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远之计

  焦田摇了摇头:“那屯子,我们没进去过,可是经过,也只能离远看,一丈五高的围墙,墙上全是岗哨,每隔三丈就有大炮,听说还有一种……叫机关枪的,里面的民团,不骑马,全骑电驴子,奔驰起来比什么都快,我们能吃得下吗?”

  (年轻人听到这里,问了一句:“什么叫‘电驴子’?”他叔叔回答:“就是摩托车,黄金屯子钱多,民团的配备,全是最好的。”)

  军师的眼眯得更细,“当然不能是外面打,要里外夹攻!”

  焦田大喜:“你已有了内应?”

  军师慢条斯理:“还没有,可以找;他屯子是通都大邑,人来人往,总不能不让人进出!”

  焦田苦笑:“查得可严啦!上回三分队的队长,想进去开开眼界,一进屯就给抓起来砍了──有头有脸的,全叫见过的人说了样貌,找能人画了像放着,进去的人,一有可疑就查对,对准了就毙,你混得进去?”军师笑:“我混进去过不止一次了!”各人听了,都是一呆──军师是有点神出鬼没,经常十天半月不见踪影,谁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自然,也包括了偷入黄金屯子在内。

  军师这个人,能偷进警卫森严的黄金屯子去,自然有他的道理──别说当强盗的人,没有一个“贼”字刻在额头上,可以确然,一个人当了强盗之后不久,自然而然,就会变得贼眉贼眼,或满面都是横肉,或双眼之中充满了凶光。强盗在贼窝的时候,大家都一个样子,还不怎么觉得,可是一到了普通人之中,一半是由于做贼心虚,另一半也由于长相确然和常人有异,所以,一下子就被人认出来的机会极多。

  像黄金屯子这样的大镇,警卫再严,每日要进出的人,都数以万计,难道还能每一个人都盘问一番?自然是拣有贼相的才查,八九不离十,没有什么不法分子可以过得关。所以,远近的马匪,都想进屯子去开开眼界,可是真正有胆子进去的,万中无一。

  军师能进出黄金屯子多次,据他自己说,民团连问都未曾问过他一句,那也很可信,因为他虽然当了那么多年马匪,可是却一点也没有匪相──不但没有,他看来比旁人更斯文儒雅。

  所以,当他自称是哈尔滨来的中学教员之际,人人都相信他,不知道什么是“教员”的,他解释一下:“就是教书先生”,大家也就都明白了。

  他白净脸皮,双手柔软,手指细长──如果他出身好,受系统的教育,他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小提琴手或是钢琴家,因为他有天生的音乐细胞,不论是什么乐器,一上手就能弹能奏能吹,什么乐谱,听罢一遍,就牢记于心。

  年轻人的叔叔和这帮马匪,发生了关系,也由于军师的那一手音乐才能,经过情形,下面自然会说。

  军师自然也佩枪,佩的是一柄德国造的快慢机,又称盒子炮,也叫驳克枪──这是当时能拥有的最威力强大的手提武器,可以扳一下枪掣,一下子就射出二十颗子弹来,特别适宜旋风式抢劫的马匪所用,极其难得,比同样大小的黄金还贵。

  但是军师绝少用枪,他常用的武器是飞刀,他的飞刀是特别打造的,据说得自异人传授,刀长六寸,其薄如纸,锋利无比,刀柄上有一个环,恰好可以套在手指之中,他可以一口气套三十柄飞刀在手指上,然后转动手指,向四面八方射出飞刀,百发百中,力道强大到不可思议,人的头颅骨多么硬,可是,十步之内,他射出的飞刀,可以直钉进入头骨之中,只剩一个环在外面。

  他的这手飞刀绝技,远近驰名,很有些看他的外型十分文弱,想要欺负他的党匪。死在他疾如闪电的飞刀之下,久而久之,自然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了。

  作为一个大规模的马匪队伍的军师,军师有各种优点,但是也有一个大缺点,他好色──好色如命!

  男人没有不好色的,正如所有的猫都吃鱼一样,男人好色,也是生物的天性,可是好色好到像军师这种程度的倒也不多见。

  他每晚一定要搂着女人才能睡得着,当然,整个晚上除了搂抱之外,还有什么别的行动,也不必深究了。

  马匪除了抢劫之外,也绑架勒索。多数的情形是,打开了一个屯子,尽量掠劫一番。但是着良的老百姓,在这种动荡不安的时代之中,也创造了许多五花八门的财富隐藏法,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搜得出来的。

  于是,马匪在撤退之时,大都顺手牵羊,绑架一些人,等候事主花银洋来赎。被绑架的对象,自然是富户的子女,也有俊俏的大姑娘小媳妇。

  那些被马匪绑架的青年妇女,就算事后被赎了出来,规矩也是绝对不会向任何人解释在匪巢时的遭遇──那其实是不必问,谁都可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而民间也有不成文的规矩,是父兄,甚至丈夫,都绝口不提,若是妇女有了孕,生下了孩子,也都一律当作是自己亲生的一样。

  当然,作为丈夫的,心中在受着什么样屈辱的折磨,外人不得而知,但是既然这种事常有发生,而且女性所受的各种屈辱,必然在男性之上,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这种情形,公然发生,在如今世界日趋文明的情形之下,自然难以想像,但历史上既然曾有过这种暗无天日的年代,也就可以让人知道,人类的行为,是何等可怕!

  军师对于掳劫来的俊俏妇女,自然不肯放过。可是他有一样奇,和其余马匪截然不同,他对女人不用强,他说:女人要是不愿意给你,再标致的女人,也是死的。女人要是自己愿意了,那你才能在女人的身上,得到乐趣。

  可惜懂得他这个道理的马贼,万中无一,都是一把按倒了女人,扯破衣服,就霸王硬上弓,哪顾得怜香惜玉,反倒喜欢听被蹂躏的女人惨叫。

  这个马队,每次掳了女人来,都是军师先选,连焦田也得让他,因为焦田不在乎女人的姿色,只要女人够粗壮就好。

  军师每次选的人数不一,然后,他每天去看她们几次,看到她们自愿献身为止。

  世事之奇,有不合人情者,很多陪过军师睡觉的女人,竟有不少留下来不肯再回去的,积年累月下来,竟有好几十人。

  马匪的队伍之中,有一队女人的,只有焦田的这一队,绝无仅有。

  这几十个妇女,自然由军师所管,夜夜侍寝。

  焦田常对军师说:女人靠不住。军师的回答是:人根本靠不住!

  当下,四个核心战友,听得军师曾进过黄金屯子好几次,都神情紧张地望着他。军师吸了一口气:

  “好好布置一下,可以达到目的,但是整个行动,必须听我的!”

  他这样说的时候,望走了焦田,焦田立即道:“要是能打下黄金屯子,你为主,我为副!”

  对于满脑子都是唯我独尊思想的匪党来说,这是异乎寻常的许诺。军师自然知道,这种许诺,决无实现的可能,并且,一定要立即加以拒绝,免得以为他真的有意觊觎首领的位置。

  所以,他霍然起立,十分庄重地宣布:“老大言重了,我只是要在行动中有权指挥人马,事成之后,自然老大是一城之主!”

  军师说得那么有把握,倒令得各人都心头发痒,黄金屯子之中,据说金块堆积如山,真要能拿下它来,那是任何马贼的梦想。

  焦田呵呵笑着,一口答应:“行!怎么着手?”

  军师在这个时候,却卖起关子来了,他并不回答这个问题,只是问:“有四条金龙,在地下替黄金屯子乐家大户运金,你们是听说过的了!”

  焦田和各人互望着,焦田道:“说是这么说……嗯,乐家的上代,曾经遇过仙,那神仙坐着八条金龙驾的车,临走的时候,留下了四条金龙给他,四条金龙的龙头,分向四面,龙尾聚在一起,龙尾相聚的地方,就是现在的黄金屯子。”

  军师沉住了声音:“正确地说,是在黄金屯子的正中央,那地方,围墙有三丈高,不是乐家的嫡亲子弟,谁也不能走进去!”

  另一个头目道:“还说那四条金龙的龙头,钻进了四座金矿山,咬下了金砂,就顺着龙身体,直运到屯子去,难道也有这事?”

  军师眯着眼,忽然一翻手,手中就多了一柄又薄又锋利的小飞刀,他用那柄小飞刀,慢慢批着指甲。

  他点了点头:“是,的确有此一说,那四座矿山,就是漠河金矿,洛古河金矿,奇干河金矿和富克山金矿!”

  (当年轻人听方一甲和他的叔叔讲到这里的时候,他不禁“啊”了一声,那四座金矿,是中国极北的著名金矿,倒是真有的!)

  (方一甲呵呵大笑:“当然是真有的,难道你以为我们是在编故事!”)

  (年轻人当时介乎青年和少年之间,对于各种各样的传说,有一种抗拒,他道:“什么四条金龙,那总不是真的?”)

  (叔叔笑:“在大荒原上,有关这样传说很多,整条黑龙江,就说是一条墨龙变的,那条墨龙秃了尾,还有个很亲切的名字。”)

  (方一甲接口道:“那条墨龙,叫秃尾巴老李!”)

  (年轻人仍然不服:“可是仙人留下的四条金龙,还是匪夷所思,极可能是──”)

  (他说到这里,顿一顿,望向叔叔。他叔叔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色,示意他说下去,他才道:“那极可能是四条运送矿砂的输送管,直达提炼的中心,在传说中,就变成了四条金龙。”)

  (方一甲笑,稍看他叔叔:“你可曾见有输送带来着;小伙子,当然是藏在地下的!”)

  (年轻人的反应,十分灵敏,立时道:“那就是埋在地下的输送管!”)

  (叔叔摇头:“事情当真另有怪异之处,你的设想很不错,可是如果曾有敷设输送管的工程,断无没人知道之理,黄金屯子在四大金矿的中心,离每个金矿,都超过一百里、当时也没有技术进行这么大的工程!”)

  (年轻人还想说什么,方一甲道:“小伙子,听故事听下去,你会知道得更多!”)

  (年轻人不再出声,因为故事的本身相当动人,他也想知道叔叔是如何和马匪搭上关系的,所以他没有再打断话题。)

  军师一面用利刀批着指甲,一面道:“很多人都想着看准了金龙在地下藏身的位置,把金龙掘出来。可是从来也没有人成功过:金龙在地下,会腾挪变化,谁也吃不准究竟在什么位置上!”

  焦田问:“你是打算──”

  军师一字一顿:“这些秘密,只有乐家自己人知道,我打听清楚了,乐家人丁不多,乐老太爷六十六岁头上,才添了一个孙子,今年乐老太爷七十整寿,这个四岁的小孙子,是他的命根子──”焦田打了一个“哈哈”:“只怕不好绑票。”

  军师道:“当然得花点功夫才行!”一个匪首问:“绑了这小娃子,他乐家就肯拿整个屯子来赎?”

  军师道:“当然不肯,一动手,就剁那孩子的一只手给送去,引屯子的民团出屯子来救,我们在半途伏击──这是我第一步的计划,千万别漏任何口风,不然,莫怪我和焦老大手下无情!”

  其余三个盗首知道事态极之严重,连忙指天罚了毒誓。

  这次秘密会议之后,军师开始行动,他又以中学教员的身份,进了黄金屯子,住在屯子中最大最豪奢的来胜客栈之中。

  他住的是黄字号房,年轻人的叔叔,就住在玄字号房。八间上房,围着一个院子,房间宽敞明亮,炕上铺的是细草织出的花席子,火炉中烧的是上好的无烟煤,火苗子窜起来,是美丽的浅蓝色。

  年轻人的叔叔,跑到那么远的边区来干什么呢?

  刚才军师曾说过,今年是乐家上的主人,乐老太爷的七十整寿!

  人是这样的:一个穷老头儿,谁去理会他的七十还是八十岁的生日,或许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件寒衣,一餐饱饭,可是都不会有人理他。如果是一个有财有势的老人,就算他什么都有了,可是还是会有人千方百计地去搜寻奇珍异宝给他,何况是七十整寿,那更是送礼讨好的大好机会。

  生日在秋天,半年之前,已有人开始为送礼伤脑筋,必需送的真正是非同凡响的宝贝,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这就和年轻人的叔叔,发生了关系。

  年轻人叔叔的活动范围极广,其中有一部分,涉及名贵的古玉器,他自己也有不少珍藏,也代他人买卖和寻觅。他接受了关外一批皮货商的委托,要找一柄极品的玉如意,作为黄金屯子乐老太爷的生日礼。

  叔叔也久闻乐家老太爷和他们独家经营几个大金矿的传奇,所以欣然应诺,而在三个月之后,就给他找到了一柄玉如意。

  这柄玉如意,长一尺三寸,玉质绝佳,更难得的是,极品的翡翠,红、绿、白三色,都无可批评,而且如意的两端是翠绿色,中间是翡红色,其余部分,是晶莹的洁白,也不知是何朝何代传下来的宝物,也不知为何会流落在民间。卖主坚决不肯透露来历,也隐瞒了自己的身份,索价黄金一万两。

  那时候的黄金值钱,北方通都大邑之中,好几十亩大的花园连巨宅,也不过三五百两黄金,一万两,这当真是非同小可。

  可是叔叔会同那批皮货商人的代表,一看到了那柄玉如意,半句话都没有,一口答应。双方议定在张家口,一手交金子,一手收玉如意。

  地点定在张家口,是因为张家口是关外皮货的集散地,所有的皮货商人,都在张家口有规模或大或小的皮货庄,到时,拿着玉如意来的,竟是两个淡装的少妇,十分朴素,淡扫蛾眉,清雅秀丽,看得人心旷神怡,连叔叔也不知道这一对显然是姐妹的少妇,是什么来路。一万两黄金是六百二十五斤──这里有一个小插曲,当日议价之时,使货商人一口答应一万两,照关外的秤制,一斤十两,和关内的一斤十六两,大不相同。

  皮货商人来自关外,自然以为是照一斤十两算,是叔叔事后提醒,货主是关内人,一斤算作十六两,皮货商人一听,可以省下好几千两黄金,自然对叔叔更加感激。

  当时,那两个少妇一现身,年轻人叔叔不禁十分后悔,心想何必替皮货商人省钱,就让这一双姐妹多得点黄金,有什么不好?

  六百多斤黄金,听起来多,可是金子的重量,很出乎普通人的意料之外,六百多斤的金子,铸成一百两一块,堆在那里,也不过是一尺见方的一堆。

  那一双少妇在交出放在紫檀木中的玉如意之际,各自幽幽长叹了一声,然后,两人就用皮货商人准备的箱子,把金块一一放进去,再由两个壮汉,把箱子放在一辆手推车上,飘然而去。

  (事后,年轻人叔叔曾花了不少时间,想查出这两个少妇的来历,可是一无所获,那一双少妇,就像是在空气之中消失了一样,神秘之极。)

  玉如意到手之后,皮货商人十分犯愁,因为他们喜欢炫耀,这件事,已经传说了开去,从张家口赴黄金屯子,上千里的路中,不知有多少绿林巨盗,江湖好汉,在等着“见识”一下这柄玉如意!

  皮货商人和好几家大镖行接过头,出到一千两黄金的护送费,可是由于风险实在太大,竟没有一家镖行敢承揽这笔买卖!

  年轻人的叔叔在知道了这种情形之后,哈哈一笑,一拍胸口:“我来!我要借此机会,会会关外的群雄,运气好,交多些朋友,运气不好,人生千古谁无死!”

  他这番豪气干云的话,一传了出去,这次旅程,成了他早年冒险生活中最多姿多采的一部分,沿途惊险百出,岂止过五关斩六关那么简单──如果要详细写来,是一个极惊险的故事,可以定名为“玉如意历险记”。

  但是这一切经过,和如今这个故事并没有多大的关系。重要的是,在经历了三个月的旅程之后,年轻人的叔叔的名头已十分响亮,江湖人无人不知了。

  所以,当叔叔和军师见面的时候,军师一下子就知道他是谁,可是叔叔却认不出军师的真正身份。

  玉如意顺利送达──在未曾送达之前,只走了一半路的时候,由于从这柄玉如意生出来的事,实在太多,人人争相传说,黄金屯子的人,也早已知道有了这样一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两个月之内,单身保异宝,连闯了好几十关,就快来到!

  所以,年轻人叔叔一到,所受到的欢迎之盛大,连他自己也感到意外。

  东北老乡本来就热情好客,何况是对待他们心目中的英雄。

  再加上那柄玉如意一到了乐老太爷的手中,老太爷爱不释手,据说,一连三晚,那冷落了他新娶的两个娇妾。老太爷的手,抚摸的不是青春少女的娇躯,而一直在抚摸那柄玉如意。

  乐家有招待贵宾的上房,年叔叔本来就住在上房中接受款待──如果一直这样,他也没有机会在客栈中认识军师了。

  可是,却发生了一件令年叔叔十分意外的事──那时,年叔叔受欢迎的程度,在乐家达到了顶峰,老太爷甚至主动把他最疼爱的孙子,拜年叔叔做干爹!

  那一件意外,十分重要,需要详细点说说。

  那一天晚上,酒醉饭饱之后,年叔叔和乐老太爷,以及乐家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在闲谈。年叔叔说到一股两百多人的马匪,最后围住了他,要抢夺这柄玉如意,而他终于夺围而出的经过,听得人人眉飞色舞。

  趁着酒兴,年叔叔提出了一个要求。

  在他提出这个要求之际,他以为一定会立即获得接纳的。一路上,他北上的时候,已听得不少有关“金龙运金”的传说。所以他的要求是:“听说宝屯──”他客气地称为“宝屯”的时候,乐老太爷还嫌他见外。说:“别这样叫,屯子就是屯子!”

  年叔叔继续说下去:“有四条金龙,从矿山运金子进屯子,可否见识一下?”

  本来是闹哄哄的场面,年叔叔一提出了“可否见识一下”之后,陡然静了下来,变得尴尬之极!

  显然是主人想拒绝,但是又不知如何拒绝才好!

  年叔叔做人处世,何等机伶,一看到这种情形,如何还等主人开口?一阵哈哈,转了话题,就把这件事,遮了过去。

  乐家上下,事后也没有向年叔叔作任何解释,年叔叔又住了几天,才说是喜欢出入自由一些,要搬到客栈去,乐家虽然竭力挽留,但年叔叔其志已决,乐家老太爷曾默然和年叔叔共对了很久,最后才长叹一声:“知道你见怪了,可是,真是有难言之隐,真是有……”

  乐老太爷说得如此诚恳,年叔叔反倒有点不好意思,他也道:“真是没见怪,真是的!”年叔叔在说往事说到这里的时候,年轻人笑了一下:“叔叔,你太不识趣了,金子是他们的命脉,最重要的地方,怎么能让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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