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珍何罪?

    《红楼梦》第五回通过太虚幻境有关秦可卿的册页诗和[好事终]曲两次指明:“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萁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由此推测,八十回后贾府被抄家治罪,应该是宁国府罪过最大祸事最重。高鹗续书时,确实把宁国府的祸事写足了,“府第入官,所有财产房地等并家奴等俱造册收尽”,赫赫宁府只剩得尤氏婆媳并佩凤偕鸾二妾。荣国府却得以保全而且“复世职政老沐天恩”。贾赦一家仅贾赦本人被鞫,贾琏凤姐丧失了财产,人却逍遥法外。独宁国府不仅贾珍,连贾蓉也被鞫,彻底完蛋,这究

    竟是出于何等重罪?高鹗实在无法写圆。据他写来,贾珍被参的罪状,一是“强占良民妻女为妾不从逼死”,这是指尤二姐一事,但娶尤二姐的是贾琏,先指使已和尤二姐退婚的张华告状后来又遣人追杀张华,并加以凌辱而造成尤二姐死亡的是王熙凤,贾珍充其量是他们的帮凶,怎算得上“首罪”“首犯”?二是其妻妹尤三姐自刎掩埋未报官,这样的罪过实在重不到哪儿去;当然,贾珍在国孝家孝期间以射鹄子为名,聚众赌博,也是一罪,但也并非什么了不起的大罪。

    前八十回里,写得明白也让读者看得明白的,是荣国府的泼天大罪:第七十五回一起头,就写到尤氏正欲往王夫人处去,跟从的老嬷嬷们因悄悄地回道:“奶奶且别往上房去。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作什么机密事。奶奶这一去恐不便。”尤氏听了道:“昨日听见你爷说,看邸报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老嬷嬷道:“正是呢。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什么瞒人的事情也是有的。”曹雪芹这样写,用意非常明白,那就是尽管贾赦有逼勒石呆子谋取古玩、通过贾琏跑动交结平安州外官等罪行,加上王熙凤铁槛寺受贿弄权造成两条人命,还有违法发放高利贷等事,这些恶行都必将遭到报应,但贾政也是跑不了的,就皇帝而言,最恨的还是他抄犯官家时,有人帮助藏匿罪证钱财,根据“王法”,荣国府这样做是罪大恶极的,这样的事情也不可是贾母、王夫人瞒着贾政做的,贾政的此项滔天大罪,必导致荣国府“家亡人散各奔腾”,因此可以想见,八十回以后必写到荣国府的“树倒猢狲散”,贾政必被治罪,绝不可能有高鹗笔下的那些“复世职政老沐天恩”的鬼把戏。

    但是这样把前八十回的故事一捋,也就更加纳闷。第五回里为什么要那样说呢?“萁裘颓堕皆从敬”,贾敬把爵位让贾珍袭了,弃家出城到道观里跟道士们胡孱,任由贾珍“高乐不了,把宁国府竟翻了过来,也没有人敢来管他”,这当然可以算是“萁裘颓堕”,从封建礼法上是存在严重的道德问题,不过,似乎也还构不成司法上的罪行。通观现在我们可以看到的前八十回,贾府的男主子里,惟有贾珍比较有阳刚之气,他比贾赦豪放,比贾政通达,作为族长,他让贾母等长辈挑不出错来,跟同辈的兄弟妹妹们也能和平共处,他与尤氏大体上算得恩爱,书中关于他的重要情节,除关于秦可卿与二尤的以外,有清虚观打醮时组织现场、教训子侄,年关时负暄收租、分派年货,中秋时率妻妾赏月、壮胆呵斥墙角怪叹,在这些情节里,曹雪芹准确而生动地写出了一个壮年贵族的风度气派;当然,贾珍的声色享受,书中明写暗写之处甚多,这是一个肉欲旺盛而强壮的男子,但他并未像贾赦欲占鸳鸯那样“牛不吃水强按头”,他和尤二姐的有染以及对尤三姐的垂涎,也没有采取强逼强占的方式,也不见他有对灯姑娘、鲍二家的那种“不管腥的臭的”一律馋嘴的掉份行为,他虽“不干净”却保持着贵族府第门狮子般的堂皇,这个人物过去研究《红楼梦》的人们很少专门进行分析探讨,其实,作为一个艺术形象,它的生命力是非常旺盛的,2001年里中国电视热播的连续剧《大宅门》里的“男一号”白景琦,其形象里就流动着贾珍的血脉。

    张爱玲晚年写《红楼梦魇》,她非常仔细地研究了贾府后来究竟为什么被抄家治罪的问题,她当然注意到,前八十回里充满了有关的伏笔,除以上举出的外,比如元妃点戏《豪宴》,脂砚斋批语告诉我们这是《一捧雪》中的一折,“伏贾家之败”;“一捧雪”是古玩的名字,这恐怕未必伏的是贾赦从石呆子那里强占来的扇子,很可能是指原属妙玉的成窑五彩盅,或别的什么。再比如贾雨村的仕途浮沉,雨村出事会牵连到贾府。此外,像金钏投井,蒋玉菡的潜藏,也都可以转化为追究贾府罪愆的线索。张爱玲算来算去,也觉得前八十回里实在找不出多少关于贾珍的犯罪线索,因此,她根据各个版本异同的一番研究,认为第五回的预言“造衅开端实在宁”和“家事消亡首罪宁”是曹雪芹早期的构思,他后来改主意了,所以在第七十五回特别地明写出荣国府在甄家被皇帝抄没后竟斗胆接待他家派出的家人并代为藏匿了许多东西,形成“首罪”,以致情节与预言之间产生出矛盾,这也再次证明《红楼梦》是一部未及写完或虽大体完成却尚未最后剔除自我矛盾处的稿本。

    但我以为第七十五回所明写的荣国府贾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财物一罪,确实还不是整个贾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衅”的开端,因为宁国府的贾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仅是其财产,而是大活人——秦可卿,这本来也是写得比较明白的,早期稿本的第十三回,回目原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说为“秦可卿淫上天香楼”),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只有曹雪芹遵照脂砚斋意见而删改过的文字,在这些文字里我们所知道的只有贾珍与秦可卿的畸恋,以及一个丫头的突然触柱而亡及另一个丫头誓守亡灵再不回府,还有规模体例惊人的丧事,等等。我曾著《秦可卿之死》一书(后扩大为《红楼三钗之谜》),揭开谜底——按曹雪芹原来的计划,他是要写出宁国府贾珍冒死收养皇帝政敌的遗孤秦可卿这一情节的,但这样写太容易酿成文字狱了,不得不按脂砚斋的意见大删大改,甚至还不得不在第八回末尾“打补丁”,故意把秦可卿的来历写成是从养生堂(孤儿院)里抱出的野种,脂砚斋见到这补笔以后,写下这样的感叹:“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亦甚难矣!”把这一点搞清楚了,“造衅开端实在宁”和“家事消亡首罪宁”的预言就非常好理解了,而贾珍那“一味高乐”的形象,也便具有了遮蔽着政治胆识的深度,这位贵族男子的形象,也便更值得玩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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