阵,竟连地面之下也全都封赌死了,以土计遁地之术如此绝妙天下者也无法穿透。显然是土计被花木盘错的根茎所缠,如果不是他功力绝高,只怕会被活生生埋在万花之下了。轩辕不由得不佩服木神,连土计和偃金这样的高手都未战而退,如果由木神亲自出手,那结果会如何呢?

  土计自然是发现了轩辕,这才仓皇而遁,此刻他身形既露,又无法战胜轩辕,也便只好走为上策了。

  轩辕不由得笑了笑,他也不想再留在这里,还有许多事情等着他去做。当然,首先要做的事情便是与跂燕会合,也许,蛟梦诸人已去了那里。此刻轩辕耽误了近个时辰,再也不能迟疑了。

  (注:木神苟芒,据《山海经》海外东经所载,东方的木神苟芒,长着鸟的身子,人的脸,驾着两条龙。另外,据上古神话传说,苟芒便是木神,至于其形其貌,自是以讹传讹给神化了。现实中的苟芒与人并无分别,只是他拥有着普通人所没有的武功,而又受了盘古大神和五帝所封,方得神位,也因所做之事确益于人类,因此被人尊为神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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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偃金并未走远,但他却并没有发现轩辕的存在,因为轩辕比他们先来一步,而且所藏之处极为隐秘,以轩辕此时的武功,欲刻意地掩藏自己,实是很难让人发现其存在。不过,离开时却是另一回事。

  偃金似乎正守在他的归路之上。

  “轩辕!”百战最先呼出口,他对轩辕的印象极深,因为他们曾经交过手,而且在轩辕的手上吃过亏。是以,对于轩辕的印象特别深刻,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在这个地方遇上轩辕。

  偃金与那一群九黎战士皆惊,轩辕也觉得有些意外,而此时,他又感到土计的存在。他哪里还会不明白?偃金刚好出现在他的归路之上,是因为土计搞的鬼。

  土计自然希望他与九黎人先拼个你死我活,而后坐收渔翁之利。土计自不会傻得率先与他交手,但要将偃金引来对付他却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此刻轩辕与九黎族已势成水火,互不相容,只要偃金与他相见,一场恶战自是无法避免。

  “你就是轩辕?”偃金的瞳孔在收缩,目光变得锐利若刀,声音有些发冷。

  “不错,轩辕正是我!”轩辕深深地吸了口气,极力使自己的表情变得镇定一些。他自是明白今日之局凶险异常,如果没有土计在一旁虎视眈眈,或许这一战会轻松多了,就算打不过,也可以溜。但此刻土计却静伏于他的身边,只要一有机会,这个矮鬼便绝不会留情。是以,他想逃也是无能为力。看来今日之局,轩辕绝对讨不了好,只凭偃金一人之力,也会让他头大,何况还有那十余名一级勇士,这群人的实力几乎都可达到一流高手的水准。而百战本身更是九黎一级勇士中出类拔萃者,所以他能成为二级勇士的教头。百战的武功并不输给蛟龙和白夜诸人,试想,轩辕不仅要面对一个不比自己逊色不了多少的偃金,还要应付那十余名几可等同于白夜的好手,以及二十余名九黎二级勇士,更要提防一个超级高手土计,这一战不打也知道是什么结果了。

  偃金在轩辕回答后,神情变得肃穆,他似乎也意识到了他将面对的是一个可怕的高手,凭他对敌的经验也知道轩辕的可怕。何况,他更知道风绝便是重创在轩辕的手中,童旦更是被轩辕震入深渊。在没有见到轩辕之前,他绝不相信一个毛头小子有多大的作为,可是此刻他与轩辕直面相对,这才深切地感受到来自轩辕的压力。

  偃金绝不会小视轩辕,至少这一刻他绝不会小视轩辕,当然这并不表示他会放过对付轩辕的机会。他甚至有信心拿下这超强的敌人,因为他此刻并不是人单势孤,而轩辕却恰恰相反,如果在这种条件之下,他们仍无法对付轩辕的话,只怕以后这种机会便不多了。

  偃金今次自不是专为对付轩辕而来,他今次出手却是另有其事,却没想到轩辕适逢其会,既是冤家路窄,也便顺便解决某些问题好了。

  “童旦是你杀的?”偃金明知故问地道。

  “我想没有否认的必要,他的确是因我而死!”轩辕摊了摊手,耸肩道。

  百战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一个多月前,他曾与轩辕交过手,但那时候的轩辕比他厉害不了多少,其武功顶多只能算是与帝十处于伯仲之间。可是这一刻,轩辕竟是击杀童旦、重创风绝的凶手,这之间的飞跃简直是个奇迹,是个让人心惊又惊骇的奇迹,百战仍有些难以相信这个事实。不过,他并没有出声,有偃金在,他几乎没有出声的权力。偃金的身分在九黎族中是超然的,比之帝恨、帝十这群人更有身分,便是风绝和风骚都不能不对他客客气气的,那是因为他拥有超人的武功。四大供奉皆曾是魔门的战将,所经历过的事情比他们多得多,而且又是魔帝的亲卫,虽然魔帝神灵被封锁,但其亲卫在东夷族中仍然不能被人所忽视,即使作为少昊之辈也一样。

  “如此一来,我倒要见识一下了!”偃金深深地吸了口气道。

  百战及身后的九黎勇士立刻箭上弦,那闪烁着寒芒的箭头全都对准了轩辕,只要偃金一声令下,轩辕就会在顷刻之间成为一只刺猬。

  偃金身子微侧,事实上他并没有打算亲自与轩辕过招,他不觉得有那个必要去冒险。他无法肯定自己的武功能够胜过风绝,连风绝都不是轩辕之敌,就算他出手也不会有多大的胜算。所以,他选择以众人之力来对付轩辕。

  轩辕心中叫苦不迭,是因为在附近还有一个如奸似鬼的土计潜伏着,这是一个可能随时都会成为致命杀手的敌人,他有些后悔没有在忘忧谷中挡住土计,如果在那里解决了土计,现在也不会成为这等局面。

  “供奉似乎忘了此行的目的!”轩辕突然之间似乎想到了某个问题,开口大出众人意料地道。

  偃金果然一呆,脸色微微变了变,轩辕却又接着道:“供奉相不相信我有能够让你我两败俱伤的能力?”

  偃金目光再次变得尖锐,但他却不能不相信轩辕的话,只凭透自其眸子深处那股强大的自信,就没有任何人敢怀疑轩辕的话。何况轩辕在说话间,那股强大的气势逼得人喘不过气来。当然,偃金并不意外,也不会害怕,如果不是这样才会真的有些奇怪了,那样轩辕也不配成为重创风绝的人。

  “其实今日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事有轻重缓急,如果我们两败俱伤的话,今次的目的都将会成为泡影,甚至会让人坐收渔人之利,不如我们打个商量如何?”轩辕煞有其事地道,同时心中暗暗戒备,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偃金是什么目的,如果偃金的目的并不重要或是他说错了,那结果只会令偃金立刻翻脸动手,再无商量的余地。当然,就算轩辕不作这些试探,偃金也绝对不会放过他,其结果仍需武力解决。是以,轩辕自是希望多一些机会为好,或是拖上一段时间也许便可想到解决之法。

  轩辕的目光紧紧地对视着偃金,似乎想自他的表情中猜测出刚才那试探的话究竟起到了多大作用。

  偃金的脸上微微闪过一丝狐疑之色,但旋即又变得阴沉,冷冷地逼视着轩辕,不屑地道:“你知道我有什么目的?”

  轩辕心头微微松了口气,虽然偃金的语气极冷,但可以看出其杀机消敛了一些,也就是说轩辕的那番话并不是全没有起到作用,至少让偃金无法猜透他的虚实。想到这里,轩辕露出了一丝高深莫测的笑容,故作神秘地道:“我不仅知道你们的目的,事实上便连鬼方都派来了不世高手,也为同一个目的而来,只怕我们的竞争对手会很多呢。”

  偃金神色不变,依然不屑地道:“谁会不知道鬼方也派人来了?”

  “你知道鬼方来的人是谁吗?”轩辕反问道。他知道如果将偃金的话题引开,在两人之间谈论得越久,对对方的目的也便可能猜得越准。因此,他故意将话题的主动性操控在自己手中。

  “是谁?”偃金自然不在意知道这么一条消息,是以他不由得问道。

  “来的人包括土方部首领地神土计,沚曲部的高手及曲妙,还有另一个武功不输给曲妙的鬼三,若我估计没错的话,刑天也领着高手藏匿在这附近!”轩辕这番话倒不是作伪。

  偃金吃了一惊,神色间变化了数次,这些人他当然听说过,更知道这群人没有一个是好惹的。如果连刑天也来了,那这场角逐立刻便显得极为艰辛了,或许他们会一败涂地。

  “你是怎么知道的?”偃金问道。

  “因为我在两个时辰前差点死于曲妙和鬼三的联手之击中,而刚才,我发现土计在忘忧谷出现,我之所以猜测刑天会来,是因为刑天曾出现在有熊族的癸城外。因此,他自是有可能来此。”轩辕并不掩饰地道。

  “你刚才与曲妙他们交过手?”

  “当然,这件事情我没有必要说谎,被人打得四处逃窜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所以,我想找个人合作,不仅仅是为了我们的目的,也想让鬼方人看看,我轩辕并不是好欺负的!”轩辕淡然道。

  “你认为我们之间有合作的可能吗?”偃金语调变冷道。

  “事在人为,虽然我曾是你们的大敌,但那是形势所逼,为了求存自然不能留情。可是在一定的环境下相互合作也并不是没有可能,至少这场角逐可以在我们排除了重重阻碍快接近目的时再进行,那无论是对你对我都多了一份希望,省了不少力气,难道供奉不觉得吗?”轩辕反问道。

  偃金一呆,轩辕之语不无道理,事实本就如此,如果此刻他们拼个两败俱伤的话,那么的确有可能为鬼方所乘,让对方拣了便宜,而且他们的目的也可能无法达到。但如果此刻能与轩辕联手,先将鬼方这一强大竞争对手的力量削弱,然后再对付轩辕也容易多了,说不定还可以让轩辕与鬼方拼个两败俱伤,那样效果更为理想。

  当然,想法是美好的,可事实真能够如此顺利地按他心中所想去发展吗?这自是偃金不敢放心的事。

  “我凭什么相信你这些不花力气的话?”偃金的确有些无法安心相信轩辕。

  “事实上,合作两利,斗则两害,如果你执意要对付我,我说什么也没有用,但我劝你还是三思而行。”

  “你是在要挟我?”偃金冷漠地问道。

  轩辕笑了笑道:“不如这样吧,我先让你看看某些正在虎视眈眈的人,你再作出决定吧!”

  “谁?”偃金逼问道。

  轩辕在众目睽睽之下拔出身上所携的银质小刀,目光变得无比锋锐,向偃金道:“希望供奉能够与我配合一下!”

  偃金不知道轩辕弄什么鬼,但为了表示不畏惧轩辕,他故作轻视轩辕手中的小刀。不过,他心中却在小心戒备着,当然,他对轩辕手中这柄银质小刀并不怎么看好,却想看看轩辕是在弄什么玄虚。

  “土计,还不出来吗?”轩辕一声低喝,手中的银质小刀化为一道电芒,直射入五丈外的泥土之中。

  偃金和百战诸人皆骇然,但见五丈外的泥土之下立刻有一个土丘迅速拱起,向远方以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延伸,如同有一条奇异的蛇在土中极速飞驰。

  “轰……”十二丈外的泥土终于爆裂开来,在尘土四射之中,一道黑影冲天而起。

  “土计!”偃金吃了一惊,那自土中窜出之人果然是土计。

  “嗖……”百战诸人的劲箭全都调头对着虚空中的土计射去,此刻他们竟相信了轩辕的话,自偃金的语气之中也可捉摸到偃金欲对付这个拥有神鬼莫测遁地之术的土计。

  土计在虚空中发出一阵“桀桀”怪笑,身子化成一团旋风,那四散的泥土竟似凝成了一面土墙,射向他身体的劲箭似被他身体所带起的那股强风引向一边,竟没有一箭可以对他造成任何伤害。

  偃金没有出手,但轩辕的身子却如一道虚影般射向土计,疯狂的杀机挟带排山倒海的强大气势如潮水一般向土计涌去。

  偃金并不想阻拦轩辕攻击土计,让这两个敌人交手,他自是乐得清闲。何况,他根本就没有把握阻挡得了轩辕这疯狂的一击。

  土计一声轻啸,身子在虚空中一旋,避过那自泥土中追射而出的银质小刀,如投林之鸟一般向山林间掠去。

  土计竟欲不战而走,这大出偃金的意料之外,但更出乎偃金意料的却是轩辕在抓过那银质小刀后,也飞身投入山林之中。

  “对不起了,供奉大人,我先走一步,咱们后会有期!”轩辕远逝的身影后只飘来这样一句让偃金气得翻白眼的话。

  此刻偃金哪还会不明白,轩辕这所有的一切只是想找个机会溜走。事实上,轩辕根本就没有兴趣对付土计,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所谓的目的是何物,但此刻欲追也是来不及了。

  当然,偃金并没有怎么后悔,如果刚才土计一直在窥听着他们的话,那当他与轩辕斗个两败俱伤之后,土计一定不会吝啬痛下杀手,铲除他们之中剩下那已疲惫不堪的一个。因此,轩辕这一举动实是对他们两个人都有利。不过,在土计走后,偃金大可将轩辕留下,那时候他便可倾力对付这个可怕的对手而不用担心其它,只可惜轩辕太精明了,这一点早就已经算到,所以在土计一现身之际,便立刻找机会逸走,谁也奈何不了他,毕竟其速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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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所取的方向与土计完全相反,一来他不想土计阴魂不散地缠着他,事实上,他也找不到办法杀死这个潜行匿踪的高手,之所以能够发现土计的所在还有些侥幸的成分。当然,他不会每次都有这么幸运,如果真让土计阴魂不散地缠着,那确实不好玩。二来,他急着去见跂燕,没时间与土计纠缠,跂燕所在的方向与土计所行的方向自是不同。

  土计的确是个可怕的敌人,轩辕知道这个对手必须清除,否则他没有安生的日子,就算他不惧土计的暗杀,但是如跂燕、柳庄诸人却是无法抗拒土计的偷袭,抑或包括将来的叶皇、蛟梦,只要有土计存在的一天,这些人的生命就不可否认地受到极大威胁,是以轩辕觉得最首要的便是要让土计永远消失。可是,他却想不到用什么方法对付此人,否则,当年神族八圣早就将这个讨厌的对手给宰了。

  轩辕知道此地有龙族战士存在,心头又禁不住活跃起来,他才到这里不久,对这里的情况了解不是很多,但如果能与自己的兄弟们取得联系,那时候便足够了解清楚眼下的形势了。只要了解了眼下的形势,一切都可适当的安排,是以他也一路留下了只有龙族战士才能识别的联络暗记。他可不想再瞎摸乱打,那时候说不定会真的栽在别人的手中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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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跂燕诸人竟未曾离开那个山洞,见到轩辕回来居然又是哭又是笑,跂燕更是赖在轩辕怀中不起来,使得轩辕哭笑不得。

  剑奴已将轩辕的事与众人说了,蛟梦诸人来过这里立刻又走了。但跂燕始终不相信轩辕会出事,坚持一定要在这里等上两天,谁知道才不过两个时辰轩辕便回来了。使得本来沉郁的气氛一下子活跃了起来,那悲凄的情调给冲得无影无踪,最妙的却是那匹马儿也亲热地赶来,在轩辕的身边磨蹭,逗得众人禁不住大笑。

  盖危对轩辕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硬要领着众人前往不远处的盖山氏驻地,虽然轩辕想早点找到蛟梦诸人叙旧,但盛情难却之下,只得跟盖危一起前往盖山氏,何况盖危想让盖山氏也成为龙族的一份子,他自然乐意接受。能够使龙族不断壮大,这当然是一件让人极为欣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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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山部距陶唐部不远,也是在太行山脚下,不过,盖山部却只有两百余人而已,确是属于一个极为弱小的部落。

  部落依山落寨,整个寨头显得极为简陋,以土木石稍作垒叠,与有熊族比较起来有着天壤云泥之别。如果说这些防事对那群毫无智商的野兽有作用那还说得过去,但对于敌人的攻击来说,这些东西实在是太过简陋。

  当然,对于盖山氏而言,他们几乎每日都在作迁徙的准备,就因为他们太过弱小,很轻易被敌人吞并。是以,他们若不想遭受灭族之厄或成为外族的俘虏和奴隶,就必须逃亡避难,不住地迁徙。所以,再好的防事对于他们来说,都不是很重要,他们所防的就是如虎狼之类的恶兽伤人,这才筑起寨墙以抗之。

  由于这是一个不住迁徙的部落,因此其结构便比较简单,一般的老人并不多见,在一次次的迁徙和奔逃中,老人根本就无法承受那种苦楚,一些不愿迁走,一些在路途死去,或由于行动过缓而被俘。对于一个不住迁徙的部族来说,年老体弱实是一种悲哀。

  对于小孩,在这种部落之间极为看重。一个种族只要有小孩,那这个种族便还有希望。在一个重视小孩的部落之中,女人也备受关怀,不过女人们的任务只是生儿育女,当然男女分工也不同,一个男人更可同时拥有几个女人。

  盖山部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视小孩的部落,虽然族中只有二百余人,但有七成是妇孺。

  盖危就有三个女人,五个儿子,这也是盖危的骄傲。事实上,盖危在人丁稀少的盖山氏之中,地位极高,因为他是族中出名的勇士,能够徒步追上野马,又拥有超乎寻常的灵觉。因此,很受族人的拥戴。何况族中一共只有二十户人家,年龄最长的也只有四十岁。

  盖危的大儿子已经十五六岁,也是族中有名的猎手,二儿子也能够上山猎兽,只有最小的三子仍然只是少不更事,而他仍有一个妻子已怀胎六月。如果算起来,盖危已有十多个儿子,只是病死的病死,被野兽吃掉的也有。当然,这一切在这个时代极为普遍,但能够生存下来的,都是生龙活虎、极具生命力之人,也或许是一种幸运。

  轩辕诸人的到来使得盖山氏为之震动,倒似是盖山氏有史以来最大的一件事。

  轩辕所带来的那匹神骏异常的野马当然也成了小孩戏耍的对象,而如轩辕与跂燕这般俊男美女同样让盖山氏的人叹为观止。

  盖危的三个女人虽然在族中算是佼佼者,但与跂燕一比,有着萤火皓月之别。

  盖山氏的许多女人是自别的部落里抢过来的,但被抢过来的女人也都成了盖山氏的一部分,而盖山氏的背景正是整个时代的缩影。

  在这洪荒的时代中,一切都失去了法则,为了生存,所有的秩序都被打破。人与人之间,部落与部落之间,都变得赤裸裸,除了掠夺还是掠夺。

  轩辕诸人的到来,整个盖山氏都大感振奋。

  对于轩辕和他的那一群战士,盖山氏以最大的热情最隆重的形式欢迎,是因为龙族战士的传说早已飞遍了天下各地,而轩辕在君子国的大名更是红极一时。当然,君子国的名声极好,这是一个中立从不对外掠夺、爱好和平的强大部落。所以,那些弱小的部落都喜与他们交往,也绝对不会去惹他们。鉴于这些,盖山氏便不得不以最盛大的礼节来对待轩辕诸人。

  盖危更讲出了轩辕相救的经历,还有大破沚曲人等惊心动魄之事,听得盖山人只当轩辕是个活神仙,轩辕解释都没有用。

  柳庄诸人才来一会儿,便被盖危的大儿子盖石领着一群年轻的大娃娃给缠住了,然后族中的年轻人也都缠住柳庄这群来自君子国的剑手,要他们传授剑法,指点武功,倒是因为剑奴年龄太大,那种深沉的样子,大孩子们不敢惹,轩辕因身分特殊也没人敢来胡缠,而跂燕则被那群女人们给拉去。

  这种场面乱成一团糟,连盖危诸人也没办法,只好听之任之。轩辕也感到好笑,这种礼遇他还是首次遇到,不过,这却是盖山氏的一片盛情。

  轩辕倒是向族中诸人讨教有关于马的经验,这群人经常去捕野马,但很难寻到如轩辕所驯服的野马这般狂野。

  盖山氏中的长者们毫不藏私地向轩辕传授捕马的经验,其中有许多要点。不过,盖山氏中许多人都只有捕马经验,而未真正享受过骑马的快乐。于是所有年长者都聚在寨外的平地上,欲试骑轩辕所捕之马。

  盖危诸人给马儿套上缰绳,率先跃上马背,风驰电掣般跑了一圈,只让所有围观者大声叫好。

  轩辕也没想到系上缰绳的野马如此容易控制方向,当然,这也是因为盖危的身子灵巧,方能在颠簸的马背上坐稳。

  轩辕也骑了一圈,感觉不错,就是觉得所坐之处有欠平稳,似乎少了点什么。

  然后又有几人试马,但其中有两人险些被摔下马背,若非轩辕抓住马缰,只怕会摔成重伤。如此看来,这马儿也不是很好骑。

  盖危也察觉到了骑在马背上的弊端,如果只是骑马,全部心神用在马背上还好说,但事实往往不是这样,一旦分神,可能就会有被摔下马背之危。如何让马背之上少些颠簸,让马儿在跑动时,一切都显得平衡,这就成了他们所想的问题。

  轩辕也知道,以这群盖山氏长者十余年对马儿的经验,比他更有发言权。虽然这群人并没有真正骑马作战的经验,但在与马群的斗争之中,他们不知道多少次翻上马背,又被马儿摔下马背。因此,他们对马背上的运动规律掌握得比别人更为深刻,由他们去想办法解决问题应是最佳的选择。

  轩辕终还是个大孩子,在难得有片刻轻松下,也被盖石那群不知天高地厚嬉闹的大孩子给勾起了童心,这让他想起了数年前的自己。事实上,轩辕也只是比盖石大两三岁而已,之间应无什么隔阂,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找到这种感觉了,或许因为他是有侨族中的一个另类。

  作为另类,轩辕或许装得够像,够冷酷,但在他冷酷的外壳之下,也同样藏着一颗火热的心,只是因为时势所限,他不得不将孩提的童真过早地掩藏,取而代之的是对生命的思索,对现实的反省。是以,当他彻悟之时,方明白若想让这个世界变得清明、和睦、友爱,就必须让这个世界在一个强权之下发展,便如伟大的盘古大神建立起强大的神族一样,那时候整个天下在神族的掌控下,各部落间相互尊敬,团结友爱,各种族之间相互通婚,根本不存在战争,就算有战争,也不会如现在这般每个部落、每个氏族都人人自危,失去了一个制衡的标准和法则,处处充满了血腥,充满了杀戮,人类变得比野兽更可怕,更没有人性。因此,这个世界所缺少的不是仇恨,不是物质,不是人丁,而是一种法则,一种规律,一种约束众生的标准。

  轩辕深深地明白,这个世界缺少了一个强权的统治,以一颗仁爱的心去建立这强权的国度,将这些相互杀戮仇恨的部落规范起来,方是真正让世界和平的最佳途径。

  这个世界已经不相信仁义,不相信眼泪,在血腥的风雨中,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有些疯狂,未疯狂者迟早也会被逼得疯狂起来。若想拯救整个世界,惟一的方式便是以暴制暴,再施之以威德。这或许是因为轩辕自小就厌恶那血腥的杀戮之故,对那些披着仁义皮毛的丑恶嘴脸更是深感愤恨,也使他立志要让这个世界以他的意志去重整。而龙族战士和所有已属于他的力量,都是他重整天下的筹码。

  其实,人活在这种无休无止的斗争之中的确很累,轩辕也不例外,是以他也想要轻松。眼下盖石诸人正勾起了他的心思,于是他也加入到了这群年轻男女之间。

  轩辕的加入让其他人一时难以适应,但盖石诸人也很快就适应过来,毕竟年轻人乐起来便有些忘乎所以,哪里还管轩辕是什么身分?

  盖危诸人先是有些吃惊和担心,后来见轩辕玩得不亦乐乎,也就释然,倒是剑奴一个人静静地对着夕阳而坐,似睡似醒,抱剑之状极为严肃。

  没有人敢去打扰剑奴,像剑奴这般年长者,盖山人很少见到,但每个盖山人都知道剑奴也身怀不世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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