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饮鸠止渴

  口渴得像要冒出火烟,有果子,那太妙了,他深深吸入一口气,手脚并用爬向崖壁,小心翼翼地伸手摘下了一枚碧桃,两口便将碧桃吞入腹中。

  妙极了,碧桃汁水不但甜而多,而且凛冽,人腹清凉,芳香满颊,他像是在沙漠中获得了甘泉,饿狼似的吞下了三枚碧桃,只感到体内的灼热逐渐消退,精神大振,赶忙坐在树干上默默行功。

  怪!炙热消退了,伤口的麻木感觉也逐渐消失,依然恢复了生龙活虎似的精力。

  “得救了。”他想。

  是的,得救了,只消恢复精力,他定然可以攀下这道绝壁,壁虎功游龙术皆可派上用场。

  他知道,这三枚碧桃定非凡品,想不到无意中因祸得福,大概是他司马英命不该绝,定然大难不死后捐无穷。

  他含笑向头顶上的怪树看去,怪树上碧桃被摘之处,不住流出一些猩红色的液体,清香早已消失,而是触鼻的血腥,和略带一些鱼腥昧。

  “咦!不对。”他自言自语。

  他低头思索,脑中在搜寻所看过的典籍中,是否有关这类异果的记载。

  没有,但他可以断定,这绝不是碧桃,而是一种奇异的怪果。

  他向树根的石缝上瞧,坐着看不到,他站起了。

  天哪!石缝中有两条长有五尺的蛇骨,一条其色殷红如血,一条其色碧绿,树根就从蛇骨的夹缝中长出。断果柄处的液体仍在流,腥臭触鼻。

  “完了!我吞下的是毒果。”他绝望地叫。

  蓦地,头顶上突传来一串怪叫,有人用洪钟也似的嗓音叫:“你这谷中游魂在下面么?”

  司马英抬头往上看,看不见发声的人,答道:“谁在上面叫唤?”

  “别问是谁,你可是昨夜被龙兴六贼所追的人?”

  “在下昨晚被六个人追袭,却不知是谁。”

  “你姓甚名谁?”

  司马英本待不答,但略一沉吟,说:“在下司马英。”

  “什么?你就是司马英?”上面的人激动地叫。

  “在下岂肯骗人?”司马英微温他叫。

  “你与金剑神笔有何渊源?”

  “在下称他老人家为金老爷子,蒙他老人家教养十年,恩比天高,虽无师徒之名,在下视同严师慈父。”

  “天哪!你吃了那三枚碧绿的怪果?”

  “正是。”他据实答。

  “你这蠢材,你这该死的小子,你这……完了,你竟然自投死路。等着,我先找东西拉你上来。”

  不久,一条用十余条税山藤接起的长藤放下了。

  “快上!你这愚蠢货。”上面的人叫。

  司马英摘下三段寸长树枝含在口中,准备爬上时对方如果对他不利,便喷出树枝争取片刻机会,便攀藤而上。

  距崖顶还有三五丈,他已看清了崖上的怪人,吃了一惊,猛地提口真气向上急升,距崖顶丈余,便从侧方飞升崖顶,吐掉口中树枝再向侧飘出三丈外。

  怪人是戚疯子,眼中现出摄人的厉光,叫道:“你这过货!如果要计算你,便用不着救你上来,你的警觉心白费了。说,你真吃了那三枚怪果?”

  司马英还不知是敌是友,仍未松下戒备说:“在下先谢谢你。

  不错,三个全吃了,怎样?”

  “怎样?你死了不打紧,金青松教养你的十年心血,将尽付流水,岂能不痛心?”

  司马英一听口气不对,这怪物口气虽凌厉,但关怀之情溢于颜面,心中一动,抱拳行礼问:“老前辈可认得金老爷子么?”

  戚疯子怪叫道:“废话:你竟问我认不认识?他是我戚疯子的晚辈,早年曾经跟我跑了几年腿。”

  司马英一听是戚疯子,心中稍宽,说:“晚辈无知,请者前辈恕罪。”

  “金青松给你的斑竹带呢?”

  司马英尴尬地苦笑,摇头道:“晚辈这几天中出生入死,性命几乎不保,萧……”

  “丢了?”戚疯子的怪眼,不住在他身上搜视。

  “晚辈无能。”司马英脸红耳赤,躬身回答。

  戚疯子叹口长气,说:“这时还问这些废话,我也许真疯了。天哪!你知道那三枚异果是啥玩意?为何嘴馋得全往肚里装?”

  “晚辈不知,老前辈……”

  “那是血果,但却吸收了百毒朱烟和千载碧尴的尸毒,入腹之后,余毒凝于经脉中,不久之后,血中分泌出一种毒素,吸附于经脉管壁,愈积愈厚,久而\之,经脉全部淤塞。

  唉!后果你自己去想好了。”

  司马英只听得毛骨悚然、然问:“老前辈,难道没有奇药可救么?”

  戚疯子摇着他那飞蓬头,苦笑道:“血果本身乃是玄门成道至宝,两毒淬火之后,血果本身的药力已化解了不少奇毒,所以不致人口即死。

  至于解药,也许千载玄参可解,但普天之下,见过千载玄参的人从未听说过。玄参本身,最多可生长十年二十年,如无天地灵气所钟,绝活不了三十年,到何处去找?难难难。”

  “不是绝望了么?”

  “可以这般说。”

  司马英心中一阵惨然,但眉宇间依然神色从容,问:“老前辈。晚辈可能活多久?”

  “不知道,也许半载,也许一年,但总在半载与一年之间,等经脉有异,运气有迟滞之像时,尚有三月可活却是可能之事。”

  司马英一听尚有半年至一载可活,心中一宽,笑道:“一年够了,这一年中,我还可做许多事哩,哈哈!”

  “闭嘴!”戚疯子怒叫,又遭:“死到临头,你还有心情大笑,岂有此理!你比我戚疯子更疯。”

  司马英又大笑两声,笑完说:“人生在世,用不着太看重生死,死算不了什么。能预知死期,也算得一大快事,为何不笑?老前辈,谢谢你,晚辈要告辞了。”

  “你能看破生死,已算了不起,但有一天迫近死期时,你将不会如此轻松,精神即将崩溃,到那时你想笑也笑不串来了。你要往何处去?”

  “在未死之前,晚辈须先办好一些身后之事。”

  “瞧!你立即就有点依恋阳世了,说说看,冲金青松早年的交情,我或许可助你一臂之力。”

  司马英目光神光电射,豪情骏发地说:“我将在江湖行走,向贪官污吏与为富不仁的土豪找一批金银财宝。”

  “什么?你要做贼?”

  “不错,晚辈将雇工重建天心小筑。时不我留,非如此做不可。”

  “哦!你话中有因,坐下,仔细说来。”

  司马英与戚疯子对面席地坐下了,远处三头金钱大豹在不住游走,却不敢走近。

  他将自己的身世和梅谷天心小筑的故事娓娓道来,最后说:“不管怎样,我司马英必须办到,拼满腔热血洒在亡魂谷,绝不能默默无闻地死去,死要死得轰轰烈烈。

  在重建梅谷之际,武林群雄定然闻风而至,哼!看晚辈是否能在亡魂碑之上留下上百个姓名?”

  戚疯子静静地听完,冷笑道:“哼!凭你,连龙兴六贼也接不下,怎敢奢言与武林群豪为敌?好,我助你一臂之……”

  “不!晚辈心领盛情,但必须独力为之,绝不连累任何人。”

  司马英断然抢着答。

  “我疯子并非助你重建梅谷,去和那些杀才拼命。而是要将这身绝学赠你,在你已经感到经脉有异时,再出山并未为晚,三个月,尽够你办事了。”

  司马英略一沉吟,说:“只是……筹款不易,估计需金一万两左右,三个月恐怕……”

  “金银易事,何必为了区区之数而去做贼?那会污了你一生的名声。我这鬼谷中有人曾埋下了珠宝,等你出山时带一些到附近六府中换金银,保证你足够万两之数。走罢,先到我的谷底洞窟,我先将奇异身法‘疯步九变’教你,日后足以应付群殴,孩子,你前途多艰。”

  炎夏过去了,秋老虎珊珊而来。

  半年,司马英的体内经脉未有任何改变。

  莽莽江湖中,萱姑娘一身白色儒衫,粉面桃腮用易容药变成了古铜色,一剑一囊,走遍了万水千山。

  中秋日,她回谷与家人团聚三天,再向北进入了河南地境。

  她怀着极大的信心,发誓要将他找到,在茫茫人海中,她孤寂、凄凉、酸楚、落寞,但她的爱念却日益坚定,她的信心始终未被失望或任何打击所击倒。

  她成了一个游学生,默默地在人海中找寻,她深深地相信,她对司马英的爱情将会令她寻到美满的归宿,终有一天,他会奇迹地出现在她眼前。

  DDDDDD三月初旬,南昌府出现了司马英的身影,他一身蓝缎子劲装,头戴英雄巾,腰悬长剑,腰带上插了一排四寸单刃小飞刀,外罩同色蓝缎子披风。

  人是衣装,佛是全装,他这时穿得焕然一新,更显得英伟超人,只是,他脸上比往昔更阴沉,更落寞。

  他身后跟着五名健仆,各牵了一匹健马,马上各驮了两个大革囊。他自己身侧也跟着一名健仆,牵着两匹枣红健马,马上只有一个革囊。

  七人七马,是从抚州府赶来的。南昌府,在洪武前六年,叫龙兴,之后,叫洪都府,次年,改南昌府。

  这儿是江西布政司的首府,原来的南昌城在城东,在改洪都府时,正式建造新城,面目一新,前年,豫三改封为代王,迁山西大同。

  但王府仍派有官兵驻守,王府前街仍是市中心的最繁华闹区。

  王府前街事实上距王府甚远,都是些正当行商和殷实商号,珠宝商的座落处,在东湖街而不在王府前街。

  东湖街在东湖西岸,东湖位于城的东南隅,街的南端,是蔡兴宗所建的东湖碑亭,再往北十余家店面,有一家“豫章银楼”,是南昌最大一家著名的珠宝店,店主人姓熊,乃是豫章五姓中最大的第一姓家族,在南昌府,阁下如果想和姓熊的打架闹事,准倒霉。

  午牌时分,从东湖碑亭方向来了司马英。他招呼健仆在外等候,大踏步进了豫拿银楼的店门。

  银楼内金碧辉煌,各种金银首饰琳琅满目,内柜中珍珠宝玩光芒四射,并不是单纯做金银买卖的店铺哩。

  店门口,三名穿短打扮的大汉,眼炯炯注视着进出店门的人,宵小最好不要前来讨野火。

  掌柜老先生一看来了阔客,立命两名中年店伙往外迎,十分客气地将司马英向柜旁椅上请。

  小店伙立即奉上香茗,一名店伙满脸堆笑,哈着腰说:“客官玉趾光临,小店深感荣幸,请教客官上姓?”

  司马英放下杯,脸无表情地说:“在下有批珍宝,欲售与贵店,不知资店可以用黄金折价么?”

  那年头,金银不许使用,但可以自由持有,或者向宝泉局兑钞使用,店伙满堆笑脸,说:“客官大可放心,小店担当得起。”

  “能一次付给一千两么?”

  店伙傻了眼,张口结舌,向柜内招招手,表示大主顾来了,掌柜先生走出柜来,说:

  “客官如果能稍待三两日,三千两也可付给,但不知客官的珍宝……”

  司马英向店外叫:“罗管家,将囊取来。”

  健仆解下大革囊,提入店中。司马英接过,伸手在内层掏出一把零碎,哗啦啦丢在桌子上所有的人,眼睛瞪得像铜铃,盯着桌子上的宝气珠光,张口结舌。

  司马英似乎十分老练内行,抓出两串极品大珍珠,五颗祖母绿宝石,三根含大红宝石链的凤头钗,说:“一千两,贵店可以净赚黄金三百两以上,咱们现金交易,如何?”

  掌柜先生小心翼翼地审视了许久,突然抱在怀中,抽口冷气说:“客官,真卖?”

  “付金,一言为定。”

  掌柜的死盯着司马英堆在桌旁的另一堆说:“客官这些……”

  “只要责店能付现金,当然也卖。”

  “客官可否等两天?”

  “不!至迟下午,在下必须在明晨离开贵府。”

  掌柜的向店伙叫:“快!请主人下楼小店立即付一千两金锭,不知金叶子方便么?

  “金叶子更好。”司马英本无表情地答。

  店中一阵忙乱,店门立即掩住了大半,只留偏门出入,履声囊囊,下来了一个红光满面方面大耳的中年人,穿水湖绿福字四花长袍,戴四方平定巾,撩起农巾急步而至,掌柜的迎上,取出珍玩两人啼啼咕咕商议良久。

  中年人缓步上前,含笑向司马英行礼,说:“客官请了,在下熊元震。”

  “哦!定然是店主人。”司马英欠身招呼。

  “客官尊姓……”

  “在下这些珍宝,绝非来路不明……”司马英抢着答。

  “哈哈哈!”熊元震大笑,又道:“小店还担当得起小小风险,请勿见怪,在下绝无此意,客官既不愿留下尊姓大名,在下绝不勉强,小店可立筹黄金二千五百两,客官可否将……”

  司马英含笑站起,顺手将手头上的珍宝向前一推,说:“两千五百两,咱们一言为定,请记住,在下家住袁州府,这次将珠宝廉价出售,乃是换金银建造府第,宅院座落武功山亡魂谷,如日后这些珠宝有麻烦,请到亡魂谷找我司马英。

  哦!我忘了,亡魂谷原称梅谷,在九龙寺旁,到那儿一间便知,附近的人,都可以指引以写找到司马英。”

  掌柜的发狂地审验珠宝的成色。

  熊元震呵呵笑,说:“司马兄言重了,咱们干这一行,如果没有三分眼力,岂敢做珍宝生意?请放心啦!日后有暇,当专诚往梅谷向兄台庆贺新府落成大礼,伙计们,开库。”

  二千五百两金锭金叶,重得要两个人抬,店中四名伙计一面交点,门外进来了四名健仆验成色,用布一包包扎好,装入驮马的革囊。

  司马英提了革囊,抱拳行礼告辞,大踏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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