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营寨都在燃烧,映红了半边夜空。
青阳九王吕豹隐厄鲁,策马而立,就着火光凝视那颗头颅,玩味他最后的神情,多少年的征战生涯,第一次看见人死的时候能那么安静,他最后一瞬的表情凝在那里,看久了,就觉出一份隐约的哀凉。
一名虎豹骑百夫长将朱红色的匣子奉上,九王将头颅放进了匣子中:“这是狮子的头,要带给大君看的,小心不要丢了。”
他转向立马在身边的贵族武士:“比莫干,还没有找到你弟弟么?”
青阳部吕氏帕苏尔家的长子比莫干摇了摇头:“虎豹骑直冲到营寨里,没有合围,人都被冲散了,没有找到阿苏勒。别是……”
九王沉默了一会儿,对着百夫长低喝:“传令下去,搜索每一个帐篷。就算是尸体,也要把世子从里面找出来!”
充耳都是哭嚎声和马蹄声,火光中人影在闪动,黑甲黑马的骑兵在帐篷间穿梭疾驰,他们把火把投向空无一人的帐篷,整个营寨化作了熊熊火海。路途遥远,这些帐篷无法作为战利品带回北都,就要就地焚毁,真颜部已经成为历史了。
九王望着孤悬在天顶的月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一名虎豹骑扯着一个女人的头发从燃烧的帐篷里策马而出,她的双腿拖在地上,拼命地挣扎。还是个年轻的女人,没穿皮靴,裙子下的小腿白净细腻,在地下拖得都是血丝。也许是她挣扎得太厉害了,虎豹骑手起刀落,斩下了人头,猩红的血在地上泼洒出一摊,虎豹骑提着人头策马而去。女人藏在怀里的手软软地跌出来,握着一柄锋利的短刀。
九王思索了片刻:“传我的令!男子长过马鞭的杀,女人要留一半,年老的不留。”
百夫长在马背上躬身:“是!”
“屠城令?叔叔……这可是七万人啊……”比莫干伸出去阻拦的手停在半空中。
九王把他的胳膊按下:“遇事不要先想到敌人。比莫干,你想想这一战虎豹骑死了多少人。战士们跟我们上阵,他们要财宝要牛羊也要女人,打胜了,就让他们开开心心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
“可是屠城令……”
“比莫干,不要心软。做大事的人,要有做大事的决心。这些人对我们已经没有用了,不要被血蒙住了你的眼睛,要看到将来。灭绝真颜部,你还不知道我们做成了怎样的一件大事。”九王抽动鼻子,像是闻着馥郁的酒香,“这风里的味道,让人想起铁沁王奔驰在这片草原上的年代,蛮族新的辉煌盛世,就要开始了吧。”
比莫干愣了一下,风里只有浓重的灼烧气息和血腥味。
历史
历史上的胤末燮初,是一个悲哀的年代。
英雄们还未诞生在钢铁的摇篮中,世界在动荡和战火中挣扎。
北陆瀚州在蛮族七大部落的控制之下,七部的盟主青阳部以北陆大君的身份君临草原。而浩大的东陆属于古老高贵的胤王朝,十六个诸侯国以铁桶的形状拱卫着神圣的帝王之都。
然而,和平的年代已经过去。无论是东陆的大皇帝还是北陆的大君,都无力去维系庞大的国家。王权已经旁落,怀着野心的人竞相踏入战场,在乱世中夺取自己的一席之地。
胤朝喜皇帝二年,青阳部世子吕归尘阿苏勒被送往真颜部,在南方温暖湿润的草原上休养。
区区三年之后,真颜部举旗退出青阳部掌握的草原议会库里格大会,开始了反叛大君统治的战争。于是滚滚铁流从北方而来,青阳的虎豹骑血洗了南方的腾诃阿草原。
喜帝五年早春四月,青阳九王吕豹隐厄鲁的大军冲破了真颜部最后的阵营,真颜部的主君——“狮子王”龙格真煌伯鲁哈,在乱军中砍下了自己的头。真颜部被灭族,草原七部中最弱小的一支永远地消失了,青阳的主人——吕氏帕苏尔家族——再次用血扞卫了大君的尊严。
而就在同一个月,在东陆中州,赤潮般的骑军开进了胤朝帝都天启城的城门。东陆的雄狮,来自“南蛮”离国的诸侯赢无翳骑马直趋太清宫,在阶下昂首不跪。七百年来第一次,皇帝在刀剑下屈服,成了臣子掌中的傀儡。
旧时代被摧枯拉朽地毁去了,而新的时代则建立在战士的尸骨和妇孺的血泪上。
四十五年之后,大燮的官史《燮河汉书》回头去描述这段乱世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初,帝王失位,风云变作。
强雄贵功业而贱人命,恃三尺剑,争诸天下,老弱欲偷生而终乱离,漓血荒野,枯骨相藉。
是时,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炭,血泪并煎于其中。
是以,英雄有悲世之歌,继而振拔威武,扫荡风云,立南北二朝,握天下之柄。"
第二章 东陆密使
一
“阿摩敕,看见了什么?”
“太阳从天心经过,进入了蝎宫,天球的旋转比以往快了一分五厘,主星的轨迹没有变化,但是入夜的时候,我们应该会看见北辰从山顶上升起。五百年来这样的天相只出现过三次,北辰是战争的星啊,老师,盘鞑天神会保佑我们免受北辰之神的惩罚么?”
“你问我,我又该去问谁?难道真的要我去问盘鞑天神?”
“可是……老师你是我们青阳的大合萨啊!”
“老师已经当了三十六年的合萨,还从没听见过盘鞑天神跟我说过一句话,也许盘鞑天神已经忘记了蛮族,也许他只是在午睡,上一代的大合萨说神每次沉睡是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只睁开三次眼睛,虽然我觉得我身子还算结实,不过估计是顶不到那一天了。”
“那……老师你从星相看到了什么呢?”
“什么都没看见!那么多星星,乱七八糟的,在我以前的很多大合萨都想看穿星空的变化,不过没一个成功的。”老人斜倚在马背上,抄起腰间的白铜酒罐喝了一口,睁着惺忪的醉眼,“现在他们都死了,否则我还当不上大合萨呢!”
七月的正午,阳光有一丝毒辣。
老师和学生都是一身白麻长衣,跨着两匹骏马,并肩站在北都城外的野地里。年轻的学生聚精会神地仰望天空,他的双目被式样古怪的两枚墨镜透镜遮住了,正是这样,他才可以在炽烈的阳光下观察太阳在天穹中运行的轨道。
学生名叫阿摩敕,像其他北陆贵族一样,他也有一个雅致的东陆名字,叫做颜静龙,取“沉静之龙”的寓意,全名是颜静龙。阿摩敕。不过北都城上上下下的人都把他叫做“眼镜龙”,因为他效仿河络的技术,磨制了这对可以在白昼观看太阳的墨晶薄镜。
阿摩敕摘下那对墨晶镜片,转头去看委顿在马鞍上的老师。老头子一边灌着烈酒一边打着哈欠,秃顶的脑袋也被酒熏得通红。阿摩敕无数次地想老师成为青阳的大合萨完全是个错误,如果他真的是盘鞑天神拣选的使者,那么盘鞑天神喝得可并不比老师少。
他的老师,大合萨厉长川,是整个草原都敬畏的人。“大合萨”是高贵的尊称,意思是“盘鞑天神的信使”,蛮族巫师们的首领,独一无二的大天师。每一代只有一位大天师,只有他才能学习最深奥的星辰古卷,昭示神的旨意。部落里的大事,从出征到祭祀,都要他观看星辰而定,从牧民到贵族,都对他的话奉若神谕。
阿摩敕跟随他学习星相之前,也把合萨看作了半神,可是第一次跟着合萨主持一年一度烧羔节的大祭祀,合萨就露出了马脚。祭祀在遥远的高坡上举行,周围环绕篝火,包括大君都只能跟牧民们一起在远处遥望。高坡上合萨唱着远古的拜歌,浑身披着银饰,头顶巨大的犀角,手持战刀起舞,冥冥中似乎唤来了天神对人间的垂顾,于是所有人都伏地而拜。
而惟有跟在合萨身边的阿摩敕知道,那时候合萨脸色通红,醉眼迷茫,嘴里还叼着酒罐,一手持刀,而一手挠着腋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些天不洗澡生出虱子来。那段神圣的拜歌本来有四节,被他偷偷地砍掉了一节半,因为他说已经忘掉了那一节半是怎么唱的。可怜虔诚的青阳人从此就不会再听到完整的拜歌了,因为这首神圣的歌谣没有纸本,是口口相传的。
老头子养了一只草原上常见的旅鼠,每当有贵族人家来问他嫁娶和丧葬的吉凶时,他就跑回帐篷里,把那只旅鼠从竹笼子里抓出来,喂它莜麦和黑粟。若是旅鼠选了莜麦,就是吉;若是黑粟,就是凶。
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还像个真正的合萨,这时他会坐在空旷的草原上仰望星辰,有时一看就是一昼夜。可是有时候阿摩敕小心地坐在他身边想知道他到底在观察哪颗星辰的时候,却又发现合萨根本就是坐在那里睡着了。
许多年之后阿摩敕被称为五百年来蛮族最伟大的合萨,以星相术独步草原,乃至东陆的星相名师都为之拜伏。可是阿摩敕总是平静地说,我的老师才是真正看穿星空秘密的人,他其实早已知道了一切,只是他不愿把那个残酷的真相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