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于重华一咬牙:“已经十年了……”

谈容娘容色一黯,有若叹息……十年。

接着却猛然一振:“不错,十年!”

接着她仰天悲啸:“十年谋刺,十年潜忍,我们明知你功夫远高过我夫妇俩,你以为我夫妇俩这十年过得是什么日子?”

于重华呀于重华,你也有今日!”

接着她环顾四座:“今日大仇得报,便是我夫妇绝踪之时。”

说着,她伸手一拉丈夫张五郎,人已扑出厅外,一把挟过还怔着的却奴,就向黑夜里逸去。

第五祠是一所破败的祠堂。

祠堂里巢着很多蝙蝠。

祠堂门吱地一响,人一进来,那蝙蝠就被惊得大片大片地飞去。

它们的翅膀扇得空气里满是灰尘的霉味。刚进门,却奴就忍不住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这分明是事先就已安排好的退路。一入祠堂,谈容娘就扫掉了供台上那一批歪歪斜斜的木主,而自己供上了一个新的木主。

木主上刻的却是七字:

“沈公法曾之神王。”

最后一字之所以是“王”,是因为上面那一点还没有点上。

最后这一点叫做“点主”,相传只有经过这最后一道的“点主”,死者的魂灵才会注入这方木牌,得以在后人的供奉里永生下去。

这灵牌一直还未点,谈容娘默然良久,从袖子里摸出一块墨,将手指用舌濡湿了在那块墨上摩娑着,良久方向那木主上的“王”字顶端点去。

那墨点出一个瓜子形的墨迹。然后,她抽出那把雪刃,刃上血槽里还积有最后一滴血。

她把那滴鲜红的血就向那墨点上点了下去。

门外的长风忽然涌入,吹得谈容娘供奉在木主边上、才点燃的一对蜡烛一阵扑缩。谈容娘脸上也神情惨淡,仿佛那风从遥远的地方吹来,从那渐已消尽的烽烟中吹来,风中还掺杂着白骨与铁血的气息。

——沈法曾其实是沈法兴的弟弟。

沈法兴是隋末豪杰。沈法曾虽不如他哥哥风光,不曾称帝,当时却拥有好大一片湖泊,所以人称“万顷王”。

他在那隋末之年,也算一个人物了,一度拥湖倚城,坐统万余子弟。

可这样的慷慨豪情毕竟消折于渴望天下一统的民心向背里。

谈容娘轻轻拍了拍那木主,举止间有一点亲狎的神气。

——当年,她与张郎当不过是沈法曾宅中的一介部曲,张郎当在乱世中曾受过沈法曾的大恩。不过今日,既然是他们偿报了沈法曾的杀身大仇,这一点“平等”总该还给他们了吧?

谈容娘那轻拍而落的手指里仿佛含着叹息……十年了,从武德九年初沈法曾惨死,到如今,已整整十年。

——我已把一生中最宝贵的十年搭给了你。

她含笑轻轻地转过头来,也难得这样轻声细语地对却奴说:“从前,你是不是一直有些瞧娘不起?”

她这一笑,既不似平日里对待却奴那清谨冷肃的“娘”的形象,也不像她平时待人接物时猛然孟浪过头的风流放诞的样子,让却奴怔了怔。

他思索了下,还是很诚实地点了点头。

谈容娘微微一笑:“那都是怪他。”

她伸手指向门外,她指的是张郎当。

“他对它……”

她伸指轻轻弹了下那木主:“……简直就像一条狗一样地忠心。”

“有时我都不忿,凭什么要这么不管他死着活着都忠心对它。”

她含笑看向那木主,目光中有轻嘲也有恋慕。

她不好跟却奴说的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初恋也是“它”——那个木主上名字曾经附随的人。

她就是沈法曾送给张郎当做妻子的。她爱过沈法曾,那时他是“万顷王”,曾那样的仗义疏财,又那样的自大可笑;那样的魁梧英壮,又那样的虚名盖世。就算她到了现在这样的年纪,已更能充分认清楚自己初恋过的男人,却也还是觉得,只有那样的男人,才适合做一个女孩儿情窦初开的爱恋吧?

可他把自己送给了张郎当为妻,当时这也是出于她的一句气话。她本是沈法曾亲手救下来的“义女”。沈法曾是这样的男人,强横时自然强横,磊落处也尽自磊落,他是绝不可能染指自己亲手救下,以后一直放在宅中养大的义女的。

乱世倥偬中,他偶然发现谈容娘已经长大,就笑问她要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她当时不知怎么会那样负气,那样自以为倔犟地回答了一句:“张五郎。”

——张五郎也是他的奴仆,当时全宅没有一个女人看得上他的相貌的。

他当时居然还大赞她有眼光,说张五郎的义气一时无两。

而张五郎不过也是他救下来养在后宅里的一条“忠犬”吧?现在她才能明白:在他的眼里,是绝不会平等地看向自己与张五郎的。

可嫁给五郎……

也未尝不好。

他其实是个很好的丈夫。为了彼此的相貌,他一直对自己有点儿诚惶诚恐。

又为了她是恩主所赐,他对她的好里多少有一点儿对沈法曾感恩的气息。

正是这一份“感恩”一直让她不满吧?她其实一直负气着,一直都想对张五郎说:“你干什么那么低贱地忠信于他?其实,好多处,他又何尝及你?”

但她一直没说。

直到后来,她终于没机会……也终于懒怠去说了。

她微微一笑,对却奴道:“他对我们夫妇有过大恩。”

——可笑的是:他们视之“大恩”的,对沈法曾来说,不过举手之劳。他把他们救下,不过是随手之举,却让他们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不感念这场“大恩”,那像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而过于感念着这场“大恩”,也就永远地把那人推在了高高在上的地位,让自己这一辈子几乎都无法平视于他,也终于……一直被他小视着。

谈容娘的眼里有一点谑笑的风情,如同她平日里用以诱惑得男人无法自持的风流放诞,因为她已认清了这场人生的荒谬之处。

她跟张五郎生不如人,虽经学艺,终究力弱。他们永远无法以举手之劳还报沈法曾对他们也不过举手之劳的大恩。

人生的秤公平如许,分毫不差。力弱者想要笔笔算清差不多就要赔上自己的一生。她忽然都有些理解于重华的背叛了,在那样的时世,恩仇无算,有几个人是可以全部承担的?

“大恩难报,不如杀之”……她这么想着,眼中谑笑的风情更浓了。

却奴却只是困惑地望着她。他一直说不清自己对于这个“娘”的感觉。不像“爹”,他可以简单地恨他。可娘……她一边做着让她自己也受不了的事,一边谑笑地自嘲着。总是有这样的眼光,让他从来都摸不清她。

谈容娘微微笑道:“我知道,你偷看过我。”

却奴一愣。

“在郭参军家。”

谈容娘淡淡地道。

——这孩子不是个平常的孩子,这点她早就知道。

她抱他来时他不过两岁,就算记事早,以前的记忆多半已模糊了吧?可从他懂事起,听得懂别人的闲言碎语起,他小小年纪,竟想依着自己的所见所闻来作出判断了。

那日也是在人家舞戏。为了报仇,他们夫妇一直力图亲近的就是那些左骠骑营的军官们。那日,也是如预先算计好的,张郎当先“醉”了,她跟着郭参军进了他的内室。

郭参军是个不置产业的荡子,门户低浅,她当时就感觉到了,有人在偷窥自己。然后凭她一个女人、一个“母亲”的直觉,她知道那是才不过七岁的却奴。

她当时并没动怒,也没喊叫,只是如往常一样地灌了郭参军几盏酒,然后,点起一支香,郭参军就睡着了。她陪着那个睡得死猪样的男人坐了一夜。

——她曾陪过多少个这样的男人坐过一夜?这样的夜晚,早已不让她惊骇了。

从沈法曾以后,又何曾有过男人令她心情耸动?可让她惊骇的,却是窗外那个她明显感觉到了的“小男人”。他竟整整守了一夜!

那孩子一却不动,也一直未曾合眼。他是想亲眼看到旁人诟病他娘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吗?她知道自己第二天会多少故意地有点钗发未整地离开郭宅,所有看到的人,尤其是男人,第二天都会跟那个郭参军开玩笑。

她了解一个男人的虚荣心,没有一个人会承认自己昨天只是睡了一夜甜甜的觉,连那女人碰都没碰上一下。她久已是个出名的风流妇人了,虽说他们心里都会疑惑,但终他们一生,为了羞耻心,他们都不会说出真相来的。

而她,将保住一个“下贱”的声名。那是他们夫妇苦求不得的。于重华的位置太高,疑心太重,从那个乱世走出来,自保之力极强,戒心更强,武艺又非他们所能望其项背。不如此,他们无法接近于他。

她看着却奴,却奴犹是怔怔的——因为他一直没想明白的就是,就凭娘那一夜干坐在那儿,别人为何会如此看不起她?

所以哪怕谣言诼诼,他一个小孩儿身受的压力可想而知地难堪之重,可他一直,还未曾仇恨过这个“娘”。

——因为,他没找出任何理由。

谈容娘微微一笑:“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

自从知道这孩子追踪那一天起,她就知道自己总有一天必须向他解释。她也说不清为什么。她本早已决定不告诉任何人真相,包括她的丈夫张郎当。可她觉得,自己必须告诉给他。

她叫却奴附耳过来。

然后却奴听到她在自己耳朵边轻声地说了一句:“其实,娘一直是清白的。”

她和却奴的眼近不及寸地碰到了一起,她的眼中白水黑丸,有一点说不出的真诚,也有一点说不出的狡黠,一只眼微微眨了一下。

“哪怕全世界的人都被我骗了,说我不是清白的。但我从头至尾,真的……真的都是说不出的清白的。”

说到这儿,她忍不住好笑,忍不住有一丝不可思议的感觉,觉得那简直不可能是真实的。

……从一开始,自从沈法曾死后,他们跟入长安,侦察好久,探听到于重华改名后的下落。然后、张五郎逼她这么做的。

谈容娘的眼角划过一丝鱼尾纹,那两条鱼尾促狭地跳,她笑笑地想……他是为了报恩……她也是。

也是,他们夫妇,虽尝习艺,但远逊于军前阵中,都可以冲荡来去的于重华。

可她当时为什么答应了呢?还是出于负气吗?……也真的还是出于负气的!

也就是从那时起,她开始第一次谑笑地看着这些男人。她还记得,最开始的第一次,是从有名的糟烂浪荡子,自称“武潘安”的潘信开始的。

她记得,那一次,当张五郎假装被灌醉,她被极爱炫耀自己在妇人中斩获所得的潘信拥入内室时,她的心中还闪过了一丝惊怕。

谈容娘掠了掠鬓,想起了那丝惊怕,像怀念起自己纯白的少女生涯,心底都升起一丝感动来。

她记得,接着自己一看到潘信那满脸酒色的神情,那可笑的男人神情,她就忽然冷静下来,不怕了。

以她的武艺,她觉得自己不必怕。他又比自己小,以自己的才智,她也觉得不必怕。进了屋,她忽冲潘信大笑,然后说:“你知道怎么才可以让你那些同袍对你嫉羡得发狂吗?”

潘信看到一个比自己还老到的妇人,先自服了一些。谈容娘笑道:“以后你我岁月正长,今天我要给你争个面子先。你且什么也不做,留着精神,两炷香工夫后再精神抖擞地出去,陪客人再喝几盏酒,他们说什么都别在意;然后再进来,什么也不做,留着精气神儿,要再过三炷香的工夫才出去,我用指甲在你脸上划出几道明显的印子,然后再出去陪他们畅饮几大碗酒,再进来。我再在你脸上更添几道指甲印子,过小半个时辰你还出去,还跟他们痛饮。明天,我管教你名传军中了!”

潘信那厮真的信了,也如约做了。脸上还笑嘻嘻的,有一点跟她共通恶做剧的笑容。

她只是一边笑着,一边狠狠地在他脸上划着印迹……男人真傻……她笑着,我可以仅凭虚荣就役使他们……等潘信第四次进来时,人已酩酊大醉。她装作衣衫不整地出去了。

——这很公平,他获得了他想要的虚荣,她也获得了她丈夫与她共谋的“贱名”。

谈容娘的眉梢略微跳了跳,神情里露出一点煞气。可她心中的苦味接着翻了上来。

她记得她回家时,发现张郎当真的醉了。他是那以后才有的酒糟鼻,她常痛恨地望着他那酒糟的鼻子——那只说明一件事,他一直还记着她是他的老婆!

可这老婆竟抵不过他的忠心,对于另一个男人的忠心。

——那男人除了像救一条小狗似的救过他,还为他做过什么?

谈容娘的唇角还在笑着,可那笑里丝丝地带上点寒气……那以后,她愚弄了多少男人啊!可她打定主意:就是不告诉他。

上一章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