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内贼有这种胆子?是要谋反么?”比莫干恶狠狠地道,“我还是出去看看。”
“大王子别去了!”文士苦笑,“大王子忘记了么,你就是最大的内贼啊。”
“洛先生怎么这么说?”
文士手中多了柄白纸的东陆扇子,敲打着手心踱步:“世子没了,若是找不到,从此就得新选储君。按照现在的局势,大王子是当之无愧的人选,所以说世子要死了,最得益的就是大王子。大王子现在不但不避嫌疑还要出去,岂不是授人以柄么?”
比莫干愣了一下,大声喝道:“我怕什么?我今天从帐篷里出来,立刻就去九王帐篷里议事,半步都没有走开,纵然我想下手,也要有时间安排。要搜人,我帐篷里更没有!有人血口要侮蔑我,也要问过我的宝刀!”
帐篷外又有凌乱的脚步声传来,这次不止一个,急匆匆地令人心惊胆战。班扎烈一掀帘子,外面跪着比莫干帐下的一队家奴。
“主子,不好了!有人带兵把我们的寨子围住了!”
“是木亥阳的人?是厄鲁大汗王的人?”
“都不是,是三王子和四王子的人!”
“旭达罕!”比莫干呆了一下,“各家都在等着父亲去搜,他怎么敢动?”
文士猛地顿足:“迟了,我们已经迟了一步!”
“迟了?”比莫干瞪视着他。
“我们得到消息已经晚了。三王子是要把黑锅扣在大王子的头上。如果世子死了最大的好处归大王子,那么谁能不怀疑大王子?”
比莫干猛地想起了什么,上前揪起弟弟的衣襟,目光凌厉逼人:“是不是你?”
铁由拼命地摇头:“我要做,也会告诉大哥,我……”
文士上去拉开了比莫干:“绝不是二王子!”
文士撩起铁由的袍子下摆,露出两条光腿来:“二王子真的是从被子里起来前来报信的,你看看这裤子都来不及穿上,只披了件袍子,不像是胸有成竹。”
铁由的脸红了起来。他刚才正在帐篷里鬼混,得到了消息,马上光着屁股骑马赶来。
“现在管不得别的。”比莫干深深吸了一口气,“无论如何,若让旭达罕进来搜帐篷,以后我们兄弟在北都就不必抬头做人了。就算动武,也要守住我们帕苏尔家的尊严!”夜深,帐篷外已经很凉了。
帐篷里是暖洋洋的,火盆上摆着铜甑,乳白色的羊汤咕嘟嘟地沸着,腥膻的肉香飘得四处都是。年轻武士把着火钩子拨开炭火,细细的火星飘起来,旁边的人撮唇一吹,纷纷乱乱地一闪而灭。
吹火的人抽了抽鼻子:“成了!”
他叉起一条鲜嫩的羊肉,吹吹就塞进嘴里,惬意地大嚼起来,又旋开白铜酒罐,猛地灌了一口,仿佛从心肺里狠狠地吹出一口辣气来,拍着膝盖叫了声好:“这才算地道的辣羊杂,辣料不够,怎么烧也是寡然无味!”
他挽起宽大的袍袖,又拿小刀在汤里拨弄,捞起整个羊肾。这时他才想起炖汤的同伴来,就冲年轻武士努了努嘴,示意他也动手:“班扎烈,自己动手。”
吹火的是个年轻俊朗的东陆文士,二十多岁,黑帻广袖,看上去是儒雅温文的人物。
班扎烈也扎了一小刀肉,慢慢地嚼着,好奇地打量对面的文士。他是比莫干的伴当,比莫干最信得过的几个人之一,被派来随侍这位东陆来的尊贵客人。
东陆的行商班扎烈见过不止一次,多半是些虚胖的人,他们蓄着整齐的胡须,远看去倒像抹上的两撇墨迹,见了贵族们常常在皮肉外浮起一层笑,见了普通的牧民却把脸板起来,三角形的眼睛斜斜地看过去,背负双手腆着鼓囊囊的小肚子。有些人腰间配有华贵的细剑,可是骑马跑上十几里路就累得牛喘。他们也不喜欢蛮族的饮食,往往随身带着厨师、甜酒和腌菜腌肉。
不过这个文弱的年轻人却是全然两样。他能喝北陆的烈酒,唱牧人们喜欢的歌谣,一掀袍子就能上马,虽然不佩剑,可是两道斜飞起来的眉宇仿佛比剑还利。
比莫干直到深夜还没回来,文士要吃北都城里有名的辣羊杂,嫌仆女们调得不够辣,就和班扎烈在帐篷里架起铜甑,自己点火烧汤,大包大包的辣料香料扔进去。
羊肉入口仿佛化了一样,那股辛辣的味道却仿佛小刀在嘴里刮着,班扎烈的鼻尖上很快就沁出细汗。
“怎么样?”文士递过酒罐,“喝酒,一定要喝酒!”
草原汉子中也少见那种火一样烈的眼神,班扎烈觉得和他之间少了顾忌,接过酒罐也灌了一口。酒是淡碧色的,青阳部驰名的古尔沁烈酒,入口仿佛一道火流般一直烧到心口。
“洛先生这样的东陆人,真没有见过!”班扎烈对着文士竖起大拇指,“像我们蛮族的好汉!”
“哦?”文士舔了舔嘴角的油腥,“东陆人该是什么样子?”
“东陆人……”班扎烈想了想,不知道怎么说。
“你不说我也知道,”文士咧嘴笑了起来,“不过东陆人跟你想的可不一样。东陆很大,若是都是草原,从这一头放马跑到那一头,也许一年都跑不到。东陆人也是各种各样的,我们东陆南方有个离国,我们叫他们南蛮,他们的战士你没有见过是不会相信的,他们都穿赤色的轻甲,打起仗像是红色的狮子。他们攻城不用云梯,战士们嘴里咬着刀,互相之间牵着绳索,拿匕首扎在城墙的缝隙里往上爬。砍到一颗敌人的头,就把头发系在腰带上,再去找下一个敌人。”
“这样?”
“是啊,南蛮的武士,打完仗放一盏大秤,一边称着人头,一边称着金铢。女人只喜欢最强的小伙子,村子里谁最勇敢,最好的姑娘随便挑。不过这又算什么呢?不过是匹夫的勇敢,我朝立国的皇帝白胤,本来不过是一个低贱的武士,可是他只用了十一年就统一了整个东陆。火蔷薇旗帜所到的地方,敌人都不敢接战,灰溜溜地撤走,这样野火一样的英雄,想起来才叫人心里发热!”这么说的时候,年轻文士眼睛里有种灼热的神情。
“白胤的武功是很好了?是你们东陆第一的武士么?”班扎烈忍不住问。
“不。他虽然也是武士,可是武功不是最好,他手下的四柱国和四日将,就远比他强。”
“驱使别人打仗,那也说不上勇敢,就是打败了,总不用自己去死。”
文士摇了摇头:“这可错了。蔷薇皇帝绝不怕死,他年轻的时候在建水据河大战,亲身带着骑兵冲阵,敌人的弓箭就跟在他后面追。他中了三箭,胯下的战马死了三匹,每一次,都有四柱国将军把战马让出来给他,然后跟着他步战,最后终于大破敌人。你想想以四柱国那样威震东陆的杰出武士,为什么不顾自己都要把战马让给他?那可绝不是因为他是首领,而是因为只要有他扛着火蔷薇的大旗,骑马立在那里,所有战士都会跟着他冲锋。这跟他会不会骑马舞刀,能杀几个人又有什么关系?男人生在世上,像他那样,又怎么会怕死?建立千秋的功业,一统四州的山河,那是帝王之勇,纵然他死了,也是盖世的英雄!”
“好!”帘子外响起了掌声,“帝王之勇!”
帐篷帘子一掀,比莫干大踏步进来,席地坐在班扎烈身边。将肩上大袖解下来,赤膊把衣袖结在腰间,就着热气腾腾的铜甑翻出一块羊肝来,吹了吹大口吃了。
“好!够辣。”比莫干捂着嘴,失笑起来。
东陆文士却收敛了,灼人的眼神全都不见,眸子清明犀利。他微笑着把酒罐递了过去。
比莫干饮了一口:“有些急事,父亲召见我们,完了又在九王的帐篷里和几位将军议事,来得晚了。洛兄弟着急赶来,有什么事情还请直说。”
文士笑:“我来的事情,和大王子的急事,其实就是一件事啊。”
比莫干点头:“我猜到了。直说吧,父亲和下唐有意结盟,我们几个兄弟中要出一人为人质,目前北都城里人人都在猜是谁去做这个人质。九王和三位将军全力保我不去,但是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和下唐的事情已经无可挽回?”
比莫干叹息了一声:“比莫干不对洛先生说谎,我知道这件事,只怕还没有洛先生早。父亲这次出动了大合萨南下,一点消息都没有流出,这时候再说挽回,已经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