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就对了,这些人的存在要是人尽皆知,早被嬴无翳一刀一个宰了。”息衍笑笑,“其实‘蔷薇党’这个名字,在风炎皇帝当政的时候就有流传,可是一直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组织。不过这群人应该是存在的,他们能通过活动把小舟公主从楚卫国接到帝都去,已经可以看得出他们的手段。不过楚卫国有白毅当政,手腕也不是一般的强悍。小舟公主才到帝都半年,白毅就转而寻求和我国结盟,意图正式确定公主的未婚夫婿,这一招也算得强劲。不过双方都是在玩政治,大家在朝堂上暗自较力的时候,嬴无翳一把扛了公主要杀回离国。这些公卿,嘲笑说嬴无翳是个南蛮子,可是这个南蛮子做起事情来,以公卿的手段偏偏制约不了,真是丢人丢到底了。”
姬野点头:“离国的赤旅雷骑,在东陆可是所向无敌,以我们下唐那些军马,要打赢可不容易。”
“赤潮所到,尸横遍野。我何尝不知道?不过这次出战的任何一个人,我想都不会承认自己不如嬴无翳。”息衍眯起眼睛微微地笑,语意深邃,“乱世真正的霸主,是不是嬴无翳,还是未知之数,很多人还渴望着和嬴无翳争夺这个位置。嬴无翳已经亮了他的刀,他的刀是赤旅雷骑,而别的人,他们的刀还掖在腰里没拔出来,这次勤王,恰恰给了这些人一个试刀的绝好机会!”
姬野听得出神,没有想明白息衍的意思。
“为何要打架?”息衍话锋忽地一转,严厉起来。
“我出千,赢了他们的钱。”
“还有呢?”
姬野沉默了很久:“他们看不起我,他们总要跟我打架的,这次只是找个机会。他们觉得他们比我强,他们有的家里有钱,有的家里积了上百年的军功,有的是大贵族,家里的亲戚,一个个都是大人物。可是我家的贵族头衔都被废掉了,我在家里都被人看不起。可那些人在校场上又打不过我,他们不服,他们想要我低头,我偏不低头!”
他的声音低落下去,嘶哑的,依旧凶猛:“我偏不对他们低头!”
“所以你就跟他们打架,分个输赢?去满足你那点好胜的虚荣心?”息衍冷笑。
“我不想看他们的眼睛,他们看我时候那神色,他们是真的看不起我。”姬野低下头去。
“放屁!”息衍忽地怒喝。
姬野震惊。他从未从息衍嘴里听见这样的粗话,也没有料到息衍的粗话来得这样凶猛直接。他呆呆地看着自己的老师,老师的眼睛如反射了刀光似的明晃晃的。
“这些还需要想么,他们何尝看得起你过?他们凭什么看得起你?你一个寒门子弟,你是小妾生的,你父亲都觉得你是个累赘,你还指望你的同袍看得起你?你也该知道这些人是什么出身,他们看重的是什么?是爵位,是军功,是钱!而你有么?你什么都没有!那么你能指望他们看得起你?你早该明白你不可能被这些人看得起,可是你不服,你想出头,”息衍震喝,“那你为何不干脆杀了他们?”
姬野觉得这些话像是重锤打在自己的胸口,冲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息衍静了下来,直视姬野的双眼:“你的心大,命却穷,你要的东西别人不给你,你却非想要,就只有赌上命去争。可是你杀了一个人、两个人,天下还是有一千人、一万人看不起你,你可明白?就算你是天启城里的皇帝,离国公嬴无翳还是看不起他,嬴无翳在天启城六年,连杀皇帝都懒得下手!”
姬野在老师的注视下不敢把目光挪开一点,只是用力点头。
“可是你手中有枪,这是一杆古老的枪,你的曾祖拿着它的时候,任何和他对面的人都心惊胆战。谁敢看不起他?你要做空前绝后的武士,那么不是战一人,而是战天下!”
“我的枪……丢了。”姬野低声说。
“不,它还在,里面有你曾祖父的灵魂。”息衍笑着,低声说。
姬野用力点头,他觉得汗像是泉水那样从浑身每个毛孔里往外溢,控制不住。
息衍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退下了:“好好想想我的话。你是我的学生,要有我的志气。麻木尔杜斯戈里亚,这柄枪为了杀死巨龙而被铸造,有用它刺杀老鼠的么?”
息衍低下头来批写公文,不再说话。姬野觉得自己的里衣已经被汗透了,他不敢出声,悄悄地退下。
他走到门边,忽然听见背后息衍幽幽的声音:“其实在十三年前,当我和白毅在秋叶山城第一次看见那个男人,我们就想杀了他!这个乱世,跟杀了威武王嬴无翳比起来,什么都算不得功业!你很快就会遇见强敌,赤旅雷骑,天下无双,但是你应该狂喜,因为你终于有了这个机会和他们对面!”
姬野的背影刚刚消失在门外,息衍背后的帘子被掀开了。高瘦的老人着一身白色的麻衣,缓步从后堂走了出来。
“这个孩子被你吓到了。”老人淡淡地说。
“还差得远呢,要想变成他曾祖那样的男子,又怎么会被这点事情吓倒?”息衍说,“他最近是有些懒散了,无心上进。”
“时代不同,在我们那个时代,那么多男人向往成为英雄,建立功业。姬扬在稷宫的时候,他的朋友是苏瑾深、叶正勋和李凌心,那些男人,他们凑在一起可以颠覆天下。而这个孩子有什么样的朋友呢?他太孤独。他只是想证明他自己而已。”
息衍微微一笑:“不,他能行的,我能看出他身上有一种气质,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我就觉察了那种气质。”
老人也笑:“为了激励一个学生而说出那么激昂的话来,你也真是一个绝好的老师了。”
“有些是作态,有些是真的。”息衍说,“他的枪术进步如何?”
“已经可以熟练地运用‘碎甲’,下一步是‘心狼’,跨过这一步并不容易。枪术运用到这个地步,已经不是技术,而是心术。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狼,关键在于如何把那头狼放出来。”
“吕归尘呢?”
“他很聪明,对于技术的掌握胜于姬野,但是他没有决胜瞬间的血性,这会制约他的发展。”老人微微摇头,“这样下去,他会失去掌握苍云古齿剑的机会。他这次随军出征的事情安排好了么?”
“我已经向国主进言,国主也同意我带他出征,只说是见识东陆的军威就可以了。”
“很好,是时候了,年轻人们应该被磨砺一下,在他们开始真正的征战前,他们需要一次完美的演练。”
七
姬氏大宅。
已经是黄昏时分,宅邸上下张灯结彩,厨下烹饪的香气已经四处飘散。婢子和家丁都得了十个银毫的赏钱,个个满脸喜色,奔前跑后地张罗料理。中堂一只大缸,盛了满缸的清油,上面只飘了细细一根灯芯,点着火苗。下唐习俗,这是所谓的“天寿灯”,生日时候点燃,派人守护着,能燃十日就是添寿十年,能燃二十日就是添寿二十年,取吉祥之意。
过寿的,却并非姬家的主人姬谦正,而是姬家二公子姬昌夜。此时姬氏夫妇正陪着次子玩着檐下一盏转灯,灯八面都填写着诗词,却只有一面开口,可以看见。姬昌夜轻轻一拨,灯飞快地旋转起来,上面一匹跑马仿佛动了起来,片刻停下,露出的一面上是一首小诗:
“负剑向黄沙,匹马走天涯。
渴来饮清泉,夜宿野人家。”
姬夫人微微皱眉:“这是个什么兆头,取得不好!”
那是盏推命灯,男孩十五岁时候用来推命的小玩意儿,而昌夜得的诗意,似乎不是上上之兆。
姬谦正不信这个,只是笑笑:“也不是不好,虽然不是富贵之兆,但是负剑黄沙匹马天涯,渴饮清泉夜宿人家,也是豪杰气概。”
“要豪杰气概有何用?”姬夫人嗔道,“儿子要的是一生无忧,平平安安。昌夜,刚才那个不作数,再转一个看看。”
昌夜也乖巧,手指再一拨,停下时已经换了一首:
“紫罗朱衣拜宫阙,百岳千山朝宗冕;
海沸山摧惊暮日,借取龙云入长天。”
“好!”姬夫人拍掌道,“这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