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扯了扯吕归尘,“这个是……”
“阿苏勒。”姬野小声提醒她。
“对!阿苏勒,”羽然点头,“我们三个是朋友。”
“都是好名字。”
“那你叫什么?”
“我姓江。”
“姬野,你有种的就下来!不要缩在船上当乌龟!”幽隐冷冷的声音从岸上传来。
“乌龟在这里!乌龟在这里!”羽然高高举起吕归尘的手跟他对喊,“你想抢乌龟就上来!我们在这里有风有月,还不冷,想等到明年夏天来了再上岸呢!”
年轻人的笑声中,大船所有的帆全部升了起来,把巨大的阴影投在所有人身上。主帆上巨大的图案完全展现在姬野面前的时候,他战栗着仰视,那是一只圆形的徽章一样的图案,传说中可以翼展千里大风展翅翱翔在云中,纤细的云纹中,隐藏着难以觉察的雄霸。大船顺风猛然加速了,顺着水道越过了重重的波影,飞一样飘行在月色中。
从没有坐过大船的吕归尘简直惊呆了,冲到甲板最前面迎风眺望。
细如纤丝的歌声在行驶的风中忽地拔起,婉婉地转了几遍,顺着风流飞向天外。吕归尘回头看去,羽然靠在风帆的横桅上唱着这首他听不懂的歌,就像在书馆中羽然唱的最后一首。大风把她的裙裾和头发呼啦拉地吹起来,她轻轻踮着脚尖,像是随时会随着风飞走,吕归尘几乎想上去拉住她。可是他不敢,只是留在原地默默地听,水夫和船工以及候在船舱口的武士也都沉默着。吕归尘想到他所听说过的宁州土地,青色的林地上秋天落下枯黄的叶子,其中有一片就在风里旋转、旋转、旋转……
永远不会真正飘落。
像是一种缥缈的感情。
他的脸又一次红了起来,风吹在红热的脸上,有种喝了酒一样轻飘飘的快乐。
“她在唱什么?”他问身边的姬野。
“她在唱,紫槐花开放的季节,让我说爱,爱飞翔的蒲公英都要走了,让我们唱歌,那些唱歌的松树都结籽了,让我们永远都在一起。让我们说爱,让我们唱歌,让我们永远都在一起。”姬野显然没有唱歌的天赋,只是难听地哼哼。
“这是……这是羽族的歌么?”吕归尘神往着,“原来羽族是这样唱歌的啊,你真了不起,还懂得羽族的文字。”
姬野抓了抓头,“我哪懂羽族的神使文?只是总听她这么唱……”
歌声中隐约有一声低低的喟叹,和歌声一起飘散在风里。
“昨日青丝,冢间红骨;
月色晚来枯,吊唱相和无;
悲喜总无泪也,是人间白发,剑胆成灰;
琴木萧萧也,弦尽时秋风悲回,莫问从头;
英雄总无路,天下千年酒,不解此一愁!”
“这……这是什么街头巷尾的歪诗,也拿来充大雅之堂?”陆先生恼怒起来,狠狠地把手里的试卷扔在地下踩了两脚,转头怒视写诗的尘少主。
他忽地愣了一下,发现窗边的孩子似乎根本就没有听见他说话,只是撑着头望着窗外,唇边带着一丝出神的笑容。
窗外的玉兰开了,大朵大朵的洁白如玉,吕归尘只想到那个孩子揭下面具的刹那,洒落的一瀑流金般的长发,像是夕阳下的铁线河一般,那么的温暖和让人怀念。
[历史]
历史上的胤末燮初,无休止的战争横贯了整整二十年,巨大的军费支出和民夫征调使得东陆大地始终弥漫着家破人亡的哭喊声。
而在商会巨额资金的支持下,西南的宛州是乱离之世的惟一乐土,失去家园不堪重负的流民大量地流亡宛州,他们在街头巷尾以零工、乞讨和偷窃为生,所以事实上所谓宛州在乱世时代的繁华胜景,也不过是一时的粉饰和画皮。以南淮城为例,越过飞檐交错的紫梁街,街背后的阴暗处污水散发着令人窒息的恶臭,流民们饥饿的目光聚集在破弊的屋檐下,他们有的就此饿死,有的怀里带着匕首,以端详猎物的眼神看着往来的人。
而奇怪的是,在燮朝成书的《燮河汉书·风物志》中犀利地揭露了当时宛州的真实生活,却把南淮写作了人间天堂,在以铁骨成名的燮朝史官中,这样的粉饰是绝无仅有的。野史稗闻中对于这件事的描述或者可供参考:
起稿于神武三年的《燮河汉书·风物志》的第一篇就是《南淮城志》,当时的燮羽烈王召来了史官,亲自描述了自己童年所见的南淮城。他说:“南淮是一座繁华又安静的城,生活富足安乐,不尚武力,民风柔弱。如果说比喻,就像织锦,虽然缺乏刚强,但是流光溢彩。春天时候各家的花圃都有五色的鲜花,街头有担花贩卖的人,但是孩子们总是钻进别人家的花圃里偷摘,把偷来的花再贩给街头担花的人,种花的家里都骂无赖,可是对着孩子也不便发作……”
他没有注意到这时阶下史官们已经开始交头接耳,帝王的眼里闪着憧憬的光,他继续说着:“夏来就是泛舟,湖上总是彩船相连,一眼望去数不过来,那时候不满十五岁的孩子都可以免费搭船,俗语叫做跳板子,到了近岸的时候帮着下去拖船靠岸即可。那时候就有少年借着跳板子的机会,把歌儿舞女褪下的衣服偷了典当,被发现了就当即跳船,俗语叫做水飘子。”
他的唇边浮现了笑容,目光凝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整个人的神气都变了,像是真的看回了二十年前的春夏秋冬,看到那些跳板子水飘子的无赖少年活泼泼的身影,听见他们的笑声。
“秋天是南淮最好的时候,十里霜红开了,有钱的人家飘船看花,一上午都看不尽凤凰池上的秋玫瑰,秋天南淮会起雾,雾气里面,秋玫瑰的颜色尤其艳丽。满城的桃枣也都熟了,果树的树枝一直伸到各户人家的墙外,拿着长杆直打过去,后面跟着一个人接,满筐都是果子,我们叫做打秋风的。到了冬季也不下雪,偶尔有霜……”
“大都护!”史官终于不能再记下去了,“史书是后世的镜鉴,请大都护三思!”
“三思?”羽烈王竟愣住了。
年纪最长的史官膝行而前,“书上有记录的,单只前朝喜皇帝九年一年,南淮城里就饿死流民不下九千人,城外的乱葬坑都填满了。又有笔记说南淮当时,买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入青楼根本不需付钱,只需给粮五升,俗名称作父母粮,就报了十六年养育的恩情。宛州貌似繁华,其实是吃人恶虎,大都护也曾说乱世之酷,升斗之民最苦,是以有拔剑而起一统天下的志愿。可是这样写出来的南淮,无异于粉饰骷髅啊!”
“放肆!”羽烈王勃然大怒,“这是我亲眼所见的南淮,你们这些深养在学宫里的夫子,不过凭着几本来历不明的笔记,怎么能跟我说粉饰骷髅?”
“大都护即便要杀,臣子也是要说的!大都护难道以为天下人都是瞎子,只有大都护所见才是真的么?臣祖籍就是南淮,亲眼所见,灾年饿殍横死城郊,根本不容入城,难道也是假的么?”
“你!”羽烈王拔剑上前。
白色头发的年轻人挡在了史官的面前。
“西门闪开!”羽烈王怒喝。
钦天监的西门博士按下了羽烈王的剑。
“大都护,”西门博士说,“你所记的,都是假的!”
“西门你……”羽烈王的容色急变,“你也不信我么?”
“我信不信又如何呢?”西门博士的声音像是古潭深水一样没有一丝波纹,“南淮是不是那个南淮都无所谓,可和你偷花跳板打枣子的人,都已经不在了。”
羽烈王默默立在大殿中,佩剑苍然一声落地。少顷,他从史官手里抽过记录的纸卷,大步回了书房。
第二日内监去书房请羽烈王早朝,发现他趴在案上睡着了,胳膊下压的纸卷上是他亲笔写完的《南淮城志》,帝王在里面固执地说:“南淮者,人间之胜境。无饥馑灾荒之属,里巷中常闻笑声,灯火彻夜夏不闭户,惟少年顽皮,是为一害……每春来之际,辄有窃花者、弹雀者、钓鱼者……”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