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乱了(三)

    "战争"在晚上终于爆发了。挑起事端的不是苟泉,却是乐果。九点钟不到,苟泉便上床了,也就是客厅里的三人沙发。苟泉歪在靠背上,翻当天的晚报。苟泉听到动静的时候乐果已经站在他的面前了。乐果一手提着长统雨鞋,一手指住苟泉的鼻尖。乐果的倾力克制使她的指尖无助地颤抖了。乐果把雨鞋丢在玻璃茶几上,侧着头厉声问:"什么意思?"苟泉的肌体没有进入临战状态,眼睛还没有来得及聚光,反问说:"什么什么意思?"苟泉的神情一下子就把乐果激怒了。乐果揪住苟泉的领口,大声说:"你妈才是破鞋!作践老婆算什么男人,狗屁男人!"乐果一动手苟泉的性子即刻往天灵盖上冲,但乐果开口之后那股愤怒的气力却又泄掉了。他明白"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了。一种要命的恍然大悟使他万念俱灰。这种刹那的、暴发性的顿悟遍布了苟泉的生命肌体。苟泉侧过头。他不想看乐果的脸,那张脱色的、冲动的、洋溢着猥琐激情和世俗活力的城市面庞。苟泉咬住牙,想抽这张脸。但苟泉不敢。他不想让战争开始,战争一旦开始女人会呈现出可怕的战争耐力、才华、创造性,女人会建立最强大的统一战线,会凭空激发起同情心、爱、权利、义务等伟大话题,会让男人自己跳起来确认自己不是东西。苟泉忍住自己,不说,不动。没有防守是不能成其为战争的,取缔反抗,即消灭战争。苟泉闭上眼,把自己关在肉体里头。乐果说:"猪。死猪。"乐果说:"离。别再作践了。离。"苟泉的心思越发细碎了,往卑微处走,往阴暗处走。只有英雄才能有大心思的。苟泉闭上眼很清晰地想像自己的样子,在肚子里对自己大声说:"猪。死猪。"

    乐果收兵了。夜重新安静下来,它们在窗户玻璃的正面和反面,彼此吸附,彼此抚恤。雨下大了,玻璃上有雨的脚印,半个夜湿了,半个夜干着。苟泉听着雨,突然想起女儿了。苟泉趿上拖鞋,拉开客厅里的帷幔,女儿的床就在帷幔的背后。女儿把蚊帐放下来了,掖得很紧。苟泉拉开帐门,女儿的眼睛是闭着的,既像酣眠,又像倾听。苟泉不能确定女儿是否真的睡着,轻声喊她的名字,没有应。苟泉又推了一把,还是不应。苟泉知道女儿在装睡。假装睡着的人你永远都是叫不醒的。苟泉凝视自己的女儿,痛楚在无声地翻涌。不幸的家庭都会有一个聪明的孩子,聪明的孩子使不幸越发令人伤心。该离了,别再作践了,别再折磨了,是该离了。

    今夜苟泉无眠。苟泉抽了一屋子的烟,一遍又一遍检讨他的婚姻,他的城市人生涯。城市在哪儿?城市与他至今保留了一种候补的、预备的、设定的关系,而不是相隔的、互有的、给定的。城市是一种命运,由诸种毁灭与危险相缀而成,而毁灭与危险都不会让你正面承担,不给你悲剧感、历史感,不涉及呐喊与批判、悲悯与拯救,甜蜜的无聊和机智的滑稽浸淫了你,你蜷曲在马赛克围墙的中间,放一个响屁,倾听屁的回音。屁的回音是城市给予城市人的特别馈赠,华美而又无私。

    苟泉恋爱了。恋爱后的天是晴朗的天,恋爱后的苟泉好喜欢。苟泉要在城市生根、开花、结果,这个宏伟的构想离不开城市姑娘的。而现在,城市姑娘在城市这个汪洋的水面上浮出波面了。苟泉目睹了这个现实,身体内部通明了,贮满了亲切的、湿润的光辉。苟泉的唇部整天悬挂着接吻的姿态,合不拢嘴。苟泉凝视着乐果的腹部,他的城市之梦有着落了,不再只在天上飞。乐果的腹部是这个城市农民的二亩三分地,他种荞麦就得长荞麦,他种苞谷就得长苞谷。

    但乐果对她的恋爱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她进入角色的整个进程显得很懒。说话的样子、走路的步调、眼珠子的移动都懒懒的,接吻也懒洋洋的。吻两下,抚摸两下,开个头,尔后就把自己全部丢给苟泉了。随他忙,随他弄。她闭着眼睛,偶尔哼叽几声。爱情是什么,她算是亲口尝过了,不再想第二次。但婚是要结的,男人是要有的。这个男人就不能太云山雾罩,不能有半斤没四两的,不要太潇洒了,要本分,结实,是承担生活和支撑生活的样子。苟泉说不上好,可也说不上坏。生活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挑得出好来,一种说不出坏来。这两种其实都不错,都说得过去。乐果不想和他太黏,也不想一口就把他断掉,想起来就见一面,想不起来了就算。用乐果自己的话说,叫"谈着"。

    苟泉在最欣喜的日子都没有失去冷静,这种冷静是父母大人给的,土地一样可靠。他盘算着最关键的一招,尽快把乐果睡了。用乡下人的说法,先把生米煮成了熟饭。城市和乡村骨子里是通的,种上棉花是乡野,砌成商场则成了城市,可地还是那一块。种也好,砌也好,苟泉只想有个交代。但乐果那一道关口把得严,不办。苟泉屡次受挫,可信心却愈加坚定。乐果的拒绝就是希望。第一次她跑了,三天不再露面;第二次没跑,说"不",第三次说的却是"别"。苟泉读过中文系,"不"和"别"共同的东西少,相异的成分多,苟泉听得出来。苟泉看到了生活,正一天比一天好起来。苟泉决定行动,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把生米煮成熟饭的最佳地点不在城市,而在乡村。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大有作为的。苟泉的困难是把乐果弄到乡下去。正放了暑假,在城里也是无聊。苟泉开始生动活泼地描述他的乡村了。苟泉自己也怀疑,在城市里一说起那些穷乡僻壤,怎么那样诗情画意的,像童话,像风景,像黑白明信片。也不像在说谎。苟泉在这次劝说中明白了艺术的诞生。所谓艺术,就是男女交欢之前的华美借口和精神准备。结了婚,艺术家就是商务会计。生活一旦出了问题,会计又会成哲学家的。

    乡村的夏夜真的很好,夜的黑色是安静的,透彻的。苟家村的全村老少都知道了,苟泉娶了一位城市姑娘当老婆了。许多少年跟在乐果的身后,齐声尖叫,喊乐果的名字。乐果上茅坑小解他们也不放过。他们用吟唱的节奏大声喊道:"乐——果,乐——果。"乐果的姓名等同于一种农药的名称,很家常的。那种农药通常以白色骷髅作为标志,上面用两根骨头打上了"×"。六十年代苟泉的六姨就是喝这种农药自尽的,她的性丑闻被自己的腹部出卖了,尸体仰在大草垛旁边,肚子腆得老高。"乐果"在六十年代时常作为乡村爱情的收场,使乡村爱情变成一只又一只骷髅,再用骨头打上"×"。许多女孩的漂亮魂魄就是从那些骷髅里飞走的,变成了蝴蝶,在夏天的静夜里无声地展翅。苟泉轰走那些少年,不许他们呼叫乐果的名字。

    夜色真的来了,像苟泉企盼的那样。它们从某种渴望中悄然滋生出来了,从天上往下淌,很柔情的样子,很性感的样子,只留下萤火虫和天上的星星。夜的气味极迷人,是阳光和青草的混合气味。苟泉带领乐果往打谷场去,满天的星斗分外姣好,每一颗都比城里的干净,像藤蔓断口处的汁液。苟泉吻住乐果,情不自禁地按部就班,情不自禁地照既定方针办。苟泉一边吻一边细语,句句话都和舌头一样撩拨人。乐果第一次到乡下,每一个感官都在做梦,乐果的春心勃发了,生出许多挡不住的感觉。乐果的吻便不懒散,苟泉顺势把乐果推倒在稻草上,乐果睁开眼,满天的星星晶晶莹莹地亮。乐果怕星星看见自己,慌忙把眼睛闭上了。苟泉的农民念头在诗一般的背景上开始实施了。他把她剥干净。乐果没有说"不",也没有说"别",只说了一句"干什么"。苟泉用行动回答了她。回答完毕生米也就变成熟饭了。乐果坐起来的时候身子也冷静了,脑子也冷静了。乐果对自己说:"这个傻小子到底还是把我睡了。"乐果看了看天。天还在天上,星星也全在星星那里,其实它们和刚才的孟浪心情没有半点关系。乐果想起来了,从现在开始,她真的返回情场了。睡都睡了,还能不恋爱么?

    乐果第一次招待客人是阿青一手操持的,整个过程乐果都在自由落体。那种坠落的感觉令人迷醉,夹杂了致命的耻感与快感,夹杂了汹涌澎湃与彻底损坏。久别胜新婚,而胜于久别的就要算这种不可收拾的坠落了。更何况这不仅仅是性,还是生意或贸易。乐果静坐在吧台后面相信了这样的话:家花不如野花香。女人做了野花就是不一样,身体的每一个配件都成了花瓣,野风一抚摸就会绽放,能不香么?不过乐果的贸易毕竟是有条件的,第一当然是价钱,第二就是人了,用乐果的话说,"要招人喜欢",要有"一见钟情"的来电印象,否则价格再漂亮也是不答应的。阿青歪着嘴笑,说:"随你。"阿青和那些男人坐在台下闲聊了,换了一个又一个。乐果看不上。阿青事后说,"你当招女婿了?"乐果要是看中了,会用右手去抚摸右耳的耳环。后来乐果到底把右手伸到右耳上去了,在那个瞬间乐果的身体结成了一块冰,又像一只冰块化作了一摊水,说不好,所有的感觉都有些错位。乐果后来就被阿青带到隐秘的地方去,把事情做了。做事情的时候反倒没有什么感觉了,和马扁一样,甚至和苟泉一样。客人走后乐果又独坐了一会儿,一直记得有什么后续工作还没有完成,想了一会儿,记起来了,是哭泣。于是乐果捂上脸,便哭。哭的时候难受和快乐的印象都有,却又有点说不上来。直到哭完了也没有找到哭泣的理由。也许觉得有些对不起丈夫,也就是那个叫苟泉的男人,那就是为苟泉了。回家的路上乐果突然记起来了,今天是星期五。她和苟泉在星期五的晚上都有一场房事的。也不是规矩,每个星期都这么弄,成习惯、成传统、成任务了。乐果相信天下的夫妇都是这样的,用周五晚上的房事给一周的生活做个概括,来个总结。乐果打开门,知道苟泉坐在床上批改作文本。乐果走进卫生间,很自然地去取脚盆。盆子握在手上才记起来,回家之前刚洗过澡的。但乐果十分固执地打上水,妥妥帖帖又洗了一回。乐果在洗自己的时候便困盹下去了,对即将开始的床之事产生了厌倦。乐果知道自己是不该厌倦的,尤其是今天,否则这样用心地洗自己做什么?乐果洗漱完毕,推开门,脱口竟说:"睡吧,这么晚了。"苟泉没有抬头,放下笔,趿着拖鞋刷牙去了。乐果听到刷牙的声音之后涌上了一股说不出的难受,把头埋到被子的下面去。苟泉站到卧房门口,说:"茜茜?茜茜?"没有人回答。苟泉撅着屁股跑到乐果身边,拉被子的角落。乐果开始没动,后来主动用胳膊撑开被子,说:"快点。"苟泉钻进去,很怜爱地小声说:"累了吧?"乐果笑笑说:"你呢?"乐果把苟泉搂进怀里,只想全心全意对他好,一下子也想不出什么办法来。乐果吻住苟泉的下巴,胳膊伸到床头柜,把灯关掉了。苟泉说:"怎么关上了?"黑暗中苟泉动了两下,鼻息开始粗起来。乐果一个小时前刚有过,但她怕苟泉不开心,还是十分夸张地呻吟着。乐果的身子远远没有进入状态,却装得十分快活,拚命地用力气,只过了分把钟乐果就忘掉身上的男人是谁了,想开灯,手腕却让苟泉握死了。乐果轻声说:"开……开……"苟泉完全误解了,越战越勇。乐果握紧拳头,回到一个小时以前了。她被一位相公领着,从佛罗伦萨夜总会下来,走过一条小巷,钻进那间陈旧的小平房里去。那间不起眼的小平房门口设了一座馄饨摊,一有什么动静那个老头会把一只瓷质调羹扔到院子里来的。他们进屋了。男人不错,是她选中的第一个客人。那个男人说着一口普通话。但说了些什么,记不清了。后来那个男人上了她的身子。

    苟泉在动。在不停地动。乐果睁开眼,她要看清这个男人的脸。她要呼唤,呼唤某一个男人的名字,阿青再三关照过她的,要深情地呼唤男人的名字喊出伤心和眼泪来,一喊男人就会大把地拍钞票的。高xdx潮快来临了,她不敢再耽搁。要开灯。但有人握紧了她的两只手腕。她就要喊了,没法再等了,但不知道喊谁的名字。乐果在黑暗中一口咬住男人的肩部。她听到了一声尖叫,身上的男人疯狂地痉挛,像地震,而后痛楚地静止并僵持。乐果等过这阵静止,扯过灯线,打开灯。身上的男人是丈夫,是苟泉。乐果大口喘气,双眼迷蒙了。她的泪水沁上来,无边的伤心和无边的怜爱沁上来。"你怎么了?"苟泉说。苟泉的表情处于疼痛与高xdx潮的交界处。乐果却笑了,她用疲惫而又满足的声音无限柔情地说:"弄死我了,你这条狼,你这条虎。"苟泉撑着身子,也笑了,同样疲惫而又满足。他的伤口出血了,乐果关上灯,紧抱住苟泉,吮他的伤口。乐果浓黑之中轻抚苟泉的背脊,细声呢喃说:"臭男人,狗屁男人。"苟泉很温顺地俯卧在乐果的双乳上,感受乐果的软语,感受乐果的柔情似水。苟泉的呼吸平息了,慢慢打起了呼噜。乐果知道他睡着了,每一次房事过后都这样,在她的身上睡一小觉。乐果侧过脑袋,泪水一下淌出来,流进了耳窝。乐果在心中对自己说:"你今晚给别人做了一回女人,在丈夫身子底下却当了一次婊子,你这个婊子是当到家了。"

    整个恋爱过程苟泉都没能抬起头来。生米的确煮成熟饭了,但这碗饭最后能盛在谁的碗里,依旧是未知。男人和女人恋爱可能都是这样的,像接吻,男人把头埋下去,而女人却脑袋昂昂的,胸脯挺挺的。女人是男人头上的乌云,城市是乡村上空的乌云,苟泉都摊上了。苟泉只好把头低下去。这是命。是命就得认。

    但恋爱毕竟是恋爱,快活总是它的质地。看看电影,在电影院里做点小动作;共享一只冷狗;匆匆忙忙做一回爱,总能生出许多好心情,总能和平庸的日常生活有所区分,甚至有所对抗。接吻是恋爱的主旋律,是接吻支撑了恋爱,维系着恋爱。乐果的吻虽然懒,但是有特色,像啄木鸟,撅着嘴唇东啄西啄,小小的,碎碎的,情趣盎然的。苟泉在吻上头办法不多,但也有强项。要吻就得抱,一抱苟泉的优势就显出来了。苟泉的拥抱结实、尽力,死心眼,有往死里整的意思。乐果喜欢。乐果喜欢被拥时那种痛感的、被动的、窒息的方式,只有近乎伤害、近乎折磨的拥抱才是拥抱。苟泉就有这一手。

    然而苟泉怕往乐果的家里去。一到乐果的家里苟泉就想起自己是乡下人了。在大街上苟泉就没有。一上街苟泉会拿自己当大街的主人。大街就是这点好,谁当主人都是可行的,无谓的,这是城市的迷人处,豁达处。苟泉对大街越发迷恋了。大街是一条华丽的谎言,你重复的次数越多,它就越具体、越真实、越可感。偶尔遇上学生,苟泉一手搂住乐果的肩部,一边颔首答应学生的招呼,坚信自己是城里人了,离城市的核心只有一只皮鞋那样长了。

    但要命的是乐果的脾气。她说发就发,没有闪电、没有雷鸣。走得好好的,她的脸说拉下来就会拉下来。苟泉跟在后面,找不出原因。买的梅子酸,她生气,"酸死了";不酸她更生气,"哪像梅子?"除了上床和接吻,她都有气的理由,不高兴的理由。这很让苟泉伤神。苟泉和她吵过一次,乐果回的话很毒,把他一直堵到了乡下。乐果说:"别跟着我。"别跟着我,这句话让苟泉的心情坏了好几天。坏完了只能再跟上去。

    苟泉低着头,虚心地、幸福地、谨慎地、快乐地、巴结地、警惕地、鞠躬尽瘁地恋爱了。但总体上苟泉是满意的。幸福和快乐的源泉就在他"愿意"。毕竟恋爱了,融入新都市了。

    恋爱进行了三个月。恋爱建立了以乐果为主导、苟泉为基础、没有民主、只有集中,既有乐果的统一意志,又有乐果的心情舒畅这样一种生动活泼的生活局面。局面建立了,苟泉结婚了。

    结婚了。生活对苟泉微笑了。苟泉以胜利者的姿态承迎这种微笑。苟泉想到了幸福、美满、温馨和甜蜜这些好词汇。这些词不再空洞了,它们洋溢出类似于花生米的世俗芳香。苟泉的每一个日子都是一颗花生米,苟泉是花生米的这一瓣,而乐果是那一瓣。生活不是活着,不是日子。生活是活着的至善,是日子的至美。苟泉心花怒放。

    但生活并没有微笑,只是露出了牙齿。恋爱结束了,生活还原成生活了,还原成活着,还原成日子。这里头没有大思想,没有上下五千年。生活成了绵延不断的、存在的、不可逃脱的、琐碎的细节和习惯。这些细节与习惯你不可忽略,它们等同于生命与生活。它们甚至就是生命和生活的本质或内核。在餐桌上如何咀嚼?菜汤里放多少盐?鞋子码在哪儿?工资的财政支出应以什么为重点?牙膏是从尾部挤还是从腹部挤?毛巾怎么挂?被子是左叠还是右叠?倒茶时茶杯底下可以有水吗?洗衬衫的领口可不可以用刷子?洗涤剂洗过的碗是清两遍还是三遍?吃完生大蒜能接吻么?米饭里该不该掺胡萝卜?打肥皂为什么总要咯吱咯吱的?为什么把日光灯总是说成"电棍"?下午洗了澡晚上为什么不洗脚?吃饭时为什么鼻尖上要出汗?说梦话为什么不说普通话?都结婚了怎么还梦遗,梦见谁了?

    结婚前苟泉的生活是没有固定款式的,现在苟泉把款式娶进家门了。乡下丈夫只有一种活法,那就是妻子的活法。这些活法没有什么必然的理由,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丈母娘是这样。丈母娘怎样带大女儿,女儿便怎样教育丈夫。它与种性、血脉和狐臭一样,是延续的,隐匿的,顽固的,舍我其谁的,永远正确的。只用了两年时间苟泉就自我发明了这样一种句式:"以前我……自从我结婚后就……"苟泉说这话时是自豪的,自我的重构是卓有成效的。"以前我……自从我结婚后就……"早就被升华为一种生命模式,一种语法规则,一种逻辑关系,它既不是递进的,也不是转折的,而是生态的。这时的苟泉早已是苟茜茜的父亲了,他的自我重塑不仅严于律己,而且推己及人,用乐果的思想成功地造就了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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